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陽縣公安局依法查處一起編造傳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謠言案件

企業家日報網報道(通訊員 胡永祥) 2月2日,中陽縣公安局依法查處一起虛構事實散佈疫情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對違法行為人馬某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處罰。

從2月1日起,一條“從武漢回來的下棗林鄉某村人袁某某為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患者”的謠言在中陽縣群眾的微信群或朋友圈中廣泛傳播,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中陽縣公安局在工作中發現情況後,立即多警種展開聯合調查,迅速確定了編造並散佈傳播謠言信息的人員馬某某。

經查:馬某某在偶然機會下,看到中陽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領導組發文的交辦通知後,曲解了文件內容,並以語音的方式在微信群中散佈了“從武漢回來的下棗林鄉某村人袁某某為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患者,且期間間接接觸死亡一人”的疫情謠言,後被不知真相的市民大量轉發,引發社會不穩定反響。

違法行為人馬某某對其曲解政府文件內容,編造散佈疫情謠言信息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第1項之規定,中陽縣公安局依法對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散佈疫情謠言的違法行為人馬某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處罰。

警方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廣大群眾要明辨是非,遵紀守法,以官方發佈的信息為準,對未經核實的信息不要輕信,不要轉發和傳播,對故意散佈、製造傳播網絡謠言的,公安機關將依法查處,絕不姑息。希望廣大網民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全社會共同參與,堅決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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