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七到2月9號之前,打工者有工資收入嗎?

johnsss


其實,不要糾結於某一天有沒有工資,只要1月份、2月份按照國家通知規定、政府停工規定上班、休息的,1月和2月的工資不會少一分錢。

舉例如下:王先生月工資25000元。

如果1月31日是休息日(無薪),1月份的實際計薪日22天,王先生1月份的日工資:25000÷22=1136.36元,王先生1月份的月工資為:1136.36×22=25000元。

如果1月31日是法定節假日(有薪),1月份的實際計薪日23天,王先生1月份的日工資為25000÷23=1086.96元,王先生1月份的月工資為:1086.96×23=25000元。

如果2月1日、2月3日至7日是休息日(無薪),2月份的實際計薪日15天,王先生2月份日的工資為25000÷15=1666.67元,王先生2月份的月工資為:1666.67×15=25000元。

如果2月1日、2月3日至7日是停工日(有薪),1月份的實際計薪日21天,王先生2月份的日工資為25000÷21=1190.48元,王先生2月份的月工資為:1190.48×21=25000元。


大言君聊勞動法


我是一名在浙江務工的公交車駕駛員,1月23日駕車返回江西老家。在27號公交公司管理人員打來電話問我的身體健康狀況及告訴我暫時先不要回浙江。今天上午(2月1日)公司管理人員又打來電話詢問我最近的身體狀況並每日把測量體溫數據微信到公司做職工身體狀況登記,同時明確告訴我安心在家裡休息,儘量不要出門,等電話通知後再回浙江上班,假期(1月30)後的工資公司會根椐國家出臺的政策發放,還有滿勤獎和五險一金都不會受到影響。這只是我單位給予我的通知,不知對大家能否幫上忙嗎?


公交小哥亮亮


這要看你打的什麼工:

如果是公務員,國企外企肯定有。因為這是國家規定的。

如果是農民工,私營老闆,多勞多得計件工資,那就對不起了………沒幹活一分錢拿不到。



路邊撿的光頭強


我是一名外賣員。



一花一世界76434054


碰到好老闆而且生意好的就有,一般就不會有工資收入,因為停工,老闆也沒有收入了。十個人養一個人是容易,一個人養十個人是很難。


用戶8630769229397


這個問題要分職業來說,如果是公務員事業單位這段時間基本工資不會少,還有那些堅守在疫情第一線和生產第一線的人,不但工資不能少,還應該給他們相應的獎勵和讚揚。比如醫護人員、電廠、水廠和藥廠上班的職工等一些生產企業。如果是在私企打工的員工,就要看情況來了,因為沒有上班,效率好的公司可能會給點生活補貼,但大部分在私人企業打工的一毛錢都沒有。


於是4299


這個問題需要具體分析,如果你是在比較正規的中大型企業打工,有正式的勞動合同,企業所在地政府和企業都發布了假期延長的通知,你屬於正常休假,這幾天的工資收入肯定會有的。

但如果你在比較小的私企,小飯店等打工,特別是一般沒有太正規的合同,這幾天的工資收入就很難講了,需要和老闆協商了,畢竟小老闆們壓力也大,資金一般不充裕,再加上疫情造成的經濟下滑,我勸你不要糾結是否有收入,如果能保住工作就不錯了,如果企業倒閉了,工資就更沒有了,不是嗎?同時自己也要做好找新工作的準備,今年2020不是一般的艱難。希望打工者也要理解下老闆和現今的特殊情況,沒有收入也沒關係,至少你還休息了,也沒吃虧,是吧?



楓雋雲傾


春節放假屬於國家的法定節假日,如果在春節期間休假的,用人單位是應當支付其工資的;如果勞動者在春節期間上班的,用人單位是有效支付其3倍工資的。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一、《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我在星空看著你


健康的活著比什麼都好


用戶9280548605448


這得看你在什麼單位上班,單位的效益如何,如果在國企,大的私企,應該沒問題,因為這是國家強制性的放假,小的私企可能就是看老闆心情了,估計是上幾天班給幾天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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