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市、區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切實保障訴訟參與人、來訪群眾和本院法官幹警的安全和健康,現就疫情防控期間審判、執行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3日起,本院訴訟服務和群眾來訪接待場所暫時關閉,恢復接待時間視疫情形勢變化另行通知。
二、本院原定的來院進行的庭審、調解、聽證、詢問等訴訟活動延期,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如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正在治療、隔離期間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無法參加訴訟的,可依法申請延期審理。
五、暫不組織開展集中執行行動,不在夜間外出執行辦案。進行財產查控及限消等措施一律通過“總對總、點對點”網絡查控系統進行,不開展面對面調查取證、財產查控和調解等工作。
安康市漢濱區人民法院立案庭電話:0915-3310072
安康市漢濱區人民法院信訪辦電話:0915-3310080
恆口法庭電話:0915-3616354
五里法庭電話:0915-3916921
關廟法庭電話:0915-3753600
張灘法庭電話:0915-2112113
瀛湖法庭電話:0915-2112238
吉河法庭電話:0915-3097149
大河法庭電話:0915-5010555
高新法庭電話:0915-3362933
特此通告
安康市漢濱區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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