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中國小學數學教育要分除和除以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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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學科都有它固定的語言,要學好一門學科必須掌握好這門學科的語言。我們知道加和積的兩式是有交換律,所以a十b及b十a都可統一念成a加b或a與b的和。而減和除沒有交換律,a一b與b一a不同在讀式上就應有區別,前者念a減去b的差不能統一念成a與b的差。

數學語言體現在思維的靈活與邏輯的嚴謹上,只有讀懂數學語言才能提高數學成績。比如說“M在以AB為直徑的圓上”,你如果認為把直經為AB的圓寫出來再以M去驗證那中計了,而且十有八九求不出來。其實讀懂了就是“AM垂直BM”。

對孩子的輔導,要注重學科語言,養成良好的語言習慣。


楚天959


除和除以,我們好分,孩子們難分。站在孩子們的立場上,必須解決這個歧義。它的毛病是兩個詞接近,太象了。


這個問題已經摺磨了幾代人了。我現在已經是爺爺了,在我小時候,就受這個折磨,聽說現在的孩子們還在受這個折磨,我很震驚!

這個問題可以用中國的語言來徹底解決。加減乘除,四則運算,是科學基礎的基礎,是學生,是人都要學。而且學了就要用,可以受用終生。這個問題,對大人來說,問題不大,關鍵是孩子,不好學,難理解。不就是一個用詞的事嗎?我們改一改,不就完了嗎?


原來的乘和乘以也有區別,從六十年代開始,就有討論,但後來改了,都叫乘以,因為,有“乘法交換律”,不管怎麼乘,誰在前,誰在後,其結果都一樣。但除法就不同了,兩個數,誰在前?誰在後?大不相同。特別是有關百分數的計算。所以出現了除和除以,這很相近,又難分辯。我們可以不用這樣的說法,比如,我想了兩個備用詞,“被分”或者是“等分”,用來代替“除”!

舉例如下,8除以4等於2。反過來,可以說,4被分8等於0.5;4等分8等於0.5。或者更方便的說法,就是把除以反過來用,如,8除以4等於2;2以除8等於0.5。除以,以除,用這兩個說法最簡單明瞭,沒有歧義,一聽就懂,一講就清,一記就牢,何樂而不為?



我希望有老師,數學老師,或課本,教材,教育界的有關人員能看到我的意見,並引起重視,把數學教學的這個難點,用聰明的方法拔除掉,攻克掉!


盛廣學雜家雜論


“除”和“除以”的區別:

“除”,是除數在前,被除數在後;“除以”,是被除數在前,除數在後。

這個大家都知道,題主想問的應該是,為什麼要這麼區分

那麼,這個問題,數學老師並不能回答。他們只知道,教材上就是這麼寫的,像公式和定理一樣,規定好了的,不需要質疑。

其實不是這樣。

我們先弄明白“除”和“除以”這兩個詞的意思。

“除”,本意是指土石工程的非正體部分、附加部分,引申義是改變,變換。

舉例:一塊1000斤重的石頭,要將它平均切分為10塊。必須對它進行切割,也就是對它進行改變。可以寫作:1000÷10;可以讀作:10除1000,意為,用10來改變1000。

“除以”這個詞中,“除”的意思同上,只需理解“以”何意。

此處,“以”可釋為“用”。

仍然用上面那個例子:1000÷10;可以讀作:1000除以10。為便於理解,調整一下詞序,即“以10除1000”,意為,用10來改變1000。

用語文的敘事方式來表達就是:“1000除以10”屬於狀語後置,應調整語序為“以10除1000”。

這樣,“除,是除數在前,被除數在後;除以,是被除數在前,除數在後。”就比較好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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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便於大家理解,再舉兩個耳熟能詳的例子:

“蒙辭軍中多務。”——《孫權勸學》

“屠懼,投骨。”——《狼》

和“除”用法一樣,都是狀語後置。

即,“除以”是承繼了古漢語的用法。沒想到吧?


毫米


關於“除”和“除以”的區別,前面的幾位高手的回答已經非常清楚了,且引經據典,令人信服。

不過,這使我想到另一個問題。

以前數學教材中有“乘”和“乘以”的區別,讓人很難分清,使得學生以及家長乃至教師頭疼不己,卻沒有人能解決這個問題,因為這個問題類似於“歷史遺留”問題。

據說,有一天,一位重量級的領導人難得休息在家,其孫子遇到這樣的難題無法解決,於是求助於爺爺。爺爺看了這個問題之後十分不滿,認為沒有必要用這種無聊的字面遊戲折磨人!於是召集相關的部門領導人提出來:取消“乘”與“乘以”的區別,至此,從教材中取消了這個問題。

但是,關於“除”和“除以”卻沒有這麼簡單。因為在乘法中,前後兩個數交換,不影響計算的結果,也就沒有了“乘數”與“被乘數”兩個概念了。而在除法中卻必須要分清被除數與除數,怎麼辦呢?聰明的人想到了“淡化”的方法!在數學教材上一般不再出現“除”了。現在只有在一些不夠規範的書中才會出現。

我想,隨著時間的推移,“除”和“除以”也許會統一吧。


江濤89650


我並不贊同在小學數學教育中區分除和除以。

作為初中老師,經常遇到學生在解一元一次方程時,出現以下錯誤:4x=2,兩邊除以4之後,結果是x=2.

原因便是那個除和除以混淆,為了弄清是否在小學階段普遍存在這個問題,我專門詢問了隔壁小學數學老師,回答是在小學,除法講授過程中,的確要區分這兩個詞,至於為什麼,他也沒能讓我明白。

七年級時,解一元一次方程,一元一次不等式時,這類現象通過強化訓練後,情況會稍好一些,但是到應用題文字理解時,它又出來闖禍了,例如“a是b的一半”,就有學生錯誤寫成0.5a=b,如果同時再來一個“a的一半是b”,學生徹底糊塗。

我認為,數學文字理解,和語文中的閱讀理解不同。

數學文字理解,需要將文字轉化成數學語言描述,即用數學符號表示文字信息,而語文中的閱讀理解更強調文字轉化成形象,這二者本質不同。

而且從初中階段的使用來看,基本不會用到小學中的“除”,而全部用“除以”,高中更是如此,那麼,還有什麼必要在小學數學教育中保留那個“除”,人為增加學生學習困難呢?


愛數學做數學


中國小學數學教育分除和除以的利弊

謝薦。我是錒銰,過渡元素錒系的錒,未來原元素銰系的銰。為往聖續絕學,為新世界開天。

  • 數學語言重於咬文嚼字

學數學先學好語言,不管漢語英語。在古代漢語裡,除以是兩個詞,除是動詞,分、分配、分割,以是介詞,被、用。如100蘋果被50人分(100除以50),或50人分100蘋果(50除100)。

日常生活用不到五人除十果這種文言表達。英文divide在生活中表分、分割,divide 100 apples by 50 men,或divide 100 apples into 50,或者50 men divide 10 0 apples.中國小學數學區分除和除以,是因中國語言文字富有多樣性而博大精深,是因小學數學教材編輯都偏愛語文,白話文興起不久,數學又是西洋人的發明和發現,所以那時才搞那麼複雜,顯得水平高還要隨大流。

現代小學數學教材已降低難度,逐漸淡化咬文嚼字類問題了。如乘法運算不再強調乘數和被乘數區分,直接乘數。除法運算則被除數和除數,無論教材怎麼修改都不混淆。所以除和除以,無論例題還是習題都規避不談。

♦高斯代數論包括加減乘除

這主要是古代文言用法問題。除,除數在前,被除數後;除以,被除數在前,除數後。花哨說法,意思一樣。文言文使用習慣和傳承導致這個麻煩,除和除以,當初有必要區分。現代文明進步及與世界接軌密切,這種語言文字麻煩繼承被抹去。數學不是語言文字遊戲,數學運算文言表達徒增教學難題。

現今小學生幸福了,學習數學再沒了除和除以。新版小學數學教材,已不提不考這晦澀難懂點,完全按國際通用版被除數÷除數=商……餘數規則設置,簡單易學還很實用。

♦四則運算雲狀態圖

例如51單片機數據存儲空間有限,所以不能開闢過多數據空間,C語言處理四則運算代碼無法直接通過改寫、編譯燒錄。故實驗可採用狀態轉換式實現計算器簡單四則運算。使用數據空間3個(a, b, c)即可實現。在這個實驗中如果用除以和除來混淆,極不便程序代碼設計。

♦天竺數字和代數論四則運算

  • 四則運算

加法:把兩個數合併成一個數的運算。減法:已知兩個加數的和與其中的一個加數,求另一個加數的運算。法則:加法和減法,同單位數相加減單位不變,單位個數相加減。整數、小數:相同數位對齊(小數點對齊);從低位算起;加法中滿幾十就向前一位進幾,減法中不夠減時,就從高一位借1當10.分數:同分母分數相加減,分母不變,分子相加減;異分母分數相加減,先通分,再按同分母分數加減法則計算,計算結果能約分的要約分。

乘法:求兩個數的乘積的運算。法則:一個數乘整數,是求幾個相同加數和的簡便運算。一個數乘小數,是求這個數的十分之幾、百分之幾、千分之幾……是多少。一個數乘分數,是求這個數的幾分之幾是多少。整數:從個位乘起,依次用第二個因數各位上的數去乘第一個因數各位上的數;用第二個因數哪一位上的數去乘,積的末位就和第二個因數的那一位對齊,最後把各部分的積相加。

小數:先按整數乘法的法則算出積;看兩個因數中一共有幾位小數,就從積的右邊起數出幾位,點上小數點(位數不夠時用0補足)。分數:分數與整數相乘,用整數與分子的積作為分子,分母不變;分數與分數相乘,用分子相乘的積作為分子,用分母相乘的積作為分母,計算結果能約分的要約分。

除法:已知兩個因數的積與其中的一個因數,求另一個因數的運算。法則整數:除數是幾位數,就看被除數的前幾位,如果不夠商1,被除數就多看一位後再試商。除到被除數的哪一位,商就寫在那一位的上面,每次除得的餘數都必須比除數小。小數:除數是整數的小數除法,按整數除法的法則進行計算,商的小數點要和被除數的小數點對齊;除數是小數的小數除法,先移動除數的小數點,使除數變成整數,同時把被除數的小數點向右移動相同的位數(位數不夠,添0補足),然後按除數是整數的小數除法進行計算。

分數:一個數除以分數,等於乘這個數的倒數。

♦四則運算概念圖

任何學科都有本質語言,要學好必須掌握好語言。加和積交換律的a十b及b十a,都統一念成a加b或a與b的和。減和除無交換律,a一b與b一a讀式應有區別,前者念a減b的差,不能統一念成a與b的差。

數學語言思維靈活,邏輯嚴謹,讀懂數學語言就能很快提高數學成績。比如B在以AC為直徑的圓上,如用直徑AC去驗證B則愚昧中計了,且不易求出來。讀懂題目語言了,就輕而易舉:

AB垂直BC

優秀師長善於教輔孩子,不良善於師長累贅孩子。注重學科語言,養成良好習慣。歡迎補充,以求真知。


錒銰


沒那麼複雜。小學數學課本和老師都已經說的很清楚了:除號左邊是被除數,除號右邊是除數。那麼,算式21÷7,就是”21被7除”,翻過來說是”7除21”,也就是“21除以7”,三種說法是很和諧的。這個很好理解,比如說蘋果個數是被除數,小孩人數是除數,對於算式“21÷7”,就可以解說為:“27個蘋果被7個小孩均分”、“7個小孩均分21個蘋果”或“21個蘋果均分以7個小孩”。在文字語言表述中,由於“21除以7”是最符合算式21÷7的書寫次序的,所以成為最流行的表述法。多說幾句,其實乘號也是這樣的,左邊是被乘數,右邊是乘數,只不過由於兩者的順序不影響運算結果,所以經常被人們混淆。嚴格來說,3x7和7x3的意義是不同的。咱再拿蘋果和小孩舉例:如果說蘋果個數是被乘數,小孩人數是乘數,那麼,“3x7”(三乘以七、七乘三)是7個小孩每人吃3個蘋果,“7x3”(七乘以三、三乘七)是3個小孩每人吃7個蘋果,雖然吃的蘋果總數一樣,但是意義是不一樣的。


微風238165951


我也班門弄斧,來談談“除”和“除以”的區別。

其實,這個問題並不複雜。說簡單點,在運算中,“除”就是等分的意思,僅舉一例:3除12,就是3等分12。國際通用的算式把3除12表示為12÷3。在這個算式中,被等分(或被除)的12在除號前,而表示要等分的份數的3在除號後,這樣,如果讀成“3除12”,顯然不符合從左到右依次閱讀的規則;讀成“12被3除”雖然也沒錯,但仍然是把除數和除號的閱讀順序打亂了。

為了解決讀除法算式遇到的麻煩,聰明的中國人便利用文言句式的讀法,用“除以”表示“被等分”,如12÷3這個式子讀成“12除以3”,這樣,就完全按照從左到右的順序讀句子,不會再有障礙了。

總而言之,“除”和“除以”千萬不可搞混。只要給學生講清楚“除”的意思就是“等分”即“平均分”,“除以”就是“被等分”的意思就行了。在最初學習除法時,應當多強調遇到除號一定要讀成“除以”,而不能讀成“除”。


松鼠快樂翁


首先,中文裡,說“A除B”是“A改變B”的意思,A是施動作者,B是受動者,發生改變的是B。例如,“小明除四害。”,小明使四害發生改變(從有到無)。當然,A 和 B 可以有關聯,例如,“小明除掉的自己的惡習”,小明改變了自己(惡習沒了)。

回到除法運算本身,考慮算式 5÷3=1餘2,可以有兩個解釋:

◆3 使得 5 變成 1餘2;

◆5 使得 3 變成 1餘2,

因為,5=1×3+2 且 3 ≠1×5+2,所以 第一種解釋是正確的,即,3是施動者A,5是受動者B,於是該算式翻譯成中文應該是:“3除5得1餘2。” 也可以是: “(某人)用3除5得1餘2”,即,“5除以3得1餘2”。

乘和除類似,“A乘B”是“A改變B”,發生變換的是B。除的改變一般是解構,乘的改變一般是建構。同樣考慮 算式 2×3=6,有兩個解釋:

◆2使得3變成6;

◆3使得2變成6,

由於 乘法滿足 交換律,所以上面的兩個解釋都可以,於是該算式的中文翻譯可以是:

①“2乘3得6”

②“3乘以2得6”

③“3乘2得6”

④“2乘以3得6”,

①④、②③說明乘和乘以語用相同。

①③、②④說明 主3賓2 和 主3賓2 的語用相同,進而說明:主賓順序 和 算式順序 無關。

減和除有區別,“A減B”是“A的B改變引起A發生改變”的意思。例如“小明減肥”,小明的肥發生變化(減少)於是小明變瘦了。考慮算式 3-2=1,可解釋為:

◆3的2消失,3變成1;

◆2的3消失,2變成1;

根據 3=2+1,顯然第一個解釋正確,即,3是A,2是B,算式翻譯成中文是 “3減2得1”。“減去”和“減”是同一個意思,如果想讓主賓反序可用“去減”,“A去減B”就是“A改變B” 和 “A除B” 類似。

加和減的情況類似,加、加上、去加 對應 減、減去、去減。注意:雖然加和乘一樣具有交換律,但加和去加語意不一樣。


思考思考的動物


英文裡也是這樣的。

乘法和加減法也一樣,只是乘法和加法有交換律而不影響計算結果,但有“以”與沒“以”的語言差別是存在的。

但是,認真仔細的人還是能體會出加減乘字與除字的語法語序不同之處的,前者有以沒以與後者的語序剛好相反。

即:加減乘法中,被加減乘數在前加減乘數在後且有以無以與詞序無關,而除法中,被除數在前或上除數在後或下,有以無以被除數和除數需交換詞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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