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结婚买房他爹出钱,他爹还做个公证,证明钱是爹出的,你怎么看?

雨中的紫风铃


中国传统都是男方提供房屋娶媳妇,一般不会离婚,即使离婚女方也分不到房产。

当前社会提倡男女平等,离婚率也高,一旦离婚平分房产,对男方极不公平,于是新婚姻法对婚前房产做了明确规定。

你可以和你老公说清楚,房子是你们家的,和我没半毛钱关系,离婚了我也分不到一分钱。

结婚后,我想有自己的房子,这样才有归属感,不用看人脸色,以后要么加我名字,要么我们自己再努力工作,贷款买一套。

我个人觉得没什么,以后我闺女结婚,我会告诉她做个独立人格的人,有自己的工作,至少能养活自己。


华仔青山


我没名额买房,儿子结婚后属于家庭户,有两个名额,所以,在他们婚后,我全资用儿子名字买了一套房子给他们小两口住,现在想用儿子第二套名额再买一套大的按揭房,由我出房子首付相当于第一套房子的全款,由于担心小两口以后婚姻有变化,所以,想提出第一套全款房做个公证,房子所有权归我!他们住第二套大房子!房子所有权归他们!当然,后续按揭还款由他们承担。想是这么想,一直开不了口,担心儿媳妇有其他想法!唉,面对着几百万的房子,每个人都有私心,人性哪!大家有什么建议?


无聊女婴


真的朋友,你别把这份婚姻给挑了,我们鹤壁是个五类城市,即使城市人,找个媳妇儿,是农村的,开发区的房70万,签合同,债务爹娘还;房产是媳妇的名字儿子都不准沾,再送15万的车而且存折还得有20万的零花钱,这样的婚姻据我向同事了解,已达到30%多,信不信就由你了?

另外,真的,双方亲家商量好了,才能注解南方的儿子;


马金驹


儿子结婚,他爹买的婚房,买房的时候还做了一个公证,说买房的钱是他出的。对此,我发表看法法如下。

第一,他是出于对于儿子婚姻的稳定性的考虑。现在的年轻人,视婚姻如同儿戏。结婚离婚,离婚结婚,就像走马灯一样随便。如果老人出了钱,不做公证。弄不好,孩子离婚以后,房子会被儿媳妇带走一半。如果做了公证,房子是父母买的,就是他们再离婚,也拿不走半平米的房子,老人感到放心。

为了保全自己的房子,那何必要写儿子的名字,直接写成自己的名字不就可以了吗?在这里,我认为他有一个小九九在里边。写上自己的名字,百年之后还要过户。过户要花费一大笔的钱。如果写成了儿子的名字,这笔钱就可以省下来了。做一个公证,少花一笔钱,当然是后者划算。

再一个原因就是对儿子的不信任。现在的年轻人,猴子拉二胡,自顾自。万一老人老了,儿子不孝顺,怎么办呢?他就可以把这些钱要回来,作为自己的养老钱。

总而言之,这种做法是私心过重,是对别人缺乏信任的表现。有点太过精明了吧?





石韮花开放的季节


是对的,钱花了落不到好,别等房子到了畜牲手又赶你走,所以留一手!我是57岁的老女人,告诫大家,干万别将财产留给畜牲儿或女,百分之八十的儿女不是好东西,喂不饱的狼,我身边见的多。有钱都会偎你。没钱不会惦记你。


大白吃飯


说明他爹很精明,其实也很正常。

现在一套房少则几十万多则成百上千万,对普通人来说,都不是大手一挥就能来个十套八套的,所以在特殊情况下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是无可厚非的,作为未来儿媳妇也不用在这上面纠结太多,以致影响二人感情。

不过,虽然这样做从情理上来说没什么问题,但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那么,作为未来儿媳妇同样也需要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那就是如果对方仅出首付,你可以拒绝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房屋贷款,更不要用自己的钱去装修。

毕竟对方能做到这么精明,那么就在人情上必然会有冷酷的一面,也就是万一日后有什么纷争,对方必定首先会跟你算的清清楚楚,不吃一点亏,所以,你保护自己免受人财两空也是人之常情。

只是,当婚姻还没开始就都把算盘打得啪啪响,说实话是令人失望的。如果是我,情愿和未婚夫共同出资购买自己的小窝,小一点没关系,起码任何时候都有发言权,自己是这个小家的主人,而不会出了矛盾被人嫌弃甚至扫地出门,仰人鼻息的过生活。



丁小米Amy


我认为老头是个很有心智的人,做法使人赞叹不已。

如今的社会五花八门,坑爹的不少,翻脸不认人哪怕是亲爹亲娘,两口子老两口,或者亲兄弟姐妹为钱而翻脸的,多如牛毛,因此,老头“留一手”是他的绝妙独到之处。

首先,儿子婚房肯定没钱买,老头便慷慨解囊,但必须公证注明是父亲出的钱。这样既让儿子有底气,也为儿子解除后顾之忧。

其次,既便儿子在今后的生活中,假如有些纠葛,有些小两口为经济或其他因素扯皮闹矛盾,甚至离婚,这房屋产权与女方半毛钱关系也没有,不存在产权分割的纠纷。

第三,老有所依所靠,自已的住房或遇拆是迁,起码有个栖身之处,避免儿媳说事捣非,因为产权属于老头,既非儿子也非儿媳,于情于理于法都说得过去。

此举,高明!


用户凉风悠悠


他爹就两个意思,为自己的养老未雨绸缪,为儿子可能的离婚提前防范。

从法理上讲,缜密。

从情理上讲,合理。

从人性上讲,老辣。

从自身角度讲,防范。

从儿子角度讲,无奈。

从媳妇角度讲,算计。

从世人角度讲,都是钱闹的。



津河笑谭


只能说明现在太多年轻人不想尽义务,爹是位理性的爹!别老子花钱买的房然后不让老子住,还美其名曰两代人有代沟,不住在一起减少矛盾。那你找爹妈拿钱的时候咋不说有代沟了呢?父母百年以后所有财产归你没错,父母还健在的时候请尊重他们,该尽的义务也别忘了。


知足常乐127827286


儿子结婚买房他爹出钱,他爹还做个公证,证明钱是爹出的,你怎么看?


很明显,男方在防着女方。别说男方做不了主,是他父母主张做公证,其实一家人是达成一致的,至少男方是默认的,也就是说,他们一家都对这段婚姻长久度不看好。


诚然,现在房子是很多家庭的主要资产,但大多数新家庭成立的时候,男女双方还是互商互量。如果男方全款买房,这么做也无可厚非,虽然女方心里会不舒服,但也能理解。如果有按揭,还需要小夫妻还贷,男方还要这么防着女方就差点事儿,这段婚姻一开始男方的诚意就没摆出来。


这段婚姻里将有个精明难相处的老公公,他忘了如果是他儿婚前买的房子,跟儿媳妇根本一分钱关系没有,犯不着再去公证。如果他知道这一点还是要公证,只能说他对儿子没信心,连亲生儿子也要防着,是怕他将来不孝顺吧。心真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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