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结婚时给了女方彩礼,结婚不到一年女方提出离婚,那么彩礼该怎么处理?

益母草8一生态与文化


结婚三个月内离婚,退还百分七十。

三个月以上,一年之内,退还百分五十。

一年之外,两年以内,退还百分三十。

怀过孕会被削弱彩礼,生过孩没得还彩礼,同居两年以上也没得还彩礼。

到法院打官司,前提是举证!有事实,没有证据,彩礼同样没得还。

8万彩礼,在证据确凿下,最多回本4万(能不能达到还是未知数),再算上请律师费用,钱给了律师当劳务费,一分都回不到自己口袋,相当于只主持了个公道给你,白忙一场!

并且,每个法官对彩礼的三观是不同的,遇封建式法官,你基本血本无归(因为封建规矩付了彩礼婚姻买断,还想要回?),但遇明事理的法官会判按比例返还给你(因为现代社会根本不存在买断婚姻一说,买不断当然要退还部分彩礼)。

全部要回彩礼不可能,法院是考虑女方离婚后的社会评价度,多少会倾向女方。

大哥,您就躲被子里哭吧,哭完也许心情会好一些,吸取教训不娶彩礼女,重新振作!


乔先生166937861


我媳妇的闺蜜订婚要6万6,结婚时又要个8万8,最后她娘就给了几床被子,我问为什么给那么少?媳妇说闺蜜有个弟弟,留着钱给弟弟娶媳妇盖房子那!闺蜜的姐姐也是这样的。到了婆家闺女不得日子过,怀孕了想吃个苹果就不给买,她让我媳妇给她买点送去,到最后男方喝多了两人吵架,把那个闺蜜推下楼梯摔流产了。我说那还不离婚?媳妇说:闺蜜也走娘家几月,最后她老公认错又回去了,又怀了孕,现在在医院里两天了生产,我说开刀呀?她婆婆不让,花钱多,就该这女人受罪,娘家妈不管女儿死活了,要了钱,卖了女儿,她女儿天天在婆家受气,听说这是个女孩,还得要,不生儿子她婆婆绝不罢休…要彩礼要彩礼到最后受罪的还是你女儿,不跟人家陪送回去,你想你女儿能有地位吗?在说你要和男方离婚,男方说你把我的钱给我就离,不给就别想离…


美丽的心灵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国家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在三种情况下,赠与人还是可以主张要求女方退还已经支付的彩礼的: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又离婚,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离婚后,衣服以防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

通过上述法律,我们可以看出,如果你符合这三种情况,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但是如果不符合,要求返还彩礼的时候,就不一定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

但是对于彩礼这个问题,因为涉及到夫妻之间的生活以及时间长短问题,所以法院也会考虑实际的情况,比如双方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是确实共同生活了很长时间,那么这种情况下,是不是一定就返还彩礼呢?还有就是双方虽然登记结婚,但是确实没有共同在一起生活,那么这种情况下就一定不返还彩礼吗?所以这也不能一概而论,关键是要看当事人能否提出合理,并且有效的证据。

总之法院会考虑夫妻之间生活的长短,以及对于婚后彩礼是否已经共享或者花掉?还有就是一方是否有故意骗取对方彩礼而不打算缔结婚姻的这种情况,来综合进行判断。有的情况下,虽然不是很符合法律的规定,但是法院也会判决适当的返还彩礼,或者完全的不返还,这都是有可能的,所以关键还是要看当时的实际情况,以及证据情况。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任律师工作室


介于这种情行,男方为了结婚化了8万块钱作为彩礼,在婚姻法上是没有彩礼规定的,实属女方以婚姻关系向男方索取钱财,一年不到就要离婚,只要男方无任何过错,其女方坚持离婚,视婚姻当儿戏,那么,你把婚婚当儿戏,

本人在这里也可作为戏言说之,这种形为也有点像是买卖关系,一方愿买,一方愿卖,只要一方付了全款,一方交了货,那么卖买关系成立,不可反还,如果一方要坚持反还,那么,也要通过买卖双方达成一致意愿,也就是卖方不想卖了,要求买方退还物品,买方可提出要求,卖方必须要服从买方的要求,才能达成一致,才能退还,介于这种卖买关系的反悔纠纷,本人作为傍观者,给你们双方建议望其买卖双方进行采纳。意见如下。

跟据买卖双方在购买前的约定,卖方是自愿将自己爱女以8万元卖出,买方也愿意将此女买入作儿媳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继承家业,在使用此女过程中,不得打骂和折磨,买方应按合理的方式进行使用,各方面给予优穗和照管。若有不按上述约定,卖方有权要求买方将爱女退还,并不会支付买方所造下的经济损失,若买方无上述过错,若卖方反悔,退还8万元,并支付在买方家中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卖方觉得此女身价不止8万,要求买方退还或者加价不成立,由于买卖关系已成续一年,在这一年时间的使用过程中,买方是按卖方要求进行合理正确的方式在进行使用,并无任何过错。况且是卖方反悔,错在于卖方,并要取得买方的同意,并达成一致意见,卖方将原8万现款退还买方,并再支付此女在买方家一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照管费共计一万元。

若买卖双方对傍观者劝解意见不予采纳,只有买卖双方上至法院进行判定。

上述此文实属戏言,不得认真,望其评论者凉解和正确对待。觉得本傍观者调解公正合理。可在下方加以评论和点赞,若有牵涉到自身利益,望其评论时站在公正立场上加以评说,不得以自私己见表露丑恶嘴脸,以免招来公愤。

此文章是站在反制以婚姻关系变相索取男方钱财,推崇旧封建统治时遗留下来的恶习,把当今社会的新时代青年造成不该有的痛苦,其行为人人痛之,希望爱好婚姻的和为婚姻的受害者点赞和转发,传递正能量。


平平淡过一身


首先彩礼不是给卖身钱!彩礼是表示对女方的尊重。是下聘礼!


如果男方对彩礼如此计较,问题多般是出在男方了,好像出了彩礼给女方,女人从此就卖身为奴了!于是心中便有了讨来的老婆买来的马,任我骑来任我打的念头,但现在男女平等的思想早已深入人心,谁受得了这种鸟气,不离婚才不正常了!

和男方婚后一年才提出离婚,已不属骗婚,纯粹是感情不和了,而且仅为了区区八万块彩礼就要把黄花闺女的名声弄成个二婚女的名号,谁也不愿有意这样作贱自己的!职业骗子除外!



一年以后离婚,彩礼已属赠与性质,就不用再去想了!


五音山人1


这位朋友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对于您提及的结婚不到一年女方提出离婚,彩礼怎么处理的问题作如下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关于彩礼问题

离婚后该怎处置彩礼,首先就是要判定彩礼的性质,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婚前个人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可知,婚前所得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彩礼归属问题,要根据彩礼交付的时间才能确定。如果彩礼是婚前交付给女方的,那么该彩礼应当认定为女方的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该彩礼是婚后才交给女方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指的婚前、婚后以《婚姻法》为标准,根据婚姻法第8条规定,男女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所以在现实中只举办婚礼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结婚,也就不能作为区分婚前、婚后的标准。综上,如果彩礼是婚前交付女方的,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男方无权追回该彩礼。如果彩礼是婚后交付给女方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就彩礼协商分配。

2.判断出彩礼的性质,再来探讨一下什么情况下应当返还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可知,具有下列情形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对于“生活困难”《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7条做出明确规定,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即男方在给付彩礼后,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很显然题主不符合上述情形,不能以此要求返还财产。至于骗婚问题,结婚一年离婚,很难认定骗婚,也不是闪婚闪离,有困难,很难证明。所以还是根据法律要求,确定彩礼是否为共同财产。最后祝您生活愉快。


律小白


一、关于彩礼

彩礼,其性质其实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原则上来说是不能要求退的,但是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在三种情况下,赠与人还是可以主张要求女方退还已经支付的彩礼的: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又离婚,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离婚后,衣服以防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

题主所说的情况如果并不在上述三项规定之中,一般来说是不能主张退还彩礼的。但是,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实务中也会有一些案例判决适当返还一部分的。可以试着主张一下。

二、共同生活不到一年,女方就提出离婚,女方就是骗婚?

要证明对方是骗婚,你至少要证明对方存在欺骗你以缔结婚姻并骗取财产的行为。

并且常规的骗婚是什么样的?从相识到结婚再到离婚一般都是坐着火箭的速度发展的,真的是骗婚的多半你的蜜月期还没过完就被提离婚了。比如典型的翟欣欣,相识到离婚都是三个来月完成的。甚至于更多的骗婚都是钱到手立马跑路,谁还会真的跟你生活大半年多。所以,有的朋友说骗婚的,我觉得这个可能性不大。

三、离婚的原因

离婚的原因,现在虽然没有办法帮你要回来彩礼钱。但是如果证明了离婚是女方自己存在对婚姻不忠的行为的,可以让对方少分这一年来的共同财产,也算是适当止损吧。但是自己也有问题,就不要打这个主意了。

不过说个题外话,已经结婚生活过这么长时间了,这时候离婚再来计较这点彩礼合适吗?男方自己也要想想自己的问题。虽然八万乍一看不少,但是作为结婚彩礼,这放在中国绝大多数省份都是比较普通的水平而已。已经共同生活后再离婚连之前的这点彩礼都要去算计的也不多见。好聚好散吧,不要让别人就这点钱就看透彻自己贪婪吝啬的本性。


刘辉律师


那当然是退不了的了,除非能证明女方是骗婚,两人未领证或未实际同居,又或者是男方为了彩礼钱已经倾家荡产,否则彩礼都是要不回来的。那怎样才算骗婚,什么样的婚姻维持了一年还能要回彩礼呢?干巴巴地阐述没什么意思,我来说个比较奇葩的案例吧。

小伙小胡认识了女孩小丰,两人是经小丰的姑妈介绍认识的,认识不久便按当地的风俗订了婚。订婚之时,小胡给了小丰家六万元彩礼,而订婚之后,小胡还要为小丰购置价值三万两千元的金器并且给了小丰两万元的大红包。这还不够,结婚时小胡还需按当地风俗给小丰的亲戚包红包。


因此为了结这个婚,小胡前前后后花了差不多二十万。按说这么“大手笔”,媳妇嫁过来应是心满意足好好过日子的,结果小丰仅在婚礼当天与小胡同居了一天,之后便回了娘家,一回就是十个月。这十个月间,小丰仅与小胡见面了几次,从未同居,见过了便走,小胡十分失望,不想再联系。而毫无联系的结果,就是小丰在小胡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外地生了一个女婴。

小胡“喜当爹”,希望能找小丰问明白,但小丰拒绝任何形式的联系。在无奈与绝望之下,小胡向法院提出请求离婚以及请求做亲子鉴定,并要求小丰一家归还十一万两千元彩礼。


小丰对离婚无意见,但却拒绝做亲子鉴定和退还彩礼。而法院经过多方取证,也证明了孩子的血缘关系存疑,二人确无夫妻之实,夫妻感情破裂,小丰亦有骗婚的嫌疑。因此,法院根据以上几点,准许两人离婚以及小胡要求退还高价彩礼的请求。

现今结婚不易,彩礼高昂,但上述案例仅是个例,因为像小丰这样的骗婚是一定能将高昂的彩礼追回的。但是根据我国的婚姻法,只有以骗钱为目的的结婚才算是骗婚,别的例如骗对方结婚好有人做家务、假孕骗对方结婚诸如此类都不能算是骗婚。


其次,如果两人并未领证,或者并未同居,或者男方为了支付彩礼钱已经倾家荡产家徒四壁的,也是能请求追回彩礼的,但是也需要发票、取钱证明等的实证,证明彩礼金额确是高昂,不然也难以追回。

在此也提醒各位,婚姻不是儿戏。

在没有充分了解过对方的情况下,还是要保持一份警惕的心。


关注我,有什么法律问题都可以问我,一定会回复!


法律故事汇


[流泪]现在结婚彩礼越来越多了,以至于一些人骗婚。是不是有骗婚的可能,需要一些证据。如果说是因为其它因素,可以酌情处理。

——对于有骗婚性质的有以下办法,不妨试试。

1:一般的情况下按金婚的年限计算。就是五十年。八万元除五十年,算出每天多少钱。扣除她一年的时间,可以具体到多少天。这样算出来还剩下多少钱,剩下的钱都是你的,直接给她家要吧

2:如果有恶意的骗婚行为,可以离婚,必须退一部分彩礼,女方以后再婚还要彩礼而男方再婚还要出彩礼,要回一部分彩礼原则上法律是支持的。

3:找当处的媒人出面协调,争取要回一部分彩礼。

——如果婚姻出现其它问题,特别是男方这边的问题,彩礼就不要去要了。

1:暴力问题,如果出现暴力问题,就不要再考虑彩礼分割了。

2:婚外情,如果男方有婚外情也不要考虑了。

3:其它问题等。

[呲牙]如果没有什么大的问题,最好摸清是什么原因导致的,问题解决了就可以了。不要因为磕磕碰碰的小事就离婚。


邯山刘居士


这种情况男方想要拿回彩礼是非常困难的,除非他能证明自己家因为支付彩礼而陷入贫困。

如题所述,结婚以前男方向女方支付了巨额彩礼,女方才心满意足地同意结婚。男方本以为如此一来就一劳永逸,彻底买断了女方婚姻,从此以后都能高枕无忧。谁曾想,结婚不到一年女方就提出离婚,男方顿时感到心灰意冷,同时觉得强扭的瓜不甜,于是便同意离婚,只不过要求女方归还彩礼。

那么,女方是否应该归还彩礼呢?只能说男方想要要回彩礼是非常困难的。因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男方仅在三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详如下述:

  • 男女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的;
  • 男女双方虽登记结婚但确未同居的;
  • 男女双方虽登记结婚并已同居,但男方因给付彩礼而陷入贫困的。

并且,以上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要以双方离婚为前提条件。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综上所述,除非男方能够证明这一年里女方没有和他同居,或者他因为给付彩礼而陷入贫困的,否则便很难要回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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