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信用卡都用了七八年了,上個月一下停卡了,欠款三十萬沒辦法還,會坐牢嗎?

捨得69831191


說明你也是老用戶了,對於老客戶銀行不可能無緣無故給你停卡,銀行突然停卡一般有以下幾個因素:

1、違規用卡:比如頻繁性惡意套現,但是套現如果不是極其明顯且能按時歸還,一般銀行是不會給你停卡的。

2、交易異常:比如今天在北京、明天在上海、後天在重慶、大後天在美國,刷卡的地點短時間內頻繁變化,或者是消費時間常常在三更半夜。這種交易異常的行為一種是真實情況,一種是二清機的跳碼,銀行一般會先予你電話核實,而不是直接封卡。

3、貸後管理:銀行核發信用卡之後,會定時進行貸後管理,比如查詢你的徵信報告情況,如果說你在他行已經出現逾期欠息了,銀行就會封停你的信用卡;

4、外部預警:比預警信息系統顯示,你存在大額訴訟情況(如民間借貸)或者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信息等等會直接封卡。

銀行如果直接封停你的信用卡,證明你肯定哪方面出現了重大的問題,因為封停屬於最嚴重的處置措施了。但是停卡並非不能還款,停卡只是限制你繼續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費而已,如果你有足夠的資金仍然可以正常還款。

顯然你應該不是這種情況,不出意外你應該是之前多張信用卡輪流套現歸還,現在民生的被封停了,所以無法維持拆東牆補西牆的行為了,因此無力償還這30萬元。

會坐牢嗎?

2018年11月28日,最高法及最高檢聯合下發《關於修改〈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決定》,根據《決定》,惡意透支信用卡,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將被認定為刑法規定的惡意透支信用卡“數額較大”,該《決定》於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而根據我國刑法第196條規定,惡意透支信用卡,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你這筆金額為30萬元,已經達到了刑法規定的“數額較大”的標準,接下來就是惡意透支的標準了,銀行對於惡意透支的標準界定為:持卡人超過允許金額和允許期限的透支情況,並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還款的的行為。你這筆上個月才封停,暫時還沒有達到惡意透支的標準,所以最少3個月內是無需擔心的,但是超過一定的期限後,你仍然沒有歸還的話,一旦銀行起訴,則有坐牢的可能了。

信用卡用了很多年,突然出現變故導致幾十萬的欠款沒辦法還,會坐牢嗎?

來我來告訴你們,什麼情況下構成犯罪,什麼情況不構成,以及如何應對公安詢問。

這個問題其實要分情況來說,

一、什麼情況下,可能涉嫌信用卡詐騙罪。

對於信用卡詐騙罪,很多人可能已經看了相關的法條和司法解釋。

對於卡已經用了七八年,能涉嫌信用卡詐騙罪的,無非就是惡意透支的現象。

那麼何為惡意透支,主要包括,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以及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透支的資金與投資經營無關等,導致資金無法歸還,往往會認定為持卡人具有非法佔有目的,從而認定為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

如果你的芝麻信用分和花唄額度一直沒有提升,而你又是正常使用支付寶,也沒有存在逾期行為,那麼多半是你的信用數據出現了問題,這個時候我們就可以微信搜“猛虎查”拿一份信用報告,查詢自己的網黑指數、逾期行為、信用程度、電話借貸等,非常的方便。所以,請保持自己良好的信用

二、什麼情況下,不會涉嫌信用卡詐騙罪。

注意:不是隻要透支了,逾期了,催收沒還的就是信用卡詐騙罪。

法條中所說的,催收不還,重點在“不還”二字上,“不還”和“無法歸還”註定是兩種意思。

“不還”,是持卡人主觀上就不願意歸還,而“無法歸還”是持卡人因生產經營問題導致的客觀不能歸還。

因此,信用卡已經用了七八年的情況下,突然停卡,原因到底是什麼

若是因生產經營問題導致欠款無法歸還,使銀行採取停卡措施的話,那麼後期欠款無法歸還,一般也不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當然,不排除公安機關會對你進行調查的情況。

若是公安機關找到你進行詢問,要將自己為何無法歸還的情況如實告知,特別是正常的生產經營的情況下出現的破產,以及自己的還款意願。


用戶1138687424602472


現在,用信用卡透支消費又還不起帳單的人越來越多,這是為什麼呢?

我想信用卡的出現是為了讓大家在消費的時候暫時週轉一下,而不是無限制的過渡消費,曾經我記得宣傳信用卡時好像是說拿明天的錢來享受今天的生活,無節制的刷卡消費最終帶來的是無法承受的還款壓力,還有無休止的催收。

在我們國家的銀行系統曾經出現過過度髮卡的一段時間,發行了數以億計的信用卡,每個人手中的信用卡都不止一張,有的人有十數張信用卡,而我們正是因為有了信用卡就會出現無節制的提前消費,在工資水平不高的我國,這種提前消費所帶來的後果其實早就應該預見到。

但是我們的銀行卻不管不顧,依舊大量髮卡,現在一旦出現了金融風險,銀行首先不管不顧,更沒有一點人味的對用卡人進行無情的管控,什麼招數都使出來了,根本不從用卡人的實際情況出發去協商解決問題,他們的這種簡單粗暴的方法,給用卡人帶來的壓力是巨大的,帶來的傷害也是無法估計的。

希望大家一定要理性的對待信用卡,更希望銀行不要簡單粗暴的解決信用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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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心柚子果


現在,用信用卡透支消費又還不起帳單的人越來越多,這是為什麼呢?

我想信用卡的出現是為了讓大家在消費的時候暫時週轉一下,而不是無限制的過渡消費,曾經我記得宣傳信用卡時好像是說拿明天的錢來享受今天的生活,無節制的刷卡消費最終帶來的是無法承受的還款壓力,還有無休止的催收。

在我們國家的銀行系統曾經出現過過度髮卡的一段時間,發行了數以億計的信用卡,每個人手中的信用卡都不止一張,有的人有十數張信用卡,而我們正是因為有了信用卡就會出現無節制的提前消費,在工資水平不高的我國,這種提前消費所帶來的後果其實早就應該預見到。

但是我們的銀行卻不管不顧,依舊大量髮卡,現在一旦出現了金融風險,銀行首先不管不顧,更沒有一點人味的對用卡人進行無情的管控,什麼招數都使出來了,根本不從用卡人的實際情況出發去協商解決問題,他們的這種簡單粗暴的方法,給用卡人帶來的壓力是巨大的,帶來的傷害也是無法估計的。

希望大家一定要理性的對待信用卡,更希望銀行不要簡單粗暴的解決信用卡問題


峰心歸零


正常使用七八年,說明你也是老用戶了,對於老客戶銀行不可能無緣無故給你停卡,銀行突然停卡一般有以下幾個因素:

1、違規用卡:比如頻繁性惡意套現,但是套現如果不是極其明顯且能按時歸還,一般銀行是不會給你停卡的。

2、交易異常:比如今天在北京、明天在上海、後天在重慶、大後天在美國,刷卡的地點短時間內頻繁變化,或者是消費時間常常在三更半夜。這種交易異常的行為一種是真實情況,一種是二清機的跳碼,銀行一般會先予你電話核實,而不是直接封卡。

3、貸後管理:銀行核發信用卡之後,會定時進行貸後管理,比如查詢你的徵信報告情況,如果說你在他行已經出現逾期欠息了,銀行就會封停你的信用卡;

4、外部預警:比預警信息系統顯示,你存在大額訴訟情況(如民間借貸)或者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信息等等會直接封卡。

銀行如果直接封停你的信用卡,證明你肯定哪方面出現了重大的問題,因為封停屬於最嚴重的處置措施了。但是停卡並非不能還款,停卡只是限制你繼續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費而已,如果你有足夠的資金仍然可以正常還款。

顯然你應該不是這種情況,不出意外你應該是之前多張信用卡輪流套現歸還,現在民生的被封停了,所以無法維持拆東牆補西牆的行為了,因此無力償還這30萬元。

會坐牢嗎?

2018年11月28日,最高法及最高檢聯合下發《關於修改〈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決定》,根據《決定》,惡意透支信用卡,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將被認定為刑法規定的惡意透支信用卡“數額較大”該《決定》於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而根據我國刑法第196條規定,惡意透支信用卡,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你這筆金額為30萬元,已經達到了刑法規定的“數額較大”的標準,接下來就是惡意透支的標準了,銀行對於惡意透支的標準界定為:持卡人超過允許金額和允許期限的透支情況,並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還款的的行為。你這筆上個月才封停,暫時還沒有達到惡意透支的標準,所以最少3個月內是無需擔心的,但是超過一定的期限後,你仍然沒有歸還的話,一旦銀行起訴,則有坐牢的可能了。

總結

其實短期內無法足額償還的話,可以與銀行協商,只要你每月可以按時歸還一定部分的本金,銀行是會通融的,很少說直接上訴,所以遇到無法足額償還時,提前與銀行聯繫溝通才是最為重要的。


鯉行者


從您的表述上來分析,您的民生信用卡都用了七八年了,上個月一下停卡了,那麼可以說明您使用中肯定是違反了民生銀行的信用卡使用規定,涉嫌套現,被銀行認定該信用卡屬於“高危信用卡”,所以才會被封卡,取消用卡資格。

被取消信用卡用卡資格、降額封卡的原因大致可以分為如下幾種:

(1)每次刷卡都是整數整數的刷

(2)每次賬單全額還款後,又馬上直接全額刷出來

(3)每個月信用卡刷卡都接近授信總額度,超過透支總額度的80%以上

(4)經常在高風險商戶POS終端上刷卡

(5)經常刷卡的時候出現跳碼行為,也就是“三單”不一致。比如你刷的是家電,可是賬單出來變成醫院,你在北京刷的卡,賬單顯示是上海。這都屬於嚴重跳碼。

至於被封卡後,您欠民生銀行30萬沒辦法還,根據我國刑法第196條規定,惡意透支信用卡,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將被認定為刑法規定的惡意透支信用卡“數額較大”,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般信用卡連續逾期3個月以上的,而且銀行有效催收2次以上仍舊不還款的,是可能會被起訴的。此外,司法解釋規定,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在提起公訴前全部歸還或者具有其他情節輕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訴;在一審判決前全部歸還或者具有其他情節輕微情形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曾因信用卡詐騙受過兩次以上處罰的除外。

其實,建議你可以先與銀行協商,看看是否可以最低還款或者分期還款,甚至可以與銀行協商延期還款,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充分說明自己的難處,並非是不想還,確實是因為暫時的經濟緊張。即便是銀行不同意協商,您也千萬要保持電話暢通,讓銀行能隨時聯繫上您,否則問題會嚴重。

最後,奉勸各位持卡人,要合理規範用卡,切勿盲目消費而造成逾期,從而影響個人徵信。


卡卡大人


俗世債務-同時俗世人,皆為債務愁

這個問題,我已經回答了很多遍了。以我接手的多起信用卡逾期案例來說,題主大可不必擔心,不會坐牢。

信用卡逾期以後,一般大家都比較擔心兩個問題:

1、會不會起訴?會的。截止本月25號,我已經接觸到了5起信用卡起訴案例。目前來說,商業銀行中,有三家起訴率是比較高的,三家之中一家是最高的,今年案件猛增。不過題主的銀行不在三家之中。

2、起訴了以後會不會坐牢?

法律有民文規定:超過五萬以上,是可以定義為刑事案件的,大家也都知道,所以很多人還是比較擔心的。事實上,信用卡即使起訴,也只是民事糾紛。銀行的目的很簡單,你欠他錢,他要錢。沒有必要讓你坐牢,除非你涉嫌大額的詐騙。

綜上所述,信用卡逾期是會起訴的,一般起訴的時間為逾期後4-6個月左右。但是,不會坐牢。

俗世債務——累計為1000+人解決信用卡逾期問題


俗世債務


無力償還並不代表惡意拖欠,只要和銀行做好協商溝通,一般都不會坐牢的。

關於信用卡突然被降額停卡,導致持卡人短時間無力償還的問題。我在之前的問答中也做過這方面的解答。

事實上,因為信用卡拖欠無力償還而坐牢的案例相對來說還是很少。而因為信用卡欠款坐牢引發坐牢的後果,其案件的發生都有一個共性,那就是被銀行認定為惡意拖欠

可能被銀行認定為惡意拖欠的行為有以下幾種

1、持卡人有償還能力而拒絕償還(這種情況的持卡人也是少數)

2、信用卡逾期後,長期失聯,惡意更換聯繫方式,住宅地址而不通知銀行的(這種情況很容易被認定惡意拖欠)

3、明知無償還能力還進行大額消費的(其實這點並不好認定)

那麼對於題主來說,雖然說因為停卡導致自己無力一次性惝清信用卡卡債。只要不觸犯我上面提到的三點,基本都不會被銀行進行刑事訴訟,更不會坐牢。

如果一時無力償還,最好和銀行機進行協商處理

由於銀行可能認為持卡人在信用卡使用方面存在違規或者說風險,就會採取降額封卡的措施對持卡人進行懲戒,如果是額度小還好,如果額度額度很大,就比如題主的案例,30萬如果在之前沒有分期的情況下,銀行要持卡人一次性償還的話,對大部分人來說肯定是存在很大壓力的。持卡人可以採取以下方法來同銀行進行協商。

1、首先同銀行協商進行分期還款,現在信用卡因為逾期無力還款最長可以同銀行協商分5年的時間進行償還。因為銀行雖然有權利在任何時候停止持卡人的信用阿卡額度。但是畢竟法律都不外乎人情,特殊情況也是可以特殊處理的。所以題主可以儘量打銀行信用卡中心客服電話,讓客服轉接到相關部門,進行協商。儘量說向銀行說明自己的困難。

2、原則上很多銀行停卡以後,最低還款的還款方式還是存在的,如果最低還款額度還在,那麼題主就可以按照最低還款的方式進行還款。如果不在了,原則上這個時候就看題主是否在意自己的徵信了,如果實在沒有能力處理,那麼就不要在意自己的徵信,每月換一點即可,偶爾接下催收電話,催收是必然的,這個怎麼都逃不掉,而且銀行大多都是要進過自己活著外包催收公司的一輪催收,感覺欠款人實在還不起款後,才會同意和持卡人協商。所以一定要頂過催收階段,一般就3個月吧。當然如何和催收周旋這個也需要一定的技巧和強大的內心,需要了解的朋友可以關注我,發私信交流。

所以,信用卡無論多大額度,只要持卡人沒有明顯的惡意拖欠行為,並且在行為上沒有激怒銀行,那麼銀行是不會報警進行刑事立案的。要知道,一旦刑事立案,原則上欠款就很難追回了。就算銀行可以保留終身追債的權利,但是一旦讓持卡人坐牢,基本這個持卡人就很可能廢了,銀行基本也就不要再指望持卡人出來再還款了。數額越大,銀行在這方面越慎重。當然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銀行如果能最後協商給欠款人機會,欠款人也要好好把握,爭取早日掙錢還清欠款。


MR瑞


信用卡用了這麼多年,欠下這麼多錢,我來分析一下你這種情況要不要坐牢。

第一,坐牢就是要蹲監獄,這種情況一般是涉及刑事犯罪,已經被公安立案,檢察院起訴,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了,因此要不要坐牢主要是你是否涉嫌刑事犯罪,銀行是否會報案,公安是否會立案,檢察院是否會起訴,法院是否會認定你構成犯罪並判處相應的刑罰,

少一個環節都不行

第二,目前你說你民生信用卡已經用了七八年了,且上個月停卡了,欠款30萬沒辦法還,那麼你這種情況是否屬於信用卡詐騙罪呢?目前,在我國,信用卡透支後不還是否構成信用卡詐騙罪評判的標準主要是是否構成惡意透支。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行為。但是,即便如此,銀行也不會輕易以刑事犯罪向公安報案,一般都會向法院民事起訴,通過法院追討這筆欠款。在這種情況下,你是沒有犯罪一說的,更別說坐牢了。

當然,如果銀行在經過這一系列程序之後,你仍然沒有還錢,甚至你人還聯繫不到的話,銀行那邊可能真的懷疑你有信用卡詐騙罪的情形了。此時,銀行那邊覺得事態很嚴重,他們會向公安局報案,一旦公安局立案,你可能就真的比較懸了,公安那邊可能會逮捕你最後法院會判決。

但是,目前根據你的描述,欠款才一個月,因此還沒有到經兩次催收後到3個月不還的程度,即便如此,銀行那邊一般在催收後如果要不到錢,也可能會向法院民事起訴你,也有可能外包給催收公司催收,等這套程序走完,你還沒有還錢,這時,銀行就真的要向公安局報案了。

總之,欠了銀行錢的話,還是想辦法把錢還了,影響個人徵信,如果被催收,被起訴,這也是一個非常痛苦的時期。走到刑事犯罪就更不該了,何必呢?


孫律在金陵


慢慢還就是,正常消費的情況下,通常是有催收三個月的緩衝期的,在此期間還完就OK。

第一,沒有被認定違法犯罪的前提下,不會坐牢

根據數據顯示:截止2018年末,我國信用卡逾期超過6個月以上且未歸還還的金額達到了700億以上,其中不少人逾期金額都是

幾十萬朝上

但是大部分人不是不想還,而是沒能力還:例如透支信用卡去做生意,但投資失敗後無力償還。這些情況嚴格來說,並不屬於犯罪活動,而是債務違約,並由此跟銀行產生了債務糾紛。而債務糾紛屬於民事行為,更別說刑事犯罪了。

所以,如果你是正常使用信用卡進行消費,沒有涉及違法犯罪活動,不一定會坐牢。

第二、什麼情況下,會坐牢?

涉嫌信用卡詐騙罪可能會坐牢。

信用卡逾期跟信用卡詐騙有本質的區別,信用卡逾期只是民事經濟糾紛,而信用卡詐騙則屬於違法犯罪活動。

根據刑法第196條規定,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符合以下幾種情形的可被判定為信用卡詐騙罪: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一旦被認定為信用卡詐騙罪將會面臨刑事處罰,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而“惡意透支”的認定情形,基本分以下幾種: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後逃匿、改變聯繫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

如果法院認定你是惡意透支,民事轉刑事,也有可能坐牢的

第三、銀行起訴後,有能力還錢而拒不執行也會坐牢

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也就是說,如果民事訴訟敗訴,且被裁定有能力而不執行的,也可能會坐牢。

第四、如果實在沒能力還清債務應如何處理?

1、想盡一切辦法,拉攏所有資金,還清欠款;並主動打電話給銀行申請減免逾期的違約金;

2、錢都沒法湊的情況下,還是聯繫銀行,商議

停息止付分期還款;這樣可以減輕還款壓力,也可以減少催收的困擾,各個銀行都有自己的相關規定,主動聯繫他們沒有壞處。


誰可補天


有很多當事人過來諮詢我關於信用卡詐騙罪時,基本都會問到類似問題。

信用卡用了很多年,突然出現變故導致幾十萬的欠款沒辦法還,會坐牢嗎?

來我來告訴你們,什麼情況下構成犯罪,什麼情況不構成,以及如何應對公安詢問

這個問題其實要分情況來說,

一、什麼情況下,可能涉嫌信用卡詐騙罪。

對於信用卡詐騙罪,很多人可能已經看了相關的法條和司法解釋。

對於卡已經用了七八年,能涉嫌信用卡詐騙罪的,無非就是惡意透支的現象。

那麼何為惡意透支,主要包括,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以及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透支的資金與投資經營無關等,導致資金無法歸還,往往會認定為持卡人具有非法佔有目的,從而認定為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

二、什麼情況下,不會涉嫌信用卡詐騙罪。

注意:不是隻要透支了,逾期了,催收沒還的就是信用卡詐騙罪。

法條中所說的,催收不還,重點在“不還”二字上,“不還”和“無法歸還”註定是兩種意思。

“不還”,是持卡人主觀上就不願意歸還,而“無法歸還”是持卡人因生產經營問題導致的客觀不能歸還。

因此,信用卡已經用了七八年的情況下,突然停卡,原因到底是什麼

若是因生產經營問題導致欠款無法歸還,使銀行採取停卡措施的話,那麼後期欠款無法歸還,一般也不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當然,不排除公安機關會對你進行調查的情況。

若是公安機關找到你進行詢問,要將自己為何無法歸還的情況如實告知,特別是正常的生產經營的情況下出現的破產,以及自己的還款意願。

如此,一般不會以信用卡詐騙罪進行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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