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社区管控工作要求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明确社区管控工作要求的通知

乌新肺炎防指〔2020〕23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社区管控工作要求

的通知

乌拉山镇及派驻社区值守各单位:

为全面加强社区疫情管控工作,便于物业、社区和派驻值守单位执行,现将社区管控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倡导居民居家防控,无特殊情况尽量不要外出,确须外出要做好自身防护。物业、社区和派驻值守单位值班人员要提醒出入人员随身带笔登记信息,避免交叉感染,同时提醒和鼓励居民对居住空间进行消毒消杀,净化自身居住环境。

二、一个住宅小区只允许开一个进出口,在进出口设立门岗。本小区车辆及居民进入需提供身份证或出入证并进行详细确认。原则上不允许非本小区车辆和居民进入,确需进入小区的,必须出示身份证并由小区内居民带领,同时做好车辆人员信息登记和体温测量。所有住宅小区在每晚22时至第二天早上7时期间,进出口全部封闭,除特殊情况外禁止车辆行人出入,特别是重点人员出小区和非本小区人员确需进入小区的,必须向防控指挥部、社区责任人和管片民警报告。门岗值守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车辆人员信息登记和体温测量,建立详细台账。

三、对于有物业有门岗或虽无物业但有门岗值守、小区大门可完全封闭且无重点人员的小区,社区和派驻值守单位值班人员在晚上22点至第二天早上7点封闭小区出入口期间可撤离,物业公司和门岗值守人员要在社区和派驻值守单位值班人员撤离期间严格执行出入口管控要求,出现失职渎职行为,将严厉追究物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和门岗值守人员责任。除此之外的小区,社区和派驻值守单位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管控制度。

四、物业、社区、派驻值守单位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定点值班、定点封闭出入口等制度,不得擅离职守,擅自降低管控要求。

乌拉特前旗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关于进一步明确社区管控工作要求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明确社区管控工作要求的通知

来源:乌拉特前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审:王洪杰

总监制:胡明修

发布:乌拉特前旗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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