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出首付,男方要求女方出家电,女方要求房产证加名字才买家电然后结婚,合理吗?

qzuser267156322


不合理。婚前给男方首付的房子加名字要缴税,浪费钱。婚后男方首付的房子女方其实是加不了名字的,因为银行不让。婚姻法规定,俩人共同还贷,贷款部分女方有份,如果离婚,房子归男方,加不加名字都改变不了。所以说是谁的就是谁的,加名字没有意义。家电应当俩人买,一人一半,公平。男方求娶或者女方求嫁,表示诚意的,可以自愿多出一点。


the_real_one


我女儿十月底刚刚结完婚,男方首付款买的房子,130平米,男方和我女儿谈对象时候就说了结婚后写上我女儿名字,我女儿明确说,不用写了。装修费男孩家出的,男方给我家15万彩礼钱,我一分没要,都让女儿带回去了,我家陪嫁一辆27万的车,我买的家电,电视机,热水器,空调,我给买点锅碗瓢盆和厨房家电,还有窗帘,现在小两口过的非常好,婚后经济大权女儿在握,我和亲家也非常融洽,隔三差五我给亲家带去我做的泡菜和西点,亲家也常常给我家带各种吃的,两家人还一起出游,我和女儿说,两口子好好过日子,啥都是你的,不好好过日子,啥都不是你的,我家从没惦记过人家买的房子,女儿领结婚证前一天评上教师希望之星,办婚礼的头一天评上中级职称,双喜临门,亲家对我女儿很好,天天让女儿去她家吃饭,女婿工作也非常好,小两口比翼双飞,我不认为写上女孩名字就有安全感,女孩自信,工作努力,人家自然把你当成宝,安全感来自自身修养和经济独立,女儿和女婿都是独生子女,我们百年之后两家人共四套房子不都是小两口的吗?为何男方买房非要写上女孩名字呢?我认为没必要。婚后夫妻共同还房贷,就是离婚,法律规定你该分多钱是多钱,房子也不可能归女方,如果还没结婚就惦记男方家房子,靠别人房子得到安全感,是件可悲的事情,让人瞧不起你。


乐在其中g


我觉得在做生意,结婚两个人不就是一家人吗,五年前我当时彩礼要了28000,房子是老公婚前买的,说白了就是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可是装修我们家添了30000,房子里所有的家具,家电都是我买的,婚后,我爸爸在外地又买了两套房子,我家就我一个孩子,全都落在我名下了,我们一家人,包括我爸爸妈妈,公公婆婆都和和美美的,从来都没有红过一次脸。


木子童3312


我是女人,将来会是婆婆。。我跟我老公都想过以后的婚房问题,我们是打算在他大学期间给他买套全款房。。至于以后找老婆,如果女方介意婚前房子或者要加名字,我会另外出首付给他们再买,当然会加上女方名字的,毕竟后期还贷是夫妻两人。。婚前房产只是给孩子一个后路保障。。男女都是一样的。。如果我是女儿,我也会买个婚前房产给女儿。。


花兒一朵川大大


几年前在同学屋头切耍,同学说过这样的话;二天,我女娃子结婚的话,我先把房子给她买一套,那个属于她自己。要不然我就给钱给她自己安排。我才不的像有些家庭,男方出钱买房子,女方出钱搞装修,到时候离婚社,我们女方不可能切把墙上的砖啊板板啊抠下来社。当时听到我们几个笑腾咯啊。我个人觉得要让当代的婚姻幸福真的有点难。男方不的车房彩礼存款,女的不愿嫁。女的嫁到男方切咯,要不就是和老人婆合不来,要不就是为了材米油盐小吵小闹,婚姻经营不到两三年。抖音短视频看到的这个是离婚的那个也是离婚的。离婚之后二婚比头婚幸福的,还有啥子四五十岁离婚的女人还找比自己小得一轮多的头婚男人,还喊话前夫,离开你,我被宠成咯公主。我不是酸哈,个人觉得,婚姻是两个大家庭的事,不要耍几天朋友对上咯眼马上就结婚(闪婚)不要结婚才几天又因小事又离婚(闪离)这样的闪婚闪离对双方家庭都不好。婚姻是神圣的,它不是儿戏。婚姻不是交易,婚姻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祝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不要因为彩礼钱不够买不起车和房而劳燕分飞。结咯婚就要对另一半负责,对家庭负责。(不喜欢的请勿喷)


丑大婶丑咯


名字也不要加了,家电也不买,婚么能结就结不能结就不结,千万别和算计的人一起过日子,耗不起的,会让你心力交瘁,自己存钱买个哪怕小点的房子,婚后自己挣了工资还房贷,也不至于会被吵架时候一句这是我家我买的房子,而让自己无处可去,我是深受其害,


五小莫


该加 我第一次见我婆婆她说她家没钱 我结婚是什么都没要 后来发现不是那回事 你不要婚后人家说你贱 将来我的闺女 招女婿 有一万 给一万二 有10万给12万 有100万给120万 要的不是钱 是你为了娶我闺女付出了百分之120的努力


泊雅珠宝 清货 秒杀号


这就要看人了,我培养了一对双胞胎女儿,都是双学历,一分钱都要她们出嫁我还给了钱让她们买电器,房子我根本没过问,现在生活的都很都幸福!收获了三个外孙,孩子幸福就好,过分的计较了,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人呀要活的轻松一点!


桃妈49


女方的要求完全合理。

在回答问题之前,我先声明一下,本人是男方家长。但是我觉得这个问答里的男方太过算计,对女方缺少诚意。所以忍不住想说几句。


问题中提到,男方婚前出首付,要求女方购买家电,这个方案听上去貌似很合理。可是细想一下,好像又有哪里不对劲。让我们来分析一下,这是个什么情况。就是说,男方在结婚前付了首付买下婚房,但是这个婚房的房产证上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与女方没有半毛钱关系。

既然男方出了新房的首付款购买了婚前财产,以后的按揭费用貌似也是男方自己每月从工资中抵扣。不过,男方在购房上所花的钱都不会白花。因为随着时间的流逝,男方的房产也在不断增值。


女生就不一样了。男方要求她购买家电,现在的大家电价格并不菲。要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大家电会不断损耗,价格逐年下降,直至为零。女方的付出也随之消失。一升一降之间,已经完成了财富再分配,已经看到了不公平。

如果男方的房贷是父母或男方自己的公积金偿还,那还能稍微理解。但是男方分明是想在婚后用自己的收入去偿还自己的婚前房产贷款。可是男方应该知道,婚后夫妻的收入应该是家庭共同财产,就是说,男方是在用夫妻的共同财产去给自己的婚前财产还贷。


这意味着,很可能结婚后的10-30年间,女方辛辛苦苦忙碌一场,挣的钱全转身贴补给了男方的婚前财产,自己最后却是一无所有。男方的这般操作,让我隐隐看到了那些横在女方婚姻之路上的九九八十一难。

真是嫁人如投胎。女方是冲着结婚去的,男方却在哐当哐当地敲击着计算器,看能不能把女方的骨髓也敲下来。想想还是有点寒心的。还没结婚,这份感情已成“鸡肋”。只想说:人性,真的经不起考验。


所以说,我认为女方的坚持是有道理的。面对一个还没结婚就已经开始算计她的男友,她有权利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实在谈不拢,一拍两散也未尝不可。不信找不到一个厚道一点的男人。

这里是“于小鱼有话说”情感号,希望我的回答能让您满意!


于小鱼有话说


男方很会算计,车子,电器等属于消耗品,房子属于不动产,而且还会升值,仅仅付了首付款,婚后按揭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只加男方名字,显然不合适。早些年有个案子,婚前男方首付买房,婚后男方工资还按揭,女方工资养家,房子只写男方的名字,后来离婚,女方什么也没有。幸好这家女方也不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