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纠纷打官司时,败方承担对方律师费,你是否赞成?

曾斌律师


民事诉讼!例如老人摔倒一案!如果是为了钱财恶意污告他(她)人!搀扶者!1必须给给予精神损失费!2必须在公众给予道歉及书面道歉!以及打官司的一切费用由污告者承担!3只有用这样的方式,才能让更多需要帮助,和摔倒的老人得到的温暖!让中华民族的美德传递!


流金岁月7798


实践中,除了法律明确规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知识产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网络侵害人身权益纠纷、一般侵权纠纷案件、债权人撤销权、担保纠纷案件、存在非诚信诉讼行为等案件,除非当事人之间有关于律师费的约定,否则法院基本不支持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更合理,更科学,更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对于委托人来说,打官司维权没有选择委托律师,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便是觉得律师费用高,而确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有利于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聘请律师,敢维权愿维权,再也不用纠结于律师费。

对于法院来说,很多法官并不愿意跟当事人直接沟通。其中主要原因便是当事人不懂法,甚至演变成不讲理。而律师的介入及参与,将是在法律人与法律人之间的沟通,不管是对案件的审理,还是事情的解决,都是有利的结局。

从败诉方来看,官司的产生,更多的是因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法定义务,而律师费作为维权的成本费用由其承担也是合情合理。且通过律师费的调节作用,有利于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自身义务,促进社会诚信。


叶律师


民事诉讼对于不懂法的公民而言,需要请律师打官司,而且需要提前垫付诉讼费,当然还要付出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如果案件确实是被告没理,那么这样的诉讼确实是给原告增加了诉讼成本。

01

败诉方承担律师费从法理上说合理的

一个民事案件,如果原告败诉,那么原告给被告增加诉累,那么原告应该拿金钱补偿被告,当然这里包含律师费,被告败诉也可以这样分析。因此从法理上讲,有侵害就有补偿,所以败诉方承担律师费是合理的。

02

败诉方承担律师费从律师收费方式上,可行性还有待研究

大家知道现在律师收费是市场化的,也就是自由定价,当然基本上看诉讼标的定价的比较常见。但是如果我们规定了败诉方承担律师费,会不会出现一种特别的情况,那就是无限增加了败诉方的负担,我举例如下:甲借给乙1万元, 乙到期不还,于是甲起诉乙,甲请个律师,可以和律师串通,律师费5万,因为是自由定价吗,并没有规定律师费必须必诉讼目的低,这样案件如果有借条和转款记录,其实是不用请律师,显然甲胜诉,如果要乙承担5万元的律师费,谁能理解呢?因此如果要败诉方承担律师费,必须对律师定价做出合理的规定。

03

有些诉讼,败诉方承担律师费其实是可以提前约定的

对于借款合同,现在在合同中约定由借款方承担律师费的比较多,最高法也以判决的方式肯定了可以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律师费由对方承担。所以如果是普通的借款合同,大家可以约定维权措施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均有借款方承担。

结语

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虽然符合谁侵害谁负责的基本法理,但是由于律师费的市场化,所以会产生一定的问题,现阶段也是不可能实现的,当然这反映了大家对诉讼维权的费用承担有了新的思考。如果是借款合同,可以约定维权费用由借款方承担,希望大家在借款中约定好,这样能够极大保护出借方的合法权益。


究法通律


当事人起诉被告往往在是不得已的情况下。

被告(欠债的、侵权的)之所以欠债不还,或者不愿意在原告不起诉的情况下承担侵权责任,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作为被告,事情拖着不解决,对他来说往往没有什么成本。

原告起诉到法院,即使得到法院判决的支持,被告败诉往往也要好几个月甚至一两年之后了,原告一是时间上往往拖不起,而且可能还要为此支付律师费。所以原告只能一次次向被告催讨,就有了那句话“借钱时是孙子,借了钱就变成爷了”。不到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债权人往往不会起诉。

如果法院判决原告支付的律师费由败诉的被告承担,欠债的被告就要考虑成本了。“尽快还钱,还是等到原告起诉到法院后,连原告的律师费一起承担?”

因此,如果法院支持由败诉的一方承担胜诉一方的律师费,其好处有:

1、瞎打官司乱告状的人就会有所收敛,欠债不还的人也会考虑及时还钱,因为败诉就意味着要承担对方合理的律师费。在北京这样的城市,一个普通的案件,律师代理费一万块钱是很正常的。

2、现在的许多小额债权,委托律师代理案件吧,拿回的债权金额都不够支付律师费的;我自己起诉到法院吧,要花费很多精力和时间,往往得不偿失。被告往往知道原告的这种心理,所以就是欠款不还。如果欠1000块钱,原告起诉到法院,被告除了要还原告1000块钱之外,还要支付一万块钱的律师费。大家想被告会怎么样?

3、特别是小额欠债的债务人,因为考虑到要承担原告的律师费,就有可能不经诉讼程序,主动向债权人还钱。因此不仅法院的小额诉讼案件的数量将会大大减少,其他各类案件的数额也会减少。

败诉一方来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律师会不会漫天要价?不会的。因为过高的律师费,法院也不会支持,而且还会增加当事人诉讼费的支出。

因此,判决败诉地方来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是一个解决纠纷的好办法。

大家也不必担心像那种套路贷案件中的律师费,因为国家对套路贷案件已经出了具体的规定。


律师张晨阳


现在的现状是,聘请律师的当事人一般要各自承担自己一方的律师费。但是,下列几种情况,原告可以要求被告赔偿其合理支付的律师费:

(1)著作权、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律师费可以由侵权方承担。

(2)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败诉方承担对方律师费的,违约方应当按照约定赔偿守约方支付的律师费。

(3)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可以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4)有些案件地方性法规规定败诉方承担对方的律师费。如:《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五十八条:在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过程中,劳动者胜诉的,劳动者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用可以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最高不超过五千元;超过五千元的部分,由劳动者承担。

我的观点是在让败诉方承担对方律师费,可以鼓励当事人诚信地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应该在民商事案件中推广,但是应该有两个限制:(1)律师费应当在合理的收费范围内,不能畸高;(2)律师费应该是已经实际支付的费用。另外,如果双方互有胜负的,应该分别按对方的胜诉比例承担对方律师费。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可以在合同里特别约定违约方承担对方维权支付的合理的律师费。


中山初高中数理化辅导


这根本行不通。第一律师是法律服务业。案服务质量收费。所以收费差别很大。无法规范。因这个原因给恶意使用提供机会。容易产生新问题。第二,提供服务收取费用依法保护。不提供服务。没有权利收费。况且,这其中还牵扯服务质量个服务忠诚度的评判。第三,服务取得报酬合法而且法律保护。而现在的老赖法律还不能保证完全制服。何况有些人经济原因导致无法赔偿自然也付不出律师费。这样就侵犯了律师服务取得报酬权。还有经济水平不同,导致选择服务标准不同,而条件好的小安子请大律师,律师费用远远超出案值。这不是变相欺负对方。还有恶意使用串通合谋等系列暗箱问题如何解决防范。法律不禁止高消费的


巴士底狱3



大美西域胡杨57312731


这有什么赞成不赞成的,全世界都是这样做的,中国也不例外。


用户2691178641286


赞同!法律本来就应该有这样的相关立法!这样一来,就可以避免相当数量的滥诉情况发生,因为,没谁比那些无理取闹的无赖,心里更明白,这后果他承担不起了。


嗨嗨希


律师是两道通吃,吃完被告,吃原告,告状者需要成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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