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广场舞发生事故,领舞者要不要负责任?

广州番禺广场鬼步舞队


这个问题提得好,给更多的领舞者敲了一个警钟。

现在广场舞分为两种性质组织:第一种是领导者每月按人收取小额的费用称之为“电费”;还有一种就是领导者不收取任何费用无偿带领图的就是大家一起乐。

如果说第一种在锻炼过程中与人发生事故领导者有义务上前化解(毕竟都是成年人要靠自己去处理好),如果是锻炼时自己身体发生意外本人觉得不应该找组织者,凡事都得量力而行!

第二种不为谋取利益的组织,我觉得如果真出现了意外也不要去找组织者负责,因为这都是自愿加入进来的!

组织者可以人性化的去慰问一下,但不是去负责。


芳姐爱跳舞


如果不收费的广场舞,出点意外,大家可以探视表示关心,找人家赔偿,有点丢人现眼了。

小范围的广场舞,一般是小区大妈自发在一起消食的节目,组织者无非就是领舞的人,喜欢跟着跳的就去扭扭,万一老腰不给力,椎间盘错一下,就是卧床的节奏。大家连扶带拽送回家就是情意了,如果要追究,确实不该。

大型广场舞,只要你愿意跳,一次免费,二次就会有人来收费,我知道前几年五块、十块不等,近几年不清楚多少。

收费的只看到钱,没考虑突发状况或者出现意外,跳舞的自己应该清楚自己身体,中间出现意外,也可以找领队,但领队不会很配合的赔偿,你想想广场舞舞领队是什么人,顶级大妈啊。

如果执意要赔偿,最后就是上诉,想想上诉的时长代价,尤其是领队只是收了一月十块钱,赔偿下来的百分比能有几个钱。

你买了保险,真正有事,赔偿的流程和结果,让人很灰心丧气。

跳舞是一件体力活,中老年人很大一部分,高血压,心脏不好…

这个问题也是警示,中老年人一定要量力而舞,赔偿是小事,自己一定要注意。



文文675057


在我们这里,跳广场舞人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在册人员,不分男女年龄,他们有正规统一的服装,缴纳一定的不以盈利为目的资金,比如服装费、音响费,经常拉出去参加活动。内部设有队长和资金管理人员,他们分工明确,队员入队之前,都签有相关协议,其中一条就是跳广场舞过程中出现人身意外概不负责,如果不签此协议也就没有可能被吸收为队员。二是散兵游勇,就像我这样的,每次跳广场舞跟在人家后边,没有规定动作要求,只为锻炼身体娱乐自己。基于此,跳广场舞出现事故,在我看来跟领队没有关系,每个人身体不适都是有前兆的,彼时能不能跳广场舞心里应该是有数的,再者年纪大了,哪种动作强度大是否适合自己,都应该做到心里有数,适合自己的才是可行的。广场舞队伍本就是居民自发性组织,人员性质参差不齐,且多以年纪大者居多,一旦发生不测,我表示同情,但是是站在责任自负观点这一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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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广场舞发生事故,出事故的那方或其家属如果提出控诉,领舞者其实是要担责的。


这不是吓唬你,因为之前早已经发生许多这样的事情。不但领舞者,领队,组织者要担责,要赔偿占大头,同一个团队的舞友也要赔偿小部分。如果属表演或比赛类的主办方,亦要赔偿占大头。

当然,这个担责的前提是出事方的人告你才担责的,那个就涉及人品道德修养方面的问题。没出事前,你来这跳舞开心了健康了;完了出事了,就怪你,怪你组织这样的舞队,怪你跳舞吸引了我,害我出事……这逻辑就是这样,不懂感恩。
然后来跳舞的这个,未跳之前已一身毛病,什么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肪高尿酸等等心脑血管疾病,像个定时炸弹,分分钟要爆炸,跳舞跳着跳着兴奋了,激动了,也就爆炸了…

所以提醒领舞者领队,不要谁都放她入的你舞队。首先,负能量太多的不要让她加入,自私自利的,惹事生非人品差的不要让她入,身体问题太多的,特别是心脑血管疾病的也不要让她加入。
宁愿人少,却也要一帮同频率同健康的姐妹们一齐舞出夕阳红,舞出健康美丽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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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广场舞时发生突发事件,组织者要不要承担责任,在社会引起反响。首先跳广场舞是自愿参加的活动,组织者最好不收什么管理费,适当收点电费音响购置费是可以的,参加跳舞的人有不同年龄不同身体状况,有时路过的人兴趣上来也会进来舞队里跳会,出现突发事故是你意想不到的,如高血压,心脏病,低血压,低血糖,这些病人激烈运动后会出现休克,严重的会突发心脏病,脑梗塞和脑溢血危害生命,特别是老年人身体又有病,但又喜欢跳广场舞,每天早晚还要积极参加活动,最容易发生事故了,出了事故给家人和组织者带来很大麻烦,组织者首先交代清楚有病的身体状况差的,最好叫她们不要参加跳广场舞,出了事故后果自负,留下音响记录,出了状况与组织者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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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答此问,希望对提供公共服务者和参与跳舞者有所警醒和注意。根据谁举办(无论是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谁担责的原则。举办者仅拖了个音箱就可认定为组织者,你就提供了不完善的公共服务,或异性舞者之间因舞场发生了婚外恋、婚外情导致家庭破裂,甚至打架斗殴或命案,其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用户3548817724030179


又不收费凭什么负责。人家又没拉你来跳舞。我是领舞的,我不会请任何人来同我一起跳。都是自愿来的。出任何问题自己负责。


手机用户5874398922


这个问题的答案很明确:不要负责任。这是因为:

  1. 领舞者没有从中取利。广场舞有别于其他活动,不管是组织者,领舞者,教练员没有任何人是通过跳舞收取费用,从中牟利的。不仅不能从中取利,而且还要负责教学新舞,保护器材,音响充电,器材维修等小的费用。还要操心劳神的组织参加比赛,购买演出服装,与有关单位沟通交流等事情。


  2. 跳舞者都是自愿参加的。每个参加跳广场舞的人们,都是为了自己锻炼身体,愉悦心情,充实生活主动参加到舞蹈队伍中来的。它对与舞蹈队里的规则安排都是非常明白也是完全同意的。没有那一个领舞者对于大家有任何强迫要求的。
  3. 舞队的管理是松散自由的。跳广场舞的人们都是自由的。愿意来就来,愿意走就走,愿意跳就跳,不愿意跳就不跳。既可以天天来,也可以连续几天不来,甚至随时都可以退出舞蹈活动。这完全取决于自己的具体情况和喜好。除了广场舞的活动是这样,其他的恐怕就没有这么自由了。


作为一个团队的领舞者,谁都不愿意发生什么意外事情。但是,谁也不能保证就不会发生事故。就是国家机关,军队学校,管理制度那么严格,也不能完全避免不幸事件的发生。

即使领舞者组织者对于发生的意外事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真的出现了,也要及时进行必要的处置。包括及时救治,通知家属,及时报警,妥善处理,把危险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尽到一个普通公民应该做到的义务。即使不是自己舞蹈队的成员,是一般的观众,也是应该这样做的。


婉阳鼎


必须负责!任何一项社会活动的组织者都必须为组织的活动承担责任,除非你不来组织该项活动,道理同群主的责任是一样的!


用户6583270675963


跳广场舞是民间自发的一个组织 ,不受任何限制和约束,自愿参加活动。音响和修理费用大家出点钱是理所当然的。一旦出现人员伤亡跟组织者没有任何关系,更没有赔偿的义务和责任。要是有谁还敢组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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