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纪委监委明确疫情防控“八条纪律”

近日,武威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纪律要求,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通知》明确,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周密部署、严防死守,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保证政令畅通,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得虚以应付、临危退缩、临阵脱逃,不得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远离人员聚集场所,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聚会聚餐活动,不得人为增加防控隐患;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恪尽职守,不得擅离职守、脱岗、空岗;认真摸排、严格管控,如实填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人员排查表》,不得瞒报、漏报、谎报、迟报;严格疫情防控物资资金管理使用,科学调度、阳光运行,不得截留、挪用防疫款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参与、干扰疫情防护用品、药品正常经营,确保所有款物全部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协助配合卫健部门和医疗、疾病控制机构实施依法采取的强制隔离措施,不得干扰正常医疗秩序、干扰有关机关依法履行公务;坚决服从市委、市政府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执行到位。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履职不力、违纪违规的,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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