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实行一夫一妻,那姨太太们去了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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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最终都散伙了呗。

众所周知,民国时期纳妾现象很寻常。

有钱有势的人,多会纳妾,不会满足于一个妻子。

当年纳妾者很多,尤其诸如四川等地纳妾成为时尚,是身份的象征。

比如大军阀杨森,一共娶了12个老婆,生下了43个子女。更夸张的是,杨森年近90岁的时候,还娶了一个17岁的小妾。

在抗战期间,蒋介石去成都杨森家里做客。杨森让妻儿拜见老蒋。

结果这些妇女带着孩子,进进出出几十人之多。

蒋介石惊讶地问:“杨军张,这些都是你的家眷吗?”

杨森立即立正回答:“报告委员长,卑职身体很好!”

蒋介石虽然向来严肃,闻言也忍不住微微一笑,。

然而,杨森并不算什么了不起。

傻儿师长范绍曾,据说有40个妻妾,实际上正式妻妾也有18人(他的后人自称只有7人)。

狗肉军阀张宗昌的妻妾更是无数,名正言顺的就有23人之多,其中还包括日本人、朝鲜人、白俄甚至还有个美国大妞。

然而,解放以后,1950年《婚姻法》确定了一夫一妻。

原则上,妻妾成群就不合法,要坐牢了。

于是,很多人在之前之后,都将妻妾遣散了,只留下一人。

比如范绍增:1949年12月15日,范绍增在四川渠县率部起义。起义后他召集家属开了一个会,他说:“今天解放了,我们一切都要听共产党的,共产党实行一夫一妻制,我这个家不符合共产党的政策。所以要把你们遣散,把家产分了,你们带着孩子和各自的东西,各奔前程。”一家老少抱头大哭。

像范绍增一样的人不少,但也有无法处理的。

民国时期尤其大户人家,女人一般都是家庭妇女,没有谋生能力,只是在家照顾孩子做家务。如果强行被离婚,这些妇女很难在社会上立足,基本只能回娘家或者投靠直系亲属。

其中的小妾就更困难,她们几乎都是穷人家的女孩,一旦离婚连投亲靠友都几乎不可能。

另外,那时候人娶妾不仅仅只是为了床上那点事,更多是为了生孩子。

所以,绝大部分妻妾都是有孩子的。

现在强行让人家一夫一妻,等于拆散了很多夫妻关系,很多孩子就此没了父亲,会形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于是,1953年又颁布了婚姻法解释,不再强制要求离婚:

解放之前的一夫多妻,如果妻子在《婚姻法》颁布之后,未提出离婚的,他们的婚姻关系应予以维系。

那么,不少妻妾就没有离婚,所以一些家庭还是一夫多妻的生活。

只是,建国后的运动很多,这些妻妾成群的家庭最多也只是撑到文革而已,就必然散伙了。

文革时期,就算历史上曾经有过妻妾的人,都要被当做资本家、地主批斗,更别说现行犯。

所以,文革时期,中国大陆的一夫多妻就彻底消失了。

萨沙以前有个邻居老太太,就是某个老板的小妾。建国以后也没离婚,文革前还是离婚了。

这个老太太气质和外形都很好,到老了也是老美女,可惜一生没有生育!

老太太生活还是很惨的,无儿无女,自己又没有技能,最终被街道安排去做裁缝,就这样一直做到退休。

萨沙小时候,记得总是看到她坐在家门口小楼前发呆,很寂寞的样子。其实,如果不是离婚了,就算没孩子,最低程度也有个老伴吧。

这个老太太活到90岁才去世,后面60多年都是自己一个人过的(因不能生育,没有再婚)。


萨沙


我有个长辈是黄埔军校的,在家乡有个老婆,是父母包办婚姻。有三个男孩子,后来自己跟部队走了。

在地方上认识一个女的,就不断给这女的写信。女的不知道他家乡有老婆就和他结婚了,生了两个女儿。

生第一个女孩后,他带着地方上的女的回了老家.回到家,两个老婆相处的很好。

不久他要代部队起义,就回去了。地方上的女的随后跟去了。

解放后政府发现他有两个老婆.让他回到原配那里。并分配了工作。

他没有回去。没有了工作他们生活很艰难。过了一段时间回去了。一直到原配去世。

原配去世留下遗言。让他回去找那个为他生两个孩子女人。经过努力他们终于走到一起。直到最后。


海心宁静


解放前的有钱有地位的人取几个老婆不希罕。解放后实行一夫一妻制,多余的老婆到哪里去了,略知一二。五十年代初本人上小学,直到文革,有几个同学,有的人的母亲是资本家姨太太,并没离婚,有的离婚了再嫁人。直到八十年代,本人认识一位年龄比我大的机关干部,少数民族,比较特殊,有两个老婆,旧社会娶的,两个老婆都没离婚。


赵日金141


直接一点回答,就是大难临头各自飞了,不管你有几房几妾,最后只能留一个,躲得过建国之后的普查,也躲不过文革的纠察,我姥爷以前就是大户人家,娶了四房老婆,最后就只带了我姥姥离开原住地来到了我现在的家乡,记得小时候总有个老太太带着个小孩过来走亲戚,年纪跟我姥姥差不多,但是我要叫她二姨,那小孩跟我年纪一样,但是要叫我叔叔,那时候小不懂事,就搞的很莫名其妙,后来知道了,那个老太太是姥爷大房还是二房的老婆生下的,年龄真的跟我姥姥差不多,还有一个我要叫舅舅的,以前也隔段时间就会来走亲戚,听家里人说外地还有很多姥爷的后代,只不过不来走动,以前姥爷总喜欢坐在大门前抽着旱烟往远看,我相信嘴上不说,他应该也挺想这些儿女和老婆的,只不过时代造就了这个局面,万事都有不得已,谁愿意离开生养自己的老家,远走他乡骨肉分离呢!


多域百晓生


说是一夫一妻,但其实很多娶了姨太太的,

只要不是政府工作人员,其实管的也没那么严格,

大家也就相安无事的过下去了。

除非是女方不愿意,走了或者离婚了。


我爷爷以前是教书先生,

先是和大老婆结婚后,二老婆家庭贫困,

流落到我们家这里,阴错阳差的被爷爷收留住了,

说是做丫鬟,后来一来二去也就成了二老婆 ,

也就是我的奶奶。

大老婆生了一个儿子,我奶奶生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


现在三位老人都已经离世了,

埋葬在一起,三个坟头挨着的,

我们和爷爷大老婆生的那个儿子,也就是大伯关系也挺好的,

几家之间一直在走动。跟亲的一模一样。

可能是因为爷爷的大老婆走的早 ,

我奶奶把大伯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养大了。


即便是现在也很多一夫多妻,

主要听闻的是潮汕人居多,

汕头人很多都两个老婆,我就认识一个,

家里有钱,表都几十万一只。

一个领证的大老婆,一个没领证的小老婆,

同一屋檐下生活。大老婆还帮小老婆养育孩子,

听说其乐融融,不得不佩服潮汕女人的三从四德。


你以为现在就真的是一夫一妻制了吗

称呼变了,隐蔽性强了,

姨太太多俗气,叫保姆,秘书,文员,私人助理,前台,财务,

只要你有本事,开个公司,随便安排职位,

工作能力有木有无所谓,但是起码要年轻漂亮吧[捂脸]


现代姨太太还是姨太太,法律规定一夫一妻,

好像没规定几个姨太太吧。

现代的小三就是以前的姨太太吧,

称谓变了而已实质上没变。

所以说,现在很多时候,并不比古代进步多少。


老徐说事999


古代有钱人讲究一妻多妾制,是普遍的。但对我们这里过去穷乡僻壤的地方。我的一远房姥爷来说,比別人多几十亩地,粮食有节余。就娶了俩个老婆,一大一小没有妻妾之分。解放后国家实行一夫一妻制,我的姥爷是比较开明的地主,农忙时与长短工同吃同劳动,从不外待长短工,口碑不错。本村一个很穷的小伙经常在我姥爷家打短工,人勤快老实。不能与国家政策相悖,姥爷就把小姥姥托服给小伙子,就这样,小姥姥带着一儿一女来到后姥爷家生活结婚,婚后又生下一儿一女,安祥渡过一生。两家子女经常走动,不分彼此。




诗词奴隶


1912年,民国的《临时约法》中就明文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了,但是因为当时军阀林立,以及各种历史原因,一些大军阀、大地主依然是我行我素,姨太太依然屡见不鲜。真正落实实行一妻多夫制度是解放后,1950年颁发的《婚姻法》,我国才真正彻底确立了一夫一妻制。此制度实施后,那些姨太太们去了哪儿呢?



这是历史遗留问题,所以会有一个缓冲时间来过渡

民国时期的“婚姻法”态度可谓是暖昧不清,虽然当时已提倡一夫一妻制,但民众的新旧思想正在交替过渡之中,想要真正实行不是那么容易。

(学习婚姻法)

以1930年颁发的《亲属法》为例,虽然当时已彻底废除“妾”这个称呼,但没有明文规定如果娶几个姨太太会受到惩罚,所以有钱有实力的人还是继续玩得溜,对一夫一妻这种制度只会当成“通知书”来看待,看过也就算了。

而且,无论是哪房姨太太生的孩子,都享有财产、遗产继承权,这就是为什民国时期姨太太屡见不鲜的原因。

建国后根据《婚姻法》实行一夫一妻后,确实杜绝了姨太太的“再生”,但对于之前历史遗留下来的姨太太们,实行的是人性化的过渡政策,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彼此间能和睦相处、不吵不闹的,可以选择继续一起生活。

*养尊处优做惯了姨太太的、及上了年纪丧失了劳动谋生能力的,除非本人自愿离开,男方不得借口或强硬赶走女方。

(杜月笙、孟小冬)

*没生育有子女的姨太太,如想离开或另嫁,有权去追求真正幸福,男方不得干扰,如有违犯,政府有权利实行强制执行。

也有很多姨太太是奔往海外的

以民国时期上海大佬杜月笙为例。杜月笙一共娶了五房姨太大。大太太沈月英、二太太陈帼英、三太太孙佩豪、四太太姚玉兰、五太太孟小冬。

(孟小冬)

除了大太太沈月英、二太太陈帼英病逝于国内之外,三太太孙佩豪在解放后移居美国,在90年代病逝;四太太姚玉兰则在解放后移居台湾,于80年代病逝;最小的孟小冬最受杜月笙宠爱,于1949年得以跟随杜月笙移居香港,在杜月笙病逝后受姚玉兰邀请移居台湾,于1977年病逝。

杜月笙是个亦正亦邪的人物,混混出身的他伤天害理的事没少干,抗日战争爆发后也支持过抗日,解放后移居香港就是为了不在夹缝中难做人,是避风头去了。至于他的姨太太们,则没有这些顾虑,和其他很多门阀的姨太太一样,杜太太们在解放后往海外定居并非无路可走之下的被迫,只是一种个人喜欢的选择而已。


小刀刀说史


建国后实行一夫一妻,那姨太太们去了哪儿?

姨太太,这个主要是跟以前旧社会男人三妻四妾有关,原本是指男主人妻子的兄弟姐妹,民国时期多用来指男人的妻妾。跟现在的小三小四,有着明显的区别,就是姨太太是一般是需要发聘礼,娶回家的,虽然婚礼远不及大太太,但是流程是光明正大的,极少数男人会因为害怕大老婆,而偷偷取妾。

抗日战争时期,达官贵人们的姨太太们都跟着享了不少福,吃喝拉撒不用发愁,而贵人们的姨太太也是一个比一个多,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男人容易腻,玩腻了就不想再去碰,指不定隔多久才想起来这个姨太太。久而久之,贵人会将一些已经不喜欢的姨太太们卖出去,如同卖一件商品。

而接盘的大多数是不太富贵的商人,地主等。在这个阶段大多数姨太太会度过余生,而也有少部分命运不好的女人,会再次被卖,接盘的多数是有些闲钱的农民。

内战时期的姨太太们跟以前已经不一样了,已经具有更加独立的思想,对男人的占有欲也更强,导致姨太太们的数量开始下降。国民党统治下,姨太太是合法的,但是需要登记,就是登记到男人的户下,从而导致家产之争,让许多男人不再愿意娶七八个姨太太。而战争也导致穷人越来越多,能养活人的家庭越来越少,很多姨太太们都离开丈夫家,自谋生路去了。

新中国成立以后,户籍制度让这些女人无法隐藏,一夫一妻制度,让许多姨太太离了婚。也有跑到香港 澳门 台湾的,跑不出去的只能离开丈夫,独自一个人生活。

1949-1958年,有很多旧社会过来的女人孤身一人生活,有娘家的还能回娘家,没有娘家的,村里分了房子和地。

我们村里以前有两三个旧社会时期的姨太太,搭伴生活,烟不离手,好喝两口。

另外,离婚后的姨太太也有嫁给光棍重新建立家庭的。

而现在,旧社会时期的姨太太还活着的,应该不是很多了



黑包子趣历史


我是吾盂,我来回答。

建国初期,有钱人还是跟姨太太生活在一起。



中国劳动人民,八路军是不会也养不起姨太太的。至于国民党高官,当时跟随蒋介石撤离中国大陆的时候,也带走了一部分姨太太。但是毕竟能够撤离的人数是很有限的。正室妻子肯定都跟着自己的丈夫走了,得宠的姨太太肯定也带走了。

那么剩下的姨太太都怎么了?

无非就以下几种情况:

①嫁人。



其实姨太太中有一部分也不是心甘情愿做人家小老婆的。所以恢复自由身之后,带着做姨太太时候存下的钱,找一个老实人踏踏实实过日子也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②重操旧业。



姨太太中有文化人,有戏子。她们被抛弃后,没有经济来源。就做回以前的旧本行,找一份工作养活自己,再谋后路。

③穷困潦倒。



并不是所有的姨太太都有文化,都有手艺,更有甚者在养尊处优期间染上了一些坏习惯,比如赌博,吸大烟。出来之后又没有谋生手段,又不愿意嫁人过普通的日子,沿街乞讨,或者卖身都是有可能的。



从1980年新婚姻法出台之后,一个人只能有一个妻子。跟小老婆们自然是离婚了。

至于离婚后是给一笔钱遣散或者是继续生活在一起,全凭自愿,反正是结婚证上只能有一个名字。


吾盂


老兵我路过,看到这个题,特用亲眼目睹之事来闲聊几句!

旧时代,资本家,大地主,军阀,土匪,小富农家的男儿娶妻纳妾如同吃家常便饭,穷家女儿为了生存,常被这些有钱有势的人软磨硬抢,不分长幼,只要有几分姿色的就占为己有,即少部份因贫寒自愿嫁入豪门当姨太太,小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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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后,必须破四旧,树立新风范,实行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提高了女同胞的人权,女同胞成了当之无愧的半边天,这就是社会发展的珍贵宝典……

法的启源以从善从仁从义从严为准则,为主导的,所以对旧社会余留下来的这些拖儿带子。缺生存能力,无家可归的女同胞们放宽约来,自由选择。有的离开主子独自生活,有的还是跟原主子过到老……

我外公就是这样的,老人家娶了3个老婆,听说大老婆不会生育,娶二老婆后,只会生姑娘,为了传宗接代,没办法又娶三老婆,等三老婆生儿子时,大老婆以生儿子了,我们晚辈分别尊称她们为,大婆,二婆,小婆。

听村里老人讲,在我大婆生下儿子时,我公靠在门口说了句,我的个神呀!你早生个仔,我哪会去娶个小房。

说实话,我公我几个婆去逝近20年了,我曾经从没见他们争吵过,七老八十还恩爱,有说有笑,我公去哪家玩,天黑不回,我3个外婆还会去找,我公临死时说,他此生没做过亏心事,但最对不起我小婆,因为文革时,我小婆被造反派把屎尿都打在裤裆里……

永恒情感#欢迎指导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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