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开展社保服务工作的通知


仁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开展社保服务工作的通知


仁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开展社保服务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参保企业(单位)、群众:

为全面落实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和县委、县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要求,保障广大群众和窗口工作人员健康安全,为广大参保企业(单位)、群众提供优质、便民的社会保险服务,现就疫情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业务办理方式

(一)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认证工作。暂停现场生存认证,鼓励通过“眉山人社”APP进行网络认证。疫情期间不因未认证停发待遇,待疫情解除后再补办资格认证。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暂停现场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对缴纳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放开时限要求,参保人员可通过“天府e税”等税务平台网上缴费。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及年金业务一律通过网厅办理。网厅地址:http://119.6.84.89:8116/scsbwt,业务QQ群:342735220,电话:028-36286520。

(四)企业养老、工伤及失业保险征缴业务(单位)。企业(单位)申报人员变动和工资变更通过业务QQ群:330341371咨询办理,电话:028-36286518。

(五)企保退休及丧葬抚恤业务。暂停办理企保退休和丧葬抚恤业务,待省平工资公布且疫情解除后到社保大厅办理。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中心会据实进行补发。疫情期间去世的养老待遇领取人员,其直系亲属应及时电话告知社保经办机构,电话:028-36286519。

(六)个体补缴2019年度养老保险费。个体补缴养老保险费延长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疫情期间不着急办理。

(七)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业务。暂停现场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业务,特殊情况通过028-36286519电话预约邮寄办理。

(八)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暂停现场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参保对象办理社会保险转移业务,可凭身份证和社保卡信息登录国家转移平台网站注册后办理,网址:http://si.12333.gov.cn/。特殊情况通过028-36286519电话预约邮寄办理。

二、联系电话及邮寄地址

(一)业务办理咨询电话:028-36286519。

(二)资料邮寄收件地址:四川省仁寿县仁寿大道二段45号仁寿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邮编:620500。

(三)寄出和收回邮件须经过消毒处理才能办理。

三、注意事项

(一)如您确需到社保大厅办理业务,为防止病毒传播,减少人员交叉感染,请您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进入大厅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不正确佩戴口罩者,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我们将暂不允许进入大厅办理业务。建议办事群众即来即办、即办即走,减少逗留时间。

(二)我们将采取定期消毒、杀菌、通风、体温检测等措施,加强疫情防控,保障办事人员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将全程佩戴口罩,严格落实预防要求,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亲爱的办事群众,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目前正值“疫情防控狙击战”的攻坚期,也是我们接受考验的关键期。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我中心对相关服务的调整安排另行告知。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和配合!


仁寿县社保中心“网上办、预约邮寄办、

镇村帮忙代办”清单

仁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开展社保服务工作的通知

仁寿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日


仁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开展社保服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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