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一类、二类、三类高层建筑?

王昆立


按建筑物的层数或高度分类

1.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05 ,民用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应符

合防火规范)分类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住宅,七层

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2 )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 24m 者为单层和多层建筑,大于 24m

为高层建筑(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 24m 的单层公共建筑)。

( 3 )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 ,民用建筑根据其高度和层数可分为单、

多层民用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和楼层的建筑面积可分为一类和二类。民用建筑的分类应符合表 lA411011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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