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追诉期,受害人只能白白受害,加害人就可以逍遥法外吗?

風邀月


法律的时效问题是指一个事件在始终没人起诉的前提下,超过法律规定的起诉时间后,再起诉时,就是超过了有效的起诉时间(时效),法院是不会立案的。比如说,当年张老师打了学生常某,如果常某和家人认为张违法了,可以起诉张。但一直没起诉,20年后的今天再想起诉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早已超过了法律时效,所以法院根本不能立案。法院对不同的案件都有不同的法律时效,目的就是让人在发生违法案件时,要尽快及时报案或起诉,如果超过了法律时效,就等于自动放弃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这个责任是自己造成的,必须自己承担。


hushouchang


在法律上确实有追诉时效这回事,如果经过了追诉时效,那么司法机关就不能再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了。当然,要经过追溯时效,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

说一个真实案件。大概在20年前,一名妙龄少女甲回娘家探亲,当她来到家门口时,自己家人刚好都不在家,大门紧闭她也无法进去。那个年代通讯又不发达,她又不能及时告知自己家人,只能待在家门口默默等待。

甲在等待时,娘家邻居乙突然出门,他看到甲后似笑非笑,然后邀请她到自己家里先喝喝茶,等家人回来后再回去。甲看乙还挺和蔼可亲的,想着自己就这么干等着也不是个事儿,于是她就跟着乙进了家门。

没想到,一进家门乙就露出他的狰狞面目,竟然试图强奸甲。甲这时候才恍然大悟,原来天下没有免费的茶喝,自己是进入户口了。在那个年代,女人的贞洁观念是非常重的,甲极力反抗,但乙最终还是得逞了。乙得逞后害怕甲告发他,便把甲残忍杀害,然后埋在自家院子里。

甲的家人发现甲不知所踪后选择报警,但一晃过了二十年也没破案。终于在第二十一年,警方因为偶然原因发现乙的院子里有一具尸体,一经查实就是甲。但是,这个时候追诉时效早就经过,但警方又不愿意白白放过这种人渣,于是就千方百计挖他老底。这一挖,还真挖到了。原来,三年前乙还犯下危险驾驶罪,当时因为其情节轻微没有追究他。但是,虽然没有追究他,但他仍然有犯罪事实,所以能够中断前罪的追诉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修正)】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就这样,乙被抓捕归案,最终被判死刑。


冰焰


追诉时效

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中国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超过上述期限,追诉时效即告终止,不再追诉。追诉时效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犯罪人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以上是我复制粘贴的。

危害国家、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很大的案件是“公诉”,即公检法机关主动办案。

而个体人之间的非重大伤害,一般自诉。即“民不告,官不究。”

自诉案是“主流”啊。不是专等公检法来查。

可以看出,凡够得上刑事案件的,给你五年时间。就是说很轻微的犯罪,比如把你打骨折了(轻伤),你越想越气得慌,五年内可以告。

判不到十年罪的,(得重伤吧)给你十年追诉时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只有十恶不赦,死刑的罪,给二十年。

被打伤(短时间影响生活),给你五年,时间不够?那你干啥去了?终生影响生活的伤,给你十年。当时十岁的儿子,都成大小伙子了。还不够?

敢情你想啥时候翻腾就翻腾?

过的时间越久,取证越难。实在不明白,“被害人”为何五年十年的时间还嫌少。心中有冤,为何不告?到底!到底是谁“纵容”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是谁?说啊。[捂脸][捂脸][捂脸]


莘县村民


没有过期,怎么能过追诉期呢?

常某成立一个拼xx,大家组团证明某人20年前欠我们1亿元,十人成团,发财致富,名额有限,欢迎踊跃参加!(失败也只是有错无罪),常某带领大家发财致富了,为常某说话的都是人渣和畜生!


猩猩98083526


海丰县鲘门镇民安村村民李兰泉,1983年承包林地造林至今,面积约1600亩。1999年国家实行生态公益林规划期间,将我苦心经营的林木划入生态公益林范围,若干年来竞将国家林业补贴款拨给民安村干部私分,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

2016年开始,我向上级要求归还我种植的林木权属及补贴款的请求,上访和信访反映合理请求,鲘门镇政府及海丰县林业局有关领导对我合理请求置之不理,竟是另立名目,对我恶意的攻击和陷害,违背了信访条例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2018年12月3日和12月6日收到海林罚决字【2018】第62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各一份,并罚款1480元。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条。我认为海丰这些赃官无法无天、丧尽天良、是害群之马,无法让人信服。

我本人的请求是办理我种植的林木权属证和林业补贴。如海丰县林业局利用权力打击林农。1999年偷偷划入生态公益林,没与我林权权利人协商。面对问题和矛盾“躲着走,绕着走”、“互相推、踢皮球”,在“其位”不谋“其政”,面对群众的诉求无动于衷,不办实事,这就是渎职。


给林农一点权益


张老师真的体罚过常某吗?如果张老师是“四大恶人”,那么为什么学校和教育部门没有接到过有关张老师体罚学生的投诉?常某口口声声说不是针对教师群体,根据什么说学校有“四大恶人”,如果真的存在,常某为什么只有张老师对其进行过体罚?常家人,有本事你把四大恶人名字和恶行公布出来,如果不,就说明你们在撒谎!相信常某被打的人,你敢和我一起支持常家人公布“四大恶人”名单和恶行吗?如果不敢,只是躲在阴暗角落里呼叫,我呸!


秋枫33598576


老师上述行为不构成刑事责任,如果存在不当或过度体罚行为事实,当属行政违法。32-13-1=18年,还未过20年法定追诉期。据庭审情况,老师和学生之间的矛盾应属因果关系,既然都错了,诚望他们都能宽恕对方,和解出局。否则这个尴尬的局面将不可避免影响他们和家人一辈子,乃至下一代。老师体罚学生后插木板和学生打老师后拍视频传于网络都很大程度激化了矛盾进一步升级。哎!即使苦大仇深,还是因为曾经遇到过。


shrti


追诉期!是指对刑事案件的追诉,是相对于犯罪行为人不被追诉权的刑法规范。

如果受害人在遭受伤害后立即刑事报案,虽然没有抓获犯罪嫌疑人,可已经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就没有追诉期了,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要追诉到犯罪嫌疑人死亡时。

如果受害人在遭受伤害后没有立即刑事报案,这就有可能形成追诉期。刑案追诉期有几个档期,是依据犯罪行为触犯罪名的最高刑期确定追诉期。

通常情况下,受害人受到伤害后没有立即报案的,证据是很难固定保存的,随着时间流逝,证据的取得会更加困难。

没有合法的证据,随意指控他人犯罪,有可能会形成‘’诬告反坐‘’而犯诬陷罪的法律现象,所以,案发以后隔段时间再予刑事报案的应当慎之又慎。


不糊涂时涂糊不


教师者当警醒了:为什么社会上那么多人对教师不满?因为教师队伍中的确有素质低下的老师,这些老师做出了与老师身份不相衬的事。归根结底还是选骋教师不严谨,让一些低素质的人当了老师。更有甚者有些老师是靠关系当上的,怎能会有师德?常言道:有什么样的师傅,就会有什么样的徒弟!打人的张老师教出了打人的常某,令人痛心!可见人生有一个好教师是多么的重要!国家也当警醒了,教师队伍也急需整顿了,打破铁饭碗,竞争上岗,选骋优秀老师充实教师队伍也到了当务之急!


魂牵梦萦36421883


奶仪天下,无论孙孙再坏,坏极透顶,也是奶奶的亲孙,不独你好人是奶奶的亲孙,奶奶是天下人的奶奶,不独是一人一姓一户的奶奶,奶奶要孙孙间的公平,不是正道直理下的公平,奶奶决对不会去惩罚始作甬者,只是在事件的结果后要求公平,比如如果奶奶处理蒋门神侵占快活林案,奶奶决对会归罪于是施恩的不理智和武松的残忍造成的血案,不会说如果蒋不入侵快活林就不会发生血案。就如同现在,为什么贼有理?奶奶永远不会说不去偷就不会受伤或死亡,总再强调贼孙罪不至伤罪不至死,要求被盗的善良本份无辜之人给予赔偿才公平。

奶奶教育孙孙之矛盾,宽恕原谅和无辜,毕竟天下皆是一奶的叔伯兄弟。

人们但知道慈母多败儿,却单单不知道慈奶多什么,一旦自在人心的公道变质,将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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