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家面临征地开发,户口迁出几十年了的叔叔,要回来分一半老房子,合理合法吗?

青山依旧绿水常流


农村老家面临征地开发,户口迁出几十年了的叔叔,要回来分一半老房子,合理合法吗?

这些年里,农村中的拆迁现象多了起来,很多村庄都会因为当地的规划建设或者统建工程而迎来拆迁。不过在此时总会有很多的纠纷出现,特别是那些离开农村多年的人,虽说已经是城市户口了,但还是想着能够从乡村的拆迁中获得一笔补偿。

在农村中共有房屋虽然不算多但还是会有,比如说父辈所流传下来的房屋,兄弟之间共同享有,但因有兄弟在外面发展,所以被另一个兄弟所使用。到了拆迁的时候,就会涉及到补偿款的问题,往往多年不见的兄弟之间也会为此打闹。农村房屋拆迁时,户口迁出的亲戚,想拿走一半补偿款合理吗?

一、该如何补偿?

主要是因为继承原因所获得的财产,但一直都没有对各自的财产进行划分,但两者拥有着对财产平分的权利,可以在平等的协商基础下平分。而房屋的补偿一般则是为货币的补偿,也可以选择置换产权的方式。

如果是共有的房产,可以依据各自的份额,对这些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有财产分配协议的,按照协议上的指示执行,不然的话就要以等分的方式进行分配。而在确定彼此的份额之后,就可以以补偿所获得的财产进行分配。

二、户口外迁的亲戚,分老家房产合适吗?

农村房屋拆迁时,户口迁出的亲戚,想拿走一半补偿款合理吗?如果房子是从爷爷那里继承而来的房屋,那叔叔自然是享受着相同的继承权,这样的话在房产补偿的时候,也需要分一笔财产才行。但我们还需要从细节上考虑,看看该分配多少。

1.分多少

如果叔叔的户口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外迁,并且没有照顾着爷爷,那就意味着分配的财产并不是很多,但这还需要相互之间的协商,以此达成一定的协议。如果对方也参与着对爷爷的照顾,那就要以一半的方式补偿。

2.是否有遗嘱

如果爷爷留下了遗嘱,那自然是最好的,这样的话就可以知道财产该如何划分,自建房该归谁。如果遗嘱表示继承给叔叔,那他就可以获得房子的补偿款,但要注意的是,宅基地的补偿他是不能享受的。

如果继承给自己爸爸的话,那就意味着叔叔是不能分这些财产的,所赔付的补偿款全部属于自己的爸爸,就算是对方在那边闹也没有办法。但农村中很少会有人写遗嘱,到底还需要从情理上思考。

如今的农村中已经迎来了确权的过程,相信今后的房产权属会更加的清晰,你咋看呢?


用户6846203184


户口迁出去的叔叔回来分一半老房子,这是合理合法的。


不管题主的叔叔迁走户口多少年,他依然是爷爷的儿子,在法律和人伦家理上叔叔都有权利分得他的那部分。


我老公的二舅和小舅年轻的时候去北京打拼,后来经人介绍和北京的舅妈结了婚,在北京定居了,十几年后户口也迁到北京。


因为在北京生活,他们无法在父母面前尽孝,但是每年都会寄钱回来,每次父母生病,他们也是拿钱最多的。


前几年,村里修高铁,占了老家的宅基地,国家赔了一些钱,大舅主动给北京的两个舅舅打电话说了情况,商量分钱的事。


最后两个舅舅主动说他们不要那个钱,让大舅和老家的其他姊妹把钱分了。后来这笔钱是大舅婆婆和小姨三人分了。


用北京两个舅舅的话说,就是他们离家二十多年没有伺候父母,也没有脸要老家的赔偿款。


所以按照情理和法律做为离家几十年的儿子是有权分老家的东西,但是离家几十年了,在照顾赡养父母方面肯定不如在老家的子女尽责,如果有些兄弟姐妹情谊有些脸面的话,一般也不会急巴巴的跑回去要均分房产。


贫农希蒂


我家的和他说的相似,叔叔80年代户口迁出结婚,家中的智残二叔和奶奶生活,奶奶02去世了,智残二叔原本分开养,我爸兄弟姐妹8人,一圈没完听说老家拆迁都不管了,只有大姑和我家管,老家的房子只有43平,土胚房,没人说要,前几年我在老房子前盖了个二层,280平,这不拆迁了,三叔说老房子的事,如果没盖二层还好说,现在有新盖的二层他一家六口人我新盖的房子都要归他,那我是不会同意的,我自始至终只要了按拆迁补偿价,有好事的姑姑还说我多要叔叔钱了,大家说我做错了吗?


樊树才众里寻你千


惠农圈为你答疑解惑!这些年里,很多的农村都迎来了开发,比如说我舅舅的村庄,就因为工业园的规划,建造了工厂,然后在县城附近赔付了一套房子,可以说还是非常划算的。 正因为补偿款那么多,很多户口迁到外面的人也回到了家乡分补偿款。我二舅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将户口迁到了城市里,他家里的老房子也就是我外婆生前住的房子已经倒塌了,就算是这样还是获得了很高的赔偿,可以说只要房子和自己有关系,那就可以拿到补偿款。



而题主的叔叔想要来分老房子的一半财产,其实是非常合理的,相信题主家里自己有过一套房子了,而这处老宅作为祖父母留下来的房子,叔叔作为儿子自然是可以继承部分财产的。当然也要看祖父母是否写了遗嘱,如果有的话自然就是按照遗嘱执行,但相信是没有的,毕竟农村人不讲究这一套,有的话题主也不会提问了。


当然如果叔叔在祖父母生前的时候,尽到了赡养的责任,那自然是有情有理可以拿到这笔补偿款的,就算是和兄弟争夺这笔费用也问心无愧,毕竟不管是在哪里孝字当头。如果没有对老人生前进行赡养,双方闹到法庭的话,有证据表明对方没赡养,那法院会考虑给题主家里多分一笔财产。

正常的情况下,虽说户口已经迁出去,但房屋的所有权在个人,因此拆迁的补助,分出去的子女也可以拿到,土地的补偿款是村集体共同分配,因此叔叔来要合理合法,大家咋看?


惠农圈


如果老房子是你爷爷奶奶留下来的,你叔叔确实是有份的。

亲戚之间没有必要把利益看得太重,尽量做到公平公正。

感情才是最重要的!

当年家里穷,我爸结婚的时候,没房子住,伯父在外面工作把一家人接出去了,将老房子借给我爸妈住。后来老房子没人住了,我家另外建了一栋房子,随时给伯父一家人留着住的房间,逢年过节回来,随时都可以住。


嘉盛置业


叔叔户口迁出,你和叔叔家之间不存在宅基地使用权争议,而仅是地上房屋的继承权矛盾。农村房屋继承与国有土地上的私有房屋继承并不完全相同,户口迁出几十年的叔叔要回来分一半房子,是否合理合法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如属于下列情况之一, 叔叔应该按《继承法》和农村宅基地法规

取得相应继承份额:

一、祖籍共同房子仍在,当初指定了叔叔对老房的所有权份额;

二、房屋重建修缮以叔叔名义并进行投资

三、你家另有宅基地房或本宅基地面积超标;

四、你家户口也属迁出并在外居住生活

如属于下列情况之一,叔叔则对房屋失去继承份额:

一、房屋为爷爷奶奶遗嘱或生前分家协议归你父母;

二、老家祖屋已拆除重建,叔叔对重建房屋没有投资;

三、你家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

村集体已将此宅基为你家一户一宅备案;

四、至农村宅基地确权中没有将房屋列入叔叔名下;

五、叔叔在爷爷奶奶去世20年内没有对房屋提出继承要求。


泰山木32140178


这样的事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说穿了就是征地拆迁引起的家庭矛盾,都是为了一个钱字。有的兄弟姊妹或者亲戚朋友,相处了几十年相安无事。但是就因为拆迁补偿问题,却闹翻了,甚至有些兄弟姊妹相互成仇,从此不相来往。



我曾经办理过一个案子:一家兄弟姊妹六个,父母在世的时候,其他的兄弟姊妹成家后都搬了出去。最小在一个小弟弟就住在父母的老房子里,多少年来也没有人主张过任何权利。去年该老房子进行拆迁,补偿了两套房屋全部让最小的弟弟得到了。

其他的兄弟姊妹听说后,不愿意了,纷纷找最小的弟弟要钱要、补偿费。而最少的弟弟认为房子就是父母留给他的,因此一分钱也不愿意掏出来。

这样,兄弟几个就闹矛盾了,其他的兄弟姊妹都扬言:打官司,就是房子都充公了也不能便宜老小。

后来他们真的将此事闹上了法庭,经过法庭调解,让最小的弟弟拿出1/3的补偿费平均分给其他的五个姐姐和哥哥,然后这样的事情才算平息。

对于本问题的处理,该叔叔要分一半的老房子,不太合理,但是适当的给其一些补偿也是应当的。

希望两家人能够好好协商,不要为了拆迁、为了金钱,既伤感情又伤亲情。


法重情深


农村里面的老房子面临征地拆迁开发。那么户口已经搬迁出去几十年的叔叔,现在却回来想要分一半老房子的补偿费用。这个合理吗?在法律上合法吗?

这种情况是有的,特别是在农村里面有事情的时候,他们就躲起来,没有事情或者有利益发生的时候,他们就跑出来伸手想分一些利益。

那么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怎么样看待呢?在法律上面他是否有足够的理由和相对应的法律保护吗?


在法律上它是可以分得一些钱的

老房子那属于爷爷的财产,那在叔叔搬出去的时候,对于爷爷的财产,如果是在继承法里面,他同样享有继承的权利

所以拆掉了房子的时候按照相关的法律,他也是有权分得一部分补偿的费用的。

所以这个事件如果抛开其他的因素和其他的问题不谈,单单从法律层面来说,他是有能力或者有权利分得一些拆迁的补偿费用。不过这个问题我们还要看下面一点,它是否符合这个相对应的分财产或者继承财产的权利


有没有遗嘱指定财产归谁?

如果你的爷爷立有财产遗嘱指定归谁,那么这个时候呢,我们可以根据财产的遗嘱上面来判定这个财产,房子归谁

比如说你的父亲没有搬迁出去,那在这种情况之下,你的爷爷立有相关的遗嘱,指定这些房子全部给予你的父亲,在这种情况之下,这个财产的归属权就是你父亲的,这是你们家的你叔叔搬迁出去之后他就没有能力,也没有权力所分的这个财产的继承了

所以如果有这份遗嘱的时候,你的叔叔就没有权利在法律上,他们也没有分得到这个财产的权力。


分多分少的问题

那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没立有遗嘱,在道德层面上面讲,他所分的多与少,那应该跟照顾老人多与少的时间和付出是有关系的

在道德上面讲,如果搬迁出去,基本上它就不能够拿得到了,但是在法律上面讲他是能够拿得到的

但是按照照顾老人的义务和履行这个赡养的义务来说,如果全部都是由你们照顾的,那么根据这种情况,你们所能够拿得到的拆迁的补贴应该占据大部分。

所以按照以上几种情况来说,根据这个拆迁的补偿多与少分成比例关系还是有的,如果按照道德层面来讲,众多人都站出来指责他的这种不道德的行为,也许他会拿不到那么多。


农人莫小道


农村土地被国家征占,会得到相应的补偿款,很多农民因搬迁补偿,一夜暴富,农民在高兴的同时,也会面临着很多麻烦,很多家庭因为补偿款分配不合法、不合理,兄弟子妹撕破脸皮互不相认。


那么,在农村老家面临征地补偿,户口已经迁出几十年的叔叔要来分一半老房子,这合理合法吗?

首先,从法律层面讲。户口已经从农村迁移到城市的居民,对农村原有宅基地上的房子依然享有居住使用权的。如果你叔叔将户口迁出时,没有将他个人名下的老房子房产份额有偿转让或者说没有书面也没有口头赠送给你家,无论他的户口迁出多少年,只要农村老房子不倒,他对老房子都是有合法房产所有权的,老房子面临征地补偿,你叔要来分一半也是合法的。

其次,从道理层面讲。家庭才产一般是在兄弟姐妹团结和睦、协商一致条件下进行分配的,对父母遗产原则上公平公正合理平均分配,只要兄弟姐妹们没有任何一方说自愿退出不参与分配家庭才产,没有明确说赠送给你家,从道理上也是应该分一半老房子征地补偿款的。


再次,从良心和为人处世方面讲。你叔户口已迁出几十年,在城市生活,无论是什么条件都应该是比在农村老家居住的你家好得多,农村老房子也是由你家打理,如果不是你家在农村打理,维护老房子,几十年下来,房子早垮塔荒废了,房子垮了,你叔叔想分也没分的了。从这点出发,对于老房子补偿款,你家多分一点,你叔家少分一点,这样比较在理。


阿洪168


农村老家面临征地开发,这样一来,村里的房基地就值钱了,人们看在钱的份上,都会回来找回自己的利益,趁此机会大捞一把。

叔叔外出工作,户口迁出去几十年了,现在也回到家里,要分一半家里的老房子。这样的行为,我认为既合理又合法。

老宅子是你爷爷留给你父亲和你叔叔的,是他弟兄二人的共同财产。他的户口虽然出去了,但作为老根,他并不会把房产撇下。只不过他在外面有房子,家里的房子用不着,让你们父子暂时占用着。现在要开发了,他回来要回属于自己的房产,合理又合法。

当然,如果你的叔叔当时把房子作价卖给了你的父亲,已经成为你们家的单独财产,那他再回来要就不合适了。那你就可以拿出当时卖房的契约,让你叔叔在证据面前,无话可说。

如果你们之间没有买卖房子的合同,那房子有人家一半就是千真万确的了。你白占了人家几十年的房子,现在却要给人家赖掉,就有些不太厚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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