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區|江華人民檢察院出臺公告 為抗“疫”戰爭保駕護航

新湖南客戶端2月4日訊(通訊員:梁天勝)2月3日,根據黨中央的決策部署,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堅決做好檢察機關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司法解釋,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出臺21條公告,為抗“疫”戰爭保駕護航。

該縣檢察院公告,從不服從相關疫情防控措施擾亂社會公共秩序、針對疫情編造謠言造成恐慌、哄抬物價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嚴格履行防治責任四個方面,分別出臺21條司法解釋細則,為抗“疫”戰爭保駕護航。

自2月2日江華出現首例確診病例以來,該縣疫情防控工作嚴峻,疫情防控工作關係全縣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秩序穩定,江華人民檢察院出臺21條公告,為全縣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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