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做到“七个严格”护航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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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力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举措和工作要求,津市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的紧急通知》,以严明的纪律保障疫情防控阻击战顺利推进。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坚决服从市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安排,切实扛牢扛实防控工作主体责任,严防死守,层层落实政治责任,确保政令畅通。

《通知》要求,为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全市各级各部门务必做到“七个严格”:一是严格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脱岗、空岗,不得个人通讯不畅、误时误事;二是严格履行职责,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工作,不得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得推诿扯皮、贻误战机;三是严格统一指挥,必须自觉服从市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安排,不得擅自做主,不得我行我素、各行其是;四是严格下情上报,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严禁虚报、瞒报、漏报、谎报、迟报、乱报;五是严格舆情管控,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做好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六是严格后勤保障,认真组织抓好防控期间物资储备供应,不得有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的行为;七是严格落实见效,强化执行,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不得表态高、行动少,坚决防止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带头落实,聚焦监督的再监督,对疫情防控期间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一律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打赢全市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津市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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