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人“造謠”案的改正咋就這樣難?

1月28日,中國青年報刊發了一篇題為《最高法公號為武漢“造謠者”正名 糾錯還有多遠》的評論文章。作者是知名評論人士曹林先生。

文章說,“萬眾一心防疫抗疫,馳援武漢,同舟共渡,但無法迴避的是,很多人心中都有個心理障礙,這個障礙不去除,共渡難關的人會覺得很彆扭——就是疫情爆發前武漢公安機關處罰8名發佈‘華南水果海鮮市場確診7例SARS’的案件……這事兒不說清楚,沒有一個尊重法律的處置,人們心理就很難痛快。”“如果能真正重新審視這個案件,作出正義的判斷,如果錯了就勇敢糾錯,這將是比治癒了多少個患者更好的消息。這樣的正本清源,不也是抗疫應有的重要部分嗎?”

終於,在昨天,也就是29日,當地警方做出瞭如是的回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因上述8人情節特別輕微,當時,公安機關分別進行了教育、批評,均未給予警告、罰款、拘留的處罰。”(引自1月29日紅星新聞)

如此回應,是大大出人們的意料的。當地警方怎麼如此、為啥如此呢?

據1月29日《新京報》報道,中國疾控中心流行病學首席科學家曾光接受媒體採訪時說,“武漢8人‘傳謠’”事件的8人是可敬的,可以給他們很高的評價,他們是事前諸葛亮。此前,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的唐興華先生通過公眾號發佈一篇長文《怎麼看待“武漢處理8名發佈不實信息者”》。文章說:“但是,事實證明,儘管新型肺炎並不是SARS,但是信息發佈者發佈的內容,並非完全捏造。……只要信息基本屬實,發佈者、傳播者主觀上並無惡意,行為客觀上並未造成嚴重的危害,我們對這樣的‘虛假信息’理應保持寬容態度。試圖對一切不完全符合事實的信息都進行法律打擊,既無法律上的必要,更無制度上的可能,甚至會讓我們對謠言的打擊走向法律正義價值的反面……”而事實也證明,武漢成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發源地,且向全國蔓延。人們有理由質疑,如果開始就重視這8位“不實信息”發佈者的信息,而不是機械地當成謠言,那麼就不會釀成如此巨大的災難,當下武漢和中國就不會付出如此沉重的代價。

由於人們的認知有限,因此在工作中難免出現失誤。警方也是人,基於當時的各種因素對8人以“造謠”之名論處,尚情有可原。犯了錯誤並不可怕。直面錯誤,勇敢改正,就可以了,就會得到人們的諒解,甚至讚許。然而,這起案件的處理者,在已經被事實證明錯了的情況下,仍不改正,連起碼的道歉都沒有,不,連認錯的態度都沒有。這比犯錯誤更可怕啊。

人們關注這起案件,對這起案件的處理者在輿論上盯著不放,不是與誰過不去,也根本不是干擾舉國上下正忙著抗擊疫情的戰鬥。恰恰相反,而是為這場戰爭搖旗吶喊,凝聚人心,監督督促地方社會管理者在帶領民眾抗擊疫情時更好地依法而為。湖北省省長王曉東在29日晚的記者會上,就首先對疫情發生以來公眾對湖北省工作的監督批評表示“理解和感謝”,認為大家開出的是“苦口良藥”。誠哉斯言。何況,批評監督也是抗擊疫情的重要部分啊。

我們期待並歡迎8位“造謠”案的處理者認錯、改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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