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公安警情通报

近日,在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路某制作散布“哄抬物价”谣言,被汝州警方依法予以处罚。

2020年1月28日下午17时许,汝州警方接到老城超市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在手机朋友圈中发抖音视频显示老城超市一颗白菜价格为82.9元,实际该超市白菜售价为每公斤1.98元。

接到报警后,汝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迅速锁定发布虚假视频的违法行为人路某。经查:路某,男,现年31岁,汝州人。2020年1月26日晚,路某在八团老城超市2号店购物回家后,出于好奇心理,觉得好玩,随手将一颗白菜价格标签2.9元更改为82.9元,并制作抖音小视频在朋友圈发布,半个小时后路某自知发布虚假视频不恰当,自行删除该视频,但是该视频已经引起网友转发,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经民警批评教育,违法行为人路某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深感后悔。因路某发布后半小时主动删除该视频,并向老城超市进行道歉,该视频影响范围较小,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十、(一)构成情节较轻之规定,警方对路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处罚款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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