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如何評價史上最恨貪官的明太祖朱元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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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祖高皇帝朱元璋(1328年10月21日 --- 1398年6月24日),是明朝的開國皇帝,也是繼漢高祖劉邦以來第2位平民出身的君主。1368年(至正二十八年)朱元璋擊破各路農民起義軍後,在應天府稱帝,國號大明,年號洪武。後結束了蒙元在中原的統治,平定四川、廣西、甘肅、雲南等地,最終統一中國,在位期間廷杖大臣、廢相、設錦衣衛、大殺功臣(也包含懲治貪贓枉法的元勳)等諸多辣腕功過難斷,也立下了明朝君王極權及高壓統治的典型。朱元璋在位期間實行了抗擊外侵、革新政治、發展生產、安定民生等一系列有利於社會前進的政策,在政治、經濟、軍事、思想等方面大力加強君主專制的中央集權統治,是中國歷史上最富傳奇也最具爭議的皇帝之一。1398年(洪武三十一年),朱元璋病逝於應天,享年71歲,廟號太祖,諡號開天行道肇紀立極大聖至神仁文義武俊德成功高皇帝。葬南京明孝陵。

明朝建立以後,朱元璋發動並全程領導了史上最大最嚴的反腐肅貪運動。他以猛治國稱,大力打擊貪汙。他的“重典治國”思想不只為遏制官僚腐敗。

朱元璋出身貧苦,是個孤兒,討過飯,當過和尚,深知老百姓的疾苦,對貧苦百姓有一種發自內心的憐憫,對貪官汙吏則懷有異常強烈的刻骨仇恨。所以,朱元璋即位後,就殺了一批貪官汙吏。

朱元璋訂《大明律》,編《大誥》,對懲治腐敗做出詳細規定,並嚴厲實行之。朱元璋親自參與主持的《大明律》中將《受贓》專門設為一篇,其中詳盡規定了對於腐敗的懲罰,為他以後的鐵腕反腐奠定了基礎。同時朱元璋下令將《大誥》等其他多種司法教材發倒每個家庭中去,而且規定官府執法時凡是家裡藏有《大誥》的,就可罪減一等,反之,要罪加一等。同時《大誥》還被列入全國各級學校的必修課程,連科舉考試都從《大誥》中出題。一時間從學校到民間講讀《大誥》蔚然成風。

嚴懲腐敗分子

朱元璋自幼出身貧寒,對政治貪汙尤其憎惡,其對貪汙腐敗官員處以極其嚴厲的處罰。在朱元璋主政期間,大批不法貪官被處死,包括開國將領朱亮祖,女婿駙馬都尉歐陽倫,其中甚至因為郭桓案、空印案殺死數萬名官員。

朱元璋為了加大反腐力度,設立了從朝廷到地方的監察機構,其組織之嚴,權力之大,都是前朝歷代絕無僅有的。在中央朱元璋設立最高反腐機構都察院,將刑、檢、法職能集於一身。不久又設置六科給事中,專事糾舉彈劾六部中的貪官汙吏。在地方上,除了有朝廷派遣的監察御史外,同時又在各省設按察司,掌監察之職;後來又設立“巡撫”制度,由朝廷派親信重臣大臣到各地出巡,監察地方官吏。

朱元璋在鐵腕反腐的同時,還鼓勵民間反腐。

朱元璋為廣泛深入持久地開展反腐運動,非常重視發動百姓,鼓勵百姓舉報,他認為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只要把百姓發動起來,貪官汙吏就沒地方藏身。

洪武十八年(1385年),朱元璋向全國頒佈了《大誥》,其中有一條新規定:今後布政司、府、州、縣在職的官員,賦閒的官員,若膽敢“操縱詞訟、教唆犯罪、陷害他人,勾結官府,危害州里”,當地賢良方正、豪傑之士可以將這些人抓起來,綁送京城(南京)。如有人膽敢中途攔截,則梟首示眾。

朱元璋擔心到南京申怨的老百姓見不到自己,特意在通政司的門口放置一塊紅牌,上面書寫一行字:“凡是想向我報告卻又不能進入宮殿者,取拿此牌,可以直接進入內府,各門守衛、官員不得阻攔”。

在此之前,在封建王朝幾千年的歷史中,都是官府隨意抓捕、捆綁老百姓,而賦予百姓直接捉拿貪官汙吏的權力,還真是前所未有,聞所未聞。

朱元璋在午門外設立“登聞鼓”,號召受冤的百姓們擊鼓鳴冤。為了防止此行為虛設,同時命令一名御史每天在那裡負責,但凡是民間有冤情,地方官員又不受理的百姓們,當事人可以擊登聞鼓,並由在那裡負責的御史帶著上奏;為了讓下級官吏有參政機會,朱元璋打破常規,規定不論朝廷官員品級、隸屬均可參加早朝上殿言事,有隱情還可單獨召見;朱元璋不僅允許民告官,還鼓勵百姓越級告狀;他甚至鼓勵普通百姓把貪官直接綁赴京城治罪,各級官員如果膽敢“截訪”,就治以誅滅家族的重罪於是,在朱元璋的反腐力度下,一群衣衫襤褸的百姓押解著貪官汙吏行走在通往京城的道路上。

由於朱元璋的吏治嚴厲,在明初相當長一段時間,官員腐敗的情況得到有效遏制。朱元璋開展雷厲風行的肅貪運動,歷時之久、措施之嚴、手段之狠、刑罰之酷、殺人之多,為幾千年封建歷史所罕見。

儘管朱元璋反貪決心大、力度猛、出奇招,使腐敗現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也一度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但遠未達到徹底清除腐敗的根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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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歷史上,每朝每代都會有貪官出現,而每一個皇帝都會想盡辦法來打擊貪官,清理吏治。而歷史上打擊貪官最嚴厲的皇帝,則非朱元璋莫屬。

朱元璋對於貪腐懲戒之嚴,亙古罕見。這與朱元璋的農民出身,以及早年的悽慘經歷是分不開的。對於有錢人和當官的,朱元璋潛意識就有一種厭惡感,尤其是對貪官!

為什麼朱元璋這麼痛恨貪官呢?來看看朱元璋的出身,可以說朱元璋是中國歷史上少有的草根皇帝,他是平民的兒子,在朱元璋幼年時期生活貧困,而且在他未成年時因為一場瘟疫,導致朱元璋的父母和幾個哥哥都死了,而朱元璋家又十分貧困,甚至都沒有自己的一片土地來安葬父母,最後還是好心的鄰居,幫助他給一片山坡地,用來埋葬父母。是什麼導致了這一切,是元朝官員的貪汙腐敗。正是這種窮苦的出生,使朱元璋十分的憎恨貪官。

而朱元璋在父母死後先當過乞丐,後來又當和尚,從軍打仗,最後當上了皇帝。正是他的窮苦出身,使他對貪官的打擊,無所不用其極。

他更是親自編寫《御製大誥》,這本書前後實行修訂和補充,一共三本。主要記載了打擊貪官汙吏的一些方法,手段以及經驗。

我們來看看發生在朱元璋時代的一些大案件。在公元1375年,洪武八年,由於許多官吏在文書上只蓋印而不寫數據,引發了一些官吏貪汙,被朱元璋知道後,引發了規模巨大的空印案,朱元璋將尚書,布政使以及地方掌印人員全部殺頭,據記載,被殺頭的人不下萬人。

第二個大規模的案件,這事發生在公元1385年洪武18年,由於工部侍郎郭桓貪汙,引發的郭桓案,朱元璋將郭桓凌遲處死,而在此案中,凡有牽連的六部左右侍郎,及各省布政司,州,府,縣等官員全部被殺。被殺數更是達到了幾萬人。朱元璋當政31年,先後發起6次大規模肅貪,如郭桓案、空印案、大誥等,據不完整統計,總計殺掉貪官汙吏達15萬人之多。

朱元璋對普通貪汙更是十分的痛恨,他規定凡貪汙銀子在60兩以上者,除以梟首示眾,甚至剝皮實草。而他為了打擊貪官,更是將許多前朝廢除了刑法,又重新頒佈,比如在臉上刺字,挖膝蓋骨,剁手指,梟首,凌遲,誅族等酷刑。可以說為了懲治貪官汙吏,真是無所不用其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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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勳最被低估的一位皇帝,其雄才大略不輸秦皇漢武,改變自五代十國以來漢人積弱的局面。東抵張士誠,南擊陳友諒,手下將帥多如過江之卿,謀士如雲,收復燕雲十六州,把蒙元南下的心扼殺。生於微末,起於草莽之中,最終一統天下為漢人帶來276年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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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朱元璋,可以說得上,是我們中國歷史上唯一的草根皇帝,另外一個漢高祖劉邦,人家畢竟還有個泗水亭長的身份。而朱元璋從小差點餓死,曾經放過牛,做過乞丐,甚至還當過和尚,出身可謂是卑微之極,我想這世上絕大部分人起點都比他高。

可就是這樣的一個人,當上皇帝后,內心是真想為老百姓有口飯吃,做點事的,並且採取了好多有利於貧苦老百姓的措施的。當然,他也是為了維護其統治地位。

朱元璋獎勵農民墾荒,組織百姓興修水利,並且大力提倡種植棉桑等農作物,來提高生產。政治上,他抑制豪強,下令解放奴婢,減免稅負來促進生產。這些舉措施對當時的社會生產恢復和發展,都起到了重大的作用,史稱“洪武之治”。

朱元璋最令人稱道的應該就是殺貪官,可以毫不誇張的講,歷史上數殺貪官的皇帝,朱元璋就是第一。朱元璋曾下過詔令:“為惜民命,犯官吏貪贓滿六十兩者,一律處死,決不寬貸。”。這裡有個統計,說朱元璋當政31年,先後殺掉貪官汙吏達15萬人,甚至剝皮來震懾貪官,手段殘酷之極。

朱元璋也是比較勤政的皇帝了,據史書記載:從洪武十八年(1385)九月十四日至二十一日,僅僅八天之內,朱元璋就審批閱內外諸司奏札共一千六百六十件,處理國事計三千三百九十一件,平均每天要批閱奏札二百多件,處理國事四百多件,工作量之大,讓人瞠目結舌。所謂的,“三十有一年,憂危積心,日勤不怠”,一點也不假。


作為一個封建帝王,朱元璋把人性的自私及殘酷也體現得淋漓盡致。他大肆屠殺功臣,並且庭扙大臣。朱元璋還重啟了殘酷的活人陪葬制度,死後用了46名妃妾、宮女殉葬,太殘忍。

作為一個帝王來說,朱元璋最重要的功績是驅逐胡虜,除暴亂,拯救漢民族,平定天下,成功復國,廢除了蒙古人制定的種族等級及壓迫政策,恢復了中華,帶領華夏復興,是合格的。

儘管,朱元璋後期為了維護自身朱明王朝的統治地位,大肆殺戮過功臣,包括制定了一些不得當的政策,也給他的一生帶來不少的汙點。但總體上,他作為一個封建統治者,在當時的歷史環境下,這麼做也是可以情有可原的。


超凡博弈


你好!根據我所瞭解的,朱元璋出身於社會最底層,可以說最懂平民百姓的貧瘠困難和對政府抱著什麼樣的期望,進而促使朱元璋對官員的治理和對貪官應該採取什麼的態度、手段懲治,正所謂得民心者得天下,朱元璋嚴懲貪官,百姓們就能抒發心中的悶氣,這樣百姓就會對朱元璋有好的印象,便大力支持朱元璋,對於朱元璋來說,剛剛打下的江山能更好的鞏固。

一般來說,一個朝代走向崩潰,首先內部問題是最大因素,皇帝昏庸不理朝政、官員腐敗貪汙、百姓的負稅加重,進而使社會階級矛盾加劇,所以朱元璋對於前朝的借鑑和結合個人因素,朱元璋沒有理由不對貪官下手,為了鞏固江山,為了皇位代代相傳,更要拿貪官來殺雞敬猴。

此外我個人看法,明太祖朱元璋他是第一從南打北統一的,恢復漢人的山河,從社會最底層到一人之下,可以說他有謀略懂用人,但他對開國功臣的做法,我是很可惜的。

大江東去,浪淘盡,千古風流人物。



紫安君


我是歷史心學,我來回答一下!

明朝建立之初,朱元璋總結了元朝敗亡的教訓,認為綱紀廢弛,官吏放縱,從而激化了階級矛盾,導致了農民大起義,這是元王朝崩潰的主要原因。為此,他極力主張“立國之初,當先正綱紀”,用重典懲治“奸頑”。他曾說:“從前我在民間時,見州縣官吏多不恤民,往往貪財好色,飲酒廢事,凡民疾苦,視之漠然,心裡恨透了。如今要嚴立法禁,凡遇官吏貪汙蠹害百姓的,決不寬恕”。基於這樣的認識,“重典治吏”成為明代特別是明初為政、立法的指導思想

朱元璋出生於安徽鳳陽,幼時家貧如洗,因家貧父母去世都無法安葬。無依無靠的他討過飯,入皇覺寺當過和尚。朱元璋幼年生活在社會底層,所以對貪腐現象有深刻的體會,並對此深惡痛絕。朱元璋當上明朝開國皇帝后,就不遺餘力地反腐肅貪,為我國2000多年的封建社會中殺戮貪官最多的皇帝。有學者估算,在朱元璋當政的31年中,大約有10萬到15萬貪官人頭落地。當時,全國13個省從府到縣的官員很少能夠做到滿任,大部分都被殺掉了。他頒佈了有史以來最為嚴厲的肅貪法令:貪汙60兩以上銀子者,立殺!

他對貪官汙吏實施的刑罰,最有名的莫過於凌遲,把人綁在柱子上,用刀慢慢割;他還發明瞭剝皮填草,就是將貪汙官員處死後,把貪官的皮剝下來,然後在皮內塞上稻草,做成稻草人,並掛於公座之旁,供眾人參觀,並警戒下任官員;他創造了一個以往封建統治者想都不敢想的政策,即規定普通百姓只要發現貪官汙吏,就可以把他們綁起來,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檢查站必須放行,如果有人敢於阻擋,不但要處死,還要株連九族!

明初規定,每年各布政使司、府、州、縣均需派遣計吏至戶部,呈報地方財政的收支賬目及所有朱元璋錢穀之數,府與布政使司、布政使司與戶部的數字必須完全相符,稍有差錯,即被駁回重造賬冊,並須加蓋原衙門官印。各布政使司計吏因離戶部道遠,為免往返奔走,便預持蓋有官印的空白賬冊,遇有部駁,隨時填用。該空白賬冊蓋有騎縫印,不做他用,戶部對此從不干預。洪武八年考校錢穀書冊,明太祖得知空印之事後大怒,認定自己發現了一個官員相互勾結、舞弊欺詐的潑天大案下令嚴辦。自戶部尚書至各地守令主印者皆處死,佐貳以下杖一百,充軍邊地。與此案有關者多不免,被殺者達數百人。

郭恆案是明初一起重大貪汙案,戶部侍郎郭恆與中央六部及地方官員的勾結,侵吞稅糧,寄存在全國各地,洪武十八年被告發。朱元璋對他們嚴加懲處,將六部左右侍郎以下數百人處死,地方官員被牽連在下獄致死者數萬人,追贓糧數百萬石,是許多大中地主破產。

明朝為了控制西蕃少數民族地區,用中原地區的茶葉交換西蕃地區的馬匹,把這個茶葉作為戰略物資,嚴禁私自出口。駙馬歐陽倫仗著自己是皇親,讓他的手下走私茶葉,這些人在地方上動用官府車輛,擅自闖關,不納稅、不服管,而且是任意捶楚把關的官員。地方守關的人不堪忍受,向朱元璋來報告。朱元璋得到這個情況以後非常氣憤,把歐陽倫抓來殺掉,堅決處死。

朱元璋認為吏治腐敗是嚴重弊病,“此弊不革,欲成善政,終不可得”。因此,明初治吏的重點在於懲治貪官汙吏。針對官員的貪汙腐敗,朱元璋建立了一套由《明律》、《大誥》、《鐵榜》以及律文以外的一些詔令,單行科條組成嚴密的法律體系。《刑律》為《大明律》的主體部分。其中專設了“受贓”門,規定犯“枉法贓”,官“八十貫,紋”,吏“一百二十貫,絞”。犯“不枉法贓”至一百二十貫杖一百,流三千里。同時規定:“凡監臨官吏挾勢求索借貸所部內財物者,並計贓準不枉法論,強取者準枉法論,財物給主”。若是執法御史及督撫這類的“風憲官吏”犯贓,加二等治罪。犯贓官吏,官除名,吏罷役,永不敘用。至於監守自盜倉庫錢糧的貪汙行為,明律規定“並贓論罪”,並於犯官右小臂刺“盜官錢(糧)”字樣,恥辱終身,贓四十貫處斬。明律對官吏索賄也規定了嚴厲的處罰。此外,明律還規定了對負有監察之責的都察院、監察道、在外按察的御史之官貪贓枉法的,要加重處罰。明太祖朱元璋編制《明大誥》做反腐教材。

朱元璋通過各種手段加強對官員權力的監督,藉此防止和發現官吏貪汙不法現象。主要採取瞭如下幾種手段、方式:一是設立御史臺後改為都察院,考察地方“官吏之賢否,政事之得失,風俗之美惡,軍民之利病”,以“繩愆糾繆”,並逐步把七品監察都御史提升為正二品,另設六科給事中掌行政監察,與13道監察御使合稱“科道之官”。二是定期考核官吏。分為以京官為對象的京察(6年2次)和以地方官吏為對象的“大計”(3年1次),考察標準有八項:“曰貪、曰酷、曰浮躁、曰不及、曰老、曰病、曰罷、曰不謹”以此處理有貪汙行為的官吏。三是運用特務機構參與對官吏的監察和懲治,主要特務機構是檢校,職責是“專主察聽在京大小衙門官吏,不公不法,及風聞之事,無不奏聞”,以此暗中糾察貪官汙吏。四是建立民拿害民該吏制度,以此藉助人民力量監督腐敗不法現象。洪武元年令:若官吏額外科斂,“許民拿赴有司,有司不理,拿赴京來議罪而梟令。”洪武十九年,又令說:“今後有司官吏,若將刑名以是為非,以非為民”,或“賦役不均,差貧賣富”或“造作科斂”,“許民間高年有德耆民率精壯拿赴京來”,“敢有阻擋者,其家族誅”。重典治吏,嚴懲貪汙為了對貪官形成更大的威懾力量,明太祖朱元璋大量濫用律外重刑,刑罰手段令人髮指。他下令各州縣設立“皮場廟”,在眾人圍觀之下活剝貪官的皮,然後實之以草,製成人皮草袋懸掛在官府門前,以示警戒。


歷史心學


感謝你的問題,就這個問題談談我的看法

朱元璋出生佃農,小時候給地主家放牛,深知地方官員的貪汙腐敗的情況,也深深感受過貪官治下百姓的苦難,也深受其害,父母因貪官強行收稅而死,因此當皇帝后對貪官汙吏施以重刑。


w流浪的石頭


朱元璋(1328——1398)

明太祖。幼名重八,字國瑞。明朝開國皇帝,濠州(安徽鳳陽)鍾離太平鄉人,出身貧農,少時為黃覺寺僧。元至正十二年(1352)加入濠州郭子興領導的紅巾軍,翌年,與徐達、湯和等南取定遠,建立起一支獨立的武裝。郭子興死後,繼統其軍。白蓮教首領劉福通在亳州建立的宋政權任命他為左副元帥,成為紅巾軍重要領袖之一。至正十五年(1355)率兵強渡南京,佔領採石、太平,並揮旌東向,翌年3日大破元軍攻下集慶(江蘇南京),改名應天府。宋政權擢任他為江南等處行中書省平章、丞相。廢除元朝苛政,接受儒士朱升“高築牆、廣積糧、、緩稱王”建策,命諸將屯田,發展生產,壯大了實力。又羅致浙東名士劉基、宋濂,獲得東南地區地主階級的大力支持,不久擊敗陳友諒,進而消滅其殘餘勢力,改稱吳王。以後又翦除張士誠、方國珍等割據勢力,並派人殺害宋政權的小明王韓林兒。至正二十七年(1367),以“驅逐胡虜,恢復中華”“立綱陳紀,救濟斯民”為號召,揮師北伐。翌年攻佔大都(北京),結束元朝統治,建立明朝,改元洪武。在位期間普查戶口,丈量土地,均平賦役。興修水利,推廣屯田,並減輕對匠役的奴役,為社會經濟恢復發展提供了有利條件。採取各種措施,鞏固專政主義中央集權,主要措施包括:(一)改變中央和地方的政權機構。在中央廢除中書省和丞相,分相權於吏、戶、禮、兵、刑、工部,使六部直屬皇帝。又以兵部和五軍都督府分掌兵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分典刑獄,使其彼此牽制,一切兵刑大權總攬於皇帝。在地方設置十三布政使司,並加強監察機構,以便對官員進行控制。(二)施行比唐、宋更為完備的學校制度和科舉制度,規定以八股文取士,據四書五經命題,四書要以宋大儒朱熹的註疏為依據,將知積分子的思想禁錮在程朱理學的樊籬中。(三)創設衛所制度。軍隊平時分隸各地衛、所,遇有戰事,經皇帝命令,由兵部發令調兵,由都督府長官領兵作戰。戰事結束,統兵將領交還印信,軍隊各歸衛所。以防止將帥擁兵自重。軍士別立戶籍,稱軍戶,身份世襲不準隨意脫籍。由國家分給土地,使其屯田自養。(四)分封諸王。朱元璋汲取歷史上異姓王謀叛教訓,決定異姓大臣生前慨不封王。大封同姓子孫為王,派駐邊關重鎮,意在加強皇室對地方的控制。(五)整頓吏治,廓清積弊。元未吏治腐敗,激起大規模農民起義,這給予朱元璋深刻的教訓。施行嚴刑酷法,對貪官黷吏絕不寬待。規定官吏因柱法而貪髒的,一慨發往北方也地充軍。官吏貪髒60兩以上的,處以梟首示眾,剝皮實草之刑。各府州縣衙門左首的土地廟,就是剝皮的刑場,叫皮場廟。使官吏觸目驚心,知所儆懲。(六)加強對人民控制。用20多年時間釐定《大明律》以為法律準繩。規定國家有權緝捕逃戶;凡犯有“謀反大逆”罪者,不論首從,均凌遲處死;有“造妖言”、“劫囚”者一概處以死刑;專擅銓選、糾結朋黨者斬。這些律令為前代所無。為了保證賦役,編制了黃冊、魚鱗冊,推行裡甲制和關津制,使同裡甲人戶互相知保,禁止隱匿戶口和任意流徙,並在全國重要去處分設巡檢司盤查行人。(七)抑制豪強。豪強地主佔有大片土地,魚肉鄉里,欺壓百姓,是引發社會動盪的一個因素。朱元璋下令將蘇州街道上豪族富戶數萬戶強行遷到南京,在南京抄殺豪民百餘家,又多次遷徙天下富民於京師。意在削弱地方豪強勢力。另外,朱元璋為了掃除君主集權的障礙,用殘酷手段大殺功臣。洪武十三年(1380)以擅權枉法罪處死丞相胡惟庸和有關臣僚,牽累被殺的多達3萬餘人。洪武二十六年(1393),以莫須有的“謀反”罪殺屢建軍功的涼國公藍玉,此案株連被殺的計1萬5千餘人。經過胡、藍二大案,功臣宿將凋零殆盡。朱元璋制訂的各項制度,為明清兩朝所沿用,對中國封建社會後期的政治、經濟、軍事,產生了深遠影響。這些措施,對於抑制兼併、整肅吏治,使農民安養生息、保證社會生產、維護國家統一,的確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進一步強化,特別是對知識分子加緊思想禁錮和言論鉗制,也大大窒息了中國社會在經濟、政治、思想文化、科學技術各方面發展的活力,成為導致中國近代以來積弱積貧的原因之一。洪武三十一年(1398),71歲的朱元璋因病逝世,葬於孝陵,諡曰高皇帝,廟號太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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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1328-1398),字國瑞,濠州鍾離(今安徽鳳陽)人,又名重八,曾參加郭子興領導的紅巾軍,後通過努力一步步坐上義軍首領,打敗元朝統治勢力並逐步解決其它地方起義軍,最終一通全國建立明朝。能夠打敗腐敗殘暴的元朝說明朱元璋是個傑出的軍事家,政治家,能夠領導農民起義軍打敗其他起義軍說明朱元璋隊伍裡有一支比較優秀的高層管理人員(文有李善長,劉伯溫,武有徐達,湯和,常遇春等),這也從側面反映出朱元璋善於用人會籠絡人才。

朱元璋出生貧寒,父母都是貧民。父親靠給地主打長工勉強維持生活,家中由於人多,糧食常常不夠吃,捱餓是家常便飯,父親起早貪黑幹活連溫飽都不能解決,死了連一塊埋葬的地都找不到。而那些統治階級地主老爺們卻錦衣玉食,好吃好喝,不用勞動就地產廣闊,沃野千里。巨大的反差在幼小的朱元璋心裡留下了深深的烙印,那些地主老爺不就是靠壓榨剝削農民階級發跡強大的嗎?而這些老爺們又賄賂拉攏統治階級(貪官)為他們剝削壓榨老百姓保駕護航,制定所謂的律法政令為其施行一系列剝奪行為安上有法可依的外套,狼狽為奸。這就為日後朱元璋恨貪官大殺貪官埋下的復仇的種子,再加上元朝的滅亡也與貪官有直接的關係,(黃河決堤災民無數,朝廷下撥的賑災款都被貪汙濫用)因此,日後朱元璋大殺大治貪官也就不奇怪了。

朱元璋作為農民的孩子,由於從小吃苦慣了,過了太多的苦日子,一下子從農民成為皇帝,好比地獄到了天堂,害怕自己一不小心失去一切回到過去,因此在坐上皇位那一刻起就如履薄冰,處處小心,為了皇帝的絕對權利處心積慮疑心重重,對功臣能臣大肆屠殺好不吝惜。殘忍,血腥,不過是為了日後自己的位子穩當安全,為了自己的大業能夠千秋萬代,也正因為如此朱元璋工作特別努力常常工作到深夜,批奏章,定國策,一人幹幾個人的活,一年就休息三天(春節,冬至,自己生日,)。

朱元璋是個好皇帝,他嘔心瀝血夜以繼日的工作,朱元璋也是個好父親,他為他的兒子孫子以及後世朱家子孫們能夠過好頒佈了一系列優惠待遇,(國家無償養活,生一個孩子撥銀子**)並親自撰寫《皇明祖訓》供後世學習效仿,(把自己一生所悟精華,子孫遇到危險如何應對……都在此書上有記載)。朱元璋又是個殺人狂,殺功臣殺貪官……,殺一切會危險到自己的人。同時朱元璋也是個吝嗇鬼,給官員的工資最低卻要求幹最多的活……。總之,朱元璋推倒了元朝,開創了明朝,促進了當時社會的進步發展,緩和的當時的社會階級矛盾,奠定了大明二百多年的根基!


奮鬥終生56072471


行為心理學認為,支配人的行為的,背後往往皆有其深層原因。朱元璋出生在貧苦農民家庭,元朝末年,蒙古人壓榨百姓,賦役沉重,再加上災荒不斷,廣大民眾在死亡線上掙扎,朱元璋的父親、大哥以及母親先後去世。早年的朱元璋,生活是極為悽苦的,而在朱元璋看來,這一切都是由於貪官汙吏的不作為所造成的。

在朱元璋打天下的初期,為了政權的安穩,朱元璋還是忍了下來;但是在一統天下,成為皇帝之後,朱元璋內心深處對貪官汙吏的恨,就不可抑制爆發了出來。

朱元璋登基後,在全國掀起了“反貪官”運動,矛頭直指中央到地方的各級貪官汙吏,規定對貪汙六十兩銀子以上的官員格殺勿論。從地方縣、府到中央六部和中書省,只要是貪汙,不管涉及到誰,決不心慈手軟,一查到底。朱元璋當政31年,先後發起6次大規模肅貪,如郭桓案、空印案、大誥等,據不完整統計,總計殺掉貪官汙吏達15萬人之多。

但悲哀的是,朱元璋這種手段並未起到根治貪官的作用,在朱元璋後期時,貪腐越發嚴重,而且越到後世,貪汙腐敗越是嚴重,最後大明也多半是滅亡在官員的貪汙腐敗上。看來這治理官員,酷刑濫用並不是治理腐敗的唯一手段,僅僅打壓貪汙的官僚集團是不夠的,必須要建立起完善的政治體系才是根本之道,可惜朱元璋始終都沒有認識到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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