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哪些材料?

安美惠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工伤要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权威机构认定,认定后用人单位

应及时到业务部门办理工伤职工登记,填写《工伤职工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认定工伤决定书; 3、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 4、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柚木珠其他证件和资料;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或护理等级后,用人单位应办理劳动能力鉴定登记,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2、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柚木珠其他证件和资料。

有了这些资料,你就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了。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DSZ海阔天空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付出的项目 假如用人单位参与了工伤保险的,当员工遭到工伤,经劳作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作能力判定的,能够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付出以下项目:

(1) 工伤医疗费;

(2)辅佐器具装备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医治费用;

(10)工伤住院医治膳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

(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劳作能力判定费;

二、由用人单位付出的项目 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付出外,用人单位还需要付出工伤的员工必定的补偿金:

(1)工伤住院膳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员工住院医治期间的住院膳食补助费,由员工所在单位依照本单位因公出差膳食补助规范的70%发给;经同意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员工所在单位依照本单位员工因公出差规范报销。

(2)罢工留薪期薪酬:工伤员工罢工留薪期内的薪酬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付出;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付出。

(3)伤残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组织作业的工伤员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自己薪酬的70%和60%的伤残补贴。

(4)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作联系的工伤员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作联系时该地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为基数,付出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

三、需要准备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3、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扩展资料

一、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职工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好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诊断书及身份证等资料。如果是其他情况发生的工伤,还需要额外准备资料,比如因交通事故受伤的,要提供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等。

因此,具体到工伤伤残鉴定要什么材料,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是基础性资料必须备齐。

二、工伤认定年限

申请工伤认定时限最长1年,工伤认定书没有时效限制,没有期限,不会失效。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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