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王老太房子拆后分得360万,给儿子300万女儿60万。现在儿女都不赡养,为什么?

十万个母鸡


为什么不把钱拽在自已手里,她们还会不养老人吗,我姨妈3个儿子,开大公司,拆迁1个亿,我表妹嫁出去,娘家分给我表妹50万:其余我3个表哥给分,在晋江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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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太拿到补偿款,首先就做错了一件事,一碗水没端平;给儿子三百万,女儿只给六十万偏袒儿子。就因为偏袒,才造成女儿心里生气,所以造成没人伺候她,没人养她。

王老婆拿到补偿款时,应该把三百万大头自己留着养老,六十万给儿女各分三十万。

王老太应该在把亲戚朋友请到家里,当着大家儿女的面讲清楚,剩下三百万钱留着养老。将来谁对自己好,自己就跟谁过;如果死后剩钱,谁对自己好,钱就全部留分给谁;谁对自己不好一分不分给;要是儿女都孝顺,平均分这笔钱,最后当着亲戚朋友的面立个字据。

老人善良仁慈,心想把钱都分给儿女,儿女将来肯定善养她的。错就错在一分没留,大错特错,分钱不公平,偏袒儿子。

中国式的家长,就是这样。把嫁出去的女儿当外人,把家产钱财全都留给儿子;到老了,病了,躺在床上能伺候他们的多数都是女儿;到最后能善待善养父母的大多数是女儿。儿子也有孝顺的,孝顺父母的儿子,人也不少;实话实说,普遍现象大多数还是女儿心细体贴。

造成王老太没人善养她的,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王老太,做事不公,一碗水没端平,要不然不会造成没人善养她的后果。


青色湖水


还是那句话,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不能有任何附加条件的,别说是360万给了60万,就是一分不给,这个女儿该赡养也得赡养,而且一点义务也不能耽搁,这是法之规定,容不得你任性。老人的拆迁款,是自己的私有财产,如何处理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他们就是扔到大街上谁也管不着,谁都不能去左右他们的支配权。

实际上,类似现象在生活中并不少见,很多父母在分配家庭财产时,往往都偏向于儿子,把女儿视为外人,在分配家产时,好一点的会象征性的给一些,不好的直接就不考虑女儿,但是有些父母在赡养的时候却要求儿女们一视同仁,所以这种分配上的不公也导致了很多家庭的矛盾。

从情理上来讲,父母的这种分配是不公的,虽然自己的钱财可以任性,但作为父母来讲,在对待子女上还是应当一碗水端平,不管是儿是女,那都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为什么非要分个厚此薄彼呢?这种偏向的分配方式,不但会让子女记恨父母,心里疙疙瘩瘩,而且还会影响到子女之间的和谐。所以说,一个好的聪明的父母,在这方面应该是公正的,手心手背都当肉,儿子女儿都是亲。


元芳有看法


一个女人生两个女儿,娘家兄弟生两儿子显负担大就让刚生下的小儿子送给了姐姐,姐姐辛辛苦苦养着弟弟的儿子,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出去干活开车翻车自己让车轧死了,女人带三个孩子吃苦受累的让孩子养大,家里盖了楼房,两女儿也出嫁了,要这个儿子长的不好二十六七岁还没找到媳妇,家里拆迁了有人给她儿子介绍个媳妇,她花几万元把媳妇娶回家了,媳妇对婆婆可好,不让婆婆做饭也不让洗碗,婆婆可开心见人就夸,过了两年媳妇要买房子让婆婆拆迁款拿出来交了手付,房子写的媳妇名字,媳妇儿子让她出去干活每月为她们还房代一千元,她干活摔坏了腰送医院治疗,媳妇和儿子说没钱不让治要拉回家,两女儿不愿意,儿子才拿钱给她治,病沒治好儿子儿媳就不管了,媳妇让钱套出来玩了,有病也不管了,人啊自己沒主见不行啊,她要是别让钱拿出来给媳妇买房,可能儿子媳妇还不敢这么坏不管她,现在养子和她签的协议活不养死不埋,媳妇有心机,养子没良心,自己没儿子也不能去养别人的儿子,人在做天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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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太当时想的错了,我老家有个年纪大的人,无儿无女,过继个儿子,年纪老了,病也多了,这年代,莫说继子?就是亲生,久病无孝子,更何况继子和媳妇,老人病卧床上,想来想去,一天突然神秘的叫继子把媳妇叫来,说有话要交待,于是继子和老婆来到床前,老人让他们扶他坐起,说,你们把门关紧,我告诉你们,破四旧时,我藏了地主家交出来的金条,银元,就藏在隔壁那家灶堂下,大概二米深,隔壁厨房原来是地主的柴房,如今分给隔壁这家打灶台在,你们千万要保秘,等我死后,头七过完,你们就去找隔壁商量。

继子夫妇听了,态度一万个变化,每天早上煮点稀饭,到镇上买一个包子,送给老人,把老人侍候得好得很,到晚上,继子夫妇关门两口子商量,用什么样的方法去跟隔壁说,说不好,隔壁知道了,自己挖去了,他们夫妻只能等老人死了再说,沉住气。

再说,腊到严冬,老人在继子夫妇精心照料下,还是去了,继子心里有底气,宝贝还没挖,到手的财,放在那,于是给老人办的后事,风光热闹,好多有儿女的乡邻都羡慕老人有福,继子比亲生都孝顺,待老人归山后,继子找隔壁商量说出想法,隔壁开始是对半开,最后三七开,年关了,要把隔壁灶台拆掉,深挖2米多,黄土堆满房间,狗屁也没有挖到,原本是老人怕继子不管他,才想的方法骗他们,最后隔壁找继子扯皮,要继子买水泥沙,请人从重新建个灶台。这个老人的谎言,至今让人笑话,但似乎给我们有些警示




心向荣


站在儿女的角度思考,即使王老太不把钱分给子女,子女也应该要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对老人来说,除了退休金外,子女也是晚年值得依靠的对象。不过,对于这一案例,实际上,拆迁户王老太的做法,存在着几个问题。其中,即使是儿女,但儿子分得的钱却是女儿的数倍,显得有所不公平。再者,拆迁资金却全额给了子女,不留给自己一份,如今子女不进行赡养,却让自己处于非常被动与尴尬的状态之中。很显然,对于王老太而言,还是非常信任自己的子女,但自己的子女却并不懂得感恩,丢失了赡养的责任。


郭施亮


王老太自己没有一碗水端平,重男轻女,把300万给了儿子,嫁出去的女儿得了60万,结果,儿子,女儿都不抚养她,可能儿子的想法更极端,希望全给他,他才愿意抚养,而女儿的想法是既然大头都留给了儿子,那就由他抚养才更合理,事实上,靠儿女善养不现实,你给他们钱天经地义,伦到子女淘钱养你是那么的不情愿,个人觉得应该留着这钱自已养老,也可以请保姆照料,子女忙他们的,有时间回来看看也好,待自己走后,余下的钱留着给他们平分,在这个世界,靠谁都靠不住,自己有才是最安全的保障,建议当下的退了休的老年人,留三分爱自己,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儿女身上,自己有钱留着给自个留条后路,日后有个病什么的少伸手向子女要钱,才是最明智的选择,毕竟儿女也挣钱不易,生活压力也大,也减少子女的负担吧。


往事如云149428315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有什么样的因,必然有什么样的果,实话说,我最讨厌那些重男轻女的父母,尤其是重男轻女思想极为严重的父母,把儿子看成她的心肝宝贝,女儿当作泼出去的水,根本不重视,什么都把儿子看成第一位的,女儿可有可无,这种父母,非常可恶。

即便是同一个儿子,有的父母,明显偏重小儿子,而忽视大儿子,前面回答一个提问,老太太2个儿子,给小儿子送出大学毕业,大儿子高中毕业就不送了,花了几十万给小儿子买房子,大儿子自己出钱买房,最后连100多万的拆迁款都给了大儿子,有意思的是,最后得了癌症,小儿子和儿媳妇直接不管了,全都撂给大儿子,大儿子的老婆那个气啊,最后,大儿子和大儿媳还得照顾,你总不能把她扔到医院不管吧?老太太那个后悔啊,说养了一个白眼狼小儿子。

所以,对于这种父母,真的是可恶,偏心,是导致儿女之间、儿女和父母之间矛盾加深的根源,有一个不和睦的家庭,一定是有一个偏心和一碗水端平的父母。

实际上,楼主提到的这种情况,在陕西非常普遍,只要女儿嫁出去了,就不会分家产的,包括家里的拆迁款,跟女儿没有任何关系。

我想,这种情况不仅仅是在陕西,在哪儿全国人民其他地方也非常普遍,就是女儿一旦嫁出去了,就如同泼出去的水,家里的钱,更没有任何关系。一个朋友陕西的,她父母直接说,你嫁出去了,家里的房子、拆迁款跟你没关系,就是你弟弟的,你也别想了(唯一儿子)。

再回到这个老太太的行为,360万,给儿子300万,女儿60万,就是典型的不是一碗水端平,重男轻女思想严重,而这种情况,在全中国非常普遍,没法破解。我们只能说,老太太确实自身有问题,我们在谴责她的时候,想一下,全国如此(农村),有啥办法?但客观地说,老太太能给女儿60万就不错了,有的老人,女儿一分钱不给,那才是更伤人。

所以,老太太自己处理有问题,女儿有想法,也可以理解,不过呢,实话说,女儿也真的不应该不赡养父母,虽然我们理解她的心情,但你不能不赡养父母,即便父母做的不对,赡养父母,是你的责任和义务,父母把你养大,你赡养父母,也是必须的,法律也是如此规定,说不好听一点,你能给拿到60万就不错了,有的父母,一分钱不给女儿,你做女儿的,还不照样要赡养父母吗?

其实,老太太还可以这样做,给儿子女儿分一些拆迁款,自己留一部分,如给儿子100万,女儿100万,再给自己留160万,这是最理想的分配,实在不想,给儿子160万,女儿和自己各自100万,也是可以的,如此,女儿也不会说啥了,毕竟,父母老了,是跟儿子一块居住,主要由儿子来赡养,他多拿一点,也正常。


乌鲁木齐那些事儿


这种情况很常见。

一碗水得端平,不患寡而患不均。举例说明。

01

我奶奶87岁了,在钱的方面就很机智,她坚持不患寡而患不均,无论是我家买房,叔叔买房,还是孙子孙女出生,压岁钱,都给的大致相同。

用奶奶的话说,一碗水得端平,虽然内心可能端不平,表面上,钱和礼金的事情上,一定要尽力公平。

因为奶奶见过太多多子女家庭,因为父母偏心,财产分配不均,导致最后没一个子女赡养的凄凉下场。

得到多的是被偏爱,被溺爱的,这种子女大多没出息,吸血鬼,啃老族,指望他们养老,怎么可能?他们已经习惯了索取。

得到少的,甚至得不到的任何的,是不被父母喜欢的那一方,让他们赡养,很多子女是咽不下这口气的,

有些人终其一生也就想求个公平。被父母不待见,还尽力尽力养老的人,是大部分人。但是也有因此而不赡养老人的,比如提问中的女儿。

02

提问中拆迁户王老太给儿子300万拆迁款,给女儿60万,其实都不少了,但是比例悬殊,让女儿只拿到儿子的五分之一,女儿觉得不公平,儿子觉得家产都是他应得的,可能还嫌少。

这样的做法,儿子也不感恩,女儿也不满意。子女心中都不满意,王老太钱花光了,没落到好。

这就为以后埋下了祸根。

儿子觉得你不是给女儿钱了吗?她养你啊。

女儿觉得老太太很不公平,应该由儿子赡养。

王老太正确的做法是,不要把拆迁款在自己生前分配完毕,给儿女一人一些钱,比如一人50万,公平分配来改善他们的生活。

务必公平。

剩下的260万,两老自己存起来,并且告诉儿女,以后谁对父母好,这钱就留给谁。

如果两人都很孝顺父母,积极赡养父母,平均分配。

我想,老人的晚年,该是两个孩子抢着来孝敬吧。

03

明智的父母,都不会在活着的时候,把财产全部分配给子女,要给自己留上后路。子女再孝顺,手上有钱办事不难,也不用看子女脸色求赡养,大不了自己花钱请保姆护工就是了。

分配不均更是父母财产分配大忌,一碗水得端平,不患寡而患不均。

不信你在电视上随便找个家庭调解栏目看,这种例子和教训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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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宁


有一家兄妹四个,父亲早逝,母亲是教师,没有再嫁。大哥受母亲智商遗传,大学毕业后分到了比较体面的工作,那时候结婚单位有指标分房,于是搬了出去。二妹,三妹后来陆续嫁人。教师母亲就和小儿子共同生活,小儿子在母亲的这套房里结婚生子。等母亲退休后,小儿子提出把这套房划到他的名下,他负责养老。母亲把其他兄妹三人都叫回家共同商量。当时兄妹三人表示,他们不分任何家产,不继承房产,只要弟弟照顾好母亲。在没有任何异议的情况下,房产很顺利的划到小儿子名下,而且母亲的退休金也不少,也可以分担小儿子的生活费用。可是万万没想到,没几个月,母亲中风了,刚开始小儿子还尽义务,毕竟有医疗报销,他负担不了多少费用。后来等到第二次母亲中风,彻底落炕了,小儿子翻脸了,把哥哥姐姐都叫回来,要求共同分担照顾母亲的责任。商量无果,母亲有尊严的活了一辈子,最后郁郁而终,前后不到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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