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离婚容易吗?

好酷龙仔


今天有个朋友在那里感慨说,我身边的人,一个个都离婚了,难道是因为现在离婚太容易了?你给我说说,古代离婚容易吗?如果不那么容易,是不是大家的生活要秩序很多?社会上也不会出现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

这问题问的咱很有感触,举清朝的例子,不妨来聊几句。

离婚在大清律例中被归于户律之下的“婚姻”律,叫作“出妻”,通俗地说法就是“休妻”。

一个男子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休掉妻子呢?

民间有个说法叫“七出”,即女方“无子、淫逸、不事舅姑、多言、盗窃、妒忌、恶疾”。

无子是命不好,这没办法;淫逸、盗窃、恶疾属于道德品行恶劣,不算过分;多言、妒忌这两条就有点不好讲了,想离婚的男子很容易借此找茬。

如果单看这“七出”,古代男子似乎很容易就能把妻子休掉,其实不然,因为“七出”之后还有“三不去”。

什么是“三不去”呢?

如果女方符合“即与更三年丧”,意思是说曾为公婆服丧三年;“前贫贱后富贵”,意思是说娶进门时跟丈夫一起过过苦日子,后来才富贵起来;“有所娶而无所归”,意思是说妻族消失,被休后无家可归,这三条中任何一条,男子就不能离婚、休妻。

第一条讲孝,第二条讲德,第三条讲仁,说实话,古代的“三不去”挺君子的,挺有生活信仰的。

可能有人问了,如果妻子既符合“七出”,又符合“三不去”,丈夫能不能主动提出离婚、休妻呢?

或者把例子举的更极端一点,妻子出轨属实,但很会持家,跟丈夫一起经历过先贫贱后富贵的日子,这种情况能不能离呢?

对不起,依旧不能离,不能休。

那如果丈夫擅自离了,休了,官府又会怎么管呢?

《大清律例》规定,“虽犯七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减二等,追还完娶”。这“减二等”,是比照无缘无故擅自休妻打八十下屁股来的,也就是说打屁股的刑罚还是要的,只是少打了几下。

但如果妻子伤害了丈夫的家人,那就犯了“义绝”(对亲属有殴、骂、杀、伤、奸等行为),官府就必须介入了,强制双方离婚,应离而不离者,应杖八十。若属命案,视情节不同,或绞或斩或徒。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又问了,如果丈夫出轨,妻子可否提出离婚呢?

对不起,古代的婚姻律例都是惩罚女性的视角,只要丈夫不同意,妻子就不能提出离婚。

如果丈夫同意,勉强可以。

总之,古代婚姻律例在要求男子做一个基本君子的同时,是处处为男子考虑的。

鉴于现如今离婚大多是因为一方出轨,咱们不妨再来聊两句出轨的话题。

出轨在过去叫“和奸”。大清刑律规定,凡和奸,有夫者,杖九十,也就是说男女同罪,各打五十大板。如果因出轨弄出了孩子,奸夫负责抚养。而丈夫有权嫁卖女方,但不能嫁卖给奸夫,违者各打五十大板,妇人则需强制离婚,回娘家,财物入官。

那双方私了行不行呢?不行,一旦发现,官府依旧要打板子,只是刑罚稍微轻点,板子打的少一点。

这是官府的刑律,还有民间礼法,如果已婚女人出轨,浸猪笼之类的很常见。

最后说一个古代独有的,如果丈夫当场捉奸,无论何时杀死奸妇,都不会一命抵一命。

捉奸现场杀死奸妇,杖八十;捉奸事后杀死奸妇,杖一百。

听说并且属实,没捉奸就杀的,关三年大狱。

总之,过去男女之大防,主要是在女人那里防。

这不公平,但很管用。


黑句本


古代休妻一定要任何“七出”才干休,甚么是七出呢?第一、不孝敬公婆。第二、不会生养,第三、不守妇道,不安于室,婚外情。第四、妒忌。第五、有沉痾。第六、爱语言翻嘴调舌的。第七、盗窃。固然古代有“七出”来休弃老婆,但另有“三不出”来维护老婆,假如老婆契合“三不出”,就算她犯了“七出”之条,也不克不及休去。

“三不出”是老婆的维护伞,“三不出”也是《唐律》中所规则的,“三不出”是指老婆已经帮公婆服丧;授室时穷,休妻时富有;老婆的怙恃家属散亡,假如被休后或许无家可归。


藍某某人


在古代,男尊女卑的年代休妻太简单了,只要哪家有权利地位,随便都可以休,女方家里如果地位高一样可以休男的,在王权时代,离婚没有律法太多的干涉


芦笛x


不容易!

第一,古代虽然有七出之条,但也有三不出之条保护女人,也就是说能做到基本女德,也不是想休就休的;

第二,古时候结婚讲究门当户对,大家族联姻,不敢轻易休老婆,甚至有的怕老婆;至于穷人家,能找个老婆就不容易了,哪里敢轻易休掉老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