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縣紀委監委:切實加強疫情防控監督保障工作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嚴格落實省委、市委、縣委工作要求,交城縣紀委監委採取有力措施,切實加強疫情防控監督保障工作。
周密部署促實幹。交城縣紀委監委第一時間抽調精銳力組建疫情防控監督工作領導組,縣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紀委班子成員具體聯絡指導,設立10個監督檢查組,具體負責對全縣10個鄉鎮和10個系統的疫情防控工作監督檢查。此外,制定出臺了《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監督工作的通知》,以最嚴明的紀律監督推動全縣疫情防控工作落地見效。
明確職責強監督。全縣紀檢監察干部主動請纓,奔赴一線,堅決做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到哪裡,監督檢查就跟進到哪裡。連日來,10個監督工作組分別深入到10個鄉鎮及衛健局、市場局等相關部門進行監督檢查,詳細瞭解流動人員排查情況、防控措施、人員到位等情況。對汽車站、火車站、超市、菜市場等人員密集公共場所落實防控措施實施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對出現的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督促整改到位,以監督實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高效順暢開展。
嚴肅查處六行為。縣紀委監委堅持把紀律挺在疫情防控監督第一線,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把做好疫情防控監督檢查工作同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結合起來,明確要求:凡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有令不行、陽奉陰違、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不負責等行為的;重要信息緩報、瞞報、漏報、錯報、謊報,導致疫情蔓延等行為的;不服從組織安排、擅離職守、違抗命令、臨陣退縮、推諉扯皮、貽誤工作等行為的;貪汙、挪用、截留、擠佔疫情防控資金和物資以及打擊防控物資囤積居奇不力等行為的;造謠傳謠、誣告陷害、干擾破壞疫情防控等行為的;借疫情防控為由亂收費、亂漲價的;不堅守崗位,不落實值班制度,搞扎堆聚會、聚餐,參加宴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六種行為,一經發現,依規依紀依法、從嚴從重從快進行處理。
“我們將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縣委部署要求,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監督檢查,以最嚴作風、最嚴紀律、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縣紀委監委負責人表示。
閱讀更多 黃河新聞網呂梁頻道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