1月19日
鼠年春節煙花爆竹正式開售
昌平區僅設置崔村鎮崔村風紅建材商店
陽坊鎮昌陽利鑫商店
兩個煙花爆竹零售點
實行煙花爆竹實名購買制
但有人卻為謀不法利益,鋌而走險,
嚴重損害了群眾生命財產和社會穩定。
近日,昌平公安分局陽坊派出所民警根據昌平小哥舉報線索,在轄區一民宅內查獲一批非法儲存的煙花爆竹。民警將非法儲存的煙花爆竹當場予以查封。
經查,嫌疑人肖某從非法渠道私自購買菸花炮竹儲存在家中,準備進行販賣,謀取暴利。目前,肖某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每年因生產、燃放煙花爆竹
導致爆炸、火災以及人員傷亡事故
時有發生,
煙花爆竹安全不容小覷。
對於非法銷售、運輸、儲存
煙花爆竹的行為,
昌平警方將繼續保持高壓態勢、
嚴厲打擊。
根據《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第十四條規定:“本市五環路以內(含五環路)區域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五環路以外區域,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維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劃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禁止、限制燃放的地點和區域以外的其他區域,可以燃放煙花爆竹。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農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時至二十四時,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2018年經昌平區政府研究,確定昌平區禁限放區域,昌平城區:西至G7高速,北至京通線鐵路以北200米,南至京密引水渠南岸,東至內環西路(包括整體路面);昌平南部地區:自六環高速公路昌平轄區以內,至與海淀、朝陽、順義交界處;全區行政區域內除上述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以外的其他區域均為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綜上所述,昌平區禁放區域全年不得燃放煙花爆竹;限放區域可燃放時間為農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時至二十四時,全年其他時間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在此提醒大家:
一定要提高安全防範意識
購買合格煙花爆竹,
依法按規定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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