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秋天77697056


彩礼、嫁妆……是个人所有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次给你说清楚!

我们都知道家里有儿子的要给他准备彩礼,要不然人家闺女可不嫁给你!

家里有女儿的呢,要给她准备嫁妆,要不然会被别人说闲话!

这些都是中国人结婚的传统礼仪,一直到现在都还在保留。

可是这也涉及到了如果夫妻俩结婚,这彩礼、嫁妆到底要不要分割呢?

有人说这彩礼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就是为了结婚准备的,现在都离了这钱当然要还回来,嫁妆也一样,当初带过来现在就要带走。

这也是在离婚案件中非常常见的一个问题,今天小编就和大家来讲讲,嫁妆、彩礼在离婚之后可以收回吗?

我们先来说说几个常见的情况:

第一种:小丽在出嫁前,她的父母为她准备了20万作为她的嫁妆,这笔钱是在小丽登记之前就给她了的。
那么这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案是:NO!
因为这笔钱是在小丽登记结婚之前就存到小丽账户的,所以这属于小丽的个人财产。
第二种:小兰夫妻按照老家的习俗,在正式领结婚证之前先办了婚礼仪式,在他俩登记之前,小兰的父母给她买了一套房作为嫁妆,那么这套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案是:NO!
因为这套房是在小兰夫妻登记结婚之前送给小兰的,并且登记在了小兰的名下,所以应该属于小兰的个人财产。
第三种:小花和小郭已经领了结婚证,准备年底的时候办酒席,小花的娘家在二人登记后,给了小花20万的嫁妆,那么这20万是小花的个人财产吗?
答:不一定哦!
这要看情况而定,虽然小花的父母是在二人登记结婚之后给的嫁妆,属于是婚后赠与,但是如果小花已经明确约定这20万只是赠给小花一人的话,那么这20万就属于是小花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约定的话,就属于小花和小郭的夫妻共同财产。

我们都知道嫁妆是女方父母对女儿的财产赠与,那么如果父母在婚前赠送(以登记结婚为主)或者明确约定是赠与给女方的,那么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后当然可以带回嫁妆。

再来补充一下有关嫁妆的相关法律知识:

1、有夫妻财产约定时,尊重夫妻双方的约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区分婚前还是婚后

婚前: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的夫妻财产约定,女方父母在婚前给女方的嫁妆(包括房产、车辆等财产),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女方父母在婚后给女方的嫁妆,如果没有明确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一般情况下属于男女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父母赠与财物时明确是赠与给女儿一方的话,那么这笔嫁妆仍属于女儿个人财产。

3、嫁妆类型

(1)、如果嫁妆是冰箱、彩电等日常家用产品或者房产,那么情况就分为以下几种:

冰箱、彩电等日常家用电器:如果是婚前购买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汽车等重大财产是这样分的:

(2)、如果嫁妆是戒指、项链等私人物件,因其具有人身专属性,参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则该类嫁妆应属于赠与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明确赠与一方的个人财产。

(3)、除前述所提到的嫁妆类型外,近几年也有父母购买大额保单作为女儿嫁妆,这种情况,需要根据保单类型、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具体情况判断离婚时的归属。

4、离婚时嫁妆的分割

(1)、如果嫁妆为婚前赠与女儿的存款,在离婚时能否要求返还则要看存款是否与婚后的财产发生混同的情况,或者该存款是否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生活消费。

如存在混同或已消费完毕,则要求全额返还的主张原则上不会获得法院支持,可主张依据财产的来源和贡献度适当分割处理。

(2)、对于父母婚后给女儿的嫁妆,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但实际会考虑财产的来源和贡献综合考虑如何分割。

(3)、对于父母婚后给女儿的嫁妆,如果是明确赠与女儿个人的财产,则仍属于女儿个人所有,离婚时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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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女方嫁妆是否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嫁妆的给付时间及有无特别约定

第一、女方在领取结婚证之前,父母为女儿提供的嫁妆毫无疑问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第二、女方与男方先办理的婚礼后来才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如果此时父母为女儿提供嫁妆的时间恰巧正好在女方领取结婚证之后,此时如果女方父母明确表示该嫁妆赠与女儿,依据《婚姻法》第18条第3项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第三、女方在领证之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赠与嫁妆或者其他财产的,但并没有特别约定或者指明归女方所有,那么此时依据《婚姻法》第17条第4项规定,此时该嫁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最后,离婚诉讼中对于嫁妆的分割,主张返还嫁妆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即提交证明赠与行为发生的时间(如发票、交易凭证、银行流水等)或者证人证言等证据,从而证明该嫁妆属于夫妻一方财产。


法律知道


此为个人观点,只供大家参考

嫁妆

一般都是结婚时间女方陪嫁到男方的礼物,家具,家电,首饰,衣服等等,这都是女方父母赠给女方的生活用品或礼物,这属于女方个人的财产。嫁妆是父母为了女儿过得更好些,贴补家用,或以备应急。

古代时尽量给女儿争取在男方家的地位,嫁妆多可以显示女方家有经济实力,所以经常看到古代女人非常重视自己带到男方家的嫁妆,但到了如今社会,嫁妆虽然也有,但一切都慢慢从简了,有的更是没有嫁妆一样很幸福的结婚,所以个人认为嫁妆应该属于个人财产。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先结婚,女方父母后来给女方的嫁妆,这时夫妻彼此已经生活了,这时所得的嫁妆就属于婚后财产,就是共同财产,不是一方己有。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结婚后一起为家奋斗而购买的财物,包括房子🏠,车子,等等,再遇到夫妻彼此感情破裂,需要重新分配财产时,我个人觉得,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评估,估算财产价值,然后按照夫妻的对家贡献比例来分割,具体分割比例可以双方共同商讨来决定。

比如双方婚后买房,婚后共同财产,在财产分割时可以按照当时购房款的比例来进行分割。这就是按比例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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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关注凌律师,如有相关法律问题可咨询)

1、我国《婚姻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男方双方在婚后取得的收入在没有特别约定的属于一方财产的情况下,一般属于共同财产,而陪嫁的嫁妆通常情况下是男女双方并未领取结婚证,此时一般法律上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不予分割;

2、嫁妆能否用于生活开销?这个问题问的非常好,如果嫁妆是现金等可以用于共同生活消耗的物品,那么当然可以用于生活开销,且在用于生活开销以后以后如果双方离婚的话,根不存在返还问题;

3、当然,男方到有没有方法分割女方的嫁妆?当然有,如需要索取方法,可私信咨询。

凌希文律师

V:xiwenlvshi

2019年3月15日


凌希文律师


陪嫁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女方父母陪送嫁妆的时间,时间节点是双方结婚,亦即双方领取结婚证的时间。

陪嫁属于法律上的赠与。

一般而言,婚前的嫁妆赠与,属于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如果是婚后给予,如无明确约定(一般而言是指书面的赠与协议或有登记要求的,只登记在女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参见法条:

《婚姻法》第18条第(三)项;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


北京冠领企业法律顾问


按照我国民间风俗,嫁妆是女方父母赠予女方的财物,赠予目的是为了自己女儿更好的生活。民间更有离婚,就把嫁妆带走的传统,故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另外,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立法精神是婚前赠予以赠予一方为原则,赠予双方为例外,婚后反之。婚前交付的嫁妆不用说,为女方个人财产;婚后交付的财物如明确表示是嫁妆或明确表示赠予自己女儿的,亦是女方个人财产。


王泽成律师


"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

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那么彩礼到底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个人认为:首先,原则上,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男方父母或者男方对女方父母或者女方的赠与物,而且是附条件的赠与,因此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才规定了彩礼返还的情况。第二,彩礼有没有可能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呢?个人认为特定情况下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比如女方父母或者女方将彩礼用于男女双方婚后房产的装修或者购置车辆,则该彩礼的性质发生了实质改变,已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嫁妆的性质又是什么呢?

嫁妆是女子出嫁时,从娘家带到丈夫家去的聘礼、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等陪嫁物品。因为一般情况下女方都是在婚前置办这些物品,所以原则上嫁妆属于女方的个人物品,但是也有特殊情况下有可能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比如双方已经登记,然后女方父母出资购买的物品,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嫁妆(比如婚后购置的家电家具等)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的。





柳基伟律师


嫁妆是女子出嫁时,从娘家带到丈夫家去的聘礼、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等陪嫁物品。因为一般情况下女方都是在婚前置办这些物品,所以原则上嫁妆属于女方的个人物品,但是也有特殊情况下有可能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比如双方已经登记,然后女方父母出资购买的物品,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嫁妆(比如婚后购置的家电家具等)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的。


光法律师事务所


嫁妆属于女方父母给予自己女儿的礼物,属于

女方父母对女方一人的赠与,虽嫁妆一般是在夫妻登记后女方父母给予的,但因其属于对一方的赠与,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婚后,女方将嫁妆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混同使用,例如将工资经营等收入、日常费用支出与嫁妆共用一个帐户,以致于无法明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嫁妆,此时对于嫁妆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男方在离婚时可比照一半进行主张。


东友律师团


个人观点,合理,合不合法不知道。结婚后,没有个人财产,只有婚前财产。嫁妆小于彩礼。男方婚前财产为正,女方婚前财产为负。嫁妆大于彩礼,男方婚前财产为负,女方婚家财产为正。正、负值的多少,参加婚宴的亲朋心里有底。婚后买,彩票中大奖也属于共同财产,何况是嫁妆。嫁妆属于个人财产,是标准的放屁,典型的胡扯。自古到今有,置家不平分家平的传统。个人财产一说,不符合传统,也不符合民俗,更符合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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