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大田地建房,繳納耕地佔用稅後能辦理宅基證嗎?

微生農墨


如果認為在農村耕地上可以建房,只是把耕地佔用稅交上就可以了,有這種想法可真是太可笑了。不知道大家懂不懂得什麼叫做耕地佔用稅,這個稅種可不像個人所得稅,消費稅、增值稅那麼好交,換句話說,並不是你想交就能交上的。首先的前提是在國家允許的範圍內,在耕地上建房才需要交,之所以會設置這個稅種,也是為了通過增加稅負保護耕地,不是方便個人隨意佔用耕地建房的通行證。



耕地佔用稅是在獲准佔用之後再交,跟咱們建農房不一樣。大家肯定也都知道,基本農田是不可以建任何東西的,別說農房了就算是大棚、豬圈等等也不可以,至於耕地,如今我們的耕地面積越來越少,為了保護耕地,保障農民耕種的紅線不被突破,也是想方設法的減少其他佔用,保障耕地面積。

在耕地上隨意建房是不被允許的,可能沒等建成就已經被停工,農民要想建房子,必須得在獲准得到批示的宅基地之後才可以開始建,否則不管你交什麼稅都不可能辦下土地使用證,想交錢都交不上。也就是說想要建蓋樓房的,是要在宅基地上建,而不能在普通的耕地上建。


所謂的耕地佔用稅,雖然也是在佔用耕地建造房屋的情況之下進行的,但一般是符合城市發展需要的,而不是為了自己家用來居住的。正常來說,到了適婚年紀之後,都是向村裡提出申請,申請劃分宅基地,如果在村裡沒有宅基地可以用來建房,那就沒有辦法了。要麼就是到城市去買樓房,要麼就是流轉同村其他人的農房居住使用,總之是不能隨意的用耕地來建房。

大家在建蓋農房的時候,一定要搞清楚當地的政策,不然即使蓋起來了,最終也要被拆除,而這部分損失只能是由個人承擔,現在蓋個房子都得十幾萬,可不是一筆小數目,也是要比較慎重的。


一品小十六


對於現在嚴查,佔用農田的宅基地住宅建築,以及嚴厲打擊這樣佔用農田的行為。現在還想到這個,繳納佔用稅之後就能夠辦理,真的是非常天真而且可笑。

但實際上每個地區的政策不一樣,所出現的問題也是不一樣,所以針對於這個問題來看我們還真不好明確的反駁回去。

基本保護農田裡面。

假如你是在基本保護農田裡面蓋房子。那麼這個時候,如果只要當地的相對應的部門嚴查這個問題,有可能你這個建築就會被強拆掉。

所以基本沒有農田裡面,我們覺得大家還是先經過申請,然後再進行蓋房子,這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如果沒辦法獲得批准就屬於違章建築違章建築多半是不會輕易的放過你。

特別是現在嚴查的期間,沒有經過申請就直接蓋房子,基本上屬於違反法律的行為,也是屬於違章建築違法建築,所以這個時候拆掉你基本上沒有什麼商量。


經過申請就需要繳納佔用費用

經過申請得到批准之後,他們會要求我們繳納一定的佔用的費用。比如說我們廣西這邊可能繳納的費用就是30~50塊錢一個平方。所以對於你蓋一個房子來說,100多個平方可能也會要你三五千塊錢。

但是經過申請獲得批准,他們是可以給予這個相對應的辦理證件,如果說不批准的情況下,那就是不能夠蓋房子。

當你不是經過申請批准還是違章建築,那麼這個時候基本上不再是繳納三五千塊錢佔用的費用,而是需要罰款3~5萬塊錢。

所以這個問題來說,我們覺得還是先申請得到批准之後再進行蓋房子。


合法的手續才能夠辦理。

等於我們在農田這邊,在房子那麼屬於合法的行為,屬於走過合法的程序之後,辦理宅基地證,這個是可以的。

什麼是合法的手續呢?比如說我們是農村裡面新生的戶口。那麼我們在農村裡面沒有宅基地,這個時候也沒辦法向別人購買宅基地,只能夠在水田上面蓋房子,經過無奈的選擇之後,我們需要在水田上面蓋房子,這個時候就要進行申報。

那麼申報之後,等他們瞭解清楚情況之後,是可以批准在農田裡面蓋房子的,那麼這個時候只要經過這樣合理的程序去走流程得到批准,那麼這種情況之下,屬於合法的那麼合法的程序,合法的手續,就可以辦理合法的證件。


農人莫小道


——據瞭解,只要是重新報批宅基地一般都應繳納耕地佔用稅,只是不少地方對老宅基地進行報批的採取了免減政策,對新佔用集體建設用地、一般農地按規定收取。

——若新佔用土地作宅基地的,其土地為基本農田的,根本無人受理耕地佔用稅繳納事宜,當然也不能辦理宅基地審批手續。

這是曾在鄉鎮管理過宅基地及農房建設審批的筆者,結合現行政策和工作實際,給出的答案。

而對於在農村大田裡建房,要辦理宅基地報批手續,關鍵是土地的性質,核心也是土地的性質,若是基本農田想繳納耕地佔用稅也是繳納不進去的。

一、農村裡的大田是基本農田的可能性較大,但也存在不是基本農田的情況,不是基本農田的才允許建房。

基本農田是高壓線,農村建房不能碰,但基本農田在農村的表現形態有可是水田、旱地、荒地以及未利用的土地,這主要取決於多次土規調整確定中對各地塊用地性質的劃分。所以,農村裡的大田,雖然是基本農田的可能較大(農村的土地絕大部分都是基本農田),但也有可能是一般農地,甚至也有可能是集體建設用地。

就是在2016年土規調整時,筆者也才知曉村主任家門前那一大片約200畝的水田一部分是集體建設用地,一部分是一般農地,這是上級部門想將一部分土地又調整回基本農田徵求基層意見時,才瞭解這一情況。就在當年,為了給各村預留農民集中建房點(農民新村)用地,以及保證場鎮發展用地需要,我們還據理力爭為每個村都預留了一大片建設用地或一般農地,這裡也涉及了一部分大片的水田,目前正在修建的集中建房點有近20畝地原來就是水田,但已被調整為了建設用地或一般農地。

二、新佔用土地建房,符合規定的才能繳納耕地佔用稅並辦理宅基地審批的手續。

上文已敘述清楚,耕地佔用稅並不是想繳就能繳,還得看條件,不能佔用基本農田是硬槓槓之一,本村農村戶口、符合“一戶一宅”條件是條件之二,只有同意滿足了這兩個條件,國土部門才會受理宅基地報批手續,也才有繳納耕地佔用稅的可能。

當然,各地因地級劃分及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繳納耕地佔用稅的標準也不盡相同,大多以二三十元每平方米為多。其實繳這點稅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人受理, 能繳得出去。

(本文圖片來自於網絡)


鄉村微視界之鄉村漫記


在農村大田地建房,繳納耕地佔用稅後能辦理宅基證嗎?

大田地裡建房?還繳納耕地佔用稅?那不還是違建嗎?是不可能給您辦理土地使用證的,更不用說給您獨創的“宅基地”進行確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strong>第三十六條 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

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

禁止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明確指出禁止佔用耕地建房、挖沙等非農業用途的活動。所以,即便是您繳納了所謂的耕地佔用稅也是不能給房子確權的。

特別是現在的宅基地和耕地的管控這麼嚴格,“一戶一宅”的政策落實,您在耕地上建的房子早晚會被當做違章建築拆除的,秦嶺別墅區的事件您還沒有教訓嗎?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寒地水稻種植技術


農村的農民自建築住房,自己使用,不是商業性質的房屋,不會納稅的。如果是宅基地確權是自家的,舊房推倒重建,不需要任何手續,你放心改造,國家和集體不會收取任何稅費。若是精準扶貧建檔立卡困難戶的危房改造,不僅國家不收稅費,而且還有相應的給予危房改造補貼。若是無宅基地,需要向村委會提交申請,經鄉鎮土管部門批准,領取宅基地確權證件後,要交納相應的土地管理法規稅費。若是自建房作商業性用,如開店、辦工廠、旅館等等,是要向國家交納相應的稅費,具體收稅費標準,請諮詢有關部門,這裡無法做答。

以上是本人觀點,如有不妥,請在留言區處留下你寶貴的意見,並積極參與評論。特邀請大家關注三農文化作者旭日東昇付先。


魔圖佛陀


農田裡建房就是違法的,還要辦宅基房產證?送上門嗎?正要找你呢!


划著一根火柴


答:不能,若是這樣,以前被拆戶違建要重新建在耕地上建房。國家無言以對。出臺佔用耕地稅,實際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就要行使,後經試點反響太大,未施行。當時農村有的戶怕交錢,就把自己多餘宅基面積失棄了,未確權。到拆遷時,丟棄的面積以10萬元,百萬元損失。佔用耕地稅新法規定交完三年後,進行恢復到原狀。總之交了錢,你的合法利益受保障,並且要積極配合國家這種利民利國政策。


老農民20192020


農村大田屬於耕地,在大田上建房子屬於非法佔用耕地改作他用,違反了我國土地管理法規,改作他用是指:改變耕地耕種用途而作其他方面使用,比如,開辦企業,建造房屋,傾倒廢物等。所以這件事從根本上就是一件違法的行為,又怎麼可能取得宅基地證呢?


小白曉蜀黍


國家有明文規定耕地是不允許建房屋的


一展雄風海洋


現在良田是不能建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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