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興東方航空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部分股東減持計劃時間過半暨實施進展的公告

公司副董事長張進先生、董事兼總經理張建迪先生、總工程師向子琦先生、副總經理郎安中先生、王毅民先生、胡楊先生、宋瑞濤女士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新興東方航空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9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發佈了《關於部分股東減持股份計劃的預披露公告》( 公告編號:2019-070),公司副董事長張進、董事兼總經理張建迪、監事王福軍、總工程師向子琦、副總經理郎安中、王毅民、胡楊、宋瑞濤計劃自該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以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合計不超過3,502,505股(約佔公司總股本的2.9847%)。

根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在減持時間區間內,董監高在減持數量過半或減持時間過半時,應當披露減持進展情況。截至2020年1月28日,上述股東減持計劃時間已過半,現將具體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東減持情況

1、股東減持股份情況

(1)2019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監事王福軍先生出具的《關於股份減持計劃完成的告知函》,王福軍先生的本次股份減持計劃已實施完畢。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發佈的《關於監事減持股份計劃實施完畢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9-074)。

(2)2020年1月9日,公司收到副董事長張進先生、總工程師向子琦先生分別出具的《關於股份減持計劃實施進展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1月8日,張進先生與向子琦先生減持股份數量均已過半但減持計劃尚未實施完畢。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20年1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發佈的《關於部分股東減持計劃數量過半暨實施進展的公告》( 公告編號:2020-003)。

(3)2020年2月3日,公司收到副董事長張進先生、董事兼總經理張建迪先生、總工程師向子琦先生、副總經理郎安中先生、王毅民先生、胡楊先生、宋瑞濤女士分別出具的《關於股份減持計劃實施進展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1月28日,上述股東減持股份計劃時間已過半但減持計劃尚未實施完畢。

張進先生、向子琦先生自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28日未減持公司股份,王毅民先生、胡楊先生、宋瑞濤女士在本次減持計劃中尚未減持公司股份,張建迪先生和郎安中先生減持情況如下:

1)張建迪先生減持股份情況

減持股份來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減持次數:3次

減持價格區間:39.36元/股—40.60元/股

2)郎安中先生減持股份情況

減持價格區間:39.25元/股—42.47元/股

2、股東本次減持前後持股情況

注:若出現總數與各分項數值之和尾數不符的情況,均為四捨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關說明

1、本次減持事項未違反《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2、本次減持事項已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了預披露,本次實際減持情況與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諾及減持計劃一致。

3、本次減持事項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和持續性經營產生影響。

4、部分股東本次減持計劃尚未實施完畢,公司將持續關注相關股東股份減持計劃實施的進展情況,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三、備查文件

1、張進先生、張建迪先生、向子琦先生、郎安中先生、王毅民先生、胡楊先生、宋瑞濤女士別出具的《關於股份減持計劃實施進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新興東方航空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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