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劝返!隔离!即日起,非滨州籍车辆进入滨州境内一律劝返等措施实施

、所有非滨州市籍车辆进入滨州市境内的,除运送必需的生产生活物资和应急保障物资外,全部劝返,并做好车辆信息登记。二、滨州市籍车辆载有非滨州市居民(驻滨单位工作人员除外)的,全部劝返;拒不接受劝返的,就地就近送往集中隔离观察点隔离。三、滨州市居民(驻滨单位工作人员)从市外进入滨州境内的,由属地负责按要求隔离观察。

四、各交通监测点对进入滨州市的车辆一律进行消毒、登记;对所有人员全部测量体温、核验身份证并登记身份证信息、手机号码。

五、各高速公路运营企业要与各联合检查站积极配合,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提高查控质量,有效筛选来自湖北或途经湖北的非湖北籍车辆、人员。一是收费站出口逐一核查车辆入口信息,显示信息为湖北省进入的,立即通知检査站工作人员,二是由公安人最对车辆驾乘人员分置询问,捕捉有效信息。重点关注滨州籍车辆、人员是否到过湖北或经停湖北信息查询,一经发现,立即通报当地卫健部门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三是加大夜间检查力度,从各检查站检查情况看,从湖北或经停湖北等疫区来的车辆、人员,在夜间进入滨州可能性较大,要加大夜间检査力度,对车辆、人员身份证、手机号码、行车路径、经停城市进行详细询问,一经发现,迅速处置确保不漏一车一人。

六、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县级及以下农村道路与外市交界处查控力度,严防死守,杜绝外地车辆、人员进入滨州的途径,坚决切断病毒传播输入渠道

七、各县市区要根据隔离防控要求,就近设立专门的集中隔离观察点,至少确定1-2家集中隔离宾馆,满足集中隔离观察需要。

同时要积极与各联合检查站搞好对接,确保需要隔离的人员按要求落实隔离措施。

滨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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