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街8号
1、相关法律法规
按照《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土地承包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承包人是指承包土地的农户家庭,而不是指家庭中的某个成员。
按照《土地承包发》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耕地,林地等其他土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承包人死亡是指承包户家庭的人均已死亡的情况。承包耕地、草地的家庭中某一个人死亡,其他成员还在,不发生继承问题,仍由其他成员承包。
按照《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首先得明确,农村的农户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户口在县城,户口为非农户口,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会被收回村集体。即使户口迁移到小县城,可以直接继续享有土地的经营权承包权。
但户口迁移到市里,或者其他大城市,承包经营权会被收回。土地确权在农村父母名下的土地不会被收回,可以继承。
2、宅基地
宅基地,只有农村户口才拥有使用权。父母过世后,子女可以通过继承农村房屋,根据地随房走原则,宅基地继承到你名下。
3、根据2018年的一号文件为进城的农民保留房和地,为其开绿灯
以前的进城农民的房,宅基地是会被收回的,耕地,林地,自留地等土地也相对麻烦。但2018年的一号文件为进城的农民保留了地和房,在农村直接享有原有的宅基地和土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
按照以前的规定,宅基地需要继承,土地的权益也有限制。但2018年的一号文件,已明确指出了,进城农民的农村宅基地和土地的权益不变,不需要办理继承手续。
农村孩子的真实生活
我说一下我们那的情况,在我们那里,如果父母不在了,那么父母留下的地就属于儿子了,如果父母没有儿子,那么可能就留给父母的侄子啊等比较亲的人,假如身边没有什么亲人的话,那么这地就属于公家的了,也就是说属于村委管,除非到下次重新分配土地的时候,但分配土地一般是30年一次,我到现在为止也就经历过一次重新分配土地。上次分配土地还是我上小学那会儿,到现在都二十多年了吧。
小孟身边事
父母在农村有地,父母去世了这地该怎么办?
从你的问题描述中可以看出你现在是户籍已迁出农村的城里人,这应该是毫无疑问的。
其实这事用不着纠结犯难。父母在农村的土地一定是经过确权的承包地,只要是合法取得的承包地,它的承包经营权是谁的还是谁,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除非农村中的孤寡“五保户”老人的土地),这是有相关法条明文规定的。
父母双双仙逝,他们名下遗留下来的承包地,你们作为儿女完全有理由名正言顺地全盘继承下来,这是毋庸置疑的。当然,这种继承不同於《继承法》所规定的个人私有财产的继承。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你们作为他们的儿女,所能继承的是这宗土地承包期内经营权的继承。二轮承包终止期为2028年止,在此基础上再顺延追加30年至2057年止。也就是说你所继承的这宗土地经营权满打满算还有38年届满,够可以的了。
国家鼓励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转让: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在承包期内,对你所拥有经营权的这宗土地采取何种方法经营管理,你有着充分的自主权。要说在目前情况下自耕自种显然不切实际,以流转它的经营权方式加于利用较稳妥。这其中包括入股、出租、有偿转让、托管。当然,如在老家有至亲把这宗土地经营权无偿赠予也是可以的。
在承包期内,你不仅拥有继承经营权,而且由该宗土地带来的任何红利悉数归属于你(像“三农”补贴等款项)。当然,按土地分摊的(某些公益事业)义务你也必须承担,这叫权益与义务对等原则。
(希望我的解答对题主你有些帮助)
abCd6666和天下
1、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
2、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
老人去世后,宅基地上房屋可作为其房产遗产,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就按照协议来分配;没有协议的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根据我国继承法,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对于房产这种不适合分割的财产,可以协商折价以后进行分配。
吃货阿娇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家庭承包,是指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保持不变的前提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等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集经济组织内农户的一种承包方式,是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主要方式。
采取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是有承包期限的,耕地是30年、草地是30~50年、林地是30~70年,经批准还可以更长。当前农户承包的土地是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承包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开始于1993年,到1999年基本结束。
也就是说,如果农户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承包的是耕地的话,耕地的承包期是30年,不管是在1993年时开始承包的,还是在1999年时开始承包的,到目前为止都处于承包期内。
土地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土地。也就是说,如果农户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承包到了土地,且处于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着将农户承包的土地收回打乱重分,包括不能因农户家庭成员出现增减变化,随意增减农户承包的土地。
如果承包土地的农户家庭中的一人或几人死亡,土地的承包经营仍然是以户为单位,承包地仍可由该农户的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当承包土地的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于消灭,不能由农户家庭成员的继承人继续承包经营,更不能作为家庭成员的遗产处理,土地会被村集体收回另行分配。
综上所述,父母去世后,如果还有其他家庭成员,其所承包的土地,可以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这里所说的家庭成员指的是和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之内的家庭成员;如果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话,父母去世后,其所承包的土地会被村集体收回。
农村一山货
我是有8年经验的农村工作者,长期接触土地承包问题,我分享我的看法。
父母在农村有地,这是中国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下,耕地承包到户的方式,2019年1月1日起新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均有说明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说明。
关于本问题,承包法特别有提到,承包到户的耕地承包权,属于村集体户拥有,只要户口在,承办权就有,父母均过世的话,户主应该就由子女担任,那么,这个耕地的承包权就属于该户主。
特别的,就算户主到了城里买房,只要户口不迁出集体,也应该得到承包权;除非,集体户里面全部人都迁出,最终销户了,才需要把承包权还给村里。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一定帮助。
乡居者
你的这种情况在农村也是普遍存在的,但是有一点肯定的是,你父母在农村的土地是已经确权的,你父母在农村土地的使用权,一定是你父母的,你的意思是如何保护住你父母在农村土地的权限和收益,而这种情况最后会有五种不同结果的。
第一种结果:你父母去世了,但是你父母的土地已经确权了,在这个承包期内,你父母的土地作为子女的你,不管你是城市户口,还是什么户口,你依然也可以去耕种的,而且可以一直耕种到这个承包期结束的,一般情况下,村里是不会把你父母的土地收回去的,如果你没有精力,没有时间耕种你父母的土地,你也可以把你父母的土地流转,或者转包出去,只要收取土地的流转或者转包费就可以了,到了这一轮土地承包结束之后,村里肯定要把你父母的土地收回去的!
第二种结果:如果你父母在去世前把他们在农村的土地流转,或者转包了出去的话,你父母已经收取了土地的流转或转包费用的话,那你就不用担心了,在你父母的土地流转或转包结束之前,土地还是会在你父母的名下,村里也不会把土地收回来的,如果你父母的土地流转或转包期结束之后,如果在这个土地承包期之内的话,你可以回到家里,继续把你父母的土地流转或转包出去,一直到这个土地承包结束时为止,这一轮土地承包期结束之后,村里也就会名正言顺的把土地收回去了,你也就不能再流转或者转包出了!
第三种结果:你父亲在世的时候,可能没把土地转包给外人,或者是让你们在农村的亲戚耕种了,那么耕种你父母土地的农村的亲戚,也会每年给你父母一定报酬的,现在你父母去世了,如果你父母的土地,你继续让他们耕种的话,你依然可以年年向他们收取土地报酬的,在这种情况下,村里也不会把土地收回去的,不过你应当回到村里去,与耕种你父母土地的亲戚,重新签署一个合同,这个合同的期限,一直签订到这轮土地承包期结束时为止。
第四种结果:虽然现在农村土地是“生不增,死不减”的规定,如果你在农村还有兄弟姐妹的话,让他们继续耕种你父母的土地也是没有问题的,如果你在农村没有亲戚,你又不能回去耕种你父母的土地,那么你父母的土地就有可能被村里收回去的,如果这样,你应当回到农村,与村里的领导商量一下,在取得村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把你父母的土地给你留下来,这样你就可以把你父母的的土地流转或者转包下去,你就可以获得你父母土地流转或转包收入的。
第五种情况:你父母去世了,农村你又没有兄弟姐妹,你又不能回去种你父母的土地,在农村,你们的家已经没人了,村里可能就会把你父母的土地收去了,如果村里有这样规定的话,你父母的土地就会被收去了,如果村里没有这样的规定的话,村里硬要把这个土地收回去的话,你也是没有办法的,你要想留住你父母的土地,你也只能是找村里的有关领导做工作了,否则的话,你父母留下的土地就会被村里收回,留着做村里的机动土地,或者再分配给他人去种植的。
所以,你父母留下的土地的结果就是这几种情况了,你父母去世,如果你在农村还有兄弟姐妹的话,他们是完全可以继续种植你父母留下的土地的,村里是不会收回你父母土地的,如果你在农村没有兄弟姐妹的话,村里也可能随时的回把你父母的土地收回去的,如果你想留下你父母的土地的话,你就回村里与村领导商量,俗话说事在人为,那就看你解决这件事的能力了!
感谢您对从善如刘三农问答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的评论留言!
从善如刘L
可以继承。因为,国家对农村土地承包,执行长期稳定不变的政策。如果你父母在农村有土地,而你们作为子女的因考上学校或者是其他的原因到外地工作了,户口也转出去了,是居民户口,家里父母又去世了,在原来的行政村下属的村民组没有本户农村户籍的人了,你也不用担心,因为土地可以继承(国家调整土地政策是另外一回事,或者是农村集体土地按国家政策要进行调整也是另外一回事)。当然,你的土地不可以荒芜,你要保持土地是耕种着的,千万不要抛荒。你可以将父母的承包地交给当地的村民组或村委会,委托他们将你父母的土地指定勤劳的人耕种,或者是你直接将父母的土地转包给亲戚或邻居耕种。要形成书面的协议,注明面积以及何种形式。如果,当地有项目开发或者是其他的建设需要动用你父母的土地,土地补偿款可以支付给你。
黑松1797
农民并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我们所分配到的耕地,其所有权都是在发包方那里,大家拥有的是土地的经营承包权,为了能够让百姓们种地更安心,国家则是制定了30年的土地承包期限,这样的好处就是为了让农民都能分配到土地,也避免有人离世后土地的荒废。
题主问农村父母有地,但家里人都离世了,那这土地该如何处理呢?其实这还要看题主的户口在何方。
1、户口和父母在一起
如果户口和父母在一起的话,题主就不需要有什么担心的了,毕竟我国的土地确权是以户口为基准的,即便是父母已经离开了,但户口内的承包地依旧可以由你进行种植,宅基地也会交给你进行管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丝毫不需要在意土地的问题。
2、户口迁到城市里
如果户口已经迁到了城市里,尽管不能继承土地和宅基地的经营权,但实际上我们依旧可以凭着法规的规定从而获得短暂的使用权。
首先就是宅基地,国家规定的是地随房走,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属于农民,是可以继承的,只要房子不倒塌的话,那宅基地依旧可以继续使用下去,不需要担心会被村集体回收了。
再说农田,如果是在2019年前,耕地可能会被收回,但如今的政策有了新的变化。如果父母已经离世,且户口内没有什么人了,在以往这都是销户,土地会交给村集体。不过国家也规定了,在一个承包期限内,那些进城的农转非们依旧可以掌握土地的经营权。
也就是说只要30年的合同期限还没有到,那就可以继续拥有对它的经营使用权,此时如果村干部进行反驳的话,大家一定要特别小心了,及时维护个人权益。
惠农圈
依据我国法律,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所有权是集体的,使用权是房屋所有人的,也就是你父母的。我们所说的宅基地继承,实际上说的都是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就算继承,也只是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
但是也有几种不能继承的情况:
1、已办理分户,并且拥有自己的宅基地。宅基地准则是一户一宅,既然已经分户并有了自己的宅基地,自然不能再继承。
2、已办理分户,但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农村宅基地资源越来越紧缺,为了保护集体其他人员的利益,不符合条件的子女不能继承。
3、本身属于违章建筑的宅基地未经任何审批,私自在耕地或空地上建的房子。这样的宅基地不仅不被确权,还会被村集体强制收回,根本不能继承。
4、不属于农村居民户口,由于特殊原因把户口迁走,取消农业户口前又没有把户口迁回来的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但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房屋不能翻修。只能等房子自然坍塌后,村集体收回宅基地。
5、五保户等特殊人群的宅基地。因子女长期不在家导致老人无人供养,最后划分为五保户的,由村里人供养。这部分人去世后,他们的宅基地会被回收,子女不得继承。
6、宅基地长期闲置或房屋长久失修,闲置时间超过两年以上的宅基地,或是常年无人居住的房屋,最后导致房屋坍塌的。这种宅基地都会被集体收回子女不能继承。
7、超出宅基地使用面积的部分,宅基地也是有使用面积规定的。在此次土地确权工作中,超标的部分不会被确权,自然也就不能继承了。
现实中,有些子女继承了家中去世老人的房屋,但自己在城里生活,想要处理继承来的房产,你可以这么做:
1、将房屋折价给土地所有者;
2、将房屋出售给有正住户口,需要用地建房或没有达到宅基地使用面积的当地居民,并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手续;
3、允许依法将房屋出租,按规定交纳土地使用费。
总之大家记住,家中老人去世,可以继承的只是房屋,而不能继承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