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進行時】泰來縣人民檢察院:線上辦公在“刑”動


2020年2月3日,泰來縣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春節上班後第一天便通過“學習強國”APP中的強國視頻會議,召開刑事案件主要辦案人視頻會議,再次傳達高檢院下發的《關於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期間刑事案件辦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及省市院關於防範疫情、辦理案件方面的相關工作意見、司法解釋、典型案例和本院具體工作要求。同時,第一檢察部主任通過視頻會議認真聽取了各辦案人在辦案件程序情況,並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及高檢院、省、市、本院的各項規定。認真學習高檢院、省、市院下發的關於疫情的司法解釋、判例等內容,做好知識儲備,做優刑事案件的辦案人。

二、嚴格遵守中央、省、市、縣委各項防疫規定,做強防範病毒傳播的好公民。無值班任務的同志禁止私自到單位,不做病毒的傳染源,有效切斷病毒的傳染途徑;加強鍛鍊,不做易感人群。

三、開展線上辦公為主,N+2辦公為輔的工作模式。N個辦案人在家利用電話、網絡等工具辦公,2名值班人員負責在單位操作統一應用系統。非需要遞交實物、案卷、證據及涉密材料,禁止辦案人長時間面對面交流。

四、做好輿論的引導者和監督者。在不信謠、不傳謠的基礎上,通過微信、微博和QQ群等,積極向親友和社會宣傳在疫情控制、病人救治和人員防控等方面涉及到的相關法律問題,提高社會及百姓對疫情相關法律知識的理解,促進防控工作的有效開展,切實履行檢察官的法律職責和社會責任。

【疫情防控進行時】泰來縣人民檢察院:線上辦公在“刑”動

【疫情防控進行時】泰來縣人民檢察院:線上辦公在“刑”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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