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十戶一把菜刀,大家平時是怎麼做飯的呢?

嶽祥聘


這個說法究竟怎麼來的?其實跟上個世紀編的一本書有關,當然很多人把這本書奉做經典,說這個元朝蒙古人是少數人,統治多數人的時候肯定通過這個手段,十戶人家一把菜刀這樣的方式來管理手底下大量的其他民族的人民。

但是我曾經說過,這個菜刀事實上是古代人類提升自己生活質量的一種方式!唐朝的時候,鹽鐵稅佔整個唐朝稅收的一半兒以上,這個鐵也是要收稅的,由此可見政府根本就沒有把這個鐵作為一種管制東西,相反把它作為了一種商品進行販賣銷售,以此獲取鉅額的利潤,當然這也和唐朝尚武的風氣有很大的關係,在這之後宋朝和元朝的時候,事實上對於鐵製品的管制稍微有一些嚴格,因為鐵這個東西它的演練過程已經不是秘密,只要是稍微學習過的人,就知道這個鐵礦石如何提煉出來鐵。

與政府來講,這個裡面的利潤已經變得相當的薄,而且每家每戶都是需要一把菜刀,只需要一把就能夠提高生活質量,(今日頭條漩渦鳴人yy首發於悟空問答)至於其他的東西他都不要,那怎麼去銷售這些東西呢?與此同時政府還命令市面上的兵器全部禁止全部沒收,這就導致了接下來的鐵這個市場很少有人去管,也很少有人想管。

到了元朝的時候,兵器的禁止令可以說只會更加的嚴重而不會說放鬆,但與此同時對於菜刀這個東西,沒有任何人會去搞這方面的禁止。

首先菜刀所使用的體驗比較少,而且質量要求比較低,畢竟不是殺人的兵器,畢竟不是戰場上面需要的那種精煉的鐵,普通的菜刀只需要通過鍛打磨練就可以拿出一把菜刀,抗日戰爭的時候,敵後的抗日居民們就是按照打造菜刀的樣式在那裡打造大刀,雖然這個打造出來的大刀能夠殺鬼子,但是缺點也挺多的,第一大重,第二這玩意要是鑄鐵很容易崩!所以在古代的話能夠用來打造兵器的技術和經驗的鐵,其實是被政府管控起來,至於說其它東西,民間是可以隨意獲取的,畢竟家中的菜刀還有鐵鍋,這都需要貼,平常時候一不小心鐵鍋破了個洞,或者是這個菜刀捲刃了,也是需要專門的人去打理的。

他的生活裡面誰缺得了這個菜刀是不是?這萬一哪個地方因為菜刀不夠使用最後搞的名片或者是跑到官府那地方去鬧事情,那政府也頭疼這種事情,所以該放鬆的東西還是應該放鬆。

這就是為什麼,古今中外對於鎧甲的禁令,遠遠要比對於刀具的禁令要多的多。

所以說這個元朝所謂的十戶人家使用一把菜刀這是難以想象的事情,同時也是一種沒有理由的猜測,真實的情況之下絕對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漩渦鳴人yy


這些事情從咱們漢人口中聽過,從蒙古人口中也聽過。我家在是蒙藏自治州,這裡是和碩特蒙古,高中蒙古同學給我說元的時候按顏色分人,漢族紅色,最低。藏族黑色第二,蒙古藍色第一。還有保長問題,牧區蒙古老人給我說是真的,一個村由一個蒙古夫婦主持。菜刀在蒙古人家中,誰用去他那裡拿,糧食收成要按時交稅。初夜問題他沒說但應該也差不多真的。還有八月十五本來是蒙古人的什麼節,蒙古人擺好吃的喝的吃好喝好後睡著了,漢人在月餅裡塞紙條商量好後晚上殺了保長,然後分散在各個村的親人團聚,吃蒙古人留下的東西。還有手帕,蒙古老人很反對年輕人用一次性紙巾用完扔了,因為古代的時候蒙古王母手帕掉了,漢人撿起來後意思是讓漢人種地。他是這個說法。還有其他的相愛相殺,比如以前是盟友一起打金國等等。過年偶然的機會去了牧區老人家,他還是很感謝現在的政策的,對我們也很熱情,喝了點後給我們說的。不知真假。


灰色軌跡11466


關於元朝有四大謠言。

分別是:“女子結婚初夜權歸蒙古人”、“摔頭胎(將第一胎出生的小孩摔死)”、“殺絕王張李劉趙五姓漢人”,還有就是“十戶共用一把菜刀”。

元朝並不是大家想象的那麼黑暗,朱元璋都說過“元以寬失天下”,要是做飯連菜刀都沒有,算什麼寬?


(元朝統治者)

如果元朝統治者認為菜刀算武器,那我想問一下,鋤頭算不算?釘耙算不算?收稻子的鐮刀算不算?

這幾樣傢伙打起架來,比菜刀威力大多了吧?

要是這些農具都收了,誰來種地,怎麼種地?誰來養統治者?

自古統治者怕老百姓造反,這不單單隻有元朝。

秦始皇收天下之鐵在咸陽鑄了十幾個金人,目的也是一樣的。

歷代都不允許老百姓家裡有甲冑,但沒聽說菜刀都不許用的。


(元朝的百姓生活場景)

《元史·刑法志》記載:“諸郡縣達魯花赤及諸投下,擅造軍器者,禁之。諸打捕及捕盜巡馬弓手、巡鹽弓手,許執弓箭,餘悉禁之。

諸漢人持兵器者,禁之;漢人為軍者不禁。諸民間有藏鐵尺、鐵骨朵,及含刀鐵拄杖者,禁之。

諸私藏甲全副者,處死;不成副者,笞五十七,徒一年;零散甲片下堪穿系禦敵者,笞三十七。槍若刀若弩私有十件者,處死;五件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弓箭私有十副者,處死;五副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

大家看看上面的規定就知道,十戶共用一把菜刀有多荒唐了。

元朝法律規定,不許老百姓私造兵器,除了獵戶不許家裡有弓箭,不許擁有鐵尺、鐵骨朵等長兵器,不許家裡有甲冑、槍駑,但是根本沒有說不許有菜刀、鋤頭。


(元朝菜刀)

《元史》也記載了民間一個叫王初應的人,他在山上遇到老虎,之後“抽鐮刀刺虎鼻殺之,得生。

你看,王初應上山,是隨身攜帶鐮刀的,如果朝廷禁止,他哪裡來的鐮刀?

還被記載到史書裡,成為人人景仰的英雄?


(元代社會)

《元史·刑法志》上說:“元之刑法,其得在仁厚,其失在乎緩弛而不知檢也”。

忽必烈也說過:“朕治天下,重惜人命,凡有罪者,必命對再三,果實而後罪之”。

元朝根本不是大家印象中的魔鬼王朝。

所以不可能制定不符合常理的政策,成吉思汗的子孫又不是傻瓜。

不管任何朝代,菜刀都不是兵器,而是生活用品。再愚蠢的統治者都明白這個道理。

要是逼著老百姓退回茹毛飲血的社會,統治者的統治地位肯定保不住,傻子都知道這個道理。

我不知道這種不靠譜的傳聞始於何時,但歷代史書都沒有這種記載。

也許有人在網上會發布這種“偽歷史”來博君一笑,大家笑笑就好。 謠言止於智者,到我們這裡為止吧。

歪眼小史工作室


剛日讀史


今天我們也應該嚴格實行一個小區五把菜刀,平時由專職保安保管,保管菜刀的保安應該是根紅苗正之人,並且受到公安機關特別培訓,持證上崗,要用的時候排隊等待領取,簽名做人臉識別,用過馬上上交刀庫,刀把上的指紋也應該存檔


江山48619


元朝在中國歷史上是一個較為特殊的王朝:因為元朝作為一個大一統王朝,對大多數人來說都是極為陌生的朝代:最起碼元朝的帝王,絕大多數人只知道忽必烈,甚至知道元順帝的人都佔少數。

關於元朝有這樣的一個傳說:元朝統治者為了防止民間有人造反,於是命十戶人家共用一把菜刀,只是很多人想不通:十戶人家共用一把菜刀,那應該如何做飯?

對於這個問題,應該先從兵器管制史說起。

兵器管制淵源

商朝歷史給人印象最深之處,在於商朝統治者熱衷鑄造大鼎。有專家認為,商人鑄鼎的目的之一,也起到“閱兵”作用:通知周圍處於石器時代的方國,要記得向殷商進貢,因為殷商有著高明的冶煉技藝,這些可以轉化成戰爭能量。

秦朝統一中國以後,秦始皇也曾收集民間的兵器。很多人為此感到費解:張良謀殺秦始皇的時候,製作暗器所需要的材料從何而來?事實上,從行政學角度來說,在秦始皇的年代,秦的行政到了地方,會出現很大折扣,因此,存在大量鐵器遺留民間,也很正常。

宋朝建立以後,趙匡胤為遏制中唐以來藩鎮弒君的傳統,認為應該讓天下人重文輕武。於是,趙宋一朝,對武人打壓很大,對武器的管制,也較為嚴格。不過即便這樣,宋朝依舊不斷爆發民變,方臘起義軍依舊能割據州縣:這說明宋朝朝廷對兵器的管制,在基層依舊執行力度有限。

而根據兵器管制的淵源,可以知道:對民間持有兵器進行管制,是歷朝歷代所奉行的政策,並非元朝獨有,並且從行政落實情況來看,在古代沒有大數據統計、數字化管理的情況下,想杜絕民間有人私藏兵器是不現實的。

菜刀謠言的產生

元朝和其他王朝一樣,出於穩定社會角度考慮,禁止民間私藏兵器的法度確實確立過。但是,查遍任何可信度較高的史料,都找不到關於元朝頒佈禁止民間私藏菜刀的政策記錄。並且,元朝也沒必要禁止菜刀;在古代,農民起來造反,大多使用鋤頭等長兵器,用來應對官兵的長槍、長刀,在造反過程中,如果農民軍使用菜刀當武器,很可能還沒靠近前來鎮壓的官兵,先被官兵用長槍挑死了。因此只要農民不傻,就不會將菜刀作為造反兵器,因此元朝朝廷沒必要禁菜刀。

一般認為,關於元朝禁止菜刀的說法起源,源自清末。當時革命黨人為了“排滿革命”的需要,創作了諸如元朝管制菜刀之類的謠言,目的是讓漢族民眾藉此對清朝滿蒙貴族產生不滿心理,進而參加革命。


藤樹先生


”元朝十戶一把菜刀“,豈有此理,蒙古人入侵中原後長期對漢族進行壓迫,對其進行限鐵製和贍養制,要

求每十戶漢族家庭要養活一名蒙古族人,稱作大家主,並將其菜刀進行沒收,每十戶分發一把菜刀歸所贍養的大家主管,具野史記載,大家主通常長得都普遍高大,他將菜刀用鐵鏈系起掛在脖子上,閒來沒事就到酒館溜達,平常百姓家庭需要做飯的時候便會前往酒館將大家主接入家中,一番儀式後才將菜刀求來,才能開始做飯。

一開始因為做飯時間的衝突,導致其它九戶人家只能在屋外排隊等候,而大家主也要不停的吃三十頓飯,吃到最後往往會吃的上吐下瀉,為了解決這一麻煩,大家主提出了”時辰制“,大家分不同的時辰做飯,這樣就不用辛苦的排隊了,大家主也有時間消化前面所吃的食物了,由於一天吃了三十頓飯,

大家主體型慢慢變的巨大,最後變成了一個巨人,抬手便捅破了天,有一次大家主睡著了,他的身體變成了高山、血液變成了河流...這便是所謂的'先有小編後又天'故事。

其實這種事情是完全禁不住推敲的,說十戶一把菜刀,那麼鋤頭呢?鐮刀呢?耙子呢?這幾樣那個沒有菜刀的殺傷力大,隨便改一下就變成了”戈“,菜刀充其量只能算個小匕首,所以這個是徹徹底底的謠言。


那麼元朝真的對漢族沒有一點限制嗎?其實不是的,在元朝的《刑法志》中明確禁止民間私自持有武器、甲冑的,同時也禁止民間私自開採和販賣鐵,而菜刀以及其它農具則不在其中之列,關於民間使用菜刀在《元史》中也有很多記載,所以說這根本就是無稽之談。


歷史伶俜者


答:對刀具實施管制,哪朝哪代都會有,不單單是為了防範民眾作亂、威脅到統治階層的地位,同時也有利於地方治安,防止惡性犯罪事件發生。

舉個很容易理解的例子。

古代民間出現了入門搶劫的惡性事件,負責維持治安的捕快前往跟犯罪分子對峙,如果彼此武器相等,都是大刀長矛;但一方是捨命求財的亡命之徒,負隅頑抗,作困獸之鬥;一方是上有父母、下有妻小的良家子弟,奉命緝盜,不過是履行公事,那麼,在接下來的搏鬥中,可以很容易判斷出會是哪一方獲勝。

所以,統治階層對民間持有刀具進行收繳和管制的做法,應該得到每一個擁護法治、法制的公民的理解和支持。

很多人讀了《水滸傳》,認為宋朝管得比較松,不禁民間兵刃,但查北宋開寶五年(970年)公佈的禁令:“京都士庶之家,不得私蓄兵器。”

該禁令還在淳化二年(991年)、景佑二年(1035年)、慶曆八年(1048年)、嘉佑七年(1062年)反覆予以強調、重申。

甚至,宋朝不但對兵器進行管制,還將天文兵書一類的書籍列為禁書,景德三年(1006年),宋真宗下詔稱“天文兵法,私習有刑”,即對讀該類書者進行刑罰。

所以,元朝對民間刀具進行管制,實無可厚非。

《元史•刑法志》有明確規定:“諸雜造局院,輒與諸人帶造軍器者,禁之。”“諸打捕及捕盜巡馬弓手、巡鹽弓手,許執弓箭,餘悉禁之。諸漢人持兵器者,禁之;漢人為軍者不禁。諸賣軍器者,賣與應執把之人者不禁。諸民間有藏鐵尺、鐵骨朵,及含刀鐵拄杖者,禁之。諸私藏甲全副者,處死。”

但大家也應該看得清清楚楚,這裡說的刀具,是指軍器,指弓箭、指鐵尺、指鐵骨朵,及含刀鐵拄杖、盔甲等等軍用器材。絕不是指切菜用的菜刀,以及砍柴刀、屠宰刀等等。

所以,說元代漢人“十戶一菜刀”的說法,不過以訛傳訛的謠言。

謠言的最早出處,極可能是由崔高維執筆編寫的《歷代農民起義史話》。

話說,在1958年,由歷史學家吳晗牽頭,創議編一套大型普及性歷史知識讀物《中國歷史小叢書》,該叢書含近三百種。《歷代農民起義史話》為其中之一,收集了從秦末到清代十三次規模較大的農民戰爭,為政治服務的色彩非常濃厚。

元代漢人“十戶一菜刀”的說法就出版“元末農民大起義”這一章。

但是,查任何元朝官方史料,都沒有這一種說法。

反倒,很多可查事件可以推倒這一說法。

不信?我們來看《元典章》卷四二中收錄的一個案例,原文以下:

冠氏縣申:歸問到張記住狀招:至元五年七月十二日晚,記住於驢屋內宿睡餵驢,妻王師姑於西屋北間宿睡。至五更起來,見妻王師姑對母阿高告說:“伊姑舅兄楊重二來房內暗地欺騙我來”。以此挾恨,將楊重二用刀子扎死罪犯。

王師姑與張記住招狀相同。

狀稱:當夜五更,師姑床上睡著,有人將師姑驚覺。想是夫張記住,以此道:“明也,不做生活去啊,卻來睡則麼?”本人不曾言語,上床將師姑奸罷,師姑將手摸著頭禿,才知是楊重二。本人走了,告說婆阿高。是實。

法司擬:舊例,強姦有夫婦人者絞。今被張記住用刀子扎死,即是殺死應死人。捕罪人已就拘收,及不拒捍而殺,各從鬥殺傷法。用刃者以故殺傷論。罪人本犯應死而殺者徒五年。其張記住合徒五年,決徒年杖一百。部擬:杖一百七下。省準。斷訖。

這個案例說的是:冠氏縣(今山東冠縣冠城鎮)有一個名叫張記住的養驢專業戶,其在至元五年七月十二日晚上在驢舍餵驢、守驢,留下妻子王師姑在西屋北間獨睡。哪料,張記住的姑舅表兄楊重二來了,偷摸入屋玷汙了熟睡中的王師姑。王師姑開始時以為是丈夫,到後來摸到楊重二的頭,發現了生了癩痢的禿頭,又羞又氣,跑向婆婆阿高氏的房內哭訴。張記住知道此事後,拎刀子把強姦犯楊重二捅死了。

最後,判罰的結果是:強姦有夫之婦的人,應該判處絞刑,但楊重二已被張記住用刀子扎死,即是應死人已被殺死了。張記住殺人,按“用刃者以故殺傷論”,杖一百七下。

案例並不複雜,但我們應該注意其中兩個細節:一、張記住家裡有刀,而從其“扎”死罪犯而不是“砍”死罪犯的行為看,甚至還不是菜刀,很有可能是屠宰牛驢的屠宰刀;二、官府對張記住和處罰只針對其殺人行為,而對其家裡擁有屠宰刀之事一字不提。

據此可知,元代漢人“十戶一菜刀”的說法實為無稽之談。


覃仕勇說史


元朝有一個“十戶一菜刀”的說法:在蒙古人建立元朝以後,由於漢人太多,為了防止他們發生動亂,元朝統治者給各地的官府下令,要求收繳漢人家中的菜刀,每十戶人家只能留下一把來做飯使用,並且嚴禁私人鑄造鐵器,朝廷會定期抽查。這個說法其實在情理之中,而且在很多歷史書籍中,都有作者把這個說法寫成歷史冷知識,還有一些作者在自己的書中認可了這個說法,甚至還替元朝官員們發明了一個“收菜刀”的機器。


“十戶一菜刀”這個說法最開始盛行是在民國初期,一些歷史學者提出了蒙古禁菜刀的說法,但最開始是五戶一把菜刀,後來變成八戶,最終變成了“十戶”一把。在《元史》中其實是找不到官方的收菜刀的記載,但《刑法志》中有這樣一句話:諸漢人持兵器者,禁之;漢人為軍者不禁。翻譯過來意思就是漢人不允許擁有任何兵器,但對於參軍的漢人,這個禁令無效。

從這裡可以看出元朝統治者對於漢人的戒備很嚴謹,但這也是可以得理解的,畢竟一個普通百姓即使是一輩子不摸兵器,也完全不妨礙過日子,如果每到飯點都得去官府領取菜刀來做飯,那就太荒謬了。在古代,農民起來造反,大多使用鋤頭等長兵器,用來應對官兵的長槍、長刀,在造反過程中,如果農民軍使用菜刀當武器,很可能還沒靠近前來鎮壓的官兵,先被官兵用長槍挑死了。因此只要農民不傻,就不會將菜刀作為造反兵器,因此元朝朝廷沒必要禁菜刀。不管任何朝代,菜刀都不是兵器,而是生活用品。再愚蠢的統治者都明白這個道理。要是逼著老百姓退回茹毛飲血的社會,統治者的統治地位肯定保不住,傻子都知道這個道理。


元朝對漢人老百姓持有武器的防範心理還是比較嚴重的,畢竟是外族佔領中原,但是,這裡面沒有提菜刀的事兒。除了禁止私藏兵器,元朝還禁止老百姓私自開採和販賣鐵器但是對於農具,就不再禁止了。凡私鐵農器鍋釜刀鐮斧杖及破壞生熟鐵器,不在禁限。這類生活用具和生產用具,是不可能禁止的,朝廷畢竟還要要百姓養活。《元史》裡就有一個故事,可以說明菜刀、鐮刀、斧頭等朝廷是不禁止的。
漳州長泰人王初應,為了就自己的父親王義士,在劉嶺山遇到老虎,他抽出鐮刀與虎搏鬥,救下了自己的父親;還有一個叫惠士玄的人和孩子一起死了,他老婆也不想活了,“屢引刀自殺。家人驚救,得免。”;有個叫施合德的人,為救耕作的父親,用斧頭和老虎搏鬥,最終把老虎殺死,官府嘉獎他“並旌其門”。從《元史》中的三個故事可以看出,不但菜刀不禁止,就是殺傷力更大的鐮刀、斧頭都不禁止。元朝傳五世十一帝,歷時九十八年,算是短命王朝,他的滅亡和菜刀沒多大關係。元朝的滅亡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守舊的蒙古貴胄掌握者軍權,皇室不穩,權臣輩出,內部分裂;然後是元朝政府仇視防範漢人,執政簡單粗暴到胡來,每佔領一個地方,不是強化管理,而是大肆掠奪,高壓政策激化了民族矛盾;三是政治腐敗,統治黑暗。說到這兒,大家也就明白了,所謂的“十戶一刀”,你就當茶餘飯後的談資好了。


大老二爺



一個不顧實際看不起別人、貶低別人的民族,往往會被欺負。

元朝作為少數民族入駐中原的朝代,對中國統治近百年,之後我們反思了什麼?

一個幾千萬人口的民族被幾十萬人口的少數民族征服,難道僅僅是輸在缺乏戰馬?




明朝推翻元朝的統治後,並沒有對這個問題好好總結。明太祖朱元璋還算頭腦清醒,為元朝說了不少公道話,肯定元朝的正統地位,承認元朝初年的治理成效。其他人呢?多是對元朝不削一顧,還是把他們成為虜寇、韃賊,而不分析他們當年是怎麼樣以少勝多的。

民間更是盛傳蒙古人把中國人分為四等,蒙古人第一等,南方的漢人第四等;漢人結婚要讓蒙古人除夜;十戶一把菜刀;等等。他要是這麼low,還能建立這麼大帝國並維持百年統治?反正說什麼都有人信。




朱元璋在總結元朝失敗的經驗時說:元朝失之於寬。意思是說元朝管理太寬鬆了,畢竟是放牛羊出身的,管理方式當然也是放牧式的寬鬆粗放。有鑑於此,朱元璋建立明朝才實行嚴刑峻法。

元朝曾經創造了中國封建社會的輝煌,一度實現了經濟發達,對外交流頻繁,文化繁榮,宗教興盛,社會面寬鬆,讓來華參觀學習的意大利人馬可波羅驚歎不已。




蒙古人是信仰長生天的,一個對宗教虔誠的民族,大體不會幹出違反人性的事情。不是為蒙古人喊冤,實在是漢人自己需要不斷檢討。元朝滅亡的時候,不少漢人追隨元順帝退到草原,不肯效忠明朝。

明朝建立後,一些浮躁的文人開始惡意貶低蒙古人,把少數民族的包容開放、不拘一格、任人唯賢、效率至上沒有好好學習,明朝末年更是黨爭不止,使得大漢民族的政權再次亡於少數民族,以清代明不僅僅是偶然,滿族人的團結和協商精神,明末的君臣學不會。


坐看東南了


看到這個題目,守仁君想起了刀削麵的來源。

相傳元蒙入主中原後為防止漢人作亂,規定十家人用一把菜刀,一天一家人和好面後去取刀,結果刀已經被別人拿走了,無奈只能返回,半路上看見一塊薄鐵皮,他就把這鐵皮揣回去了,回到家裡沒有刀,但是一家人等著吃飯,那人遂將鐵皮掏出來開始削麵,這就是刀削麵的來源。



實際上純粹是以訛傳訛,元朝確實有很嚴格的禁令,但是隻限於兵器鎧甲。“諸郡縣達魯花赤及諸投下,擅造軍器者,禁之。諸神廟儀仗,止以土木彩紙代之,用真兵器者禁。諸都城小民,造彈弓及執者,杖七十七,沒其家財之半,在外郡縣不在禁限。諸打捕及捕盜巡馬弓手、巡鹽弓手,許執弓箭,餘悉禁之。諸漢人持兵器者,禁之;漢人為軍者不禁。諸賣軍器者,賣與應執把之人者不禁。諸民間有藏鐵尺、鐵骨朵,及含刀鐵拄杖者,禁之。”



規定不讓造彈弓,但是隻限於在城裡,你出了城哪怕天天拿彈弓射人家玻璃也沒人管你。弓箭私藏十套以上處死,刀槍劍戟私藏十把以上者處死,私藏一副全套鎧甲處死,在這些限定之下,只是有所懲戒。

而且像正常從軍的漢人或者是公安機關的,是不禁武器的。

上述才是元朝禁武器的真相,其中並沒有規定說不能用菜刀。這些規定比以前漢人王朝嚴是嚴了點,但是也差不到哪去。周亞夫曾經因為私藏鎧甲被漢景帝下獄。《宋史》裡也有記載:

“京都士庶之家,不得私藏兵器”。

在元朝,曾經有人上奏說禁止民間使用兩股的鐵禾叉,但是立刻就有人反駁說鐵禾叉是農具,是必備品,禁了農民還怎麼生產,遂作罷,鐵禾叉都是必備品,就別說菜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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