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变心不想和男方过,男方无过错不同意离婚,法律会怎么判?

手机用户50571617204


1、能不能离掉婚,不是谁有没有过错,一方觉得不想过了,就可以要求离婚,离婚不需要原因。

2、如果一方要离婚一方不同意,法院第一次基本上不判离。给你们6个月的思考期,如果六个月后,女方再次起诉要求离婚,那第二次法院就会判离了,不管你同意不同意。

3、如果你不想离婚,那就找到女方变心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你哪里做的不到位,建议你们开诚布公的坐下来好好谈一下,各自改正,女人的心都是柔弱的,有很大可能会挽回。

4、如果,你们的矛盾实在无法调和,女方心意已决,那还是好聚好散吧,硬是拖着,对双方都是痛苦和折磨,还不如洒脱放手。


张丽亚律师


我是法律解忧君,我来回答您的问题。

解忧君在法院工作,也在办理案件。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女方想与男方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在没有法定离婚理由的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但是女方撤诉后或者法院判决完六个月之后,女方再起诉离婚,这次诉讼,无论男方是否同意,法院都会判决离婚。结合我的办案经验,我将用通俗的言语给你解释清楚。



首先,离婚在我们日常生活经常发生,解忧君也屡见不鲜了。可是人们有时存在一种误解,就是我不想跟对方过了,起诉离婚了,法院就得判决我二人离婚,总不能不想过了,硬要我跟对方过下去吧,这可不是旧社会,新社会恋爱婚姻自由,我想离你就得判离。解忧君告诉你,这种就是有点想当然了,法律是法律,你认为是你认为,法律没有阻止你离婚,但是法律讲究的是程序,也就是说你想离,肯定能离,但是得按照法律规定来办理。

那么什么是离婚的程序呢,既然你选择了诉讼离婚而不是民政局离婚,那么很大程度上是对方不同意离婚,你二人在离婚问题上达不成合意,于是你起诉了。正常上,第一次诉讼,只有对方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判决离婚或者在法庭的主持下你二人调解离婚,假如第一次诉讼,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是不会判决你二人离婚的。这可不是法院故意难为你,这就是说法律规定,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来。

那么是不是第一次起诉离婚,就是百分百离不了呢,那肯定不是。法律规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但是另一方能拿出法定离婚证据的情况下,是可以判决离婚的,那么都有哪些是离婚的证据呢,比如说对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比如说家暴。比如说长期赌博。比如说分居满两年了。这些都好理解,我主要说说分居满两年,这个的意思是不住在一起满两年了,不满两年的不可以,在这期间偶尔回去住也不可以,实践中有很多情况看似是分居状态,其实不能认定的。有了以上证据,只要你能拿出来证据证明,法院在第一次离婚,对方即便不同意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判决离婚的,如题,你说你没有过错,就是对方想跟你离,不想跟你过了,你还不想离,那么第一次诉讼离婚肯定是不判决离婚的。


那么是不是只要你不同意离婚,法院就永远不判决离婚呢,肯定不是。只要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因为你当时不同意离婚,且没有法定理由的情况下,是不能判离的,但是原告撤诉了,或者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书下来后开始的六个月之后,原告再一次起诉离婚,这个时候也就是第二次起诉,法院受理后,这次无论你同意不同意离婚,法院都是判决离婚的。记住是六个月之后,时间早于六个月,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综上,总结一下:离婚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且没有法定离婚事由的情况下,请记住八个字,一审不判离二审离。我用了很通俗的方式给您讲解,这回您明白了吗。

我是解忧君,一个坚持原创的人,欢迎大家评论留言,点点关注点点赞。大家生活愉快。


法律解忧君


贵贱情何薄?

夫妻俩本来过得好好的,女方变心,不想和男方过了。像这样的情况就是女方的不对了,中途变心就是对婚姻的不忠,是对婚姻、家庭的不负责任。

女方变心,要么是移情别恋,要么是看不起男方。对于这两种情况,女方都有责任。男方没有过错,却要承担离婚的后果,这对于男方确实是个不公。



像这种情况下,女方提出离婚,在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如果说男方不同意离婚,那么第一次起诉,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两人离婚的。

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满六个月又起诉的。经查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且没有和好可能的,第二次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的。

不过这也就看女方的态度了,如果女方能够回心转意,就不存在第二次起诉离婚了。如果女方仍是一意孤行,坚持与男方离婚,那情况对男方就不利了。


法重情深


女人变心 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八个月孩子不管不问生病不看拿走所有存款 没离婚就和那个男的住一起 你去告巴不得 就是要离婚 钱没有 都用了 孩子不要 摔死都行 也不抚养 一分没有 一年闪婚闪离掏出四十多万的教训 要离婚的女人不爱你 什么理由都可以找 胡乱编你也没办法 女方都不出一分钱 孩子可以再生 上交给她的钱不可能拿出来一分钱 孩子更不会管 绝情的女人管你死活 她开心就好


xiaofei1111


我现在正面临这样的情况?下个月就要开庭了,我和他三年,他没上过班,没做家务,吃我的,用我的,穿我的,一吵架就冷暴力,电话不接,微信拉黑,我甚至吃都给他端到床上,我真的心不甘,不知该怎么办?这几年经济付出不少,难道就这样被渣男玩弄于掌间,我确实放不下?


用户110843872432


根据我们国家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夫妻双方协议去民政局离婚,另外一种就是去法院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的前提必须是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而且对于婚后共同财产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在签订离婚协议后直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即可,这种离婚的方式比较简单,和快捷。

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或者对于婚后共同财产及孩子抚养权等方面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此时如果一方想离婚,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进行判决离婚。这种离婚方式的时间要比协议离婚的时间会长一些。

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之间没有法定的过错,通常情况下,如果一方坚持不离,法院第一次可能不判离。如果第一次没有判离,坚持离婚的一方还需要等过半年之后再次起诉离婚,一般第二次判离的可能性会比较大。

所以根据题目的描述,如果女方变心想离婚而男方坚持不同意,那么有可能在第一次起诉的时候法院不判离,但是如果女方能够明确表示自己已经有心仪的其他对象,或者已经有了出轨的行为,那么法院判的可能性就会比较大。所以需要看夫妻双方在法庭上如何对这方面的事实进行辩解,另外,要看双方是否有直接的证据。



任律师工作室



虽然具体的离婚程序细则我不是很清楚。但我身边个朋友有过这样的例子。由于男方长期在外工作,忽视了女方的感受,导致感情荒芜,妻子移情别恋。女方变心之后跟别的男人发生了感情,遂要求与朋友离婚,而朋友兢兢业业赚钱养家,本身并无过错,只是因为顾及孩子的感受,并不同意离婚。


双方经过中间人调节之后还是没有结果,女方坚持要离婚,在男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女方遂以感情破裂,性格不合,男方有小三(都没有实际证据)为由起诉到法院,法院经过调节之后,男方还是不同意离婚。但根据法律规定,感情破裂,性格不合,当事一方要求离婚的,必须是分居满两年之后才可以离婚。

于是在这两年期间,朋友妻子以外出工作为由,离开他们的共同的家,两年之内也没回过家,期间男方以及家属不管如何做工作,女方都态度坚决的要求离婚。就这样,硬生生的拖了两年,在两年分居期满后,女方从外地回来重新来到法院,法院先以文字通告的形式把离婚意见送达男方家里,通知男方哪一天到庭,在男方心灰意冷并没有亲自到达法庭之后,法院按照女方的意见自动判处双方离婚。


情感公寓


夫妻间没有离不了的婚姻,只有不想离婚的人。协议离不了,还可以通过法院进行诉讼离婚。

感情需要你情我愿、互相关心、互相体贴,才能把日子过得和和美美、开心快乐!

否则与变了心的人根本就无法好好过日子,同床异梦的日子更是不好过。

题中的女方既然已经变了心,并且已经提出了离婚的需求,为何男方还要苦苦坚持,不愿意离婚呢?

虽然说婚姻不易,可是“强扭的瓜不甜!”你一个人单方面的苦苦挽留又有什么意思?

一个变了心的人,继续与她生活在一起也没有什么好日子过。她的心思已经不在你的身上、也早已不在这个家里啦,你就算是强行把她留下来,她也是“身在曹营心在汉!”

这样的状况,对你、对这个家都没有任何一点好处的。

即使你再有多么的喜欢她,再有多么的舍不得她,你也应该要有自己的底线与原则,而不能毫无底线的包容她、纵容她!

至少你应该让她尝尝被最爱的人背叛的痛苦。放她走吧,到外面尝到痛苦的滋味以后,她才会想到你对她的忠心,也才会明白你对她的好。

到时候,她就会回心转意来找你的。假如她不再回来找你,那更是说明你的选择是对的。因为她的心里根本就没有你的位置,那你还痴心不改又有什么意思呢?

凡事都要讲求“你情我愿!”尤其是婚姻情感的事情,更是容不得半点虚情与假意。否则,两个人的日子过起来将会比一个人还孤独、还悲哀!




1只讲述情感的猫咪


99随便语:曾遇到过的离婚法官都是和事佬,严格遵守“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不成文规矩,想方设法避免判决离婚。

法院里分管离婚案件的主要法官,通常都是有资历的女法官。

由于案件性质的不同,这些法官常常挂在嘴边的,已经不是法律规定如何,而是喜欢讲人情冷暖,讲亲情,能够以情感人的法官,才是合格的离婚法官啊!

离婚法官,就是苦口婆心的老婆婆。

99随便观点:

第一,女方变心是判决离婚的理由吗?

明确告诉你,不是!

从法律上来讲,法官判决离婚的标准仅有一个:感情是否破裂。

在具体案件里,女方变心可以成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一个诱因,但不必然导致感情破裂,也就是说,从没有哪个法官,会仅仅根据“女方变心”,就准予判决离婚。

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妻子变心了,爱上其他男人了,但丈夫选择原谅她,甚至对于妻子的变心,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允许她脚踏两只船。

在这种情况下,法官也不去管你!

法官会劝说两句,但劝说之后就不管了,你们夫妻俩的事,自己解决去。

第二,离婚案件中,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条件,法官就会判决离婚吗?

不是。

我们先来看看有哪些“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况:重婚或事实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分居两年,恶习屡教不改……

但即便出现了以上“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况,法官也不会立刻判决离婚!

通常是这样的:法官在了解双方基本情况后,就开始了第二步的最重要工作,找离婚态度坚决的那一方聊天,拉家常。

“小王啊,你和小张自由恋爱啊,你们有那么多年的感情基础,感情深厚啊!小王你好好想想,当初小张肯定对你很好吧?你就舍得和他分开?你再想想……”

“小王啊,大姐我就要说两句了,小张也不容易啊,他刚才和我说了,想到你要和他离婚,他一个大男人晚上一个人喝闷酒,还淌眼泪了……你再好好想想!”

差不多就这意思吧。

一个优秀的离婚法官,会想方设法帮你找到不离婚的理由,说服你放弃离婚的念头。

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就是不准予离婚!

第三,没有“过硬”理由,其中一方坚决不想离婚的,绝不判决离婚。

比如题目中这种情况,妻子变心不想过了,但丈夫不愿意离婚,最终的结果几乎是唯一的,哪怕无法劝说妻子回心转意,最终也是判决不准离婚。

假如妻子一定想离婚,必须半年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到了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官的态度就会来上一个180度大转弯,只要其中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一律判决准予离婚。

因为,连续两次起诉要求离婚,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破裂,没有重归于好的可能。

结束语:无论合理与否,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就是按照这一尺度,我们不能简单以为,夫妻一方“变心不想过”,就可以得到离婚判决,那是错误的。


99随便


没有感情啦,在法院那起诉的话。如果夫妻长期分居,累积半年。法院也会宣判离婚的。我觉得要想挽留住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去强求一颗心意不在你这儿的女人回心转意。这是不现实的,又何况还得放下尊严,放下男人的自尊,去祈求人家,这种婚姻挽留回来还有什么意义?还不如顺从她的意愿,和平分手吧。如果说女人变心了,那么她心肠就是铁石心肠的。你是无论如何也感动不了她的。真的别再强求你去求全了。这段痛苦的婚姻早日结束吧!没有结果,没有感情,还真的不如好聚好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