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職工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需要哪些材料?

安美惠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工傷要有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權威機構認定,認定後用人單位

應及時到業務部門辦理工傷職工登記,填寫《工傷職工登記表》,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2、認定工傷決定書; 3、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確認通知; 4、省、自治區、直轄市經辦柚木珠其他證件和資料;工傷職工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傷殘等級或護理等級後,用人單位應辦理勞動能力鑑定登記,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1、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書; 2、省、自治區、直轄市經辦柚木珠其他證件和資料。

有了這些資料,你就可以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了。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DSZ海闊天空


一、由工傷保險基金付出的項目 假如用人單位參與了工傷保險的,當員工遭到工傷,經勞作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工傷或作出勞作能力判定的,能夠從工傷保險基金中付出以下項目:

(1) 工傷醫療費;

(2)輔佐器具裝備費;

(3)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4)傷殘補貼;

(5)生活護理費;

(6)喪葬補助金;

(7)供養親屬撫卹金;

(8)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9)康復性醫治費用;

(10)工傷住院醫治膳食補助費、外地就醫的交通費、食宿費等等;

(11)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12)勞作能力判定費;

二、由用人單位付出的項目 除了從工傷保險基金中付出外,用人單位還需要付出工傷的員工必定的補償金:

(1)工傷住院膳食補助、外地就醫交通費及食宿費:住院工傷員工住院醫治期間的住院膳食補助費,由員工所在單位依照本單位因公出差膳食補助規範的70%發給;經同意轉診轉院去外地就醫所需的交通費、食宿費由員工所在單位依照本單位員工因公出差規範報銷。

(2)罷工留薪期薪酬:工傷員工罷工留薪期內的薪酬福利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付出;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單位派人護理,所需陪護費用由用人單位按協議付出。

(3)傷殘補貼:傷殘等級為五級和六級且難以組織作業的工傷員工,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自己薪酬的70%和60%的傷殘補貼。

(4)一次性傷殘工作補助金:傷殘等級為五至十級且與用人單位解除了勞作聯繫的工傷員工,由用人單位以解除勞作聯繫時該地區上年度員工月平均薪酬為基數,付出一次性傷殘工作補助金。

三、需要準備的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職工本人身份證明;

3、與企業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4、初次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5、有下列情形之一併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還應當同時提交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據材料:

屬於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門確定的事故責任結論證明;

從事搶險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活動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

因公、因戰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到企業工作後舊傷復發的,提交傷殘證件及指定醫院的舊傷復發診斷證明;

因公外出期間失蹤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證明;

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證明;

擴展資料

一、對工傷認定結果不服

1、對於工傷認定未能提交充分資料,同時在行政機關發出補正通知書後規定時間內未能做出補正的,工傷認定機關理應不受理。

2、對於工傷認定超過申請時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體指勞動關係的確認、醫療尚未終結等),工傷認定機關可以駁回申請,不予受理。

3、傷者或者傷者家屬、用人單位對所申請的不予受理的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於60日內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起行政複議,或者在90日內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綜上所述,職工向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準備好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合同、診斷書及身份證等資料。如果是其他情況發生的工傷,還需要額外準備資料,比如因交通事故受傷的,要提供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書等。

因此,具體到工傷傷殘鑑定要什麼材料,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但是基礎性資料必須備齊。

二、工傷認定年限

申請工傷認定時限最長1年,工傷認定書沒有時效限制,沒有期限,不會失效。

工傷認定是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進行行政確認,是職工遭受事故傷害後享有工傷保險待遇的前提條件。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向統籌地區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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