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在彌留之際,留下三個遺願,至今仍被人唾罵,到底是什麼遺願?

福垊


慈禧太后執掌大清王朝近半個世紀,在人生的最後時刻,仍然按照自己的想法控制著大清王朝,死前連下六道聖旨,並在自己死的時刻說出自己的遺言,卻被人終生唾罵,這是為何?

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隨著光緒皇帝的絕後,慈禧太后也深知自己的年齡逐漸增大,在選擇繼承人上,慈禧太后和權臣們的想法卻不一樣,而對於慈禧太后來說,立誰為帝,是關係到自己在朝廷中說話的分量。

但是,這一年的夏天,慈禧太后開始鬧病,經過精心調理,好不容易好點的慈禧太后,自己七十四歲生日時候貪嘴,吃了不易消化的食物,從而加重了自己的病,一連三天沒有參加任何政務事情,這時宮中很多人也知道光緒皇帝無後,慈禧太后病重,那皇位的繼承人是遲早要選擇的,野心勃勃的袁世凱與權臣慶親王奕勖卻相互勾結,想要立奕勖的兒子載振為皇帝,這讓慈禧太后知道之後,開始了自己的行動。

首先,慈禧太后把奕勖調走,然後讓袁世凱親信全部換防,換成忠心於清王朝的部隊,然後開始召集權臣張之洞、世續共同商討繼承人之事,名義上的商討,實際上慈禧太后早就有了自己的選擇。儘管張之洞和世續反對慈禧太后的選擇,但是卻沒有能力改變慈禧太后的想法,於是在一些其他條件上得到了一些允許之後,同意慈禧太后的最後選擇。

光緒三十四年十月二十日,慈禧太后連下三道聖旨:

一、命醇親王載灃之子溥儀在宮內教養,並在上書房讀書;

二、醇親王載灃授為攝政王;

三、朝令大典、常朝班次,攝政王載灃著在諸王之前。

這三道聖旨一下,很多人心裡都清楚,剛剛完成任務回京的奕勖,得知這一消息,才明白這一切都在慈禧太后的掌握之中,這個女人真是可怕,選擇年僅三歲的孩子繼承皇位,想要執掌大權的心依然不變。

醇親王載灃也沒有想到會天降這麼大的好運,既要謝旨,前去拜見慈禧太后,又要去慶親王奕勖府上前去討好,以免發生衝突。而醇親王府接到這個聖旨之後,也開始忙碌起來,正在吃奶的溥儀死活不想去皇宮,著實讓一家人費盡周折。

一直折騰的溥儀終於住進皇宮,還沒有睡醒的溥儀卻被人吵醒,因為光緒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一日,光緒皇帝撒手人寰了,於是深感不適的慈禧太后,得知這個消息之後來不及考慮,又連下三道聖旨:

一、立攝政王載灃之子為嗣皇帝;

二、宣佈溥儀既為同治帝嗣子,又為光緒帝嗣子;

三、命攝政王載灃為監國。

這三道聖旨一下,正式確定了皇位人選,同時也正式確定載灃的職責,人們心中的所有懸念都落下了。

但是此時慈禧太后的身體狀態卻令人堪憂,本想繼續統治大清王朝的慈禧太后,卻沒有想到,十月二十二日的清晨,自己的身體狀態急劇惡化,這時候的慈禧太后做出一個決定,給攝政王載灃栓上一個“緊箍咒”,那就是:處理重大事件,必須由隆裕太后裁定。這是慈禧太后給自己侄女葉赫那拉氏的最後一份重要的權力,從而限制攝政王載灃。

中午時分,慈禧感覺不適,說出最後的遺言,那就是:“以後勿再使婦人預聞國政,此與本朝家法有違,須嚴加限制,尤須嚴防,不得令太監擅權,明末之事可為殷鑑”。

這段耐人尋味的話,卻成為慈禧太后被人唾罵的緣由。因為慈禧太后本身自己執掌清朝大權,卻要後人以此為鑑,何德何能讓人信服,加之慈禧太后給予隆裕太后的權力,更是打臉自己所說的婦人不得干政,再有慈禧太后所說的太監不得擅權,而李蓮英能官居二品,完全是因為慈禧太后的賞識,更是破壞清朝規定的太監不得超過四品的規定。

可以看出,慈禧太后所說的話,完完全全是打自己臉的行為,著實讓人唾罵和笑話。


歷史文武君


慈禧太后在臨終前,立下了三道遺言。這三道遺言,要是仔細分析,就會發現,遺言極其可恥,讓人聽完後咒罵不止!

1.立醇親王之子溥儀為帝。

當時在位的皇帝是光緒皇帝,其時正值壯年,可是卻暴斃身亡,百年後考古學家發現光緒皇帝是因砒霜中毒而死。還有慈禧在逝世前就早已把光緒的“諡號”定了下來。“諡號”是皇帝死後由後人所定,而慈禧早早就定了光緒帝的“諡號”,可想而知光緒帝的死是由慈禧安排的策劃的。而在當時大清的情況非常糟糕慈禧卻讓一個三歲的小孩當皇帝主持大局,目的可想而知!

2.慈禧遺言強調,女性不得干涉朝政,然而自己卻掌權朝政48年之久,這不是打自己臉嗎?

3.宦官不得干政,這條遺言更是令很多後人咒罵不止。慈禧的一生中,曾有兩個宦官伴隨著她,先是安德海,後是李蓮英。他們協助慈禧太后滿足權利和物質慾望,導致晚清政府愈加的岌岌可危。


歷史自由學


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十一月十日,74歲的慈禧太后走到了她人生的盡頭。當日午後三點鐘,這位垂簾聽政、執掌大清最高權力 、統治中國長達47年的“老佛爺”懷著無可奈何的心情,告別了她最眷戀的權力,而一命嗚呼。在她死去的頭一天,38歲的光緒皇帝“龍馭賓天”,慈禧太后聞訊面無表情,隨後又故伎重施,立年僅3歲的的溥儀為帝。或許這位深諳權謀、戀權如命的老婦人還在做著繼續操縱朝政的春秋大夢,卻沒有料到死神隨即降臨到她的頭上。

慈禧與光緒的死,僅一日之隔,因此有學者懷疑光緒是遭慈禧毒手,到今天這仍被視為晚清一大疑案。

慈禧彌留之際,留下三條遺願,其中兩條大大出人意料

據英國人濮蘭德·拜克豪斯在其著述《慈禧外記》中說,光緒崩逝(1908年11月9日)的消息傳來,慈禧太后面色如常,無悲無戚。彼時的她早已病入膏肓,身體虛弱不堪。她召集軍機大臣載灃、奕劻、世續、鹿傳霖、袁世凱到福昌殿,降懿旨授時年25歲的醇親王載灃以攝政王監國,宣佈立載灃年僅3歲的兒子溥儀為嗣皇帝,入承大統,並即日抱入宮中教養。

第二天,慈禧太后又令軍機章京擬好懿旨並當眾宣佈:“現予病勢危篤,恐將不起,嗣後軍國政事,均由攝政王裁定。遇有重大事件,必須請皇太后(指隆裕太后)懿旨者,由攝政王隨時面請施行 ”。當時在場的有光緒皇后(隆裕太后)、監國攝政王載灃、軍機大臣等。

濮蘭德寫道,彼時的慈禧太后神志清醒,雖已至彌留時,但仍持續談話,思路清晰,態度安詳,和平日無異。讀完遺詔後,她向侍從們做永遠告別之語,聽者無不傷心落淚。之後她逐漸昏沉,大家都以為大限已至。忽然又清醒過來,作迴光返照狀。慈禧太后執掌清國大權近50年,她人生中的最後一句話,讓聽者無不大出意料之外。她說:“以後勿再使婦人預聞國政,此與本朝家法有違,須嚴加限制,尤須嚴防。不得令太監擅權,明末之事,可為殷鑑”。說罷閉目而逝,時當下午三點。

慈禧太后權謀狠辣,手段陰毒,權勢慾望強烈,她牝雞司晨,成為彼時大清的實際掌權者,時間跨度長達數十年。

不料這位權欲勃發、生性強悍的“老佛爺” 臨死前卻留下“不能讓女人干預朝政”的遺言;她當朝時重用太監小德張、安德海、李蓮英,使其參預政事,勢焰熏天,臨終前卻叮囑“不得令太監擅權” ,以免重蹈晚明覆轍之言 。這確實讓人匪夷所思,大跌眼鏡。這大概就是“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吧。

三個遺願,並非全是因循守舊之言

在此前的光緒三十四年八月初一,慈禧太后病重,外間謠言甚多,太后見朝野訾議洶洶,言論激烈,大都與立憲有關,於是在這天下諭,宣佈九年立憲期限。欲效法當年日本的明治維新。其中有這麼幾句話:“......自本年起,務在第九年內,將(立憲)各項籌備事宜,一律辦齊,屆時即行頒佈欽定憲法,並頒佈召集議院之詔......總期國勢日臻鞏固,民生永保昇平,上慰宗廟社稷之靈,下答薄海臣民之望。將此通諭知之” 。

由此可以看出,慈禧臨終前留下的遺願不止三條,而是四條:(一):立醇親王載灃之子溥儀為嗣皇帝,載灃為監國攝政王;(二):不得讓婦人參預國政;(三)嚴禁太監擅權干政;(四):預備立憲。

臨終前疑似良心發現,因何仍留下滾滾罵名?

慈禧臨終前留下的遺言,不乏明智之語,但為何她仍然在浩浩青史上留下滾滾罵名,成為千夫所指的歷史罪人呢?

縱觀晚清歷史,慈禧太后所代表的是官僚地主階級內部最守舊、最頑固的勢力,是皇權意志的維護者以及極端體現者;銳意改革的光緒皇帝以及依附於他的開明官僚群體則是適應社會進步趨勢的較先進勢力。但由於“帝黨”力量弱小而每每被實力雄厚的“後黨”所壓制,所以它的進步性在還未完全充分發揮出來之前就被以慈禧為代表的保守勢力所扼殺。正因為如此,整個晚清朝廷的統治實質上是慈禧個人專權。由於這種專治靠血緣氏族制來維繫,便造成慈禧太后這樣一個頑固愚昧的半文盲得以一言九鼎,她只知計較細微得失,根本不懂治國方略,卻三度垂簾聽政,遂造成實際把持晚清朝政40多年的弔詭局面 。她自私卑劣,盲目排外,鎮壓戊戌變法,造成了晚清接踵而至的內憂外患與積貧積弱,因而被釘上了歷史的恥辱柱,即便臨死前疑似良心發現或幡然悔悟,仍然難逃歷史罪人的萬世罵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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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禧真可謂一個“敗家”的娘們兒,自己敗家還不算,還立什麼“遺囑”繼續敗家,定然落得千古罵名。

1908年11月15日下午,慈禧太后病逝於$儀鸞殿,享年74歲。就在她死的前一天,將光緒帝用砒霜毒死,並立三歲的溥儀為帝。


據記載,慈禧在臨死當天病情突然加重,一度陷入昏迷狀態。太醫給她開了一個生津益氣的方子,慈禧服下之後稍微清醒。她自知時日無多,便留下遺言,教育後人。

一、立3歲溥儀為帝

溥儀的父親載灃是光緒皇帝的弟弟,載灃的老婆蘇完瓜爾佳氏是慈禧的養女,蘇完瓜爾佳氏父親又是慈禧的寵臣榮祿,而溥儀的祖母則是她慈禧的親妹妹。

你看,溥儀和慈禧太后的關係很近,跟光緒帝的關係也很近,而光緒皇帝又沒有兒子,所以溥儀是可以作為皇位繼承人的。用我們現在的話來說,溥儀那是“根紅苗正”。這個老孃們兒光是擔心大清朝滅亡得慢啊!

三歲的娃娃,連生活都不能自理,更不要說處理朝政了,那麼慈禧為什麼這麼做呢?

這與當時的利益集團有關,光緒帝代表著支持新政,是“維新派”,而慈禧以及其身邊的近臣則是“守舊派”。

在慈禧死後,如果光緒帝仍然為帝,那麼必然會打擊慈禧背後的“守舊派”,所以,光緒帝必須死,而在光緒帝死後,“守舊派”扶持年僅三歲的溥儀,便可仍然掌握權力。這樣她才死得瞑目。




二、以後女子不得干政

“此後,女人不可預聞國政。此與本朝家法相違,必須嚴加限制”

大意很通俗易懂,就是今後女子不可干預政事,女子干政這種行為有違祖訓,於理不合。

若說慈禧的第一個遺願,是考慮到政治因素,情有可原,那這第二個遺願則是“死”不要臉了。

她自己作為中國歷史上最能干預政事的女子,竟立這樣的遺囑,真是臭不要臉!不過也可以理解,因為人都是自私的,自己擁有的,卻不想被他人染指。


三、以後不得重用太監

“尤須嚴防,不得令太監擅權。明末之事,可為殷鑑!”

大意就是要特別注意防範太監,不許讓太監專權,要以明朝末年太監專權一事為借鑑。

這也是慈禧“死”不要臉的行為之一,自己一手培養了大太監李蓮英,並且重用他,臨死時竟然說不許重要太監了。

慈禧真的是“頭髮長,見識短”,自以為有這三個遺願,大清江山就永固了,可笑至極啊!



徐福記1230下水詩文


慈禧太后到死也不消停,除了將自己的墳墓建的無比奢華,將自己的諡號定的歷史最長外,還不知廉恥的立了三個遺囑……就差明目張膽的登基為帝了!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不論怎樣罪大惡極的人,在臨死之際所說的遺言一般都是中肯善良的。慈禧即將離世時留下了什麼樣的遺願令人至今唾罵呢?

1、立三歲的小娃娃當皇帝

聽起來都有些搞笑,但是慈禧卻是第二次幹這樣的事了。

第一次是1874年將自己親妹妹葉赫那拉·婉貞和自己小叔子醇親王愛新覺羅·奕譞年僅三歲的兒子載湉拉進皇宮當了皇帝,也就是光緒帝。第二次也就是這次將自己的養女蘇完瓜爾佳·幼蘭和自己的重臣愛新覺羅·載灃年僅三歲的兒子愛新覺羅·溥儀立為了皇帝!值得一提的是溥儀也是醇親王奕譞的孫子!

慈禧選和自己有血緣關係的並且年僅三歲的小寶寶當皇帝,一是利用皇帝年小啥都不懂來達到自己獨攬朝政的目的;二是皇帝和自己有這麼親的血緣關係,就算到時翅膀硬了也不會讓自己太難看。

光緒皇帝長大之後比較喜歡新事物,想搞個變法什麼的,結果被慈禧直接軟禁了十年之久,並且在臨死的前一天還怕光緒翻盤,先把光緒搞死了。

至於臨死前選擇溥儀當皇帝,一是溥儀他爹一直是自己的心腹,也是未來的攝政王,小皇帝還不是聽他爹的,都是自己人,放心!二是算來算去溥儀也是自己的孫子,怎麼算也是自己的血統繼續統治天下……

2、女子不可預聞國政

額,莫非是慈禧忘了自己的性別還是良心發現覺得自己太失敗了?

慈禧此舉也是一種自我維護的手段,雖然我們現在看來慈禧把清朝弄得烏煙瘴氣,又是割地又是賠款,可以說是毫無是處!但慈禧自己不這麼認為啊,慈禧覺得自己勞力勞心的治理國家,又是打擊叛逆分子,又是把洋人伺候舒服的,非常不容易!

慈禧在氣若游絲之際說出這樣的話基於兩方面的目的:

一是表示女人搞政治太累了,看看自己一介弱女子為了大清朝可謂是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啊,這不才70多歲就要離開了,女人一定要善待自己啊!

二是怕自己被超越,慈禧覺得自己和武則天基本是一個級別了,唯一差的就是自己沒有當皇帝了。但是除了這點自己還真是哪兒哪兒都能和武則天比一比,什麼男寵啊、吃喝拉撒啊、墳上不長草啊……怎麼也是與武則天並列歷史第一了。如果以後再有女子干政,搞不好就要超越老佛爺我了!


3、不得令太監擅權

這個更是有點諷刺了,慈禧當政時期手底下曾有兩大太監都是幹過干預朝政的大事。

安德海是慈禧身邊的大紅人,先是與慈禧秘密謀劃奪取了議政王亦訢的權利,又是挑撥同治皇帝與慈禧之間的關係,再是借同治大婚之際出宮搜刮財物,後是冒充欽差身份出宮到各地裝逼!

李蓮英是慈禧寵愛的另一個太監,因為慈禧的青睞,李蓮英成為皇宮太監中最有權勢的一個,光緒二十年,慈禧打破祖宗規矩將李蓮英提拔為二品頂戴花翎!雖然李蓮英一生小心謹慎,沒有任何干預朝政的歷史記錄,但卻收到了無數朝臣的猛烈抨擊,所謂無風不起浪,天天跟慈禧膩歪在一起,總是有機會的!

慈禧或許覺得與明朝那會的東廠、西廠相比,自己只不過是信任兩個太監而已,算不上太監干政!


慈禧的三個遺言說白了都是在自私的彪炳自己,維護自己!看似維護愛新覺羅正統,穩定清政府統治,避免天下大亂的遺言在世人眼裡確實無恥、可笑至極!

除了立溥儀為帝的遺言,歷史悄悄話覺得更像是慈禧覺得自己沒啥可說的,但是又想在歷史上留下一筆,所以把歷朝歷代都秉承的“太監、女人不得干政”給背了一遍……


以史勵人


慈禧至今仍被人唾罵,這和那三個遺願沒什麼關係

慈禧是中國歷史上的獨裁者,三大女強人之一。慈禧能在重男輕女的社會風氣中以女兒之身,牢牢掌握李鴻章,曾國藩這種男人中的男人幾十年使其不敢有二心,這是非常難得的。雖然慈禧政治手腕不錯,但是骨氣不咋的,每一次對外戰爭一有敗像就開始賠款割地,真是不把國家當自己的。中國歷史上的女強人不少,罵的最厲害的還是慈禧,這才是問題關鍵

俗話說人之將死,其言也善,那麼, 慈禧留下了什麼遺願呢?

慈禧的三個遺願,即設立溥儀作為皇帝;未來,清國不能再讓婦女做政治;宦官不得擅自行使權力。這三個遺願本身沒有大問題。但是從慈禧嘴巴里說出來,真的是夠了,特別是第二條,慈禧本來就是不守規矩的人,說這種話真的是夠了

以上就是小編的看法,如有出入還請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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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禧臨死前到底什麼情況?

《清史稿》就短短的幾句話:“三十四年十月,太后有疾。上疾益增劇。壬申,太后命授醇親王載灃攝政王。癸酉,上崩於瀛臺。太后定策立宣統皇帝,即日尊為太皇太后。甲戌,太后崩,年七十四……”

所以,非要從這裡找出三件事的話,那彌留之際的慈禧首先安排載灃為攝政王,然後讓溥儀當皇帝,最後自己成了太皇太后——如果把這三件事當遺願的話,那是屬於正常安排,不至於遭到萬人唾罵吧?慈禧遭罵的事兒多了去了。

更關鍵的是,“遺願”應該指的是去世時沒有完成的願望——這三件已經完成的事情,也就算不得遺願了。


那慈禧還有什麼遺願呢?只有求助萬能的網絡了,隨便一搜“慈禧臨死”,就出來了一大堆遺言、遺願,其中最震撼的標題還說“震驚了整個大清王朝”……

什麼樣的遺言這麼牛?看了看內容大概是這樣的:說慈禧去世的那天中午,吃著飯就忽然覺得頭暈目眩。慈禧就知道了,自己“命不久矣”,趕緊召開緊急會議,交代後事。

首先就是讓載灃當攝政王,然後讓軍機大臣起草了遺詔,修改了一些措辭。緊接著,慈禧就對身邊人說:“我畢生垂簾聽政數次,不瞭解的人認為我是貪婪權力,實際上是迫於時勢不得不做出此決定。”

最後,臨死的時候,慈禧最後一句話是這樣的:“自我以後,任何女子不得干預國事,必須好好維護本朝家法,尤其是嚴防太監專權!明末之事,一定要引以為鑑!”

慈禧的意思就是:自她以後,女子不能幹政,太監不能專權!

你看吧,這話說的,多麼清醒明智,多麼讓人感動,確實能震撼大清朝——但是,這麼重要的話,為什麼《清史稿》沒有記載?這是光輝形象啊,百分之百的能為慈禧“洗白”啊!


所以,我們要追尋一下這個故事的出處了。

(慈禧和外國公使夫人)

感謝一位研究者查出了這個故事的出處,是來自英國軍官埃德蒙·拜克豪斯。1873年出生的他是一位精通多種語言的帥哥,算是中國通吧。來到中國後經常陪同各國公使出入宮廷,有機會和慈禧接觸。

埃德蒙自稱是慈禧“最後一位情人”,在慈禧去世之後他就開始出書,專門寫一些清宮的秘事,各種花裡胡哨的隱私——不過,他寫的內容一直以來都飽受爭議,真正的研究者根本不信。

也就是說,埃德蒙本身就是個靠兜售清宮段子獲得名利的人,屬於一個外國“野史作者”,他一個人的毫無其他佐證的記錄,能有多少可信度?

所以,只從正史上看,確實找不到慈禧留下的什麼遺願。而那些野史,沒有什麼佐證,張口就來,和謠言有什麼區別?

看個樂就行,不用當真。若想研究歷史,還是多查些史料最好。


七追風


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真正有見識的醫生從來懂得:只醫治疼痛的部位,不追究病根將只會治標不治本。

同理,世人對慈禧臨終前留下三個遺願各種唾罵的原因,並非完全在遺願內容本身,而與她的一生所為正相關。

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講,慈禧臨死的三個遺願,即:立兩三歲的溥儀為皇帝;今後大清不能再讓女人干政;不得令太監擅權,這三個遺願,其本身並沒有太大的問題。

問題的核心在於:慈禧之過太大,她在奪取大清的執政權後,最後卻把大清葬送了。

慈禧掌控大清皇權幾十年,從同治到光緒再到溥儀,都是被她玩於股掌的兒皇帝,而這大清江山卻在她這個貪戀皇權的老婦人手裡卻是每況愈下,既遭外辱,又生內亂……

只要有這個根本在,慈禧這個執政的女子,便不可避免地成了大清乃至整個中國的罪人。

帶著答案找論據的情況下,慈禧所做的一切,甚至包括她的功績,也會被看作是有問題的、能證明其“過”的存在,其臨死留下的三個遺願便也是如此。

客觀來講,慈禧臨終時的第二個遺願,在某種意義上是她自己對自己一介女流參政的一個懺悔。這一遺願的具體是:

“此後,女人不可預聞國政。此與本朝家法相違,必須嚴加限制。”

這被稱作第二遺願的話,是慈禧臨終時口述的。慈禧此舉,是為了避免自己外甥女裕隆太后如她一般對幼弟垂簾聽政所定。

所以,慈禧這第二個遺願,是她之真正為大清江山社稷計的體現。

若非得雞蛋裡挑骨頭挑這第二個遺願的毛病,那大約就只剩下一條了:她霸道自私,允許自己這個女人可以干預國政,卻不讓別的女人模仿她。

慈禧第三個遺願,即不得令太監擅權,也是其臨終口述的,原話如下:

“不得令太監擅權。明末之事,可為殷鑑!”

這話再明白不過了,意思是:以後大清不得讓太監干預朝政,明末魏忠賢干預朝政致明朝滅亡的史實,可引以為戒。

無論怎樣分析,慈禧這第三個遺願和第二遺願一樣:同樣是為大清江山社稷計。

在太監的管理上,慈禧還可以被稱得上標杆,她晚年雖寵幸太監李蓮英,卻從未讓他真正干預過政治。因此,慈禧這第三個遺願是她以身作則的結果,她自己做到了要求後世統治者做到,這實在並未有任何不妥。

慈禧的第一個遺願,即立兩歲的溥儀為新帝,這一遺願雖多少透著慈禧的私心,但從根本上來講:當時的情況下,溥儀實是新帝的最恰當人選。

值得一提的是,此處所說的最“恰當”,而非最“合適”,說它恰當是因為:在身份上,兼祧同治和光緒的溥儀是最名正言順的繼承者,父位子承;而說它夠不上最合適則是因為:溥儀畢竟年幼,並非對大清江山最有利的繼任者。

史學家認為,慈禧定兩歲小兒為繼任者,即選擇最恰當而非最合適者繼任,是為了滿足自己繼續垂簾聽政、掌管大清社稷的私心。這話聽來說得過去,但它成立的前提是:當時慈禧並未料到自己身體已不行。

實際呢,這個假設前提未必成立。須知,定溥儀為新帝時,慈禧年已73歲,她對自己的身體狀況即使並不完全瞭解,她也應該知道,在那個年代,這個年紀是隨時都有可能歸西的。

所以,筆者認為,說慈禧此舉有私心,多是對慈禧有偏見者居多。

綜上,慈禧定下三個遺願後遭唾罵,其實並非因為她的這三個遺願有太大問題,而只因為她生前之過太大罷了。


記者李滿


1908年11月15日下午5點,慈禧太后病逝於中南海儀鸞殿,享年74歲。就在慈禧死前一天,她將光緒皇帝用砒霜毒死,並立三歲的溥儀為帝。

據記載,慈禧太后在臨死當天病情突然加重,一度陷入昏迷狀態。太醫手忙腳亂之下,給她開了一個生津益氣的方子,慈禧服下之後稍微清醒。

正所謂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慈禧太后自知時日無多,便留下了一句遺言,以此來警示後人:

此後,女人不可預聞國政。此與本朝家法相違,必須嚴加限制。尤須嚴防,不得令太監擅權。明末之事,可為殷鑑!

不讓女人干政,不讓太監擅權,再加上慈禧死前一天決定立溥儀為帝,這就是慈禧死前的三大遺願。

一、慈禧為何立溥儀為帝?

溥儀的父親載灃是光緒皇帝的弟弟,載灃的老婆蘇完瓜爾佳氏是慈禧的養女,蘇完瓜爾佳氏父親又是慈禧的寵臣榮祿,而溥儀的祖母則是慈溪以太后的親妹妹。

這段人物關係不知道大家看懂沒有,總而言之,溥儀和慈禧太后的關係很親近,跟光緒皇帝的關係也很親近。而光緒皇帝又沒有兒子,所以溥儀是可以作為皇位繼承人的。

但是溥儀當初只有三歲,連生活都不能自理,更不要說處理朝政了,那麼慈禧為何要立他呢?其實這是慈禧深思熟慮之後的結果。

首先,溥儀的血統好,跟光緒皇帝和慈禧都有血緣關係,而且還很親近;

其次,為自己的名聲著想。慈禧生前做的那些事,其實她心裡都有數,如果他立一個跟自已血緣關係不親近的人為皇帝,那麼她死後能不能享受到好的待遇,能不能得到較為正面的評價都是問題;

第三,為自身利益考慮。因為慈禧不會預料到自己在光緒皇帝死後不久自己也會死去,所以她就想立溥儀這個三歲孩子為帝,將來如果自己病情好轉,還可以繼續垂簾聽政。

二、慈禧為何要說不許後宮干政?

慈禧自己干政幾十年,臨走還不許後宮干政,難道是隻許並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其實不是,這只是她對自己人生進行總結之後發出的感慨,未必是真的想阻止後宮干政。

縱觀慈禧一生,二十六歲開始掌權,到七十四歲去世,在這長達近半個世紀的時間裡,慈禧一直掌控著朝中大權。

在慈禧掌權的日子裡,她的意志就代表著國家的意志,她的利益也可以高於國家的利益。她生活奢侈,為人殘忍;囚禁皇帝,殺害大臣;在與列強的對話中敗下陣來,使國家也蒙受了巨大的損失。

這一切不都是因為慈禧干政造成的,但起碼作為中國實際的統治者,慈禧的責任很大。慈禧心裡也很清楚,所以她也才會發出這樣的感慨。

但現實情況是,光緒皇帝的皇后是隆裕,隆裕是慈禧太后的親侄女。如果慈禧死了,那麼她的侄女隆裕就升級為太后,可以效仿她繼續垂簾聽政。後來事情的發展也是這樣的,溥儀登基之後,由隆裕和載灃一起聽政。

所以說,慈禧太后說的這話也就是空喊口號,不要以為她真是好心。

三、慈禧為何要說不許太監掌權?

慈禧太后一生當中,因為得到他賞識而權勢熏天的大太監有兩人,一個是安德海,一個是李蓮英。

安德海因為慈禧的寵信,在其生涯中後期變得非所欲為,無惡不作,甚至還打著慈禧太后的幌子出宮招搖過市,欺負當地官員和百姓,最後被丁寶楨誅殺,搞得慈禧太后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而李英蓮則是慈禧的好奴才和貼心人,把慈禧伺候地很滿意,慈禧也因此十分看重李蓮英。李蓮英為人倒還低調,也很圓滑,但是由於他權勢很大,來找他的人很多,也因此牽扯進了許多是是非非。

我們知道,清朝對於太監的打壓比任何朝代都嚴重,在清朝前期和中期,很少有擅權的太監。但是到了慈禧太后這兒,太監卻開始群體冒頭,做出了許多不法之事,讓人詬病。

慈禧太后懂歷史,也知道自己對於太監過於放縱了,所以她才會說出不要讓太監擅權這番話來,這也許是真的發自她肺腑的話。


圍爐煮酒話春秋


首先看一下慈禧三個遺願,一是立3歲的溥儀為新帝;二是女人不得干政;三是太監不得掌權。慈禧的這三個遺願為什麼遭人唾罵呢?我們一個一個來說其中的原因:

一是立3歲的溥儀為新帝

這一個其實說起來不算慈禧的遺願,因為它屬於慈禧下旨頒佈的事情。

在慈禧去世的前一天,光緒皇帝駕崩了,國不可以一日無主,立新帝的事情就被慈禧提上日程了,讓3歲的溥儀繼承皇位。讓溥儀繼皇位,其實是此前早已定下的。

關於繼位人選問題,慈禧太后內心不願意將權力交給任何人,又沒有辦法必須要立新帝。所以慈禧只能選擇有愛新覺羅的血統又與自己葉赫那拉氏關係親近的人,這時候就只有溥儀和光緒的弟弟載灃(溥儀之父)兩人了。很顯然,相比於已經成年的載灃,三歲的溥儀更利於好控制。

還有當初同治皇帝死後,慈禧讓同治的堂弟光緒繼位,就有大臣不同意,理由是同治沒有嗣子。但慈禧的說法是,等光緒生了兒子,首先過繼給同治做嗣子。可是,光緒並沒能生子。因此,光緒死後,慈禧便不能再等了,只能直接讓溥儀做同治的嗣子,同時兼祧光緒。也就是說,溥儀同時要做同治和光緒兩人的兒子,這樣一來,溥儀理所應當成為繼位的人選。

但是你想啊,3歲的皇帝能做什麼?起居生活都需要人照顧,根本就不能夠處理朝政大事。立溥儀為新帝,慈禧有為了自己萬一病情好轉,方便日後接著垂簾聽政的極大成分在裡面。這無疑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所以在這一點慈禧被人唾罵也是有點道理的。

二、女人不得干政

慈禧的原話是這樣的:此後,女人不可預聞國政,此與本朝家法相違,必須嚴加限制。這句話還是很容易懂的,就是從今以後女人不可以干預朝政,必須嚴格限制,因為與我朝的家法相違背。

這話說完,是不是有點只許州官點燈,不許百姓放火的意味。慈禧自己參與干預及掌管朝政多年,死前遺願來句:女人不得干政,只有我自己可以干預朝政,其他女子不得行。果然是雙標啊。

同時與前面的頒佈立新帝的旨意也自相矛盾,命溥儀生父載灃擔任監國攝政王,侄女隆裕任太后,載灃遇到大事,必須與隆裕太后商量,載灃不能獨斷專行。簡直就是自己打自己的臉啊。

三、太監不得掌權

慈禧遺願還有一句,原文是尤須嚴防,不得令太監擅權,明末之事,可為殷鑑。這話也很好理解,吸取明朝末期的經驗教訓,太監不得掌權,必須嚴格防止。

其實清朝前期對於防止宦官專政一直做的比較好,打壓太監很是嚴格,慈禧時期太監專權越來越明顯,出現了兩位大太監,這也主要在於慈禧自己。

第一位得勢的太監就是安德海,因為在慈禧奪權的過程中立了功,深得慈禧的歡心,晉升為總管大太監,成為慈禧身邊大紅人的安德囂張跋扈,更是置清朝的祖制於不顧,同治八年到江南採辦服飾,走到山東地方,被巡撫丁寶楨擒獲並且被就地正法。

第二位大太監就是李蓮英,陪伴慈禧太后近五十三年,是清末最有權勢的宦官,打破了太監為官不得超過四品的規定,官至二品。不過李蓮英吸取安德海的歷史教訓,比安德海聰明多了,為人低調謹慎,雖然李蓮英沒有直接干預朝政,卻極其貪財,朝臣一旦有求於慈禧就會籠絡李蓮英,而李蓮英只知貪財利己,不顧大體。

慈禧自己在位,重用了兩個大太監,死後又來句太監不得掌權的遺願,不被後人唾罵才怪。

總結,看了慈禧的三個遺願也就明白慈禧被人唾罵了,當然慈禧被唾罵也不僅僅是因為這三點,還有很多其他的事情,大清朝被她玩成這樣,被西方各種列強所欺負,肯定是需要慈禧出來捱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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