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期间确保市场秩序稳定安全的通告

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期间确保市场秩序稳定安全的通告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全省已经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确保市场秩序稳定安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县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各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立即取消一切聚餐活动(包括自办宴席活动),积极向订餐者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无条件退订;严禁餐饮单位在经营场所内圈养、宰杀畜禽和野生动物;严禁餐饮单位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疫或来源不明畜禽肉类,严禁采购、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二、全面关闭各类活禽屠宰经营场点,严禁活禽销售,全面清空交易场所内的活禽,并按卫生防疫要求对交易场所、设施设备进行消毒,对活禽市场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凡上市销售的各种禽类制品,必须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严禁野生动物交易,严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对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严格实施封控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

三、各药品经营单位在销售疫情防控抗病毒药物、相关中药饮片、消毒用品、防护用口罩等药具时,不得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不法行为。不得趁机搞非药品冒充药品经营行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宣传具有防治“新型冠状病毒”功能,消毒剂广告宣传必须严格限定在其说明书功效范围之内,不得引用“新型冠状病毒”用语及相关内容。

四、严禁疫情防控期间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及其他生活用品,严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五、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员工晨检制度,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六、强化个人食品安全自我保护。为避免重大公共健康风险,请广大消费者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水产品、畜禽类产品,避免到空气不畅环境、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举办、不参加各类聚餐活动。

七、疫情防控工作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有相应的防控报告程序,各市场主体要主动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引导消费者加强防控意识。如发现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消费者,立即向当地卫健部门上报。

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欢迎广大群众踊跃监督,举报电话:12315。

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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