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律師忽悠了三萬塊就答應寫個再審申請,也不出庭辯護,明擺著騙人怎麼辦?

yuki154398927


搞清楚事實再說,看看你自己的委託代理合同,委託書,收費憑據,如果有任何問題,請直接到司法局嚴肅處理,不要亂說胡說


楊景雷律師


我們假定這位老人是因為民事案件申請再審。

我從不收費接這種代書的業務,因為錢沒法收。不懂得的人,認為不就是寫個申請嗎?那是他根本不懂申請再審律師應當做哪些工作。

為了讓大家明白一名負責任的、專業的律師起草一份再審申請書需要做的工作,我詳細說明如下:

1. 律師需要首先見委託人面談,以瞭解案情,瞭解委託人所認為的道理。當然也可以通過電話溝通。這都需要時間。

2. 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申請再審必須具備以下法定事實和理由之一:

(1)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2)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的;

(3)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4)人民法院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

(5)審判人員在審理案件時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律師通過當事人介紹案情,初步閱讀當事人提供的二審判決書及有關證據,根據前述法律規定對案件是否具備申請再審的理由進行初步判斷。

3. 律師覺得接受委託後,需要當事人與律所簽訂委託合同,管理規範的律所(比如像我所在的所)要走審批手續,然後才可以蓋章。可能不是律師親自做這些事情,但是總要有人做。

4. 律師從委託人手裡接受與案件有關的資料,包括一審的起訴狀、答辯狀、律師代理意見,雙方的證據、一審判決,二審的上訴狀、答辯狀、律師代理意見、雙方提交的證據和二審判決。並開始梳理、研究這些資料

5. 有些案件還需要委託人到一、二審法院複印開庭筆錄,律師對這些筆錄還要進行研究,看看在一、二審開庭時,對方當事人有沒有對委託人有理的陳述。

6.查找最高法院、受理再審的高級法院是否有與委託人案件同類的案件,研究一下法院在這類案件中的審判思路和判決理由。

7. 律師在上述工作的基礎上形成申請再審的基本思路,並開始起草再審申請書。

8.如果委託人有新證據,律師需要起草證據目錄。證據目錄並不是把證據名稱排列一下就可以。

9. 遇到律師拿不準的問題,有些律師還會和其他律師探討,問問同行的看法。

10. 完成再審申請書定稿,然後交給委託人。

律師做完這些工作,短則三、五天,多則七、八天。如果律師是按照上述步驟來工作的,收費三萬元並不多。當事人只看到了律師的工作成果——再審申請書,沒有看到或完全忽略了律師為提交工作成果所做的全部工作。

如果誰用個半天時間就把再審申請書寫成了,無論他是律師還是個法律外行,我敢說他就是個騙子!無論他怎麼吹,這樣的再審申請書一錢不值。

許多人不瞭解律師的工作,只看到了他看到的,卻不瞭解這背後律師所做的工作。所以,代寫訴狀這事,你收費少,不值得做;你收費多點,別人又認為不值。

另外,還要嘮叨幾句。別說是申請再審,就是當事人覺得有理的一審都不一定勝訴,申請再審就更難了。


律師張晨陽


我也是律師,天下烏鴉一幫黑麼?當然不是,其實只是少數的黑天鵝。

只是一份再審申請書收費幾萬塊錢?我見過,再審申請書開價收費5萬的,不是我😥。

說下個人的孤陋寡聞,歡迎拍磚。

1,在湖南高院附近,有一批人打著律師的幌子,翻案維權的招牌,專門做高院所謂的再審案件!疑難案件!門頭掛的法律服務還是法律諮詢,還是法律文書,甚至可能是律所的牌子。所以不知道題主說的律師,是不是律師?效率高的時候,某些人,一上午寫五六份再審申請!就是在當事人的申請書上修改下格式什麼的,套用再審申請的幾個理由。有的當事人來一趟不容易,帶的書面材料去立再審的案子,立案庭根本不收,,只好花錢寫文書,如果只是一份文書費,一般收費也就幾百塊而已。

2,再審太難!所以有人裝籠子,許諾幫人再審立案,立案其實是交材料?還是真個立案?當事人自己分的清?一般,把材料交進去,不意味著立案,立案庭收了材料後一個月左右發一個裁定不予受理?或者發一個裁定立案受理。只有裁定立案受理了,之後,才可能有聽證程序,再才有可能是裁定再審。程序其實很複雜的!

這麼複雜的程序,從表面上來看,當事人就提交了再審申請書,其他材料都是原審案件材料。如果是律師去走這些程序,表面上也只是給當事人出了一份再審申請書。


長沙法律諮詢


回答律師收費不合理的,可能只看到了30000等於1張文書和老人與律師的不對等身份,但卻忽視了律師要做的工作。下面僅就收費30000寫一張文書的正常可能發表意見:

1、此案進入再審,說明已經經過一審二審並且已經生效,有可能已經進入執行關係。那麼律師在寫之前就得搞清楚,在這麼長的時間到底發生了什麼。理清法律關係,找尋解決方案並不是簡單的事情。

2、鑑於問題的題意,該律師沒有參加一審二審等工作,那麼律師必須要知道開庭時到底發生了什麼。屆時律師必須要到一二審法院調取庭審記錄及證據,並對此分析。(現在一般庭審記錄都是錄音錄像,複雜點的案子開庭要幾小時!筆者就經歷過開庭從早上九點半開到下午兩點半的案子)這是一項龐大的工程,需要律師花費大量的時間。

3、律師收費也要看地區。如上海等大城市,光諮詢費就可以上萬,都還沒動筆呢!

4、還需要看爭議標的。如果標的只有3萬、30萬,那顯得有點貴,如果標的有300萬、3000萬甚至更高,那麼收費3萬也符合規定。





刑案辯護人


認為騙人的,可能你們不知道再審的程序,以及啟動再審到底有多難

說實話,收三萬塊的費用標準,可能最多隻是一份申訴狀的錢

就拿我前一段時間幫一個被判騙取貸款罪的當事人申訴的情況來說,

先不說程序問題,但一份專業全面、理據充分的申訴狀,便足足有20頁,將近1萬字。

而就算是寫好了申訴狀,向何機關提交,以及提交後可能會有何種結果,都是律師考慮的問題。

對於這起案件,下面便是,我所考慮到的一些程序方面以及相應工作方面的問題,而這些問題,也僅是發生在啟動再審程序的刑事申訴階段。一旦啟動再審,之後的問題只多不少。

關於啟動再審程序的刑事申訴階段,律師要做的工作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部分:向人民法院申訴

一、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訴材料

與民事案件申請再審不同,在刑事案件中,刑事申訴是由終審法院審查處理,只有案件疑難、複雜、重大的刑事案件,可以由終審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直接審查處理。

期間,代理律師需要向法院提交《申訴狀》《代理意見》以及其他相關材料。

同時申請調閱案卷,針對案卷提交相關的法律文書,爭取與辦案法官進行當面溝通。

二、人民法院對申訴的立案程序

人民法院對符合申訴條件的刑事案件進行申訴立案。申訴立案的刑事案件只有經審查後,申訴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的再審條件之一的,案件才能進入再審程序,予以再審立案。

三、法院可能會舉行聽證程序

根據法院審查申請再審案件,可以採取以下審查方式:(一)審查當事人和律師提交的再審申請書、書面意見等材料;(二)審閱原審卷宗;(三)詢問當事人;(四)組織當事人聽證,當面聽取律師和當事人的申訴意見。

在申訴期間、再審立案前,部分地區的法院可能會舉行聽證會,但因為目前關於刑事再審申請聽證會,全國並有統一的法律規定,所以XJ法院並不必然舉行聽證。

期間,代理律師通過對聽證程序對XXX的利弊進行分析,在與當事人充分溝通後,決定是否向法院申請聽證。


四、申訴被駁回的救濟

若申訴被駁回,律師可以繼續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訴。

五、法院決定再審後,再審期間是否停止對原判決、裁定的執行

原則上,法院即使決定再審,再審期間也不停止原判決、裁定的執行,但被告人可能經再審改判無罪,或者可能經再審減輕原判刑罰而致刑期屆滿的,可以決定中止原判決、裁定的執行,必要時可以對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措施。但是此種情況的發生概率並不大,需要視情況儘量爭取。

第二部分:向檢察院申訴

一、向檢察院提出申訴

根據管轄,本案也可以向XJ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刑事申訴由人民檢察院控告檢察部門統一負責接收。當事人對於審查或者複查申訴結果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

對於符合受理條件的刑事申訴,檢察院會對案件進行審查,在審查之後,認為符合立案複查條件的,應當對案件進行復查,本案中,因XXX的行為極有可能不構成騙取貸款罪,故符合立案複查條件。複查期間,檢察院應當聽取代理律師的意見。

屆時,我們會申請面見檢察官,提交理據充分的代理意見,爭取要求檢察院對本案提出抗訴。同時,人民檢察院在刑事申訴案件立案後、複查決定作出前,可以舉行聽證,期間,申訴人及其代理律師可以陳述事實、發表意見。當然,人民檢察院也可以不舉行聽證。此時,代理律師同樣可以根據聽證程序對XXX利弊進行分析,確定是否申請聽證程序。

、對向檢察院申訴被駁回的救濟

若申訴被駁回,可以繼續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

代理律師在申訴過程中,將《申訴狀》、《XXX不構成騙取貸款罪法律意見書》等材料提交至人民法院,申請調取案卷,與法院溝通,在向檢察院提出申訴時,提交法律意見,面見檢察官,爭取最好的申訴效果。


金融犯罪辯護倪菁華


有很多案子的流程你以為受騙了其實是因為不了,律師的執業活動是有律協與司法局監督的,所以真正的律師是不會拿自己的職業生涯去騙錢的,只為了三萬塊錢就葬送自己的執業生涯划算嗎?所以,這個案子不見得是騙人。我來幫你分析一下。


首先,從你說的“辯護”一詞來看,這個案子應該是個刑事案件。一般而言,刑事案件能夠成功啟動再審是很困難的,而第一步就是寫刑事申訴狀,這份申訴狀寫的好有可能可以引發再審程序的啟動,對於一個可能為冤案的有罪判決的而言,這份申訴狀是非常重要的,只要能夠啟動再審,對於很多人而言,出三十萬都心甘情願,所以不能僅僅從三萬塊的收費來判斷其是否為騙人。

其次,再審程序啟動後,有可能是提審,也有可能是發回重審,提審相對而言要走的流程就簡單很多,而發回重審則意味著又要經歷一審、二審,對於一個刑事案件的重審案件而言,三萬元的律師費顯然太低了,所以該律師在重審中沒有出庭並不奇怪,很有可能你們的理解就錯了,以為三萬元是包括了申訴+再審的全部費用。

最後,很多疑難重大的刑事案件收費都是非常高的,因為工作量是海量的,律師所需要投入的時間和精力都非常大,接了這麼一個刑事案件意味著沒有時間再去做其他的案件了,所以收費往往也相對較高。一個正常的刑事再審案件最起碼也要把之前的一審、二審的案卷以及庭審筆錄和新證據都仔細的鑽研,所以工作量是翻倍的,收費肯定也比一般的刑事案件要高得多。從這個角度而言,你所說的“明擺著騙人”主要還是在於不理解律師的工作吧。


陳豪俊律師


這個標題本身是錯誤的,律師也不是忽悠,我認為應該是該律師已經給這位老人辦理了委託手續,並且根據再審的判決書標的,寫了再審申請書,當該再審進入立案審查程序的時候,可能是被立案廳的主審法官給駁回,這樣的情況一般的情況下,再審法院不會開庭的,只有立案審查通過以後,真正進入了開庭審理階段,方可由當事人或委託代理人進入法庭進行審理、辯護,這樣的事情很多很多,並不稀奇,當前再審法院的一般立案審查法官,在進行立案審查的時候比較極右,哪怕稍微有明顯的瑕疵,他也會給你駁回,主要是現在的民事案件太多太多了,加上審判廳人手不夠,忙都忙不過來,所以造成了上述的這樣情況。其實老人在跟律師籤代理合同的時候,應該註明上述的情況,如果再審立案審查不通過,應當將代理費全全退回。我建議老人現在應該向該律師去追索所收的再審代理費。


饒政


噴子不少。曾經受律師坑害或欺騙過的人請舉一下手,統計一下,讓事實說話……

1、有兩個職業,我是最痛恨的,其一是保險推銷,另一就是律師。因為這2個行業都有很大的騙人主觀意願。與那些不學無術騙子相比,利用專業知識行騙的職業騙子更為可惡。

律師作為法律人,靠法律吃飯,那麼維護法律尊嚴、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無疑是律師的基本準則,是法律人安身立命之本。

但可惜,有這種思想的人,急功近利,水準偏偏極為有限,別以為他們通過法律資格考試是滿分通過的,律師就會對所有法律都瞭如指掌,無所不通,無所不會。相反,因為實力嚴重欠缺,他們不得不投機取巧,甚至策劃設計陷阱之類陰謀、小手段暗算別人(包括暗算委託自己的當事人)。結果,令人無法心服口服。

我就曾遇過一個律師團夥給我寄了幾次律師信,但這信,卻暗藏著三個陷阱,甚至還玩什麼兩難選擇,即無論你怎樣選擇,都是錯誤,都必然掉入他們設計的陷阱。

惡性循環,為了生計,他們不得不極力推銷自己,美名為律師品牌營銷,但如用上這手段,反而加劇各方對律師的偏見,因為這等手段往往具欺騙的意味。

在網絡上,他們煞有介事的說免費諮詢,但律師們對於任何問題,幾乎都是回覆:【術業有專攻,建議請律師代理】。在代理前面,不忘加上一個【請】字,代表著自己是有高貴身份的人,而【建議】二字,即又說明律師回答的高明,因這並非法律強制性要求。

看看那些草擬【離婚反訴狀】並蓋上自己大印的律師,真的噁心!國外曾聽說過反強姦,但什麼叫反離婚?反結婚?

2、我不是律師, 因為不屑混律師行業以免影響自己名聲。但我僥倖都能回頭撿一個法學碩士學位證及撈一個大司考合格證,因這似乎並不難,我自幼就喜歡法律,自幼就與法律打交道。

不少人有法律問題都喜歡主動找我。但我也從來不收費,絕對不會為所謂一個再審申請書而收3萬大元。但我的水準絕對不會比這些所謂的律師差。

我也在各種場合中直接幹掉不少所謂的知名律師,包括高級合夥人,我甚至不時令法官、檢察官張口結舌。

我就見過那個可憐的律師與法官,我方都提交了中國註冊會計協會網、原社保局網、省地方稅務局網的證明材料,說明某人的任職單位、勞資關係以及工資收入水平,對方那律師居然在法庭上呱呱的叫,說什麼沒勞動合同,沒單位工資收入證明,甚至還說中國註冊會計協會網的證明是假的,是掛靠的,省稅務局網出具的收入及個稅的資料是假的、交社保也是假的……一定要單位出證明!我氣得當即叫我方單位後勤把單位的公章空白合同及法人代表的印章帶過來,我當庭給他們出具他們所要的材料。——作為一個單位的高級職員,我方本來就可以一手抓公章,一手簽名的。他們居然信這個證據而不信政府網的證據?甚至還強行說我方是是掛靠是省稅局的材料有假——氣得我當時不得不吼了一句:胡說八道!你應該去告省稅局、去告中國注協出假證明。【注,此案被我庭上直言“不懂裝懂、胡說八道”的對方的律師是上海協力所沈某某律師】——不服,咱們再來比劃比劃。

他們找我,是他們看中我的實力,他們非要給我錢,是他們內心上的感激,純屬自願。但

即使他們要求我收費給我回報,我也只能對他們說,我是佛家弟子,助人是無償的,從來不圖回報,你就算給我1億,我這輩子也用不著,少你那1億,我也不至於捱餓。錢財是帶不走的,人知足才樂。如果你錢多到用不著就捐助一下,金額隨喜。

另外,律師並非是唯一的訴訟代理人。聽說過行政訴訟嗎?聽說過手機可帶上法庭嗎?手機可即時與外界聯繫嗎?即使不是訴訟代理人,不是律師,其他人也可免費代寫訴狀、代寫再審申請書吧?

《民訴法》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3、法律本身是公開的、透明的,沒任何神秘感可言。【向什麼機關提交,以及提交後可能會有何種結果,都是律師考慮的問題】——也即,天下如果沒了律師,就不會有訴訟了?這都是一點小本事,一點小小的法律常識,不是說只有【律師】才有資格考慮。

同樣,也不是隻有律師才有資格寫個價值3萬大元的【再審申請】,其他人就不會寫,甚至其他人就不懂得法律,不知道怎樣寫訴狀、不知道向何部門提交——其實,這些東西在我讀初中的《法律常識》都學過了。很神秘嗎?

3、怎辦?小心別再上當吧。告他沒用,他是玩這把戲的老手,他早就算計好你的了,你告不入他的。以後注意就是,官司已令你很受傷,如果你的律師再在你的傷口上加把鹽,你會更痛苦的。法律上不規定沒了律師,這樣的案件就開不了庭。


4、下面是某律師的回答,我不加評價。


皇家師爺


首先,既然認為是“明擺著騙人”那就拿證據去報案,構成詐騙罪就坐牢去,當然,如果無罪,那麼舉報人涉嫌誣告陷害。

第二,目前只有一方說法,還沒拿出證據,也沒經過處理,對方也沒有回應,所以很難現在就得出結論,畢竟兼聽則明,找出真相,誰有錯,誰負責去!

第三,兩頭吃的想法,還停留在30年前刻舟求劍呢?有時間去法院實地瞭解瞭解,刑事案件,有公訴人請辯護律師吃飯的嗎?行政案件,有政府機關請對方律師吃飯的嗎?民事案件,有當事人請對方律師吃飯的嗎?如果有,趕緊去舉報,千萬別客氣別耽誤,正好淨化法治環境。

另外,請對方律師吃耳光,吃拳腳,吃白眼侮辱謾罵,噴口水拽領子扯褲子的新聞也出現過,那個人喜歡吃這些?沒幾個律師願意吃這些,但不得不面對的律師不在少數吧?

最後,常見有人批判律師收費高的,怎麼沒見到有當事人批判律師收費低的?

那個工作沒有正反兩面?改偏聽為兼聽,多點理性,多點清醒,少點暴戾。

推動發展不是噴,而是實幹!


高律師713


先放下這個問題,說一個於此關係不大的經歷,前段時間接待了一個當事人,作為被告人,收到了法院的傳票,說對方請了個律師,律師還給他聯繫,把爭議問題說的後果非常嚴重,我說對方真的是律師嗎?他斬釘截鐵的說是一個律師,最後在我的追問下,才確認對方不是個律師,說此事的目的是想提醒樓主,每個人生活中能夠涉及訴訟的事情很少,所以要注意區分不同的代理人收到的監管是不同的,你可以查詢一下這個所謂的律師的執業證,然後去當地司法局律師協會投訴,前提是你確實認為律師的行為違背了職業道德。也有一種可能是律師按照職業經驗覺得應該寫再審申請,律師的代理一般是按照環節收費的,可以只委託律師代寫再審申請書,也可以委託律師代理整個訴訟程序,所以你要看一下你的委託代理書怎麼寫的,祝你順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