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公告

武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武威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武威市稅務局

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公告

武人社發〔2020〕89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紓解企業困難,推動企業有序復工復產,支持穩定和擴大就業,現就做好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起,根據我市受疫情影響情況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徵全市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期限不超過5個月;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可減半徵收,減徵期限不超過3個月。對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微企業享受減免政策。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參照大型企業享受減半徵收。減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單位或人員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含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

二、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含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可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緩繳執行期為2020年內,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三、減免企業對象類型,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統計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等有關規定確定,不增加企業事務性負擔。

四、企業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的義務,社保經辦機構要做好個人權益記錄工作,確保參保人員社會保險權益不受影響。

武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武威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武威市稅務局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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