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時候才會再開始分土地?沒有土地的農民還能領到土地經營承包權嗎?

農人莫小道


第二輪土地承包是從1993年開始,到1999年基本完成,也就是說當家很多農戶承包的土地是在1993-1999年期間承包到戶的,而且承包的土地有承包期限。

以耕地為例,承包期是30年,如果農戶是在1993年承包的土地,承包期30年,到2023年到期,以此類推,最晚的是在2029年到期。

現在還沒有到2023年,農戶承包的土地還在承包期內,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調整土地,既然不得調整土地,就意味著在第二輪土地承包期內也不會重新分土地。

從2023年開始,第二輪土地承包開始陸續到期,需要開始新一輪的土地延包,那麼新一輪土地延包開始時會重新分土地嗎?也不會。

因為第二輪土地承包期滿後,新一輪的土地延包是在第二輪土地承包的基礎上開展的,為了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在新一輪土地延包時,不得將承包地打亂重分,而且承包期還是30年,在這30年內,發包方同樣不得調整土地。

所以說,至少從現在到2053年的這一段時間內,基本上沒有重新分土地的可能,這也就意味著在這一時間段內,有承包地的還繼續承包自己的土地,沒有承包地的還繼續沒有承包地。

當然也不是絕對說沒有承包地的農戶就沒有機會承包到土地,因為在實際有,有的農戶進城後會選擇放棄土地、有的選擇有償退出土地、有的人口死亡交還的土地等等,這些土地還是可以拿出來分配給沒有承包地的農戶,只不過是規模較小、機會較小而已。

最後需要說明的是,土地承包經營權並不需要去哪領取,它是村集體成員依法享有的合法權益,只要是村集體成員就自動享有,不需要額外申請或領取。

綜上所述,農村土地歸村集體所有,村集體內部成員享有承包經營的權力,但是由於土地的承包期較長,加之有承包期內不得調整土地的規定,所以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不會重新分配土地,沒有土地的農戶在這段時間內,將會繼續保持沒有土地的狀態。


農村一山貨


不要了,每次抓鬮,總是離家很遠的荒地,😡交公糧時叔伯爺奶都在我家,自己十來歲老婆兒子地都分了,累個死,車送糧,那叫一個氣派!後來又分,都收了,一大家子五六口子只三個人有地,撂荒都有補貼!都他媽瞎眼了!🙄


黑狼傳說389


問:什麼時候會再開始分土地,沒有土地的農民還能領到土地經營承包全嗎?不能,沒有土地的農民將永遠得不到土地了。


第二輪家庭聯產承包制將在2028年12月31日結束。這期間,政府對每家每戶進行的土地確權已結束。土地確權,就告訴農民土地將保持“長期不變”政策。同時,也為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及”土地三權分置”打基礎。

土地確權,標明著第三輪土地承包是在第二輪土地承包的基礎上延續。(第三輪土地承包從2028年——2058年)土地將進一步確定權力的歸屬,也可以說是給土地上了身份證。也告訴你沒有得到土地確權的農民將永遠不會得到土地。



現在農村很多土地由於城市擴張,設立開發區、小城鎮建設等等因素,大片土地已經沒有了。變成了大片樓房。土地承包到期,農民那有土地可分呢。

再者,現在土地建大棚,養殖建築,土地改變用途等現象非常普遍。如果土地打亂從分,難度可想而知。是做不到的。


更重要的是,目前,由於各種因素造成土地大量開發,很多農民已經把自己的承包土地賣了,土地變成了現錢。如果土地到期從新分配,那就要分保持完好的,沒有變賣的土地擁有者。那是對沒有賣地的農民最大的不公平。也是決對實現不了的。

因此,土地承包到期後,土地不會從新分配。沒有土地的農民將永遠得不到土地。

以上均為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也想分享你的觀點。


沙塵暴5478


這時談這個問題,為時尚早。不符合農業發展,也不符合大局穩定。

一,現在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以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方式承包給家庭為單位的主體進行耕種。不存在單純的,狹義的分田到人,更不存在土地分給死人的說法。家庭在,責任制在。家庭在,責任制由後人繼承權利和義務。

二,重新分地的說法荒謬,不合理,不合法。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在當年救了農村,救了農民,救了中國。功不可沒!但事物是發展的,他不是包治百病的永遠良方。當前農村“三權分離”是這個方法的發展和繼續。不允許隨意改變。穩定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發展農業的根本所在。吵著重新分地的人,不是要去耕地,種地。而是要去吃地!他們看上的是直補款,流轉金和惠農補貼。他們以自已的農村戶口為傲。要既在外面搞錢,又要在家中分田!將土地作為無償的紅利享受。他們所追求的公平實質是不公平。為什麼後出生農民子弟不能和城鎮居民子弟一樣,成為一個社會人?當大後,幹什麼工作就是什麼成份。為什麼不可以?

如果一個家庭外遷或消失,那麼這家的承包地由集體收回,可重新承包給有耕種能力和耕種決心的農戶。也可集體轉包或流轉。因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是一個相當長的歷史時期,所以不允許推倒現行的責任制重新分地。今後會經常確權和小範圍調整。不會重新分地,別妄想!以此題而擾亂社會者,必不得人心!大家政治上要和黨中央保持一致。

三,農民子弟要發憤,要跳農門。不要想繼承鄰家大爺的承包地。

農民子弟的成長導向和投入,責任在父母。要在教育上多費力量,讓孩子長大後跳農門。成為有知識,有文化的勞動者。農業的出路在機械化和科學種田。農村的出路在實現大農業。農民子弟應以新的身份返回農村為榮。以不作為,好吃懶做,專等鄰家大爺死後去繼承承包地吃補貼為恥。明白什麼是出息。


王其330


一家8口人,老兩口,6個兒子。一家人共種8畝地。長年靠這8畝地生存。等10年後分家。這一家己成16口人,怎樣分呢?

老兩口說:“不管誰家人多人少,按人平均分地,每人半畝”大家聽後,誰都沒意見。

同村,另有一家人,也是8口人,老兩口,6個兒子,也有8畝地。也是長年在一塊過日子,但不同的是,兄弟6人沒有都依靠6畝地過日子,大兒子用自家的車跑生意發財了!二兒子上學做官了!三兒子做生意有錢了!就剩老四,老五,老六,老兩口,種著8畝地過日子。等10年後分家也成16口人,他家又是怎樣分家呢?

老兩口說:“老大,他哥仨共8口人,你們都有錢不分給您地了!老三,小哥仨,還有我們共8口人8畝地。每人1畝地,以後就長期種吧!





勞動人民同志


什麼時候才會再開始分土地?沒有土地的農民還能領到土地經營承包權嗎?

經過2018年的土地確權以及土地承包期延續30年的政策,很多未分到耕地的農民朋友都想知道什麼時候能再次進行土地的承包和分配。但是我想說的是在二輪土地承包到期之後很難進行土地的再分配和承包的。

沒記錯的話是2017年的十九大會議吧,確定二輪土地承包期順延30年,維持土地承包關係長久不變。二輪土地承包是1997年,30年承包期就是到2027年,在順延30年後就是2057年了。如果您想在承包土地的話可能需要在38年之後了。不知道您那時候的身體狀態和戶口情況會怎麼樣?那時候您還有承包土地的想法嗎?

經過2018年的確權,對村民承包土地進行“三權分置”。確權確定的是村民的承包權和經營權。而且確權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上也有承包期的標註,在二輪土地承包期到期之後只需要更換證件在延續30年之後就可以了。這也就是說,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現在經過土地確權的人還會繼續承包30年。而國內的耕地是有限的,耕地紅線也從18億畝縮減到15.5億畝,這也就意味著有可能確權後剩下的耕地可能都不夠新增人口分配的了。

因此,農村新增人口不在分配土地不僅僅是政策的原因,和國內耕地數量的減少也是有關係的。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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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沒有土地的農民何時能得到土地,死去的人幾十年中還有土地種,死人去種地,死人還照樣吃國家補貼的好政策,這在農村幾十年中已經是見怪不怪了。

活著的人無有土地可種,死去的人無人耕種,什至出現了拋荒,這顯然是不付合常理的,但是在國家強有力的政策裡,並沒有把士地的分配權力定死就是永遠這麼規定的,裡面有強有力的詳細解說,為什麼有的地方不去按裡面的細節解說執行呢,偏要找對自己有利的去強制執行呢?而不顧別人的利益呢?我認為這是地方小權力的保護主義起著作用,也就是農民說的土政策,這是一種嚴重損害國家形象的一種做法。也是對我國的糧食安全生產的不服債任,這種情況我認為應該糾正,使活著的人有地種,能夠享壽到國家的真正好富民政策,不能讓那些死去的人在陰曹地府在享壽人間的富利,這顯然是對活著的人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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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才會再開始分土地?沒有土地的農民還能領到土地經營承包權嗎?這問題問得不是很靠譜,觀念需要改變。如果機關企事業單位的人問起什麼時候分房子,我還能拿到福利房子的鑰匙嗎?我們一定說這人是來自火星的吧。之所以這樣打比方沒有別的意思,過去的已經過去,怎麼能夠重來呢?

農村第一輪土地承包開始於80年代,按人口以家庭為單位把集體土地分到農戶,因為剛剛開始承包,各方面想得比較周到,村集體預留了部分機動土地,隨著人口的增減適時進行調整,但也出現一些問題,人口增量較多的村莊,新增人口分得的土地會比原有人口分得的土地少些,引起增人口戶的不滿。

到了98年,第二輪土地承包開始,這次期限是30年,大體都是到2027年,也是根據現有人口以家庭為單位把土地分下去,有了上次的教訓,十幾年都不好操作機動地,更不要說是30年了,所以就沒有預留下機動地,從98年到現在,不管是哪家人口增減,承包的土地都沒有調整,除了那些因建設被徵地農戶,其他農戶的土地數量沒有發生變化。

根據現行政策,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也就是到2057年,並且規定了“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穩定政策,不會因為農民進城購房落戶而收回土地承包權。

土地承包初期,農民迅速的解決了溫飽問題,隨著時代的發展,產業化的不斷更新,農民漸漸的富起來,他們緊跟農業產業的步伐,頭腦靈活、捨得投入,逐漸用自己的承包土地賺錢養家,假如哪天打亂重新土地,他們將去向何方,誰來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當然,產生重新分地的想法也可以理解,畢竟有很多人口少的卻種著多個人的土地;一些進城務工經商的農戶已經全家落戶城裡,卻把土地流轉出去賺錢,況且他們還不缺錢。那些土地被徵用的和淨增人口的農戶這種想法最多。

到了2057年以後,如果你真的想要分到土地,按現行政策還是有這種可能的,但也僅僅是如果,以後的事誰會說的明白呢?


奮鬥幸福515


阿洪認為,未來30~60年內,國家收回土地打散重分的可能性極小,沒有土地的農民將長期分不到無償的承包地。

首先、政策法規決定了土地承包關係長期穩定不變。

從1982年將土地承包到戶後,到現在將近40年國家沒有重新分過土地。中共十九大明確指出,我國土地承包政策將保持長期穩定不變,將在第二輪土地承包關係的基礎上再延長承包期30年,也就是說,第二輪土地承包期於2027年12月到期後,將延長到2057年,這三十多年的時間政策已經明確了是不可能重新分土地的。

其次、2057年後重新分土地的可能也小。

2019年修訂了《土地承包法》,此法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30年,承包期屆滿後再延長30年。也就是說2057年第三輪土地承包期到期後還要再延長30年,第四輪承包期將延長到2087年。《土地承包法》第27條28條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不得調整承包地。在承包期內收回土地打散重分法律政策都是決不允許的。



再次、農村宅基地上市和承包地流轉決定了未來長期不可能無償分土地。

《土地承包法》規定,允許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同一村集體範圍內成員之間有償轉讓。《土地管理法》規定,從2020年起,允許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交易。大家想,這些承包地和宅基地進入市場交易後,購買土地的人是必須要長期受到法律保護,買了土地的人不可能拿出來分,賣了土地的人不可能還想分土地,農地入市決定了將長期不可能無償分土地。



沒有土地的人還能領到土地承包權嗎?

上面說了,無償分到土地的承包權基本不可能,但政策允許土地依法流轉和買賣,沒有土地的人可以通過花錢從別人手中有償購買土地,依法購買的土地是可以過戶確權登記的,將購買的土地過戶到自己名下,就等於拿到了土地承包權和宅基地使用權。

總之,土地承包政策保持長期穩定不變,加上承包地流轉和宅基地上市,沒有土地的農民未來無償分到土地的可能性極小,但是可以通過有償獲得土地承包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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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粑兄弟


這一輪土地確權已經結束了,沒有土地的農民,在這一輪土地承包期內就領不到土地了,希望只能是寄託在下一輪土地重新分配的時候了,所以,沒有分到土地的農民朋友們,只能是出去打工,或者在農村自己創業了!

土地分配的原則,是不添不減的原則,就是在這輪土地承包期內,你分到了土地,你就可以一直承包到下一輪土地承包期的,你沒分到土地,你在這一輪的土地承包期就不會再分到土地的,你只能等到下一輪才會分到土地的!

這一輪土地承包期到2027年結束,如果這樣的話,到了2027年的時候,如果你是農村戶口的,你就一定能在你戶口所在的農村分到土地的,這一點是沒有疑問的,而且根據土地承包分配的精神,在2027年以後,土地承包期是要延長30年的,也就是說,2027年以後的30年,土地承包的辦法還是繼續會存在的!

所以,在這一輪沒有分到土地的農民朋友們,或者是在這一輪土地承包期後出生的農村的孩子們,在2027年的時候,只要你們的戶口還在農村的話,你們都是可以分到土地的,就怕到了那個時候,你們都進了城,都變成了城市戶口,那樣你們實際上已經在城市生活了,你們也脫離了農村,土地也只能分給還在農村的那些農民朋友了!

所以沒有分到土地的農民朋友們,你們的戶口還是農村的,那麼你們就只能在2027年可以分到屬於你的土地了!

感謝您對從善如劉三農問答的關注和支持,歡迎您的評論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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