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急寻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协查通告

2020年2月2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确诊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现急寻密切接触者。患者流行病学调查如下:

△邓某某工作生活在武汉,2020年1月21日乘坐G588列车(座位号为12车15B),从武汉车站8:30分发车,于12:42分到达北京西站,乘坐地铁9号线转1号线去朋友家取车后,当晚入住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00号C座汉庭北京万丰路酒店。入住酒店后一直至离开酒店前,就餐在一家小饭店(饭店名不详,当时人很少)。

△邓某某1月22日上午10点多驾车离开酒店,于晚上6点到张家口崇礼县,入住崇礼县裕兴路荣辰假日小S105三只熊度假酒店公寓,在此酒店住了两晚,期间就餐都是在小饭店(饭店名不详,人很少)。

△邓某某1月24日上午10点多离开崇礼,下午三点到达化德县(中间没有停过车)。回化德县后,在父母家(除父母外)只见过堂哥1人。

请以上时段与该病例有接触的人员,紧急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相关人员看到通告后不要外出,立即居家隔离观察至最后一次与患者发生接触后的14天;

2.及时报备到所在社区、村,或者通过卫健委疫情报告电话报备;

3.在此期间不走亲访友、不聚餐、不在家中接待客人;不去人群密集场所,若必须出门,请正确佩戴口罩,避免近距离与人面对面交谈;

4.居家隔离期间注意家庭内部环境清洁,适当通风;

5. 配合工作人员观察记录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如出现乏力、发热、咳嗽等症状,请致电化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主动告知可能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接触史;

6.就诊全程要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疫情报告电话:0474-7902044


化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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