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公事業編和普通事業編有什麼區別?

阿飛196121286


參公事業編,顧名思義,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人員,在職務職級、考核獎勵、工資福利等方面與公務員完全相同。參公事業編和普通事業編在晉升空間、管理方式、薪資結構等方面有區別,最明顯的是在交流調動和發展空間方面不同。

1. 交流調動的區別

參公事業編參照公務員管理,其中人員分為兩類。一類工作時間較長、是參公事業編的,多是單位在由事業單位整體轉為參公事業單位過程中,隨同轉為參公事業編。這類人在提拔任用方面,無法調動到行政單位任職。另一類是通過公招,即國、省級的公開招考取得參公編制的,在提拔任職、調任行政單位任職等方面與公務員完全相同,可以無障礙交流到行政機關任職或調動到行政機關工作。

2. 發展空間的區別

參公事業編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在職務職級晉升體系方面與公務員相同,可以任領導職務,也可以走職級,到退休時就算行政職務沒有多高,在省級單位解決一級調研員、在地市級單位解決三、四級調研員、在縣級解決一級主任科員,一般都不是問題。而普通事業編如果不是專業技術人員,在地市級以下,9級職員(科員)也很難往上挪一下。就是在省級,7、8級職員也是大多數人的終點。

3.薪資結構的區別

參公事業編人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按照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補貼、補助和年終獎金。普通事業編制人員工資包括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其中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構成基本工資。

在實際中,薪資區別最明顯的有兩點:一是有的地方普通事業編制沒有年終獎。二是有的行政機關有內設事業機構,工資都是由財務科發,事業編制人員的基本工資打到工資卡,其他部分到財務科領現金或再單獨打卡,而單位其他人員則是一次性到卡,只有事業編制人員會到財務科單獨領現金。在事實上感覺工資分成兩部分發的人,顯得與眾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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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覺視點


參公事業編和普通事業編有三大區別:

1、管理方式不同。參公事業編顧名思義就是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編制,其雖然是事業編制,但不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而是按照公務員法管理,享受與公務員同樣的晉升和工資待遇。而普通事業編則全部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按照事業單位標準核發工資待遇,晉升職稱或職級。

2、工資待遇不同。參公事業編與公務員待遇一樣,都有車補、年終績效等福利,而普通事業編沒有,兩者相比,一年算下來參公事業編至少比普通事業編高出兩三萬,多的地方甚至有五六萬。

3、發展空間不同。參公事業編除了編制與公務員不一樣,其他方面與公務員無異,可以在參公單位和行政機關自由流動(部分地區尚未實現),能夠享受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待遇,無論是提拔還是職級的提升,都比普通事業編機會多,空間大。以縣級為例,參公事業編比較容易解決副科、正科待遇,即便沒有實職,幹到退休至少也能混個一級主任科員、四級調研員,而普通事業編人員如果不走職稱,絕大多數人幹一輩子也就是個九級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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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公事業單位、參公人員和普通事業單位、普通人員兩兩相對照,事業編制沒有任何區別,有區別的,是單位管理屬性,和事業人員的身份。

1、相同之處:編制。事業單位無論是幹部,還是工人,無論是參公,還是普通事業,無論是管理崗位,還是專業技術崗位、工勤崗位,使用的編制,都是事業編制,沒有什麼區別。事業編制有區別,只是按照財政供養模式不一樣,分為全額事業編制、差額事業編制、自收自支事業編制,按事業單位分類,大致分別對應公益一類、公益二類和生產經營類。分類改革的模式,和編制改革的模式也大致一一對應,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和全額事業編制將是今後事業單位存在的最主要的模式;而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剝離生產經營職能改企後,保留的公益職能也將和職能相近的公益一類單位整合,改革完成後,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將不復存在;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改企,自收自支事業編制全部撤銷,不再使用。這三類單位和編制模式的改革,也是互相對應的,這方面不分參公不參公。

2、不同之處之一:機構。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是指因事業單位完全或者主要承擔行政職能,根據省級公務員管理部門審批,參照《公務員法》管理,這樣的事業單位就被稱為“參公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參公管理,其管理、調動、晉升、任用、工資、福利等,都和公務員是一樣的。事業單位人員向參公事業單位之間流動,也一樣被認定為“逆向調動”,是有嚴格條件限制的,違反條件要求調動,即為違規。而參公事業單位人員向黨政機關公務員崗位調動,屬於正常調動,可以自由轉任。

參公事業單位改革:由於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將其承擔的行政職能劃歸相應的政府組成部門承擔。今後,事業單位不允許承擔行政職能,也不允許再成立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沒有了行政職能,也就沒有了參公的依據,因此,今後事業單位將不再參公管理。因特殊原因例外的,是按照新《公務員法》112條規定的“承擔公共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經批准可以參照管理”,這主要是指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因特殊原因依然被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依然參公管理。除此而外,還有部分基層的群團機關,因縣區行政編制和黨政機構名額限制,也將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參公管理。

不同之處之二:人員身份。參公事業單位的幹部身份人員,可以被登記為參公人員,和公務員享受一樣的待遇,其晉升、提拔、管理、工資、福利等都和公務員相同,區別就是使用的編制是事業編制。參公事業人員和公務員一樣,崗位只有管理崗位,沒有專業技術崗位,也不能執行職稱工資,以前評定的職稱,在參公之後就失去了作用。參公事業單位的工人,按照《公務員法》規定不能參公,這一點和黨政機關也是一樣的。

同樣的,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取消參公屬性的事業單位,已經登記為參公身份的人員,也將失去參公依據。在改革過程中,雖然失去了參公崗位,但其參公身份可以暫時保留,以待國家進一步深化人員轉隸改革政策出臺。這其中,省考、軍轉、群團、選調生等六類參公人員保留身份,可以在公務員崗位自由轉任,但前提是有空缺的行政編制和公務員崗位。因參公中斷職稱評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公年限可視同為職稱評定年限,符合條件的可以直接認定為更高一級的職稱。將來的參公事業人員,也就和參公事業單位一樣,只有行政執法人員和部分基層的群團機關人員。


職言管語


大學生村官的任期一般為3至5年,因此村官的地位比較尷尬,“鐵飯碗”的性質也不如公務員那樣明顯。雖然村官的待遇也還算不錯:每月到手3000+,公積金1000+,最高1.5萬的生活補貼,下鄉補貼,2~3萬的年終獎等,但任期滿後依舊是需要另謀出路的。

很多村官、公務員、事業單位等公職單位同時考上了的,肯定會選擇事業單位或者公務員;就算考取村官後按期上任,那也肯定是奔著事業編制和公務員考試特留崗位去的,沒誰會大公無私的服務農村。

村官沒有編制,就不能一直工作到退休,那麼村官任期滿了之後該怎麼辦呢,有哪些出路可供選擇呢?

2017年重慶大學生村官招錄公告中關於村官任期到期後的說明是這樣的:

  1. 2020年,全市拿出一定名額面向2017年選聘的大學生村官定向招錄(聘)公務員和事業編制人員。任滿1個聘期、考核稱職及以上的大學生村官,可參加上述定向招錄(聘)。
  2. 任滿1個聘期、當選村“兩委”委員及以上職務、考核稱職及以上的大學生村官,符合從優秀村幹部中招錄公務員定向考試相關條件的可參加考試。
  3. 任滿1個聘期、考核稱職及以上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4. 任滿1個聘期、考核稱職及以上的大學生村官,經區縣組織人事部門推薦,可轉聘為社區工作者、非公有制企業黨建指導員或其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工作人員。
  5. 任滿2個聘期、當選並擔任村“兩委”委員及以上職務滿一屆、考核稱職及以上的,經重慶市組織人事部門批准,可根據有關政策聘用為鄉鎮事業編制人員。

任期滿後,大學生村官可以選擇考公務員,也可考取研究生繼續深造,或者自主就業;任滿兩個任期,還能被聘用為鄉鎮事業編制人員,聽起來好像很不錯。

所有的行政事業編制都是需要考試的,即使不用考試,也只有業績出眾的人才才能得到政策的眷顧,難度可想而知。

參公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有什麼區別?

參公事業單位跟一般事業單位的區別在於:除了名義上該單位的性質還是屬於事業外,其內部的人員編制、經費渠道、人員管理等,均與公務員類同。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其編制仍然在事業編制序列,所謂的“參公”,就是指該單位的人員“參照公務員管理”,享受公務員的福利待遇,受《公務員法》約束。  

參公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不以職稱為晉升標準,而是以職級晉升,職級越高,相應的工作權利、能力也就越高,福利待遇和保障也就越好。如果工作需要、職級達到一定條件,參公事業單位人員可以直接調至行政機關工作,其中的原因,正是因為其身份的“參公”。

這類崗位編制,待遇好、晉升空間大,在工作中,資源都會向這類人傾斜。因此,在參公事業單位工作,只要不犯很嚴重的錯誤,晉升是很有優勢的。    

全額撥款事業編制

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主要有圖書館、文化館、各級公辦學校、黨校、檔案局、文化中心、農業局下屬的森防管理事業單位、動物疫病控制中心、城建局下城市維護管理的如園林處、公園、綠化站、城肥所、環衛處、疾控中心、防治站等。

全額撥款事業編,這個群體在機關中的工作和公務員沒有太大差別。由於近些年來公務員的編制比較緊張、工作負擔較重,擴大事業單位編制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公務員的工作量,因此招考人數是比較多的,也順利成為考生繼公務員之後最好的考編選擇。全額撥款事業編財政由相關部門或是政府部門直接撥款,福利也相對較高,只沒有公務員和參公事業單位的部分福利補貼。

差額撥款事業編和自收自支事業編

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為醫院、福利院等有收入的又承擔社會職能的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現在很少了,主要是一些原來國有企業的行業主管部門,企業大部分改制後,他們的職能已經淡化,但是員工還是屬於事業編制。

差額撥款事業編,國家財政及相關部門只撥款一部分,招聘單位負責一部分日常支出。很多人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不是特別看好,覺得待遇肯定會比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其實不然。有的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的福利待遇反而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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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我們平常簡稱“參公事業單位”或“參公單位”,是指那些具有法律、法規授權的公共事務管理職能,人員使用事業編制,並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並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的的事業單位。 先是有單位參公,才導致人員參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中的在編人員(不含自聘人員和工勤人員)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參公管理比較容易理解,就是指其工資待遇與公務員相同,包括其他的相關錄用、退休、處分等政策也都是參照公務員的政策。 根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特點:參公事業單位主要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一)要有法律、法規授權的公共事務管理職能。

(二)使用事業編制,並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

行政機關中的公務員和參公事業單位人員的異同:

1、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與公務員的根本區別就是,公務員是行政編制,而參公人員的編制為事業編制。公務員法中明確規定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執行,也就是說參公管理單位的性質是事業,其中人員編制也是事業,只是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

2、兩者的相同之處在於,參公事業單位人員完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進行公務員登記,包括所有的工資待遇,福利,保險,退休後的待遇,職務任免,升降,迴避、辭退等全部和公務員一樣進行。 中央黨群機關的很多單位,國務院系統,各省地縣市,都有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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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公事業編和普通事業編的區別說白了就是公務員和普通事業編的區別,主要區別在哪?聽我細細道來:


活著的時候:工資區別,參公多了公車補助550元,職級並行大概300元到600元左右,十三個月工資4000元到5000元左右,年終考核獎若干(這個地區差異大,有的地方几千元,有的40000多元)。升職區別,參公進行了職級並行,就算不升職務,工資到了年限照樣晉級,這就苦了基層混編混崗事業編和事業單位管理崗,一輩子到死都是十二級專技和九級管理。

為革命獻身以後區別:參公喪葬費二十四個月工資,事業編十二個月工資,就是這樣的,感覺有點不公平吧,調整心態,繼續前進。



這就是參公和普通事業編的區別,差別比較大,希望你能接受,祝你愉快!!!


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五營


參公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和公務員一樣,隻身份不同。全額拔款事業單位和公務員待遇一樣,而差額拔款,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不能享有車貼,工資收入外的全年增額10%,20%,30%各不相同。參公、全額拔款事業單位全年在我們縣級市比差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多三到四萬元,同樣事業單位縣市級和地級市全年少五萬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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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公事業編顧名思義就是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編,普通事業編就是隸屬於政府機關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以及學校、醫院這樣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兩者的區別如下:

一、身份不同,職業發展不同。一般參公人員是按照公務員管理,享受正常的提幹選拔,而普通的事業編走的是職稱這樣的發展路徑,事業編想轉成公務員相當困難,這是兩者之間的本質區別。

二、待遇不同。參公事業編享受的是公務員的工資待遇,及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崗位津貼+生活補貼,而普通事業編則是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基礎性績效+獎勵性績效,同級別人員的工資待遇方面差得很多。

三、職業穩定性不同。普通的事業編每三年與單位簽訂一次聘用合同,每月要繳納失業保險,而參公事業編則不需要,可見兩者還是有很大的差別的。

如果想要參加公務員考試最好還是直接考取行政編,畢竟行政編與參公之間也還是有差別的,最穩定的還是行政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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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公人員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編就是純粹的事業編制。

至於區別嘛,從待遇方面來講公務員享受什麼工資參公人員就享受什麼工資,參公人員和公務員的都是一套工資標準,與公務員一樣享受五年晉級、兩年晉檔,而純粹的事業人員只能進行空崗競聘和一年一薪。

還要就是晉升方面來講,一般的參公人員就算沒有領導提拔也能享受職級並行,等到退休的時候最低也能享受主任科員的待遇,而純粹的事業人員如果遇不到工資改革的話,那就只有在管理九級老死了。

還有就是從當前的車補來看,參公人員和公務員同時享有車補,而純粹的事業人員嘛,那就只有慢慢等吧。


不是不想


參公事業編制全稱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編制,與普通事業編制有著本質的區別。首先:參公事業編制的招錄權限在省一級以上,同時要在省級公務員局進行參公事業編制登記備案,與行政編制(公務員)一致,可以直接相互轉換,不需要再參加省級以上的公務員公開招考,也就是說公務員享受到的待遇參公事業編制同樣也能享受到(例如當前的公車改制的車補),可以說參公事業編制與行政編制(公務員)沒實質性的區別。普通事業編制分財政全供事業編制、財政差供事業編制與自籌事業編制(自收自支)三類,在這三類普通事業編制方面財政全供事業編制在工資上面與行政編制、參公事業編制的區別不太大,有的甚至略高一點,但是差供事業編制與自收自支事業編制相對來說差別就比較大了,完全看單位的。同時,行政編制(公務員)與參公事業編制有的待遇普通事業編制就不一定有了(例如當前的公車改制的車補錢,公務員與參公事業編制每月都發的有車補,而普通事業編制當前是沒車補錢的)其次:普通事業編制與行政編制(公務員)、參公事業編制是不能直接互轉的,行政編制與參公事業編制可以不經過公開考試直接轉為普通事業編制(需要說明的是理論上可以,但是實際上很少有人願意轉的,因為一旦轉為普通事業編制的話,就不再具有公務員、參公人員的身份,相對應的待遇就沒了。)但是,普通事業編制要想轉為行政編制(公務員)或參公事業編制,需要參加省級以上組織的公務員考試,通過了才能轉為行政編制(公務員)或參公事業編制,也就是說普通事業編制是不能夠直接轉為行政編制(公務員)或參公事業編制的。有一種情況可以,就是普通事業編制經過組織考察直接提拔為了副科級以上職位的領導幹部的,以前的普通事業編制就直接轉為行政編制(公務員)或參公事業編制了,其他情況下,如果要改變編制性質需要通過參加省級以上公開的公務員考試的方式取得行政編制(公務員)與參公事業編制。自己親身經歷過的,希望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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