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紀委監委明確疫情防控“八條紀律”

近日,武威市紀委監委印發《關於進一步嚴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紀律要求的通知》,對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紀律要求,並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舉報。

《通知》明確,要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周密部署、嚴防死守,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堅決保證政令暢通,嚴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得虛以應付、臨危退縮、臨陣脫逃,不得製造、傳播、散佈謠言;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帶頭遠離人員聚集場所,不得組織或參與任何形式聚會聚餐活動,不得人為增加防控隱患;嚴格執行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恪盡職守,不得擅離職守、脫崗、空崗;認真摸排、嚴格管控,如實填報《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人員排查表》,不得瞞報、漏報、謊報、遲報;嚴格疫情防控物資資金管理使用,科學調度、陽光運行,不得截留、挪用防疫款物,不得利用職務之便或職務影響參與、干擾疫情防護用品、藥品正常經營,確保所有款物全部用於疫情防控工作;積極協助配合衛健部門和醫療、疾病控制機構實施依法採取的強制隔離措施,不得干擾正常醫療秩序、干擾有關機關依法履行公務;堅決服從市委、市政府統一指揮、統一調度,確保各項防控措施執行到位。

《通知》要求,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和明察暗訪,對履職不力、違紀違規的,從嚴從快從重查處,典型案例一律點名道姓通報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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