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关于疫情期间进行鉴定的服务指南

尊敬的委托人及被鉴定人: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鉴定相关人员的身体健康,减少人员流动与聚集,本中心将疫情期间进行司法鉴定的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暂停外出鉴定业务。

二、前来办理鉴定业务的相关人员,请您自觉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接受鉴定中心的检测和登记,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办理鉴定业务。

三、为了减少人员聚集,公、检、法办案人员按《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一次性向本中心提供鉴材。

四、开具司法鉴定聘请书、准备鉴材同时,办案人及时与鉴定中心电话沟通,具体鉴定时间由鉴定中心工作人员通知,前来鉴定的被鉴定人方一例不超过两人。

五、因鉴定人在医疗单位还肩负其他工作,现又在疫情的特殊时期,可能会造成鉴定业务办理时间延长,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在疫情特殊时期鉴定中心会尽最大努力为大家做好服务。

如有其他问题请拨打联系电话:0311-84031056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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