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應該取消醫院的護理工,對此你怎麼看?

小強4896605


不是取消護工,是取消護工按病人收取的“人頭費”(額外收費,一天10~20元不等。沒有發票,只有一紙收據)。不管你需不需要護工護理,只要你住院就得收費。即使你家有專人護理也不例外,否則不得住院(霸王條款)。護工的職責就是每天給病人發放一次病號服,打一壺開水。這本來是醫院護士分內的事,卻請護工幹,變相收費,把醫院的支出成本轉嫁到病人身上。這顯然侵犯了消費者(病人)的權益。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應該取消。

當然,一些重病號需要護工護理照顧的另當別論,但不是此問答討論的話題。事實上需要護理照顧的重病號家裡都請了保姆或專職護工。即使是請醫院的護工護理也是在收取“人頭費”的基礎上另外收費(一天200~300元,等於重複收費)。

綜上所述,取消醫院護工收取病人“人頭費"勢在必行。不能強買強賣,強制收費。重症病人需要護工護理的由家屬和護工協議收費。患者沒有請護工護理的不得強制收費。患者也不能要求護工提供送病號服~打開水以外的額外服務。


居家活佛


取消醫院的護理工是一個天真的想法,可能提議者沒有經歷過自己親人住院之後需要護理的場景。否定護工與取消物業公司想法有異曲同工之處,都是脫離現實生活的異想天開。

最近九年以來,我的年邁的父母親因病相繼住院治療。他們當時已經失去了完整的自理能力,如果沒有護工的看護和照顧,連吃飯上廁所等等都困難很大。


大部分子女根本沒有時間和精力來整天陪護,還有一個晚上陪護的問題。就是有幾個子女輪換,都不能保證24小時老人身邊一直有家人陪伴;只能有醫院裡的護理人員能夠擔當起如此重任。

現在醫院裡的護士工作量很大。一個人要看很多床位,根本沒有精力來照顧好每一個患者。只能處理一些突發性事件以及完成打針送藥等日常的工作。患者的平時陪護,還是需要護工來解決。

當然最近十年來,護工的工資直線上漲;但是我們要考慮到這個職業的特殊性。 護工晚間陪護患者,基本上是24小時不間斷的工作,如果換位思考,再高的薪水也未必能夠吸引很多人從事這項工作。而且病區的護理人員,需要有不同的專業護理知識。

去年年底,我的老母親骨折動手術。我我們為老母親請了一個護工,每天是150塊錢。她一個人大約要看護三到四個患者,應該說收入很可觀;但是工作也非常辛苦。 經常半夜裡面要起床,而且工作的性質是苦、髒、累;不是什麼人都能夠承受的起的。

這次我母親的骨折手術,請的護工非常專業, 在骨科方面具有15年的工作經驗。比如老人在臥床治療的時候,舉手投足需要如何進行?護工都給與了正確的指導。

正因為這位護工人員的專業護理,使得我老母親在住院期間整個的康復過程符合醫院的要求,這對於後來老母親完全康復至關重要。

然而,任何事物都是多元化。並不是所有的住院患者都需要陪護。在普通疾病方面,護理人員的作用就沒有骨科顯得這麼重要;但是起碼能夠減輕家屬的護理負擔。

值得可喜的事情是,現在醫院住院部有專門的第三方護理公司,與護工和患者形成三方關係。患者和護理公司簽約,護工在護理公司拿工資。這樣的好處是在於陪護人員的規範化,以及投訴和考核機制,護理公司可以對護工進行管理和監督。但是護工的專業化和集約化,抬高了護工的工資,也提高了患者的護理支出。

由此可見,醫院護工歸屬護理公司之後有利有弊;但是總體上利大於弊。


陸燕青


護理工也就是護工,是一種剛需的新興行業。只要能夠熟悉掌握一些生活護理技巧,顏值好,善於溝通交流和表達,是特別受歡迎的。

護工最牛的是不像護士、護師那樣門檻高,不需要高學歷,不需要高職稱,不需要高職位。不用天天考試天天開會。我為你服務,你為我付錢,彼此談攏了就行,約定習俗。

護工的作用還真的很不一般,就像家庭請保姆、鐘點工。但護工所面臨的是病人,還真必須懂一點護理知識才行。比如病人的翻身、餵食……

要不要請護工,不是一廂情願,病家和護工之間得互相認可。有些護工工作,不是病人家屬能夠幹得來的。比如掏糞倒屎尿,協助護理化膿惡臭傷口,甚至有的病人傷口都長蛆蟲了。

護工的工資待遇根據市場需求而定,但會比醫生護士高。幹最底層最辛苦的活,大家只能羨慕高收入。國內醫院為了節約成本,大量招收男護士。畢竟男護士有力氣,120院前急救男護士一個人可以幹護士工作,又可以幹護工的活,比如在沒有病屬的情況下扛抬擔架、背病人之類的。

取消護工,不是“有人說”就可以的。病家家庭條件允許,月薪5000~10000元請個護工倒屎倒尿,說話談心,洗頭修剪指甲……

千萬不要像對待醫生和護士一樣對待護工,心情不好砍刀亂舞,醫學博士也不是刀槍不入金剛護體。醫生護士稀缺了,護工更加有存在的價值和意義。而護工也不是隨便能夠請得到的,就看幹什麼活給多少錢。

某個裝修房子的主人不小心得罪了泥水工,裝修房子的時候昂貴的地板磚居然磕磕碰碰不堪一擊……結算時不知不覺多花了好多錢。

責難醫護人員是跟生命健康過不去,責難護工泥水工是跟自己的腰包過不去。


六維魔咒


在現行制度下,只能說護工是必需的。沒有護工,家屬實在是分身乏術,可是讓我不解的是護工的工資奇高無比,護工也沒有什麼服務標準,有家屬在他態度殷勤,家屬不在,毫不負責任,使得家屬對他們沒有辦法。我認為,護工最好還是歸醫院管理為好,這樣他們在業務上可以在護士的指導下更好的為病人服務,家屬也更加放心。有的護工漫天要價,我僱過幾次,有的要管飯,有的不讓管飯但要一天加30塊錢,其實不止是僱護工,現在找月嫂,保姆,價錢已經不是一般人家可以承受的了。


碎嘴頑童


說取消的護工的,我看大概是沒在醫院看護過病人,我是身有體會的,我有一個發小哥哥腦幹出血命是保住了,可是一切生活自理能力也沒有全靠人伺候,他母親年齡大了還有病幫不上忙,哥哥的愛人剛剛生完孩子還得照看小孩,這重擔全都落在我同學身上,我同學也有自己的家孩子老婆全都顧不上,就這樣照看了幾個月沒把他累殘,沒辦法就顧醫院護工晚上給看護,當然了經濟上也有一定壓力,就這樣照顧到他哥能出院回家養著,他才稍微能緩一下,在說那個行業存在都有它的必然性,有時候它會給你的生活帶來很大的便利,在說現在幹什麼還是找專業的人去做,當然能自己做的還是靠自己,畢竟請護工也是一筆不小的開資,有些困難的家庭會負擔不起,總的來說還是平常多活動少一些生活上的不好的習慣,把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永遠不和醫院還有護工大交到最好!!!


自由飛翔178015149


其實護工乾的些事本應由護士做的,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有了護工?護士的工作就只是量下體溫、血壓,打打針,送送藥,工作並不忙,我老父親住院時也是請的護工,給錢是小事,他們並不專業,也沒責任心,對病人的態度冷淡,有些態度還惡劣,找幾個老鄉在病房聊天,吃東西,嚴重影響病人休息,醫院也沒人管。我覺得護理病人還是應有醫院的護士負責,費用可多收點,護士提成點,這樣家人也放心點!本人非常贊成取消護工!


手機用戶扭轉乾坤


這是個非常實在的問題。今天醫院裡的護理工根本就不歸醫院管理,是屬於第三方所謂的經濟公司管理(相當於家政一類)。

嚴格從醫院屬性來說:醫護不是指醫生和護士,也包括護理員。

手術不是做完了醫生就是巡診和護士就是打針等醫務工作,術後病人的護理也在其中的。

至於為啥現在整沒了?不知道。可是對於病人來說確實是住院治療增加了困難和支出。

而且今天的所謂的護理人員都是普通的社會年紀較大的散工,第三方經濟人管理方式也會成為醫院涉及人員的特殊收入渠道之一。

東北一般今天醫院一個護理員每天需要200多元以上(含吃飯費),經紀人收20到30元不等。

至於有的個人護理員不入經濟人道的,就很難在醫院生存,會遭到嚴格擠兌的。

我認為一個科學管理的醫療管理體系,就需要包括醫療護理項。不應該推向社會,醫院本身可以納入業務管理嗎,人為扔出去,必是有需要所求吧。


知行軒主人


醫院哪來的護理工?本來沒有的事,你怎麼取消?你要知道,活躍在醫院裡的護理工,其實多半是自由職業者,或一部分掛靠在某家政公司。其實,對病患而言,護理工的出現是件好事,解決了很多住院家人的煩惱,只有親身體驗才知道。當然,護工費是高的,我們這是150一180一天,一般是病人家人無時間護理的,或病情嚴重(癱瘓,屎尿在身的)吃不消而經濟條件允許的,會選擇專業人護理。看似護工收入高,很多人還賺不了這個錢。前不久有親戚中風住院,大小便失禁,我去看望,才知道,護工的工作真夠嗆的。


閒言碎語話多餘


醫院護工是不可缺少的,從小就知道有護工,現更不能取消,上海己進入老年社會,那麼多老人住院,誰來全天候護理?以我老媽為例九十二了,一九年住院四次,每次二週,白天陪護己很累,晚上怎麼行?自己都奔七了,沒日沒夜陪護是不行的。護工切不可取消,行不通的。


劉紅喜875


我婆婆九十歲摔了一下骨折開刀然後再到護理醫院進行後續護理康復,也請了護理工進行護理,在護理院住了三個月,各種按摩手法都用不但沒有好轉反而越來越嚴重,腳都不能伸直,究其原因原來是護理工根本就沒有盡到責任,眼看婆婆狀況越來越糟無奈之下讓婆婆回家我自己照顧,那現在的情況完全就不一樣,不但現在能走路還可以經常帶她出去嗮嗮太陽,取消不合格的護理工,護理病人應該請專業的護士進行護理才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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