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缴了两个多月的养老保险,工作人员说不能退,怎么办?

赵老大803


楼主你好,多交了两个多月的养老保险工作人员说不能退怎么办?首先这个问题你多交两个月对你来说,如果不会造成你转移合并年限的话,那么实际上没有必要去管它,但是如果对于你转移合并累计缴费年限影响到了,那么实际上你就应当想办法退出,要么在原参保所在地进行退出,要么在转移后的新参保所在地进行退出,两个地区可以任选一个,如果说一个地区不能退,那么另外一个地区肯定就可以退了。

在我所在的公司也曾经出现过这种情况,那么一般情况下原参保地不给退出的,那么只能去新参保地来进行退出,如果说新参保地不给退出,那么就在原参保地退出,所以这两个地方你必须选择其中的几个地方退出就可以了,但是如果对于你累计合并缴费年限不影响的话,那么实际上这两个月多交的费用,对你来说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因为只有在转移合并缴费年限的过程中,才会造成这个重复交费的现象,没有发生重复消费的话,那么你的这个社保关系就直接可以正常累积,来计算你的缴费年限呢,如果说出现了重复消费的话,那么必须要选择退出这个重复交费的部分年限,才可以正常的累计计算缴费年限。


社保小达人


怎么可能?你确定是工作人员说不能退还是因为你自己压根儿就没问,全是凭臆想?不能退,社保账户里的钱不是重了?他们怎么算账?

这样的事情我还真碰到过,可以解释得很清楚。我曾经有过跨区交社保的经历,因为单位交的社保和我自己住址不在一个区,重新找到工作后,单位帮我交了,我自己没有主动去停保。而那时候两个区还不联网,过了一段时间才发现这个问题,去原开户区办停保手续,办完后第二个月,原来多交的两个月的社保费就退回到我原来的扣费账户上了。

所以题主在这里说多缴的不能退,工作人员又不能把钱自己拿回家,他把你的钱留着干什么?我严重怀疑这个话题是杜撰的,悟空小秘书得好好审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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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小妮


我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就遇到过多缴费后退与不退的情况。办理退休手续时,单位一个工友身份证是10月到龄,他7月份就缴养老保险到10月份,办理退休手续时,提档查询是7月份到龄,那么就有了缴费手册中多缴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社保局是你按身份证年龄缴费是对的,但档案是由人社局代管)。社保法规定到达退休年龄就不能征缴养老保险(这与缴费不足15年是不同的),所以办理退休手续的窗口要求必须回社保缴费窗口办理退款手续才能办理七月份的退休手续,而不是给你多加三个月的缴费年限办理十月份的退休,但这三个月的养老金也没有补发,规定是办好退休手续的次月领取养老金。

而我是按身份证年龄11月到龄在10月下旬提前几天去办理退休手续,提档查询一看是10月到龄,办事员说晚来几天就会损失一个月养老金。我是提档查询后才往社保所缴费到10月份,所以没有多缴的问题。但我的医保在上一年就缴费到身份证退休月份11月,就多缴了一个月,咨询过医保所,我的连续缴费年限已达到,可以享受医保退休待遇,而我多缴的一个月医保,其个人帐户之前已返还,就是统筹帐户的近百元要退款有点麻烦,但也可以退。因为按档案中年龄我能提前一个月领取养老金(同时也少缴一个月数百元养老保险),所以我直接告诉医保窗口,这个多缴的一个月钱不用退了。

所以说,如果多缴费可以多计发养老金当然可以,如果多缴不能多计发养老绝对是要退费的,因为退费仅是麻烦点,但多计缴费年限则是违规的。

多缴养老保险的原因都是对档案中年龄不明确才造成的失误,这两个月退给你,如果晚两个月办理退休手续也仅是损失二个月养老金,我一个工友因身份证比档案年龄小了两岁,晚退了两年损失两年的养老金才惨(有单位时有专人查看档案年龄帮办退休手续,灵就人员的成千上万个人档案代管在人社局,是没有人去查看的,一般都是身份证年龄与档案年龄一致,你的两个年龄不同延退是你自己失误,养老保险可以退,但养老金是办好手续的次月领取)。

需要提醒的是接近退休年龄时,自己提前到档案代管处查询准确的退休年月,这样才将养老保险缴费至退休的当月,有特殊工种岗位可以提前退休的,更应该提档让办事员查看档案是否齐全,如果因为档案资料需补齐拖延几个月也是你自己的延退,同样是沒有养老金补发,也是办好退休手续的次月领取养老金。


执君之手观日落月升


康乐说:作为社保工作者,养老保险多缴是由几种情况的,我分别说说。

  • 1、转移接续时,发现两个参保地缴费重复。

这种情况的缴费,是由于同一个人在两个地方,相同的年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造成了。多出现在外出务工者以及在职挂靠证书的人。

这样的缴费是在转入地进行养老保险重复缴费部分的清退,是可以退的,也是必须退的。

  • 2、多重身份参保合并时的清退。

有的人由于某些不可描述原因,拥有超过一个的户籍信息,同时也很“凑巧”两个户籍信息都参保缴费。当这两个户籍信息被公安机关进行重复户口注销后,这样的多缴,也是可以清退,同时也是必须清退的。

  • 3、退休时多缴的退费。这就好比,有个人是1958年9月份出生,2018年缴纳10个月就能够办理退休手续了,但是该人缴纳了12个月,估计也就是题主所说的多缴了两个月。

我估计题主的情况是属于第三种的,因为这种情况是有可能不允许退费的。

一种是灵活就业的退休者(比如个体从业者、下岗职工等),这就是俗称个人缴费的人。他们可能不了解办理退休的手续,并不知情他缴纳10个月就能办理退休,而是多缴纳了几个月养老保险费。

这种情况就可以退费了,退费也是很合理。

二种就是企业在职职工。比如一个职工本来58年10月出生,单位为其缴纳到了2018年11月保费,这就说明单位在11月申报时,并未减员,也就是说劳动关系仍然存续,单位也为该职工发放了工资(因为社保费要从工资中扣除),这样的话就不能够退费了,因为本来劳动关系存续,怎么能够既是在职职工的同时,又成为一个退休人员呢?

在单位停止为该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下月,该职工就能够领取养老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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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苑


胡说!社保交费。到退休之月,多一分不要,少一分不行。这是规定规章。


正月二八


合并的多出月份可以退到单位,是个人账户部分。如果到法定年限退休不可能多出多缴月份的。系统不会继续扣款。


夏日之冰1


多交了两个月,退休后每月多发退休金十元左右,十年就收回了,好好活着吧,十年后就是赚的。


䶮王爷


如果是我多交了就算了,有些东西就是搞不那么拎清,社保局说退就退,不退就不退,


用户356277204759


多的两个月的养老保险,后期两个月你就不用交了,工作人员还会给你扣除两个月,等下一次交的时候就少交两个月就可以了


九寨沟索朗


如果是自己交往后延续呗

他们也不知道怎么退出来

如果是挂靠的应该可以退出来,因为公司是按时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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