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2月8日后复工 泸州市住建局就疫情防控做出系列工作部署

记者从泸州市住建局获悉,结合全市建设行业实际情况,泸州市住建局就建筑工地、物管小区、房地产市场、城市公园管理等相关事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在建筑工地管理方面,推迟复工复产时间至2月8日以后。加强湖北籍工人或管理人员管控,各项目的湖北籍工人或管理人员已回湖北的,立即通知其不得回泸,直到相关部门解除警戒为止;湖北籍工人或管理人员回到项目工地的,务必报告并督促其到属地政府部门登记,按要求接受当地卫生部门医学观察。

在物业小区管理方面,结合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工作重点制定专门的防范预案,细化防范措施;散发宣传单和健康科普手册,做好防范宣传;严格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在物业管理区域开展卫生大清理、大整治行动、除“四害”行动,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收集箱;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消毒处理;强化员工教育培训,做好员工自身防范工作。

在房地产市场管理方面,完善开发项目售楼部(包括外设宣传场地)防控设施,坚持做好现场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防疫器材和设备配备到位。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收集箱,及时回收废弃口罩。

在城市公园管理方面,暂停开放泸州市植物园,其他城市公园暂停集体性、群体性(如:广场舞、坝坝舞)、经营性活动;通过散发宣传单、健康科普手册等方式,对进园市民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为确保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措施落地落实,泸州市住建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立办公室、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组、物管小区和售楼部疫情防控组和城市公园疫情防控组四个工作组,督查落实防控工作。相关科室、基层单位分别组建巡查督导组,加强对建筑工地、物管小区、售楼部和城市公园等重点区域的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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