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收的太高,服务又达不到标准,业主应该怎么办?

尛祖宗


题主的这个话题有问题!说物业收费太高?你认为的高低标准是什么?依据哪来的?应该说你本来就没有高低的标准,就是不想给钱罢了,说物业服务不好?这是赖物业费的老套路,法院会让你提供第三方的专业评估,不会听你胡口乱说,所有想逃费的业主都编这一理由,不管用了!没有怎么办?只有交钱,如果你有物业不作为的认定,也必须要交完物业费才可立案,欠费就不属于业主了。


蓝夕阳836


最近,新华社、新华每日电讯一同发文《“公摊面积伤民”矛盾亟待求解》,将公摊面积的讨论推上了风口浪尖,文中追问句句"扎心"。

关于公摊面积,俱说是香港首富李xx与当时建设部xx天才想了三天三夜想出来的。还有一个很老的梗,可能大家都听过:

每一个小区的所有房子的公摊面积加起来,一定会超过这个小区的实际公摊面积。大概这就是所谓的1+1>2了吧。

买房子有公摊面积,全世界唯有中国。

一百平方的房子,实际上只有70平,甚至有些还不到。物业费大家都清楚,是按照平方收的,70平方和100平方收的钱差了将近40%。

有人说,如果不交公摊面积的物业费,就没有人来打扫过道,电梯的卫生……所以必须交!

那你有没有想过,室内面积你倒是交了物业费,但是物业有派过人到你家来打扫卫生吗?

更搞笑的是暖气费也是坚定不移的按照建筑面积来收取。可过道有暖气吗?垃圾道有暖气吗?变电室有暖气吗?设备间,公共门厅有暖气吗?分隔墙上有暖气吗?

但这些可都是一平方一平方要收暖气费的,谁来交?当然是不差钱的业主了。

今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我们说也白说!

除去重庆实行的是套内建筑面积外,其余各省市城市的商品房销售,公摊面积仍旧被各开发商堂而皇之的使用着,如今天怒人怨引来新华社撰发怒斥,不知道是否能引起相关部门注意,考虑出台新规整改这一弊端。累积流量的问题通过舆论呼吁解决了,这个不合理的问题与民生息息相关!多多转发!


用户4464143820673


物业管理费是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的,这两份合同都是经过业主确定或经过业主大会会议投票通过的。对全体业主是有约束力的,是不能够单方面做出修改的。



通常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里,会对服务的内容、服务的质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物业管理费收取的情况做出明确的约定。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更改物业管理费的收费金额,否则就是违约。


如果业主认为物业企业有违约行为,未按合同要求的质量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可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改正,如果拒不改正的业主可以追究物业服务企业的违约责任。如果业主确实认为物业管理费太高,可以和物业服务企业商量经双方同意降低物业管理费。

如果物业企业确实不作为,有违约行为,业主可以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会议,经专有面积占总建筑面积1/2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总人数1/2以上的业主同意,就可以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喜欢的关注、点赞、转发,在我的个人主页上能够看到更多有关物业管理的文章。


w苦行僧


一、物业费收取于业主,用于小区的公益事业服务。以往,业主每月都要把钱缴纳到物业处,物业服务干好干坏分文不差总能拿到钱,结果让业主很受气。为了业主不花冤枉钱,我个人认为,一是业委会要前一个月公示合理收支情况,后一个月业主根据实情缴交应分摊的费用。二是前一个月对物业的服务质量要有专人负责每天跟踪落实完成情况,以评份定出当天应得的服务酬劳费,如清洁工打扫楼道擦洗扶梯整洁场地自己要到顶层填表签名,底层表格由本楼道业主填满意度,月底予以累计公示。后一个月上旬,业主视实情缴纳物业费,中旬发放给物业。而不是采用物业尽责不到位,业主要走法律诉讼程序的被动处境。只有在聘用物业契约中明确细则,方可有效制止拿钱不干事的乱象。

二、关于业主对缴纳的物业费偏高的不满,主要缺乏按时公开收支情况的透明度,业委会没有认真准确量化预案各种服务项目具体的工作量,从而科学估算雇用相关服务项目用人数量,就会造成各类人员工资开支偏高。若其他项目也没有精打细算,开支均会偏高。这样合计起来,业主分摊的费用就自然随着偏高啦。因此,一切都要以业主角度出发,努力做到增收节支,降低业主各户应摊费用。还要发挥热心业主为小区公益捐款献爱心立功德,还要解决赖账户和保护伞户从不缴费问题使他们及时交款,还要努力把公共收益拢上来,增多集体储藏金。同时,让收入低的困难群体安排物业服务赚工资,从工资中抽成抵交物业费,他们就不觉得缴纳服业费偏高难以承受了。在此基础上,每月按实际收取适时的物业费,心理就会减弱偏高之念了。


林柏忠979


打倒黑社会物业!取缔黑社会物业公司!


手机用户63823224471


物业与业主是一种契约关系,也就是说,业主出什么样的价格,聘请的物业就应当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比如,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投票决定聘请物业公司,达成合约后,双方是要签订书面合同的。合同上写有物管费是多少,物业公司提供什么样的物业服务。所以,物业费高不高,讨论这个,没有意义,关键就在于业主缴纳了物管费,物业就应当按照合同提供相应的服务。题目的问题就在于物业服务不到位,这个时候业主该怎么办?一是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要求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提高服务标准。如果仍然达不到要求,那么合同期限一到,就解除合同,另外聘请物业公司。当然,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实在太差,那么这个时候,业主就要收集证据,证明物业公司明显违反合同,然后到法院起诉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退还物业费。


雪獒9965


“物业费收的太高,服务又达不到标准”对于物业服务收费,其实是有基础的收费标准的,但是由于各地区生活水平不同,所以对于物业的收费标准只具备指导意义。

实际上物业属于服务行业,物业费的多少取决于物业提供的服务,每项服务应一一对应物业费当中的收费项目,如果小区内部出现需要增加的服务时,召开业主大会通过后需要在小区内部进行公示。

其次,在物业纠纷当中常见的情况就是物业服务确实存在问题,但是由于业主们的维权意识较差并未收集相应的证据导致后期诉讼取证困难,最终因证据不足而败诉。

所以物业服务达不到标准,业主首要做的是收集证据,之后与物业协商要求完善服务并且扣除不达标期间该项服务对应的物业费。如果物业拒绝合作并且不承认有服务不达标的问题存在,业主就可以将证据示明。

注意:

由于物业服务与收费一对一对应,所以在物业出现服务达不到标准的情况时,我们可以拒交该项服务对应的费用,而非全部物业费。


东友律师团


你所说的是什么方面没有达标?你要物业做什么?

给你普及一下,一个有高层上千户以上的小区,水电气供应正常,垃圾及时处理,路灯保证晚上定时亮,电梯正常,物业的工作就基本到位了。当然也有很多细节问题,这个不是一时可以说清楚的。


农民工老了


小区自治是最好的结果,就目前实践看一些业主说物业服务不到位,价贵态度不好出一些奇葩规定,而一些业主随便找个理由不交费了,什么被盗了说实话真的和物业关系极小除非存在物业有大错,屋顶漏水下水道堵了的维修应明确物业负责修钱怎么出应有个约定,对那些该出钱而不肯掏钱的业主应授权物业可釆取必要手段,有个物业费涨价问题有的小区卡的死其结果服务越来越差,说个实例炒物业应该开个全体业主或业主代表大会吧!而某个小区只有业委会五个人加上三四个算不上代表开三四次小会就决定了,总觉得有点问题。


曾花_90926


我发现条友中的高大上人士数量远远超过知乎了,交钱才有服务,契约精神这本身没有错,关键是在小县城,那里讲的不是这个,那里实际是丛林法则弱肉强食,我收了你的钱,我雇几个老头老太太扫扫地看看门,不服,不服你也没办法,你去投诉啊,投诉了让你更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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