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書記載霍去病的死用“卒”,霍光的死用“薨”,是什麼原因?

少卿觀史


大家知道,古代講究尊卑有序,王侯將相與平民百姓有著嚴格的等級制度,大到吃穿住用,小到日常稱呼,甚至對於其死後的叫法,都有著嚴格的標準。

按照《禮記·曲禮下》記載:“天子死曰崩,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祿,庶人曰死。” 換句話說,皇帝去世叫做駕崩,諸侯王去世叫做薨,官員去世叫做卒,有功名的讀書人去世叫做不祿,平民百姓去世才叫做死。

回到霍去病與霍光身上,在霍去病去世時,他的官職是大司馬驃騎將軍,封冠軍侯;霍光在去世時,他的官職是大司馬大將軍,封博陸候。

兩人在官職上的差別並不大,霍去病的驃騎將軍僅比霍光的大將軍低一級,至於兩人的爵位,都屬於縣侯,是平等的。 從這層意義上說,霍光和霍去病在去世後,所用的稱呼應該要一樣。

但是,在司馬遷的《史記》中,對霍去病,甚至衛青的死,都是用的“卒”;但在班固的《漢書》中,對於霍光的去世,卻用的是“薨”。這又是為何呢?按理說兩人不應該有這麼大的差距。



首先,如果按照嚴格的禮儀標準,霍光也好,霍去病也好,在去世後都應該被稱之為“卒”。

因為,他們倆雖然都被封侯,但他們這個侯,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諸侯王,它只是一個享受食邑卻沒有實際封地的列侯,還沒有達到王侯的標準,所以其身份仍然只是大夫,所以死後理應當被稱之為“卒”。

但問題是,霍去病也好,霍光也好,他們在去世時,當時的皇帝都是按照諸侯王的禮儀來給他們按照。

據史書上記載,霍去病逝世後,漢武帝發屬國玄甲,軍陳自長安至茂陵,為冢象祁連山。這樣的陣勢,試問有哪位諸侯王能享受到?

至於霍光去世時就更誇張,史書這樣記載:“光薨,上及皇太后親臨光喪。太中大夫任宣與侍御史五人持節護喪事......載光屍柩以轀輬車,黃屋在纛,發材官輕車北軍五校士軍陳至茂陵,以送其葬。諡曰宣成侯。發三河卒穿復士,起冢祠堂。置園邑三百家,長丞奉守如舊法。”

也就是說,在霍光去世時,皇帝和太后都親自來參加他的喪禮,還有如此高規格的送葬之禮,幾乎已經達到天子之禮。

從這層意義上說,霍光和霍去病死後,皇帝給他們的蓋棺定論,都是諸侯王的標準。所以,正常情況下,他們兩人死後,史官對他們去世的叫法,都應該是“薨”。同樣,對於衛青也是如此。



但問題是,當時司馬遷完成《史記》的時間,是在公元前91年,這在司馬遷給他的朋友任安所寫的一封信中有提到。

這一年,司馬遷完成了漢武帝時期的歷史記載,《史記》也就此初步完稿。其中,漢武帝時期的記載,主要有三篇文章,分別是《孝武本紀》、《三王世家》和《衛將軍驃騎列傳》。

換句話說,司馬遷是在公元前91年寫的衛青和霍去病的生平記載。熟悉歷史的人應該知道,在這一年初,漢朝發生了一件非常大的事情,它就是“巫蠱之禍”。

在這場事件中,太子劉據被迫起兵造反,衛、霍兩家作為太子的嫡系,都跟隨太子起兵。最後,太子劉據被殺,皇后衛子夫自殺,衛、霍兩家也遭到重創,衛青的兒子衛伉被處死。

本來,衛霍兩家在“巫蠱之禍”中的行為,那就是標準的謀反,是要被誅三族的,但漢武帝念在他們的惜日之功,沒有擴大打擊面,只是將參與者處死,其他人罷黜爵位。

但問題是,衛、霍兩家畢竟參與謀反,站在皇權的角度來說,他們就是反賊。

也正因為此,司馬遷在這一年寫《衛將軍驃騎列傳》時,就不敢過分誇耀他們,因為當時漢武帝還沒有對巫蠱事件進行平反,所以司馬遷在寫衛青和霍去病時,不僅沒有對他們進行個人評價,還把他們編入到《佞幸列傳》,對於他們的去世,也都是用的“卒”。



三年後,漢武帝發佈輪臺罪幾詔,巫蠱之禍得到部分平反。再等到漢宣帝劉病已繼位後,巫蠱之禍才被全面平反。其後,衛青和霍去病又才得以被以“高光偉正”的形象示人。

因此,等到東漢班固寫《漢書》時,對於衛青和霍去病的去世,就都改成為“薨”。至於後來的史書,也都是按照“薨”來寫。只有在《史記》中,才有“卒”這種說法。

至於霍光,因為司馬遷完稿《史記》時,霍光還沒有去世,也沒有踏入政治舞臺的核心位置,自然也就沒有關於他的記載。

後來,霍光去世後,漢宣帝給他蓋棺定論是諸侯王,但因為他的家族謀反,漢宣帝雖然沒有牽連霍光,但畢竟是謀反行為,所以當時朝廷都不稱呼霍光全名,只尊稱為“大司馬、大將軍、博陸候,姓霍氏”。

等到漢成帝年間,霍光才被再次給予全名,並且其後漢朝皇帝幾乎世代都尊奉祭祀霍光,當然,皇帝的目的自然是希望權臣們向霍光學習,不要想著篡位。

但不管怎麼說,漢朝皇帝的這個態度,表明他們對霍光的全面認可,所以等到東漢班固寫《漢書》時,對於霍光的去世,自然毫無疑問要採用“薨”這個字。


我是趙帥鍋


在《禮記》中,有記載:天子死曰崩,諸侯死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祿,庶人曰死。

霍去病從軍數年,戰功赫赫,生前官拜大司馬驃騎大將軍,敕封冠軍侯,按照古代的禮法,他是有資格使用“薨”字的。

霍光是霍去病同父異母的弟弟,在漢武帝去世後,霍光出任輔政達成,在史書上喻為周朝輔佐周成王的周公,官至大司馬大將軍,為麒麟閣十一功臣之首,同樣可以使用“薨”字。

那麼,史書具體是如何記載的呢?

在《史記》中,司馬遷老先生如此記述:驃騎將軍自四年軍後三年,元狩六年而卒。

司馬遷去世之時,霍光還沒有去世,因此,在《史記》中並無霍光去世的描述。

在《漢書》中,班固老先生無論是描述霍去病還是霍光,使用的都是“薨”字。

那麼,為何會有這樣的差別呢?

我們知道,司馬遷老先生編寫的《史記》,號稱“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司馬遷筆下的人物,大都有著他本人強烈的感情色彩。像對項羽,司馬遷就推崇之至,不吝讚美之詞。對於像衛青、霍去病這樣憑藉外戚上位的,即便立下大功,司馬遷也很鄙視。

正因如此,司馬遷在描述霍去病之死時,用了“卒”字,而不是“薨”字。在描述衛青去世時,也一樣!

班固老先生撰寫的《漢書》,其立場相對客觀,當然,為尊者諱的現象比比皆是。既然霍去病、霍光都是諸侯身份,描述去世就都用了“薨”字。

在古代很長時期,《漢書》都被奉為史學正統,而《史記》則被封禁,列為“謗書”。


葉之秋


本質上來說霍去病的死用卒是恰當的,霍光死用薨有點僭越,不過是漢宣帝欽點再結合霍光生前的貢獻,用薨也說得過去。為什麼霍光可以僭越用薨而霍去病只能用卒呢?

原因在於古代是一個等級森嚴的社會,階級固有存在,不同的人享受不同的身份地位,不管是在生前還是在死後。根據《禮記·曲禮》記載:“天子死曰崩,諸侯死曰甍,大夫死曰卒,士曰不祿,庶人曰死。”


漢朝立國後,劉邦為了防止異性王造反,在將異性王除去之後帶領群臣共立白馬之盟,其中有一條:非劉氏為王者,天下共擊之。也就是說除了劉氏皇族外,其他的人不能被封為王,不然天下共討伐。

王等同於諸侯,異性大臣不能封王意味著諸侯的待遇大臣一般是享受不到了,自然薨與他們無緣。比如漢初唯一善終的異性王長沙王吳芮關於他的死,史書是這樣記載的:漢·班固《漢書》:一年薨,諡曰文王。

薨的下一等級卒,霍去病等人並未封王,他的最高頭銜是大司馬、驃騎將軍,因此司馬遷按照制度稱霍去病去世為卒符合法理(驃騎將軍自四年軍後三年,元狩六年而卒...其後四年,大將軍青卒,諡為烈侯。)再舉個例子蕭何被稱漢初三傑之一,位列丞相之位,他去世史書怎麼記載的呢?《史記·卷五十四·蕭相國世家》惠帝二年,蕭何卒。

按說霍光生前死後也未封王,按照法理霍光去世用卒再恰當不過了,不過漢宣帝卻並未按照法理而是特賜霍光可以用薨,除此之外他還與上官太后一起親臨霍光的葬禮,並賜霍光可用黃腸題湊史書載:光薨,上及皇太后親臨光喪...賜金錢、繒絮、繡被百領,衣五十篋,璧珠璣玉衣,梓宮、便房、黃腸題湊各一具,樅木外臧槨十五具。

這樣不合常理的恩賜除霍光外其他大臣再未享有,為何漢宣帝會如此高規格為霍光治喪,其中一個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能登基為帝全靠霍光的幫扶。再加之霍光為漢朝的延續提供了至關重要的保障等因素,霍光值得高規格對待。


歷史這點兒小細節


霍去病和霍光兄弟二人,都是身居高位,但是死後一個是卒,一個是薨?為何評價不同呢?


其實很簡單,這兩位的評價不是一個人寫的。評價霍去病“卒”的是司馬遷,評價霍光“薨”的是班固!

先說霍去病

在《史記》中,對於霍去病去世描述為“卒”,對衛青去世用的也是“卒”。除了衛青霍去病這兩位帝國雙璧。太史公對於大將路博德、通西域的張騫等大臣去世用的都是“卒”。

驃騎將軍自四年軍後三年,元狩六年而卒。……其後四年,大將軍青卒,諡為烈侯。子伉代為長平侯。自大將軍圍單于之後,十四年而卒。--《史記》

而在《漢書》中,對霍去病去世描述為“薨”,對於衛青去世也是薨。

去病自四年軍後三歲,元狩六年薨。上悼之,發屬國玄甲,軍陳自長安至茂陵,為冢像祁連山,諡之並武與廣地曰景桓侯。子嬗嗣。嬗字子侯,上愛之,幸其壯而將之。為奉車都尉,從封泰山而薨。無子,國除。--漢書

霍去病元狩六年薨。漢武帝痛惜之下為霍去病大修陵墓,不但陵墓造的跟祁連山一樣,還雕刻了許多馬踏匈奴之類的雕像以彰顯霍去病生前的武功。

在漢書中,不但霍去病去世是薨,霍去病兒子霍嬗在跟隨漢武帝封禪泰山時病故也被稱為“薨”。

我們再來看看衛青的記載。

元封五年,青薨,諡曰烈侯。子伉嗣,六年坐法免。

衛青在漢書中也是記載為“薨”,沒有疑問。

在古代,不但人活著要在各方面講究區分階層,要分出個高低貴賤來,死後也是一樣重視。

天子--諸侯--大夫--士人--百姓--奴隸這一個鄙視鏈雖然從原始社會就誕生了,但是在周朝時期才在周禮中被明確的規定了下來。

天子禮器有九鼎、音樂有八侑、都城要九雄,用的車馬弓箭都和別人不一樣。諸侯、大夫按照規格依次遞減,要是違反了,那就是大不敬、造反之罪。

這也是為什麼戰國時期被稱為禮樂崩壞時代的原因。當時的諸侯都紛紛拿天子的禮儀、音樂,根本不管禮記的約束。

但是當天子、諸侯死後還是要蓋棺定論的。在這個時候也要區分死者的社會地位。

郭德綱的相聲中說:古代天子死了叫崩,諸侯死了叫薨,士大夫死了叫卒,仇人死了叫哦耶!

雖然這是一個著名的段子,但其實前半部分說的是對的。根據《禮記·曲禮下》的記載,我們可以清晰的在死亡的稱呼上來分辨死者的社會地位、官職、爵位等情況。

“天子死曰崩,諸侯死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祿,庶人曰死”。

再回到題目中霍去病和霍光。

霍去病活的時候先後擔任冠軍侯、驃騎將軍、大司馬,死後諡號為景桓候。他的死亡應該被稱之為“薨”。

但是司馬遷作為霍去病同時代的人,對於衛青和霍去病這種憑藉外戚的身份一步登天的人不抱有好感。

而且衛青和霍去病吸取了之前魏其侯竇嬰和武安侯田蚡招攬門客,結果被按上了造反的名頭被幹掉的教訓。一心一意專門打仗,打完仗之後閉門不出,從來不和文人交往,所以像司馬遷這樣的文人也不喜歡霍去病。

在《史記》中,司馬遷就明確的表示:衛青和霍去病出身低賤,結果享受到了漢武帝不同尋常的寵信,自然是取禍之道。

君子豹變,貴賤何常。青本奴虜,忽升戎行。姊配皇極,身尚平陽。寵榮斯僭,取亂彝章。嫖姚繼踵,再靜邊方。--史記

而霍光雖然是霍去病的弟弟,但是其權勢比霍去病大多了,不但漢武帝死後一手把持了大漢帝國的權柄,輔佐漢昭帝。在漢昭帝死後,昌邑王劉賀即位,但劉賀僅僅當了二十七天皇帝,就被霍光廢除帝位,成了海昏侯。另立漢宣帝劉病己。

廢立皇帝這樣的事情,在霍光之前,只有商代的伊尹幹過。所以後來把廢立天子又稱之為尹霍之事。

而且三朝元老霍光“薨”後,漢宣帝和皇太后親臨,御賜給霍光“璧珠璣玉衣、黃腸題湊”這樣的最高等級棺槨,發甲士送靈車到茂陵……這些規格差不多是以天子的身份下葬的。

光薨,上及皇太后親臨光喪。太中大夫任宣與侍御史五人持節護喪事。中二千石治莫府冢上。賜金錢、繒絮、繡被百領,衣五十篋,璧珠璣玉衣,梓宮、便房、黃腸題湊各一具,樅木外臧槨十五具。東園溫明,皆如乘輿制度。載光屍柩以轀輬車,黃屋在纛,發材官輕車北軍五校士軍陳至茂陵,以送其葬。諡曰宣成侯。發三河卒穿復士,起冢祠堂。置園邑三百家,長丞奉守如舊法。--漢書

所以我們看到,太史公司馬遷的《史記》中,對於衛青、霍去病這樣憑藉外戚身份上位的將軍,哪怕功勞很大,也只是一個“卒”字,體現了太史公暗中的鄙視。

而在《漢書》中,班固對於衛青、霍去病、霍光等人都評價為“薨”給予他們死後一個符合侯爵身份的說法。

這一個對於“去世”不同的評價中,體現著司馬遷和班固對於霍氏兄弟不同的看法

我是以史為鑑,每天都有靠譜的歷史故事,歡迎關注。


以史為鑑


霍去病,在歷史上赫赫有名,他本是平陽縣小吏與公主府女奴的私生子,卻憑藉軍事才能和戰功被提拔為大司馬驃騎將軍,封冠軍侯;相比起來,他的異母兄霍光則沒有那麼出名,他是漢武帝託孤的輔政大臣,為漢朝中興立下功勞,最終官至大司馬大將軍。按理說這兩人都是位高權重,功勳卓著,可為什麼史書記載霍去病的死用“卒”,霍光的死用“薨”呢?

在古代,階級差異非常嚴重,以至於人死都要按照地位採用不同的說法。按照《禮記·曲禮下》記載:“天子死曰崩,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祿,庶人曰死。”以這個標準,在史書中,霍去病是被當作“大夫”,霍光則被當作“諸侯”。

霍去病和霍光在地位上似乎並沒有差距大到諸侯與士大夫的差別。那麼,是什麼造成史書的記述差異呢?其實,原因在於,記載霍去病去世用“卒”的史書是司馬遷所著的《史記》,記載霍光去世用“薨”的則是班固所著的《漢書》。關於霍去病去世,《漢書》這樣記載:“去病自四年年後三歲,元狩六年薨。”

在《漢書》中,霍去病和霍光的死,都用了本應該在諸侯去世時用的“薨”,說明在作者班固的心目中,此二人身份地位之顯赫,與諸侯並沒有什麼太大的不同。

而《史記》只記到了漢武帝時期,自然無法描述霍光的去世。所以,與其說是史書上關於霍氏兄弟去世說法的不同,不如說是《史記》與《漢書》關於位高權重者死亡說法的不同。

在司馬遷筆下,霍去病去世用“卒”,說明了在他的觀念裡,就算霍去病官職再大,也只是“大夫”而無法達到“諸侯”的標準。漢朝初年,高祖劉邦在白馬之盟曾立下祖制:“非劉氏而王,天下共擊之。”諸侯王只能是劉氏子弟。那麼,按理說作為外姓的霍去病、霍光確實是不應該使用“薨”,司馬遷在《史記》中十分嚴格的遵守了這一點。

而到了班固編纂《漢書》的時期,距離霍氏兄弟的去世已經快兩百年,隨著中央對地方藩王的打壓,“諸侯”的權勢和地位早已不如朝廷中掌權的大人物。再加上霍氏兄弟的個人事蹟實在過於卓越,班固在修史時考慮這些因素,使用“薨”字也無可厚非。

其實不只是史官,就是當朝的皇帝都已經把他們二人以諸侯之禮相待。這一結論的證據就在史書裡。霍去病逝世,漢武帝悲痛萬分,“上悼之,發屬國玄甲,軍陳自長安至茂陵,為冢象祁連山。”他調派甲士,從長安排到自己的陵墓茂陵,這樣的陣勢,試問有哪位諸侯王能享受到?

霍光則更加誇張,他作為輔政大臣,掌管漢朝最高權力多年,期間甚至還有一次廢帝另立。掌權期間,他緩和社會矛盾,輔佐幼主實現中興,位列麒麟閣十一功臣之首。

《漢書》記載:“光薨,上及皇太后親臨光喪。太中大夫任宣與侍御史五人持節護喪事。中二千石治莫府冢上。賜金錢、繒絮、繡被百領,衣五十篋,璧珠璣玉衣,梓宮、便房、黃腸題湊各一具,樅木外臧槨十五具。東園溫明,皆如乘輿制度。載光屍柩以轀輬車,黃屋在纛,發材官輕車北軍五校士軍陳至茂陵,以送其葬。諡曰宣成侯。發三河卒穿復士,起冢祠堂。置園邑三百家,長丞奉守如舊法。”

如此長的送葬之禮,其中很多甚至是天子之禮。這種情況下,還說霍光去世是“卒”,那可就是欲蓋彌彰了。這樣看來,史書上關於某人物的記述,還是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作者本人的,所以,某人在這本書上是“卒”,在另一位史官眼中是“薨”,這樣或類似的情況常常發生。其實,不管是“薨”還是“卒”,他們在歷史上的功績都是無法抹殺的。


鄧海春


在中國古代,等級制度是非常森嚴的,並不像我們今天是人人平等,從天子,諸侯,大夫,士,庶民,每個階級之間都有很大的區別,這也構成了中國古代的階級制度,而不同階級能夠享用的社會資源也是完全不同的。

等級森嚴的封建社會,禮制的使用時非常嚴格的

中國古代的爵位,分為了公,侯,伯,子,男五等,在周朝公爵的封地方圓五百里,之後每級遞降一百里,到了男爵就只能得到方圓百里的一塊封地。如果祭祀,大興土木等活動,不按照禮制來,甚至可能會引起戰爭,所以後世的史官記載一些重要的事件時,通常都會嚴格的按照一些規定來。

在《禮記》中有這樣一段記載:天子死曰崩,諸侯死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祿,庶人曰死。霍去病是西漢名將,他的官職最高的時候到了大司馬一職,而霍光是霍去病同父異母的弟弟,西漢權臣,他權勢最為鼎盛的時候,甚至可以廢立君王,霍光死後漢宣帝是以皇帝的級別將其安葬。

所以按照《禮記》中的說法來看,霍去病是被當做大夫這個級別來看待的,而霍光則是被當做諸侯來看待,從兩人的生平經歷來看,這種記載是比較合理的。另外秦始皇稱帝之後,後世皇帝死了被稱為駕崩,王爵死了稱為薨,而高級官員類似於古代的大夫階級,他們死了稱為卒也是合理的。

秦始皇畫像

為何霍光死後記載用“薨”,霍去病死後記載用“卒”?

漢武帝任命霍光為大司馬大將軍,按照漢武帝的遺詔,霍光被封為了侯爵,在漢宣帝繼位後,漢宣帝因為權力不穩,所以霍光獨攬大權,一切政務大臣們都是先報霍光,再去稟報漢宣帝,霍光還將自己的女兒霍成君嫁給了霍光,霍光功高震主讓漢宣帝十分的忌憚,漢宣帝沒有能力扳倒霍光,只能暗中培植自己的心腹。

另外一方面漢宣帝也還是很感念霍光的功勞,將其列為了11位功臣之首,即便之後霍氏謀反,霍光也沒有遭到牽連,反而在漢宣帝之後的歷代漢朝皇帝,都有祭祀霍光,並且還派有專人為霍光守墓,所以霍光的地位和王爵相似,並且是在活著時就被封為侯爵,他死了在史書中記載用“薨”是比較合適的。

霍光畫像

而霍去病他是個私生子,出身非常的卑微,而在軍事才能上,霍去病絕對是天才,他和衛青率軍深入漠北,追擊匈奴兩千多里,一直殺到了狼居胥山,在這裡舉行了祭天封禮,有在姑衍山舉行了祭地禪禮,不久之後,衛青,霍去病均被加封為大司馬,開始參與管理軍政。

雖然霍去病很受漢武帝器重,他的官職顯赫,但是他大多數時間幾乎都在四處征戰,朝中主要依靠漢武帝的依重和衛氏外戚的權勢,公元前117年霍去病病逝了,年僅24歲被諡封為景桓侯,雖然他為西漢王朝立下了汗馬功勞,但是和出身較好的霍光相比,在地位上仍然存在著很大的差距,所以史書中記載霍去病死亡用“卒”也是符合霍去病地位的。

霍去病西征雕像

我是玄坤,一個熱愛並不斷學習歷史文化的求學者,每天一點分享,期待著朋友們的關注留言,能多和大家交流學習,感謝各位閱讀,圖片來自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玄坤文史


少卿觀史,簡答。

天子、皇帝死,曰崩;諸侯王(公)死,曰薨;士大夫死,曰卒。

周初,天子封前朝四國為公爵,雖為君臣關係,見面只行賓禮,等同於諸侯王。

秦時,二十等軍功爵,最高為徹候,無王、公爵。

漢初,劉邦除給宗室封王外,亦封多名異姓王,均有封地,有國號,為諸侯王。

剷除多名異姓王后,與英布作戰,中流矢,久而不愈,召群臣,殺馬盟誓,非劉姓不得封王。

剷除異姓王前,長沙王吳苪將軍權全權交於劉邦,保住了性命和封國,世代世襲,其死後司馬遷記載曰“薨”。

漢繼秦之軍功爵制,外加白馬之盟,外姓最高爵位只能被封為徹候,有封地,無國號,與諸侯王相差甚遠。

因此,司馬遷在記載霍去病死亡時,使用“卒”字,很恰當。

霍去病弟弟霍光,為人謹慎,擅權謀,給漢武帝當秘書,受命輔佐年幼的漢昭帝,立廢漢廢帝劉賀,擁立漢宣帝劉病已,大功於社稷、百姓。其死後,漢宣帝賜天子葬禮所需物品,並帶領後宮上至太后、下至嬪妃及文武百官前往弔唁,國葬。司馬遷死後150年,東漢班固修史時,對霍光、霍去病、衛青等侯爵的死亡,均以“薨”記載。

綜合看來,司馬遷以“卒”記載霍去病之死,不但符合禮制,也符合西漢時的政治要求;班固以“薨”記載霍光、霍去病、衛青等徹候之死,不符合古之禮制,但符合漢光武帝劉秀以漢高祖血脈,繼承西漢社稷,而歌功頌德其祖宗光輝偉業的政治綱領。


少卿觀史


《禮記》記載:天子死曰崩,諸侯死曰薨,大夫死曰卒,士死曰不祿,庶人曰死。這是古代等級觀點森嚴之下的,關於死的各種分級。

那為什麼霍去病的死用“卒”,霍光的死用“薨”呢?其實這是因為《史記》和《漢書》兩位作者的寫法不同而已。



司馬遷寫“死”,除了皇帝外基本都是用“卒”,班固寫《漢書》,則把這些分了一下

司馬遷時期,可能儒家思想還沒這麼嚴重,寫書不拘一格,對於很多人的去世基本用的都是“卒”,除了霍去病的“驃騎將軍自四年軍後三年,元狩六年卒。”之外,還有不少一樣的例子。

比如衛青,“其後四年,大將軍青卒”,像《殷本紀》、《周本紀》、《秦本紀》裡都是寫“卒”,秦侯立十年,卒。生公伯。公伯立三年,卒。生秦仲。唯一不同的是秦始皇,“始皇帝五十一年而崩”。

還有漢高祖劉邦,“四月甲辰,高祖崩長樂宮”,可以說除了皇帝之外,司馬遷對其他人的去世基本都是用“卒”的。

到了東漢班固的時候,獨尊儒術的已經成為正統思想,自然要等級分明瞭。在《漢書》中,班固將霍去病和衛青合成一傳,而且用的是“薨”。

“去病自四年軍後三歲,元狩六年薨”;“後四年。元封五年,青薨,諡曰烈侯”。

所以在《史記》中,霍去病用的是“卒”,可在《漢書》中用的也是“薨”,這只是因為時代不同,而導致的寫法不同。像坊間流傳的:司馬遷以春秋筆法寫霍去病之死不尋常一事,也是不可全信的。




一貳一橙


小哥出品,必屬精品。

霍去病作為西漢漢武帝時期的重要軍事將領,在大漢擊敗北方匈奴的過程中大放異彩,在歷史中留下了濃重的一筆,但是其英年早逝,讓古今英雄皆嘆息,而霍光作為霍去病同父異母的弟弟,入宮的時候是由霍去病舉薦給漢武帝的,當時才十多歲,霍光精心侍立漢武帝左右二十年,辦事周全,從未出過一件差錯,因而深的漢武帝信任,霍光是漢武帝託孤重臣之一,也是麒麟閣十一臣之首,在其攝政期間,變發改革,引領了西漢中興,是一代名臣。



史書記載霍去病兄弟的死亡。

《史記·霍去病列傳》 :

驃騎將軍自四年軍後三年,元狩六年而卒。天子悼之,發屬國玄甲軍,陳自長安至茂陵,為?象祁連山。諡之,並武與廣地曰景桓侯。子嬗代侯。嬗少,字子侯,上愛之,幸其壯而將之。居六歲,元封元年,嬗卒,諡哀侯。無子,絕,國除。

《漢書·衛青霍去病列傳》:

去病為人少言不洩,有氣敢任。上嘗欲教之吳孫兵法,對曰:“顧方略何如耳,不至學古兵法。“上為治第,令視之,對曰:“匈奴不滅,無以家為也!“由此上益重愛之。然少而侍中,貴不省士。其從軍,上為遣太官齎②數十乘,既還,重車餘棄粱肉,而士有飢者。其在塞外,卒乏糧,或不能自振,而去病尚穿域蹋鞠③也。事多此類。 去病薨。上悼之,發玄甲,陳自長安至茂陵。諡“武”與“廣地”曰“景桓侯”。

《漢書·傳·霍光金日磾傳》:

日磾兩子,賞、建,俱侍中,與昭帝略同年,共臥起。賞為奉車,建駙馬都尉。及賞嗣侯,佩兩綬。上謂霍將軍曰:“金氏兄弟兩人不可使俱兩綬邪?”霍光對曰:“賞自嗣父為侯耳。”上笑曰:“侯不在我與將軍乎?”光曰:“先帝之約,有功乃得封侯。”時年俱八九歲。宣帝即位,賞為太僕,霍氏有事萌牙,上書去妻。上亦自哀之,獨得不坐。元帝時為光祿勳,薨,亡子,國除。元始中繼絕世,封建孫當為秺侯,奉日磾後。

在這兩部正史中,司馬遷所著《史記》對霍去病做了非常詳細的記錄和描述,而引發後世爭論的“是歲也,大將軍姊子霍去病年十八,幸,為天子侍中。”這句話,正是出自史記,班固所著《漢書》中,霍去病篇幅比較少,而霍光的篇幅則非常多,非常細緻。

那麼,《史記》中,霍去病的去世作者用了“卒”,《漢書》中,霍光的去世作者用了“薨”(hong),但是霍去病和霍光都是當朝大員,而司馬遷和班固又都是公認的治學嚴謹的大儒,為什麼會出現如此情況呢?

小哥詳細分析。


我國的殯葬文化。

自古以來,人們對於死亡總是特別避諱,人去世以後不能非常直白說“死”字,因之而產生了很多有關於“死”字的代名詞,據考證,足足有兩百個說法之多,而根據死亡年齡和逝者地位的不同,又有很多詳細的分類。

天子死亡,稱之為“駕崩”或“山陵崩”。

諸侯和后妃死亡,稱之為薨(薨亡,薨逝。)

大夫死:卒;

士死:不祿;

庶人之死才稱死。

《禮記·曲禮》:唐制,凡三品以上稱薨,五品以上稱卒,自六品至平民稱死,或者叫“亡”。

民間說法:過世、過去了、過了、去了、走了、返鄉、回去、離開、長眠、先走一步、老去、作老人、作古、千古、上西天。

雅稱:辭世、與世長辭、辭去人世、百年之後、壽終正寢(男)、壽終內寢(女)、成為故物、嗚呼哀哉、已故、作古、大去、仙逝、安眠、安息、往生(佛家語:指到另一個世界生活)、駕鶴西歸。

未成年人死:夭、夭折、短折、夭亡、殤、夭殤、早逝(英年早逝)、夭逝、天逝、棄養、夙殞、天服之殤、早夭。

敬愛的人死了(褒義詞):逝世、去世、長逝、溘然長逝。

憎恨的人死(貶義詞):掛了、領便當去、溘了(方言)、見閻王、回老家、歸西天、斷氣、數盡、完蛋、翹辮子、吹燈拔蠟、嗝兒屁著涼、一命嗚呼。

和尚、尼姑死:圓寂、涅盤、坐化。

道士死:羽化、登仙、兵解 。

天主教或基督教: 釋勞歸主、魂歸天國、榮登天國、主懷安息。



古代殯葬等級劃分。

崩 古代帝王和王后死叫崩.

薨 古代稱候王死叫薨.唐以後二品以上官職死亦以此稱之.

卒 古代稱大夫死曰卒.

不祿 古代稱士死為不祿.

殤 古代稱未成年人死為殤.

殞 古代泛指死亡.

縊 古代稱吊死或絞殺.

殪 古代稱被射死.

殂 古代泛指死亡.

死 古代平民之死亡.

通過這個對比我們可以發現,霍去病去世的時候,官至大司馬驃騎將軍,封冠軍侯,追諡景桓侯。拜相封侯是古代文臣武將的終極理想,霍去病最終被封候,而在西漢的階級等級中,天子第一,劉姓諸王第二,其他諸侯排第三。

可見司馬遷用“卒”形容景桓侯霍去病的去世,是非常合適的。

霍去病之葬禮。

霍光死後,漢宣帝與上官太后一同到場治喪,將之與蕭何相比,以皇帝級別的葬儀葬於茂陵。其葬禮上,有玉衣,梓宮、便房、黃腸題湊等葬具,以縕輬車,黃屋送葬。霍光遺孀顯猶嫌不夠氣派,將霍光生前自己安排的墳墓規格擴大。

後來,匈奴投降,漢宣帝感念以前老臣的功勞,特細選十一人,為其畫像,置於麒麟閣,而這其中又以霍光為首,漢宣帝為了表示尊重,在這十一人中,唯獨沒有寫霍光的名字,而是以大司馬、大將軍、博陸候,姓霍氏表示尊敬。

所以,班固用“薨”來描述霍光的去世,也是一種尊重的表現。



點評。

霍去病和霍光兩兄弟為漢室江山社稷立下了汗馬功勞,雖然霍光由於其妻子跋扈而在死後全族慘遭滅門,但是漢宣帝對於霍光的感情,是以愧疚和尊敬為主,古往今來,能達到霍光這個程度的,可謂是少之又少,而霍光在其權利巔峰依然能保持清醒,赤膽忠心,這在歷朝歷代都是少之又少的。


古梁鏞


都別搶,我來答。

同樣是死亡,但是在稱呼上卻有所不同,這叫古代叫做禮制。

而這一套禮制基本上就產生於周朝,從一個人死亡那一刻開始。

由於他的身份和地位的不同,就會產生各種差異,而這種差異基本上遵循的是公侯伯子男的爵位等級關係。

一直到下葬的那一刻,每一個等級的人都對應著不同的禮制。

《禮記·曲禮下》記載說:

天子死曰崩,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祿,庶人曰死。

你看,這資料裡面寫的就很清楚了。

那麼霍去病死的時候是什麼身份呢?

他官至大司馬驃騎將軍,封冠軍侯。

這個“侯爵”是漢朝能夠給予文武大臣最高的地位,畢竟王爵只有劉姓子孫才能擁有。

那麼照理來說霍去病應該用“薨”,大夫才用“卒”,為什麼要用“卒”來表示霍去病的死亡呢?

實際上翻開《史記》你就會發現,司馬遷除了天子去世用“崩”以外,其它不管是諸侯還是士大夫,他統一用的都是“卒”。

如在《周本紀》中,周天子去世,司馬遷清一色用“崩”;

二十三年,桓王崩;十五年,莊王崩;二十五年,惠王崩

而諸侯他統一都用“卒”;

二十四年,晉文公卒;三十一年,秦穆公卒;

反而是在《資治通鑑》中司馬光倒是很嚴格的遵循了這一制度,對於諸侯去世他都用“薨”:

燕湣公薨,子僖公立;韓景侯薨,子烈侯取立;趙烈侯薨,國人立其弟武侯;秦簡公薨,子惠公立。

這其中可能有一些內因,我就不在這裡深挖,感興趣的朋友可以去查閱一下。

那麼既然司馬遷把這些諸侯都用“卒”來表示,那麼也就不難怪他也要把霍去病用“卒”來表示了。

至於霍光,那是《漢書》裡記載的人物,和司馬遷已經沒有關係了。

而在《漢書》中你也會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霍光去世的時候被形容為“薨”,其實他並不是一個人享受到了這種特殊的照顧。

蕭何與曹參去世的時候也是用“薨”來表示。

光薨,上及皇太后親臨光喪;孝惠二年,何薨,諡曰文終侯;參為祖國三年,薨,諡曰懿侯

另外像張良、陳平也都是用“薨”來表示。

所以真相只有一個,霍光在漢書中能夠享受“薨”的待遇,其實就是對他的一種尊重。

而蕭何、張良這些人也是如此,由於他們功高蓋世,所以用“薨”來顯示他們的尊寵和地位。

畢竟霍光下葬的時候可是以帝王的規格被賜予漢代最高規格的喪葬等級“黃腸題湊”,而且還有玉衣,最後還陪葬在漢武帝的茂陵裡。

在古代禮制上,除了在稱呼上每個等級地位上的人使用的字眼不同,連下葬的日期也不同。

《禮記·王制》記載說:

天子七日而殯,七月而葬。諸侯五日而殯,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殯,三月而葬。三年之喪,自天子達,庶人縣封

你看上面規定的很清楚:

天子停靈七天才出殯,而且要在七月下葬;

士大夫包括庶人老百姓就不同了,三天就可以出殯,三月就可以下葬了。

而且還得守喪三年,而這也是古代需要守喪三年的來歷。

為什麼要守喪三年,而不是一年兩年呢?

孔子解釋說:

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

意思就是:

小孩子要到三歲時才能離開父母的懷抱,所以三年之喪,就是對於父母懷抱了我們三年的一種回報。

而天底下所有的人類都是一樣的。

其實這個邏輯就是說一個人從嬰兒到能走路,有三年的時間裡都在父母的懷抱裡度過。

所以父母去世的時候,就用服喪三年來回報父母的恩情。

古代服喪期間是很嚴格的。

古代服喪叫做“丁憂”,在服喪起見,服喪的人家不能婚嫁,不能娛樂,不能洗澡。

在飲食上不能飲酒食肉,夫妻雙方也不能同房,還必須居住在簡陋的草棚中。

在朝廷當官的人還必須請假回家服喪,但又是因為這個人身居高位,朝廷離不開他。

就產生了所謂的“奪情”一說,就是因為國家需要,所以免除了丁憂。

譬如王安石變法期間就曾奪情。

除了下葬的時間有規定,連棺材的尺寸古代也規定的死死的;

譬如《禮記·喪大記》記載說:

君大棺八寸,屬六寸,椑四寸;上大夫大棺八寸,屬六寸;下大夫大棺六寸,屬四寸,士棺六寸

除了棺材用的規格不一樣,古代人死亡以後的墳墓規格也不一樣。

最開始人們普遍下葬的方式是“墓”。

它是指下葬亡者以後,用土封平,然後豎起一塊標誌牌,但是不封土堆,即平地為墓。

《禮記》中說“古也墓而不墳”,就是這個意思。

今天我們去公墓裡祭祀,就會發現那些墳墓都是沒有土堆,只有一塊墓碑。

後來因為這樣祖先的下葬地點容易被雜草掩蓋,從而找不到,就催生了“墳”;

墳就是農村最常見的喪葬形式,即墓地的上面有一個聳起的土堆。

一般都是老百姓採用的多。

而冢是墳的升級版,《爾雅》解釋說:冢,大也。

說明這個冢在規格上肯定要比墳要高,比較出名的譬如曹操的七十二疑冢,這種規格的一般在古代只有有權有勢的家族才能建造。

而皇帝都是採用“陵”這種規格,具體就不描述了,基本上我們現在看到的皇帝陵墓都是“陵”的表現,氣派,寬闊,配套有房屋廣場以及各種綠化。

可見,在古代,一個人死亡也是很講究的,相比較於此,我們現在的喪葬文化已經淡化了許多。

關注【圍爐談史】,每天閱讀深度歷史內容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